影片是形式主义的,即故事并没有太多的剧情,而是通过象征手法来表达一个主题:传统保守对自由的畏惧与迫害。以当今主流电影的形式来看,这部电影比较原始和概念化,没有足够清晰完整的剧情,存在生硬的画面切换。倾向于艺术电影,有很多导演天马行空的地方,找不到合理的剧情和情绪铺垫。但作为那个时代对电影艺术的探索者,非常具有艺术价值和人文价值。作为公路片的先驱,其保留的大量美国风格镜头,给人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大部分都是音乐和汽车配合,简单质朴。
两位主人公在影片结尾双双毙命,这样的设计在如今是很不讨喜的,有一种自由的苦涩的感觉。但主人公的性格还是很有趣味:一个安静而富有哲学感,一个活泼而有点傻,他们对自由世界抱有期待,对陌生人亲切友好,希望拿着贩毒赚的钱去佛罗里达实现自由退休的生活,但他们必须进行一个东西部大迁移。两个人算是比较心大的类型,所以步入异派阵地而毫无警觉,所以最后被莫名其妙的打死。第一位旅客代表脱离城市的自由派,有点共产主义的感觉,他和一群年轻人想要靠集体农场打造一个自由的天堂。(我同天看的《将来的事》竟然也有类似桥段,真的是一个巧合);第二位旅客是位叛逆并为自由声援的律师,由尼克尔森饰演,尼克尔森说过他只扮演有点反叛性格的人物真的是所言不虚。这位律师惨遭闷棍而死,相当悲剧。
“这里曾经是个好国家”,导演借律师之口表达了很多信息:人们口中的自由只是一种概念,其本身毫无自由可言,即使这样还不承认自己是不自由的,并且排斥真正自由的人,必要时进行肉体消灭。这段的确不是耸人听闻,我们在向往美国的同时,有很多美国人也在向往共产主义。哪里有什么天堂?可以说影片的基调已经相当悲观了。集体农庄看似自由,但没有可持续性,他们只不过是一群瘾君子对现实的逃避,他们所憧憬的未来也仅仅是印第安部落的社会模型,据我所知弱肉强食是免不了的,民主的自由生活无法在一个原始的部落长久存在。卢梭说过民主不适合人类,还是很有总结的意味的。
说说那段意象混乱的片段剪辑,两位嫖客和两个妓女分享了一片毒品后,展开了极其哥特风的迷幻时刻:混乱的媾和,难以抑制的情绪释放,宗教意象的深刻影响,家庭的悲惨关系,如此种种。导演这段通过毒品后的本性暴露,展现了脆弱的人类性格,每个人背后都有复杂的经历,我们对这些人不再是冷淡的陌生人,而是更加接近其内心深处的方式了解他们,没有理性的加工,只有感性上的宣泄,虽然是极其碎片化的。没有主题,风格化明显。
自由的命运,从来不是上帝赐予的,即使尽力争取也不能尽善尽美。每个人物都有过痛苦的过去,在遍体鳞伤中靠希望撑下去。能自由快乐的度过一生,真的是莫大的福分。
真正意义上美式公路片的鼻祖,从西到东的旅程注定是美国精神的一根反骨,美国梦的破碎。1969象征着一个乌托邦幻象的倒塌,自由注定不可企及。看嬉皮士年代的尾巴反思美国六十年代,其中包含的怅然与空虚是新世纪后的回顾无法感受与重现的。Hopper自导给自演带来很大自由空间,活了人物。各种插入、跳切、毫无章法的越轴和每次场景变化时的快速反复切,片子的剪辑与60年代精神一样自由不羁。(Billy与Wyatt名字分别取自美国西部法外之徒Billy the Kid和Wyatt Earp。
“他们不是害怕你,而是害怕你所代表的东西——自由”
想起一个演员朋友,哈雷党,喜欢雪茄咖啡和大海,梦想着61岁开画展。解救五条腿的流浪狗,陪伴漂泊在车墩横店。在很多人眼里他是当代唐璜,不过他独自漂泊在路上,没被名利牵挂,姑且是自由的。
气氛很棒,特别是行走在公路上的时候,还有一些和女孩有关的部分,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很故弄玄虚。尼科尔森那个时候还很帅,但是他的表演风格已经基本形成了。虽然他们的行为有些荒诞,但是内心其实却很纯真,而且想要的也不过是自由而已,并没有妨碍到别人,但那个时代的人们却无法理解他们。
1.新好莱坞分水岭,"垮掉的一代"标志性符号,存在主义式"在路上",摩托公路片鼻祖,经典buddy film。2.高速重复对切转场,突兀闪回与墓地嗑药主观蒙太奇,先锋而酣畅,祈祷与朋克/耶稣和妓女并置,荒诞,痛苦与迷茫尽显。3.直视太阳的摄影机,是否感到了自由的眩晕?4.活得放浪形骸,死得莫名其妙。(8.8/10)
嬉皮公路片太烦了
"他们不断地和你谈论个体自由,可一旦见到真正自由的个体他们就变得恐惧",废旧立新,蔑视一切,活得放浪形骸,死得莫名其妙;丹尼斯·霍普用大胆的,反传统的,甚至是半业余的方式鼓捣出了一部牛逼的公路片:直摄太阳,毫无预兆的剪辑,他无视规则,于是创造出了一种全新的规则。
骑士的交接,嬉皮的呐喊。看来丹尼斯霍珀也是中了雷乃式乱剪的毒,但这种剪辑在前半部并不有效,长段的金曲串烧也是比较容易审美疲劳的,好在杰克·尼科尔森成功拯救了整部电影,在他出现以后似乎整部片才找到自己的意义。
那时,青年人不断思考,却什么答案也得不到,于是他们去流浪;今天,青年人不去思考,无数答案和观点就已将我们包围,于是我们去旅游。
我不谈政治,不议宗教,不看风光,不听音乐,不嚼那些关于自由存在与否的探讨,甚至可以不懂剧情,我只看老嬉皮,透过鼓噪而迷幻的画面去试着感受我们不能经历的60年代风情,那一群群善良又风骚的男男女女们,他们播种他们吸毒他们群交,还要记得,这一年,我们有woodstock,注定载入史册。
所谓自由,曾经引领了全新的一代人
直到尼科尔森进入故事,这部散漫的电影才终于获得了向心力。现在再来回看这部所谓的公路片鼻祖,68一代年轻人的许多设想都被证明是天真的乌托邦。自由不是被世俗社会所绞杀,而是坠落于自身的虚无。无论嬉皮士多么致力于瓦解一切,美国这个政体从未被质疑,大西部的自然盛景成为了新的宗教。
尼科尔森在片中的自由宣言,真是一语中的,大多数人爱自由,都是嘴上的自由。对于真正的自由,他们避之唯恐不及。恰如叶公好龙,雕龙画壁,寤寐思之。一旦真龙至,抱头鼠窜之。片尾墓地嗑药,可称神来之笔。
“他们不是怕你,他们是怕你代表的东西。”“他们眼里我们是需要剪头发的人”“不,你代表的是自由”“自由怎么了,就该自由啊”“对,这就是问题所在,谈论它和实现它是两码事,自由是很难的。特别是当你是案板上的一坨肉时。所以别告诉别人他们是不自由的,他们会以杀戮来证明你错了”——此片台词
【中国电影资料馆展映】典型嬉皮士公路片,从头到尾都在路上。一路扯淡、吸大麻,看得很舒心。结尾让人怅然。杰克·尼科尔森浑身是戏,比主角更出彩。“不要告诉别人他们不自由,他们会用杀戮和作恶证明你错了。当他们见到自由的人,他们会害怕,会变得危险”这几句台词让我难忘。真有摩托骑士来看片
犹如注入一剂兴奋剂般畅快淋漓,摇滚乐拉扯着灵魂沸腾。让我们红尘做伴活得潇潇洒洒,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哈雷、吸毒群交、摇滚、嬉皮士、自由、宗教...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元素应有尽有,如同在一场激烈的暴雨中狂奔,那是青春,不顾一切的日子。
结尾单独加1星。被轰掉的车轮子,燃烧起来的机器。有什么东西,飞向了太空。拍法并不特别,大段大段的MV画面、行旅风光和散文电影,说灵魂洗涤太夸张,但很清楚为什么那个年代看到这种电影会觉得身上着火。自由多可贵啊,不激荡放浪一把,真的会感觉没有活过。
嬉皮,摇滚,60年代的气息,很郁闷的结局。喜欢一句影评:“那时,青年人不断思考,却什么答案也得不到,于是他们去流浪;今天,青年人不去思考,无数答案和观点就已将我们包围,于是我们去旅游。”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俩哥们身兼导演编剧制片主演,捣鼓出一部私人化自由抒情诗,共鸣了许多骚情青年。谁说这不是个好结局?在尚年轻的时候,一个死于对未来的期盼,一个死于满足后的惆怅,他们所错过的只不过是生命的持续下滑期。
这部电影简直了,我想我能理解当时观众对它的狂热。越到后面越迷幻又迷茫。杰克尼克尔森也太棒了吧。看过这个让我悲伤地觉得,自己从未经历过青春。虽然上路了也未必有答案,但去他妈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