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作为主旋律得美国反恐电影,有很多都很出彩,猎杀本拉登,黑鹰坠落,孤独生还者,勇者行动等等,片子也很长,但看着惊心动魄,有让人看下去的欲望。
反观这部,前面铺垫了好一会,好不容易出发了,到了大本营闲聊一段,总算出发了,这时候我早就睡着了,后面确实有几场小规模战斗拍的还不错,就是这个骑马闯过去打坦克,咦这不是中国以前的马賊吗,难怪这么吊,唉,就算是真事我也是观感不好,给个两星半把,冲着敌方两个人扛一个炮弹去装弹太累了。
12勇士不愧于这个称号。
美军利用空中的制霸权,充分的告诉我们战争原来可以这么搞。
不过场面方面,做的还不过好,人数怎么那么少人。作为战争片来说,是不够激烈的。
最后的战斗场面,大家都像有神功附体一样,怎么都打不死。是不是真的那么幸运?
十二勇士,个个牛叉。看最后的字幕,好像是真实的故事也是十二勇士各各平安回家了。
看开头的时候,说是用真实故事改编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不得不说,也有勇气、幸运在里面。
看了短评第一条,为啥这么简单的问题会收到这么多的赞?
影片设定在911之后,早出发前就有所交代。之后,在营地,平头长官威廉给锤哥一个钉子,说的是from the tower,很明确了吧这就。
在阿富汗,队员们也不只一次的说过,如果我们不能成功,那么惨剧将会再次发生在美国本土。
由此可见,这次行动的动机不仅仅是爱国主义那么简单,而是美国在911之后对基地组织首次报复行动,完全可以解释队长对将军说的“你带我找到基地组织我会告诉你什么叫杀人”(记不清原台词了)以及队员在接到任务时候的兴奋。
这就好比我们在提起侵华战争时的愤怒,不是爱国主义就能概括的,还有同胞被杀害的悲痛与后怕。
至于阿富汗战争的原因,涉及到国家的利益层面,当然要立牌坊了,证明自己的正义。然而不能否认的是,报复这个理由在电影里士兵的立场上完全是一个合情合理的动机。
根据史实改编,意味着来源于真实事件也高于实际情况,只是看的时候这个“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让人很纠结,不知道应该抱着什么样的观念去欣赏它。
如果是史诗战争,这部片子明显夸大、至少是不合理;如果说是单纯的战争大片,又很难让人不想,这件事儿就是真实发生的。以我们自己的角度,在理解故事中的人物动机、人物情感方面,可能有很大的难度。
先说人物的情感和动机:这个故事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你打了我一拳,我要还你一脚。美国双子塔被轰炸,美国先遣小队前去侦查,誓报此仇。尤其对方是恐怖主义,就算是在别国的领土之上,就算是别国内乱,我们也要好好的报仇。国际局势不谈,但是总是在感觉上怪怪的。看的时候心里总在想,有没有另外的方式去处理这件事儿呢?
其次,影片类型。很多的评论都在提影片夸大。确实是这样,作为一部有真实事件元素在里面的片子,骑马打枪这个事儿,一枪一个,火箭弹下骑马跑,不换子弹这些,既然被受众们找出来了,证明两件事儿:人们没有因为影片沉浸下去,片子本身有问题;同时这些地方真的是有些夸张。怎么看都会有看夸张的手撕鬼子的感觉。
那如果说它不是真实事件呢?如果不是真实事件,别想这个事儿,这个片子又真的不够震撼。炸点就那么几个,除了土坡就是坑,重火器就一个榴弹,场面上又不够。
正常影片梳理下来,情节也是非常的简单。电影好看,很多时候和情节跌宕起伏也有很大关系。但是12勇士这部片子,就算是忽略上面说到的几个因素,只是说情节,也很平淡。情节点只有几个:初见将军,将军不信任,将军配合作战,将军知道其他派系进入远走,将军回归......所以情节点的引发,全在将军身上。几段比较值得深思的对话,也来源于将军。
看来片子可以改名叫《我与将军不得不说的三两事》了。
讲的是2001年美国遭到基地组织的恐怖袭击,让美国人大吃一惊,本来号称世界上最强大最富有最安全的国度,却被打了一闷棍。一时间,美国国内的爱国主义情绪陡增。在这种形势下,美国入侵阿富汗。首先派出了绿色贝雷帽部队的纳尔逊上尉率12人,利用各类当地军阀与塔利班组织的矛盾,共同对付塔利班,用三周时间,打了一场漂亮仗。影片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讲述了这一仗的过程。可以作为一个战例来看。
这无疑是一部美国的主旋律电影。从十二勇士的爱国热情和好战情绪,到指挥官拿出911的弹片送给纳尔逊,都是意在把士气提高到意识形态的层次,使得士兵们不光要当炮灰,还要知道为什么去当炮灰,最终要主动乐意的去当炮灰。整个影片拍的中规中矩,没什么出彩的地方,也没有很烂的场景。以我的看法,影片最可看的就是真实。
在阿富汗那地方,群山叠嶂,大漠无边。这可苦了美国的勇士们,他们不得不抛弃那些现代化的汽车和坦克,骑上了战马。21世纪的装备和19世纪的战场交织在一起,给影片平添了许多色彩。衣衫褴褛的贫民,透风的茅屋,夜间的篝火,也使得爱看西部片的朋友似曾相识。战场上,一边是接受了现代化教育现代化训练的绿色贝雷帽,一边是拿着毛瑟枪的阿富汗农民,一边是盼着打完仗赶快回家的美国大兵,一边是勇气十足漫无边际的乌合之众,战争的不对称性立马显现。
其实12勇士所担任的任务主要的并非是冲锋陷阵,而是前进观察所的角色。根据近距离观察战场,指挥B-52轰炸机投弹。在美军通常构想中的现代战争,B-52做为战略轰炸机,一是携带导弹或核弹远程攻击,二是对目标实施地毯式轰炸,大面积的杀伤敌人。而在阿富汗的山地地形上,地毯式轰炸起不到什么作用,杀伤效果并不大,主要是震撼作用。看资料,炸弹自身的杀伤力只有爆炸范围的3%。但是它的地震效应和爆雷似的声响会使对方士兵发疯。即使你没有被B-52投下的炸弹击中,但是只要听到声音就能使人毛骨悚然。轰炸结束之后,地面部队再进入战场收拾残局。影片中所描述的12勇士不顾死活冲入敌阵的场景,貌似有些夸大了。
再看装备。美国士兵在阿富汗单兵负重53公斤,除了防护设备外,要携带420发子弹。整个一套行头价值3.6万美元。而给特种部队装备的一套夜视仪就价值6万美元。这样的装备,很适合防御战和阵地战。如果发动进攻,诸位想想,那些当兵的就像背着个一百多斤的银行保险柜去冲锋,没跑几步就只剩下喘气了。所以地面部队的进攻速度和有效性都令人怀疑。
在影片中,与美军合作的军阀杜斯塔姆对纳尔逊这样说:“你上面有很多人,我上面只有神。”真是一语中的。他说出了伊斯兰世界中穆斯林们的精神状态。在不同的宗教信仰中,人们对偶像的崇拜程度有很大区别。耶稣基督没有教人去怎样杀人,释迦牟尼劝人行善,咱们的儒教更是温良恭俭让,只有伊斯兰教比较极端,具有攻击性。如影片中所表现的,说女人不能受教育,要消灭异教徒等等都出自《古兰经》。同《论语》是孔子的言论集一样,《古兰经》其实是穆罕穆德的言论集。这其中的区别在于,《论语》的受众多是知识群体,他们把孔子至多看成是“至圣先师”,在接受孔子的观念的同时,也理性的扬弃了其中的不合理部分,如“唯女子与小人难养”、“吾不如老圃”等等。而《古兰经》的读者多数是没受过多少教育的普通民众,他们信奉的是“安拉是最高的主宰,穆罕穆德是他的使者”。《古兰经》就是他们的精神源泉。《古兰经》上的一句话,就是一言九鼎。什么合理不合理法律不法律,照做就是了。所以从罗马时代,到抵御十字军,到今天,他们对世界上的大多数族群一直是不停的反抗。这其中,有弱者对强者的抗争,也有盲目的杀戮。几千年來看不到任何进步。
仔细想起来,美国也一样。911之后,美国社会上掀起了爱国主义狂潮。美国人民中那种不畏强暴,高度的荣誉感,爱国主义和英勇的牺牲精神确实令人钦佩!然而很少有人想过:为什么这样大规模的恐怖袭击首先是针对美国的?是谁赋予你们美国充当“世界警察”的资格?我不否认,在美国国内人们还是比较充分的享受着民主带来的安定自由和快乐。然而在国际上,美国欺负人惯了,凡是不合自己口味的,便施以大棒,搞颜色革命,搞经济制裁,搞政权颠覆。说到底,是在用欺凌他人的手段去谋取自己的利益。这和那些伊斯兰极端主义者的行为有什么区别?即便当了警察也没有胡乱执法的权力,当然也要做好准备由此承担的代价。实际上,那些极端主义者所反对的,并非是美国和西方世界的现行制度,而是用邪恶的办法去惩办邪恶。如果人们对这一点没有反思的话,那么这个世界永远也不会有安宁。
影片最后,纳尔逊用老大的口吻对杜斯塔姆说:“你做了正确的选择”。好在杜斯塔姆除了是个军阀,还是个少有的头脑清醒的人。他毫不犹豫的对纳尔逊说:“正确的选择?这里没那回事。这里是阿富汗,许许多多帝国的坟场。今天是朋友,明天就是敌人,就算你们也一样。美国将成为这里的另一个族群。如果你们离开就是懦夫,留下来就是我们的敌人”。最后的事实证明,美国选择了“懦夫”这条路。
影片拍摄的风光很出色,即便是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也拍出了“大漠风尘日色昏”的诗意。战斗场面也拍的很好,刀光剑影枪林弹雨,都很真实惨烈。
本人评分:7.0。
2022.04.06
911发生后,美国政府和军方忙做一团,长官鲍尔斯和属下尼尔森队长说话都气急败坏的带着火气,冲的要命,也难怪,非常时期,千头万绪,焦头烂额的,谁还顾得上文雅礼仪这些闲扯淡的东西。
911让很多美国人的生活也就此改变,首当其冲的是特战队员家庭,“等你回来了,我才会爱你”,这句话代表了特战队员家属们的纠结心里。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特战队员的家庭也是一样的,大多数特战队员老婆都哭哭啼啼的,也有例外,不哭不闹忙着刷洗烤箱,老公要临走前快速温存一下,被严辞拒绝“先都别想,只有让你憋着,才能确保你回来”,这都什么逻辑。
美国人也谙熟师出有名的道理,一场战争让士兵知道为何而战很重要,将军送给尼尔森队长一块世贸双子塔的残骸,表明是为国家和正义而战,美国军队也非常重视战前鼓动和动员。
深入敌后,联合北方联盟军阀阿布都·杜斯塔姆将军,协助他对付塔利班,夺回马扎里沙里夫城。12名特战队员加上北方联盟的2百多职业军人,对付拥有导弹、火箭弹、迫击炮、机关枪等重武器的5万多塔利班,美军和塔利班力量对比是1比5千。
这部电影把美军吹的有点大,即使美军有得力的空中支援,也有点悬,加拿大人拍的电影可没有这么邪乎,同样是和塔利班作战,4名加拿大士兵组成的狙击小组让30名塔利班武装分子包围,弹尽粮绝后硬是被灭了,感觉加拿大人拍的比较真实。为了躲避沙尘暴和导弹的袭击,美军的支奴干直升机要飞到2万5千米高空,不知道这是不是又是吹牛。
阿布都·杜斯塔姆将军喜欢“以貌取人”一开始他并没有看上尼尔森队长,嫌他没有一双杀人的眼睛而不信任他,他的副手斯宾塞倒是长了一双杀人的眼睛,尼尔森主动请战,于是尼尔森和杜萨塔姆在互相不信任的猜疑中开始第一次合作打击塔利班。很快尼尔森就让将军见识了一把“笑面虎”大开杀戒的厉害。
美军的到来早已家喻户晓,塔利班自然也知道了,塔利班领袖穆拉·拉赞悬赏美军特战队员的项上人头,一具尸体10万美元,一件染血的制服也赏5万美元。
尼尔森用望远镜目测引导美军轰炸机在3万米高空投弹,结果全投到目标区以外去了,尼尔森不顾杜斯塔姆将军的阻拦抵近测绘目标距离,遭到塔利班的围杀,又差点让美军自己炸弹炸死,尼尔森的英勇让杜斯塔姆将军刮目相看。
阿富汗少年真可怜,连年的内战和外患让他们家破人亡,失去了幸福快乐的童年,饥寒交迫的苦日子让他们无缘美味佳肴,美军士兵给他一只棒棒糖,居然不知道剥糖纸就往嘴里塞,看的让人心酸。那么小的年纪就扛枪上战场,随时可能丢了命,想想让人嘘唏不已。
杜斯塔姆的战法颇有些古代人打仗的范,美军一顿狂轰滥炸后,杜斯塔姆的骑兵发起冲锋,美军的飞机炸弹辅以杜斯塔姆骑兵强大地面火力攻击,杀的塔利班鬼哭狼嚎。
关键时刻,塔利班的坦克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偏偏这个时候美军的飞机没油了,战斗态势瞬间反转。杜斯塔姆的人被打的人仰马翻,刚刚还吃棒棒糖的少年也战死。尼尔森急忙带领特战队员杀入敌阵,才掩护杜斯塔姆撤出,这时杜斯塔姆才由衷佩服尼尔森“现在你有杀手的眼睛了”。
这一仗打得窝囊,双方都死伤惨重,尼尔森和杜斯塔姆发生激烈争执,杜斯塔姆直指美军作战的软肋“你们怕死,恐惧打仗,想不流血就取得胜利”。杜斯塔姆教会尼尔森不要像军人一样思考,要用心思考“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不是飞机大炮,而是人的内心,我的军队里没有一个训练有素的士兵,只有视死如归的战士”。不过两人最终达成共识,美军要穿越沙漠无人区,从背后出击,直插塔利班扼守的交通要道天吉峡谷,切断塔利班的补给线。
杜斯塔姆的进攻遭遇伏击,他不退反进,受到鼓舞,尼尔森带领美军特种兵积极配合,共同击退塔利班。收复失地,解放拜申村,让杜斯塔姆将军感慨万千,在这里塔利班拉赞杀死他的家人,制造了一起起令人发指的血案。
穿插到天吉峡谷的美军进展顺利,引导美军飞机炸毁塔利班的坦克等重武器和弹药运输队,切断了他们的补给线。就在杜斯塔姆和尼尔森一路高歌猛进,准备和拉赞的塔利班决一死战的时候,美军上层为了双保险,竟然走了一步臭棋,派出另一种特种小分队协助北方联盟由阿塔·穆罕默德将军带领的部队进攻,直取最终目标马扎里沙里夫城,杜斯塔姆将军听说后当场不干了,让他啃骨头,他的死对头吃肉的事是万万使不得的。
现在该轮到尼尔森来教育杜斯塔姆将军,给他上政治课了“你不是为了报仇雪恨来和塔利班战斗的,你也没有战士之心,只不过是一个抢地盘的军阀而已”,尽管尼尔森苦口婆心的劝说,杜斯塔姆将军还是领着他的人撤了。眼看功亏一篑,尼尔森和队友们都不甘心,决定同心协力以一己之力挑战人多势众的塔利班。
尽管美军飞机的炸弹给了塔利班沉重的打击,但是地面的战斗依然惨烈无比,塔利班用人体炸弹来诈降,哈尔受了重伤。塔利班的多管火箭炮更是给刚刚返回参加战斗的杜斯塔姆将军的部队巨大的杀伤。
尼尔森冒着塔利班的强大火力向火箭炮基地发起决死冲锋,目睹这一切的杜斯塔姆将军开始由衷的佩服尼尔森,紧随其后,拼死一搏。
趁着塔利班的火箭炮装填弹之际,尼尔森和杜斯塔姆联手冲入敌阵,在火箭炮重新发射的前一刻占领了火箭炮阵地,杜斯塔姆将军亲手击毙了拉赞,残余的塔利班开始溃败,四处逃散。
想不到杜斯塔姆将军竟然主动和阿塔将军握手言和,把马扎里沙里夫城让给了他,看来最后这场残酷的决战让杜斯塔姆将军也明白了许多。
尼尔森称赞他做出来正确的选择,杜斯塔姆将军却意味深长的说“正确的选择?没有那回事,这里是阿富汗,许许多多的帝国坟场,今天是朋友,明天就是敌人,就算是你们也一样,美国将成为在这里的一个族群,如果你们离开就是懦夫,留下了我们就是敌人,但是你永远都是我兄弟,等我走进那座城市,就升起你的旗”。临别,杜斯塔姆将军把自己用了一辈子的短鞭送给了尼尔森。
尼尔森把将军送给他鼓劲的那块纽约双子塔的残骸,深深的埋在了他们浴血奋战的阿富汗土地里。王者归来,“你说到做到了”,将军这句话是对他完成任务的充分肯定,不过让尼尔森最欣慰的是做到了所有人都安全回来和亲人团聚。
现实打脸这部电影,仅仅三年后,塔利班不仅没有灭亡,反而在全国掌了权,而美军却跑路了,用杜斯塔姆将军的话说最终美军成了懦夫。塔利班和部落首领究竟谁来执政更好,应该由阿富汗人民自己来决定,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美国人强加于阿富汗人民的意志终归不得人心,美军撤离最终为20年的侵入画上句号,尽管这个句号对美国人来说并不圆满,甚至是不情愿画上的,画的不那么体面,但终归是结束了。现在乌克兰正打的热火朝天,美军是再也不想踏入战争的泥沼里了,不知是吃一堑长一智了还是钱袋子没有过去那么鼓了。
当一个骑马的游牧民族获得了机枪坦克火箭炮这些黑科技。。
电影忽略了两个最重要的问题:为何要去?为何而打?人物动机只能用爱国主义来概括,发动战争的解释更像是官方报道。我并不否认电影中主角们的英勇行为,但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美国政府,十五年后的今天还将美国政府发动阿富汗战争的目的归咎于打击恐怖主义与维护正义,只能骗骗孩子罢了。
战斗场面太失实了,不能忍。
如果你死了,被杀、被俘虏、被审讯折磨,甚至都没人知道你曾经存在这世上,除了那些在暮光里在堪萨斯的某处围栏观看牛仔竞技的人们,他们不经意的念叨,”还记得那个Nelson家的男孩吗?”“嗯,他咋了?”“死了吧,我想。”如此这般,直到没有人再记得你曾经在此时此刻的异国他乡。
因为是真人真事更加令人觉得不可思议和好奇。有着与之前很多后911电影不同的地方。虽然都强调了战争的残酷,但没有浪费很多时间在亲友及战争对战士的影响,单纯地就是如实呈现了这个小分队经历的一切艰险与磨难,以及当地民众如何支持及协助。角度较新,风格类似西部片。锤哥骑马打仗非常帅
锤哥眼睛都瞎了一个了当然不会有杀手的眼神咯
抗穆神剧。正巧这两天在看罗宾·摩尔的搜捕本拉登,这种商业战争动作大片完全是另一种层面的东西,历史真相战场真实什么的就别指望了,看个热闹看个爽就行。
犯我美利坚者 虽远必诛
佐德将军竟然叫哈尔(绿灯侠),老婆竟然叫玛莎。
三周打完回家过圣诞,真实事件要真这样挺厉害,电影中规中矩,骑马突突突在电影里不算新奇,那群猩猩也干过。12壮士只着重锤哥一人,不明白为啥要找迈克尔.珊农和迈克尔.佩纳这些演技派来演些毫无特点的角色真是浪费,最出彩反而是那个阿富汗大叔,“你们美国人离开就是懦夫,留下来就可能成为敌人。”
计划两年用三周完成! Afghanistan, graveyard of Empires塔利班真能操控人they welcome death, death is where the rich is,所以都是不怕死没想过后路的士兵啊唯一不满意将军刚开始什么一定要用心打仗,跟情境不是很符合. 最后将军评论美国颇真理啊U’ll be cowards if u go,u'll be enemy if u stay.
忠实还原2001年10月的战斗,我美反恐历史上最成功的战役策划和实施,塔利班历史上最惨重得一次战略失败。
美帝版战狼,不过阿富汗战争真没什么可洗的,是人家炸了你的楼,但为什么会炸自己心里没点数吗?也感谢中东的乱摊子让我兔有了宝贵的和平发展期。最后这片子最不专业的一点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考虑,战场上都不带钢盔,这一点太业余了。
虽然那种并肩作战和与当地人的情感纽带只是管中窥豹,但至少从另一个角度切入我们之前了解到的阿富汗战争。音效和场面做的可圈可点,真人真事改编值得加一星。
3.75/5 最多。一股「超英」味道。
和《勇往直前》一个模子的主旋律拍法,槽点很多,比如没骑过马的大兵初次骑马射箭也能一枪一个准,比如关键时刻空中支援总没油...迈克尔·珊农角色太过鸡肋。加一星给两位主角以及当代战争片中“骑兵”形象的罕见呈现。不过就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越战电影一样,估计类似的片子美帝还会继续拍个不停。
关于美国士兵和阿富汗士兵合作的部分写得不错,有层次,有探讨,但是整体上真的是一部拖沓并且没啥带入感的电影,场面也是马马虎虎,这类主旋律现代战争片要不看齐《美国狙击手》,要不看齐《拆弹部队》,像本片这么中庸的真的没啥存在价值。
这里是阿富汗,帝国的坟场。
看到最后也没记住12个人都长什么样,群像塑造得不够好。如果不是片尾真人原型照片很难相信居然是真人真事改编。阿富汗副总统或成最大赢家。比起亮点有限的片子本身,一边是白左为了PC对恐怖极端等词避而不谈,一边是在帝国坟场这种正面战场上把个真事也拍得像YY,这种精分反差更有意思。
战场两步走,第一步轰炸,第二步收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