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这片子的时候,约翰·福特已经六十八岁,一只眼睛全盲,已经进入在哪儿出问题都有理的境界。美国主旋律吗?倒不如说是反讽。当历史的车轮从韦恩这样的“纯爷们儿”头顶碾过去之后,建立起来的是一个吵吵闹闹的民主制度,一套不见得多么高尚的社会规则。片尾那场杂耍风格的选举,根本没有表现出任何导演的敬意。而他和韦恩在现实生活中,也都是纯粹的保守党人。他似乎只是在按照大众的口味,安排一个“政治正确”的结局:不把“史密斯先生”选到华盛顿,观众是会往银幕上扔柿子鸡蛋的。但是,这个“史密斯先生”永远也没有勇气说出真相(也是“潜规则”不允许他说了)。他所代表的正义和希望的后面,同样藏着一块私欲的污点。
然而韦恩死了。和所有靠子弹说话、靠一个女人的心活着的人一样。他亲手结束了自己。斯图尔特的生死关头是他自己找来的。如果韦恩不开那一枪,他就会无声无臭地完成一个理想主义者的死亡。然后,小镇的一切恢复平静。韦恩的情敌消失了,他在悍匪面前的威慑力仍在。被一个外来的热血青年扰乱的丛林秩序重新恢复平衡。他只是一个不合时宜的外人。但韦恩开了那一枪。从此葬送了自己的幸福,成全了别人的生活。是不是只有这种脊梁骨够硬、心灵耐得起折磨的人,才有资格去做给历史铺路的石头?无论怎样,新时代从他的头顶呼啸而过,把他遗忘在了路基上。于是,他就躺在那里,连鞋子也没有了。
尽管那个酗酒的新闻工作者(他也和那位精明、健康的后辈主编形成了鲜明对比)很好地完成了榜样的使命,让我们看到言论自由的捍卫者不光要会应对跨省而来的警察,还要能经得起货真价实的地痞恶霸的三板斧。但是,我始终没有看出福特对如此流血牺牲换来的“社会秩序”抱有联邦党人式的热情。十二年后,他的下一代人,山姆·派金帕把掏心的话化作倾盆的子弹,彻底颠覆了所谓的秩序世界。这貌似是新老两代导演不同的价值观使然,但也许每一个出色的西部片导演在内心深处都是秩序的反叛者,否则他们不会沉溺在荒野之中。即使是《不可饶恕》的那种苍凉,与其说是来源于西部神话的破灭,不如说是对既成事实的厌倦——杀手也会老去,老到上不了马打不准枪。而同时,一代一代新的恶和野蛮仍在横行。作恶对某些人而言总是那么容易,如同杀人对某些人而言总是那么难。这和秩序不秩序,其实没有什么关系。
火车可以从无到有,人可以分成车上车下,但仙人掌花却总在那一个地方开放。至于时代和历史,爱飞就飞吧。
人物的好坏过于鲜明了,兰森,光正伟青年,瓦兰西,无恶不作,自信得甚至愚蠢,相较而言汤姆的形象立体许多,他有复杂的内在(难能可贵),最后的退场也很man。
但是有个bug,兰森最后没有澄清自己不是凶手(参见列车员的话),所以他是仅仅消除了心理上杀了人的障碍,就从容顶着杀人者的身份当选代表并去了华盛顿?无法理解。
尽管不是按头摄影,但仍有许多美利坚意识形态的东西,看了多少抵触,群众塑造的高了,一个西部的蛮荒小镇,民众居然都这么好人,略离谱;兰森又塑造地太脱离群众,前半部分,棱角青年,敢于斗争,这是极好的,但最后关于回乡那段自白大败笔,放弃政治,回到星骨开事务所,过于离谱了嗷。
最后反问一下,当我在看《双》的时候,我在期待什么?
一部美国的,遥远的,充满沙尘的西部开拓史,简单的个人英雄故事,没有说教,惟有暴力(这里拉了)。
基本到位吧。
摄影的话,黑白电影,最为关键的,是其构图,光影的布置。按下暂停键,《双》中的每一帧画面,都具有十分的诗意与故事感。
好极。
打个四分,结尾还是很浪漫的。
参议员Ransom "Rance" Stoddard(詹姆斯·斯图尔特 James Stewart饰)带着他的妻子Hallie(维拉·迈尔斯 Vera Miles饰)回到一个小镇去参加一个老朋友Tom的葬礼,他们三人的友情还得追溯到多年前......
年轻的律师Ransom在来小镇的路上遭到了一路恶棍的抢劫,恶棍们的头领叫Liberty Valance(李·马文 Lee Marvin 饰)。受伤的Ransom被镇里的一家开餐厅的人收留,认识了开餐厅的夫妇的女儿Hallie,同时也结识了爱着Hallie的Tom(约翰·韦恩 John Wayne饰)。镇上的人民也深受Liberty一伙人所害。Ransom开始运用自己的知识启发当地民众,希望用法律途径来惩罚Liberty。而Tom则一次次劝说Ransom离开小镇。在一次选举上,双方的矛盾达到了最高潮。Ransom与Tom联合一同对抗Liberty,这场战争最后的赢家是谁?
西部片大师约翰·福特于1962年拍摄的西部片,集合了约翰·韦恩与詹姆斯·斯图尔特两大影星。©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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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qfmeng.blogbus.com/logs/158291905.htmlThe Man Who Shot Liberty Valance (1962)
继续看IMDB250系列,这是一部非典型西部片。本片虽然在1962年上映,但还是一部黑白片。我就搞不懂了,好莱坞电影在六十年代还有很多黑白片,为什么它们不拍成彩色的呢?而且西部片彩色的还更好看。
电影的故事是一个老年人的回忆。一对参议员夫妻默默地来到西部小镇,要参加一个朋友的葬礼。记者们想要知道这个死去的人是谁,参议员就讲起了故事。参议员年轻时来到西部闯天下,刚进入西部就被一个恶霸抢劫,被一个好心人救了回来,放到一个餐馆养伤。这个抢劫的恶霸远近闻名,大家都害怕他,连小镇上的治安官都不敢惹他。参议员在餐馆养伤,并打工付自己的食宿费用。年轻气盛的参议员是一个律师,他想用法律来惩治恶霸,于是在小镇报社开启了律师事务所,并教不识字的人读书。因为土地纠纷,大家选举参议员和报社社长为小镇的代表。恶霸在反对的一方帮忙,因为没有成为小镇代表,扬言要给大家好看。晚上,恶霸打伤了报社社长,愤怒的参议员拿起手枪要杀死恶霸。枪法不济的他被击中右手,随后他用左手杀死了恶霸。其实参议员的枪法很差,根本就打不中,真正杀死恶霸的是好心人,是好心人躲在暗处在参议员枪响的同时射中了恶霸。恶霸死后,大家纷纷庆祝,参议院与报社社长也来到会议上。会议上大家推选参议员为这个洲的代表,他溜走了,因为他认为自己是一个凶手。好心人告诉了他真相,并劝阻他承担这个责任。就这样,参议员的故事讲完了。他在会议后成为了这个州的第一任州长,又陆续担任了很多职务,这些都是记者所知道的。此外,参议员还抢走了好心人心爱的女人,也就是他现在的老婆,这些是记者不知道的。死去的人就是那位好心人,是那个救了他一命的好心人。葬礼结束后,参议员夫妻回忆起这些,决定回到小镇居住,电影就这样结束了。
本片故事发生的西部,但不是那种打打杀杀的典型式西部片。本片男主角不是枪法精准的枪手,而是一个不谙世事、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电影表达的主题也比其他西部片要深刻,探讨了法律与暴力之间的对立。参议员是法律的化身,他将一切都付诸于理想化,他将法律作为维系社会公证的标准,唾弃使用暴力的人。好心人则是暴力的代表,他代表着正义势力,但他的手段是以暴制暴,法律在他的眼里只是文书上的条文,没有任何效力。这两样观念的冲突,就构成了本片的主要矛盾,让人不得不思考在那样的时代与环境下,究竟是用法律制裁罪犯?还是用暴力以暴制暴?电影给出了答案——以暴制暴才是行之有效的手段,只有采取暴力才能保证善良人们的生活,保护他们不被恶势力所害。这就是现实社会,对此就连法律的化身参议员最后还是拿起了手枪,与恶霸殊死一搏。
但是,参议员的经历又体现出了文明社会法律的功用。暴力不能给普通百姓带来富裕平和的生活,也不能带来自治的权利,只有通过法律、通过文明社会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给自己的生活带来质的改变。暴力只能解决一时,但不能解决一世,就像战争永远不能带来和平一样,暴力不能一劳永逸的解决全部问题。通过本片,可以看到暴力能够解决现实问题,文明的法律方式可以解决群体性、复杂的问题。当然前提是,这些都发生在一个文明法制的社会,如果是在一个法制不健全的国家,任何方式也解决不了问题。
此外,电影描述的参议员夫妻与好心人之间的友谊,则是传统的救命恩人和老相好之间的情感,这都是传统的人类情感。这些情感在很多电影中都出现过,不算新鲜了。总的来看,电影重点描述的是两种生活方式、两种人之间的冲突以及他们互相对彼此的改变,好心人这个人物其实次要的,他只是为了引起那一段青春往事。当然,电影还给观众们带来了深刻的思考。
整部电影都充满着悲伤的气息,从电影刚开始参议员夫妻与众人的对话以及对一些事物的感慨,就带入了这种氛围。随着故事结束,参议员夫妻在火车上的交谈,更是将影片悲凉的氛围推向了顶端,完全可以使看电影的人潸然泪下。虽然我没有,但是一回想电影的情节,就有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禁不住让我想起了欧阳修的那首《生查子》“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电影中的参议员如果知道这首词的话,也会与我感同身受吧。
本片的男主角是James Stewart,他非常适合扮演热血青年的角色,这部电影里虽然他年纪大了,但是还是给人一种年轻的冲劲。回想他主演的《史密斯先生到华盛顿》、《生活多美好》,片中的角色都具有执着、认真的性格,与本片完全相同,James Stewart俨然成为了热血青年的代言人。他也确实胜任这种角色,他的气质里包含着这种“热血”的特质。所以当James Stewart扮演其他角色时,就感觉不是那么一回事,比如刚看完的《夺魂索》,他在里面的表演很无力。本片的另外一个男主角是John Wayne,很牛的一个西部片演员,不过他的电影看得少,而且在本片里他已经很老了,缺少一种锐气。以后看到John Wayne年轻时候的电影,再欣赏吧。本片的女主角扮演者是Vera Miles,很标致的脸蛋,典型的欧美古典美女,可惜没什么出众之处,唯一亮点就是漂亮。看多了好莱坞电影,这样的美女也见得多了。女人嘛,总要有些自己的特点才能流芳百世,像Vera Miles这样大众化的面孔与演技,谁又能记得住呢?我肯定是记不住的。
对了,这个电影的译名又让我蛋疼了。什么叫做“双虎屠龙”?哪里来的虎?哪里来的龙?还“双虎”,搞笑吧。另外一个《谁杀了理贝特瓦朗斯》也不怎么样,理贝特瓦朗斯是谁?电影里根本就没有这个人嘛,扯蛋呢。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总之翻译这部电影名字的人都可以去死了。
总之, 这部电影描述了一个年轻人给小镇带来的改变以及小镇上人们对年轻人的改变,同时还将暴力与法律的两种行事方式的冲突表现了出来。这也是一部让人看完悲伤的电影。想要寻找悲伤情节的人,非常适合看本片。
Vera Miles
Vera Miles
序列:0523
[双虎屠龙].The.Man.Who.Shot.Liberty.Valance.1962.HDRip.X264-TLF
2011-08-27
1.拍这部片子的约翰福特此时已经68岁,主演的约翰韦恩也已经55岁。对于他们曾经的黄金时代来说,他们无疑已经年迈,本篇中的西部牛仔Tom,看起来这设定应该是个20多岁的西部人(然而韦恩此时的年龄以及剧本的沉重感,让这个人物体现出了一种四五十岁才有的质感)所以从一开始影片就有不小的违和感,仿佛兰斯所诉说的西部往事并非发生在很久以前,更像是昨天,所以从始至终棺材中的Tom形象一直没有出现(年轻时候的TOM已经55岁了,无论从影片的艺术性还是可操作性,这一条件都不好实现)
约翰韦恩的这个形象设定更容易让我想起的是骑兵三部曲中的长官,而不是一个年轻的西部青年
2.约翰福特的早期电影大多数都是抗击印第安人,主角们要么就是把印第安人剿灭(搜索者),要么就是被印第安人剿灭的时候“英烈千秋”(要塞风云)。如此政治不正确的福特,在本篇中一切的表现都太正确”了,假如最后的辩论上兰斯没有成为参议员,那么我想本片的名字就不会是
The Man Who Shot Liberty Valance
而应该变成
The Man Who Shot Rance
本片的往事回忆倒是中规中矩,传统的西部味道,传统的约翰福特式西部片,可能第一次会被他那种大俗大雅的时代感所震撼。但是看多了,往往会觉得有些冗长(但是就本片而言还算可以接受,没有太多的节外生枝,也没有那些一点都不好笑的笑话)最后的闪回告诉观众,谁才是真正的西部英雄到有些意思,不过也已在意料之中。这里就不得不吐槽一下中文的翻译版本“双虎屠龙”,听起来不仅像是香港上世纪70年代一部影棚里拍出来的烂片,而且过早的已经把悬疑的地方全部给抖出来了。
The Man Who Shot Liberty Valance
在没看电影前看到这个英文名字,只觉得平庸无趣,看完之后才发现这个杀死恶棍的人,从一开始觉得是Tom,后来发现是Rance,最后又恍然大悟原来就是Tom. 倒是给人了一丝惊喜感。
3.本篇中最有深度的不是那个理想主义的乡下律师,也不是那个酒馆的女主,恰恰是年老的约翰韦恩所饰演的西部英雄Tom. 他本可以袖手旁观,任由自己收得功名与美人归。然而他的使命感和传统的西部英雄气质决定了他必须开出那一枪,当他开枪杀死力伯特,他其实也杀死了自己的过去。法律与秩序终将结束混乱的西部牛仔时代,他可以开枪杀死笼罩在小镇上面的恶棍之手,却永远不能抗拒时代的洪流。所以这个年轻的律师可以成为参议员,大使,成为别人眼中的英雄伟人,而TOM,只能任由时间使自己的容貌老迈,任由历史让自己的身体不再健壮,他的腰上永远别着一把枪,但他却不能杀死自己最大的敌人。
只能任由身躯的颓废,意志的消沉,倒在一具小小的棺材之中......
暴力不能给普通百姓带来富裕平和的生活,也不能带来自治的权利,只有通过法律、通过文明社会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给自己的生活带来质的改变。暴力只能解决一时,但不能解决一世,就像战争永远不能带来和平一样,暴力不能一劳永逸的解决全部问题。通过本片,可以看到暴力能够解决现实问题,文明的法律方式可以解决群体性、复杂的问题。当然前提是,这些都发生在一个文明法制的社会,如果是在一个法制不健全的国家,任何方式也解决不了问题。
http://movie.douban.com/review/5078576/
约翰·福特最后几部作品之一,完美的西部片。1.一首西部世界的悼亡曲,漫溢着戏谑、反讽与苦涩柔情,在多个层面上都标志着美式经典西部片的终结:年代、演职员阵容、剧作结构与拍摄形式(黑白片,片头的墓碑式credits与火车驶入vs离开的首尾闭环)。2.在自我揭破与颠覆西部片传统的同时,又大大加强了政治性,描绘了一幅几近完整的文明进化图谱,法律、教育、传媒与民主集会选举至终取代了蛮荒原始的暴力生存法则。3.套层结构中的倒叙回溯将悬念与反讽效果强化到了极致,而片中的不少喜剧性角色(如贪吃无能的警长、酗酒却口若悬河的报纸编辑与夸夸其谈的大牧场主代言人)与滑稽桥段则平衡了影片的紧张感与悲凉气息。4.对种族隔离历史不露声色的呈现(Pompey)以及与禁枪议题的互文。5.燃火的老宅与仙人掌花。6.print the legend. (9.5/10)
民主需要一部合理的法律,人民的投票,出版的自由,以及不惜用枪来维护它的勇气。这大概就是美国式民主的范本了,一个正直的政客、一个背后的英雄。当然还少不了我们的“酒鬼”良心——敢言的媒体。
本来以为斯图尔特参演西部片总该换换风格了吧,没想到还是斯密斯先生,斯图尔特永远都是斯图尔特,美国主旋律的化身
正统西部片完美的谢幕,真正的美国神话。诺兰的《黑暗骑士》显然是对这部影片的现代演绎
第一次看约翰韦恩演这样一个特催泪的代表着时代终结的英雄角色,斯图尔特和李马文相比都黯然失色。法律和秩序的到来让以暴制暴的西部法则退出历史舞台,不仅是得不到心爱的女人,更是将整个社会拱手相让的酸楚。最后的代表大会福特故意带着讽刺拍成闹哄哄的感觉,也大概知道导演是怎么想了
西部版黑暗骑士,并不落在黑暗无尽这一点却也太沉重了。背负了所有的西部英雄不见于历史,不存于传唱,唯其尸骸躺在有旧时仙人掌花的朽木上,他所担负的过去从今遥望一片白茫茫真空荡,直到最后结结实实挨了一下时间的重击,他一生穷途末路的无情递归才最终停止。韦恩演的真好
讲述了一个法学院毕业生去西部支教并送法下乡的故事。。。
【A-】《黑暗骑士》与《西部往事》所共同继承的精神前身:文明与蛮荒的碰撞,暴力与秩序的迭代,英雄身份的归属,以及西部神话的消亡,上述核心命题均在后续创作者的手中得到了更加丰富的类型演绎。然而约翰·福特所谱写的悼亡曲有着最为凝练的躯体,塞入精准无误的角色定位和行为动机,在空间与段落的区分下高效完成政治寓言的述说。唯一降分点是无处不在的棚拍感,或许是在形式感上通过仿古来宣告传统西部语境的终结,却也不可避免地沉沦在腐朽的场景气质中,为自身盖上了沉重的朽木棺板。回看英文片名,“The Man Who Shot Liberty Valance”,一段传说,一句事实,一种悬念,和一曲哀歌。
三星半.所谓"角力"并未达乎对抗性,无论关于女人还是关于正义的事业.在这部缺乏抒情――摒除自然风景且抑制幽默感("禁止喝酒",它板起脸说道)――的作品中,韦恩充分散发着一种惰性(注意他在片中的运动量何其少),让旁人也大多带上呆傻迟钝的特质;斯图尔特正相反,总处于焦虑的动势中.主线不外乎减速-加速的并行运动:前者退出正邪争斗爱情纠葛,直至完全停止而进入棺椁;后者则从马车到铁路,获得地球上最高的速度.在这对位之下,影片反复令各种混乱失礼的闲杂事物入侵课堂和会议,仿佛特地为了说明旧西部总之与宪政民主无缘.
约翰韦恩点燃了为新婚修建的小屋,这是多么悲伤的时刻,他不仅要失去心爱的女人同时也要告别属于他的时代了,火车带来了资本,土地变成商品,传统价值的逝去是必然的,但新价值和美国精神真的能战胜贪婪与邪恶么?福特的伟大在于看似宣传正义实则表现正义的懦弱,法律也只是权贵们的舞台
双虎——法律是面子,暴力是里子。建立新的秩序,两者缺一不可,法律带来和平安宁的外貌,而唯有暴力可以驱逐暴力。影片中的恶并非完全面目可憎,甚至有些谐趣,背后的支撑才是恐惧之源。爱情(仙人掌花)让影片的基调变得感伤。爱情与暴力都构成了三角关系。一部抒情的、悲伤的西部片。
从精神意义上来讲,这部片算是给西部片画上了一个句号。
7/10。约翰福特解构了西部神话:报社众人知晓当年是无名牛仔杀死暴徒,编辑撕毁了所有文件,因为人们宁愿相信英雄光环属于政治大人物。韦恩告别了野蛮(棺材旁的仙人掌)选择帮助民主(玫瑰),暗中相助将武力的权威转让给青年律师确保新秩序稳定,演讲非凡又酗酒如命的新闻经营者这一配角与主角互动积极。
骨子里分明是个普罗甘达片,可就是拍的这么好看,约翰·福特最大的风格或许就是消解风格:一招一式,有板有眼。而且全片并没有将文明与暴力做简单的二元化处理,代表着现代秩序的参议员是大众心中那个枪杀恶棍的传奇,但代表着原始法则的牛仔才是真正的源头:文明孕育于暴力却最终致力于消除暴力,有趣
东部与西部、法律书与枪、玫瑰与仙人掌花、铁路与大篷车。西部牛仔帮助东部的律师在西部建立起了法律和秩序,但他的女人却爱上了东部律师,他死的时候,连双鞋子也没有。
就如同观看黑泽明的某些影片,一方面为戏剧化的高潮和群体构图的美感击节赞叹,另一方面又为脸谱化的角色和无感稚嫩的主题腹诽不休。但愿是由于题材限制的尴尬处境而影响了人物的塑造,如若不然,咱家只能对约翰福特的文艺片说再见了【8】
最有趣的是这一对男人对同一个女人的爱情。当约翰韦恩头也不回的离开女人的时候,我在想,这也许就是韦恩被美国人称为硬汉的缘故。
没有虎也没有龙,是个政治片,最后史密斯先生去华盛顿了。詹姆斯史都华年轻的扮相比老年还老,约翰韦恩还是很棒。技术上就看不出怎么好了,好吵。
约翰·韦恩扮演的男主角是这场文明的福音到来之前的唯一的牺牲者,然而他所做出的牺牲并不是出于詹姆斯·斯图尔特般的个人信仰,相信真正的法律,而是基于个人情感,对Hallie的爱。所以,约翰福特真的是只是通过民主教育来拍一部主旋律电影吗?这其中难道没有一丝讽刺的意味和批判的意识?处在文明福音的背后,有着西部英雄末路的哀歌。
这部片子并没有人们印象中的西部片里的壮怀激烈的枪战场面,但其中一刚一柔的双男主设定其实有点互补和讨巧,电影探讨更多的其实是理智与情感、法律与秩序之间的对抗和冲突。当然,斯图尔特真的是适合这种书生气十足的绅士角色,还有他如含着一口痰说话的语气似乎也是他的个人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