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

HD中字

主演:Henrietta Crosman,希瑟·安吉尔,诺曼·福斯特,Lucille La Verne,Maurice Murphy,玛丽安·尼克松,Jay Ward,Robert Warwick,Louise Carter,贝蒂·布莱丝,弗朗西斯·福特,查利· 格雷普韦恩,赫达·霍珀,Frances Rich,Mary Bracken,Ann Brody,William Burress,André Cheron,露丝·克利福德,玛塞勒·科尔代,詹姆斯•唐兰,贝丝·弗劳尔斯,Edward Gargan,玛丽·戈

类型:电影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1933

 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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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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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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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篇影评

 1 ) 刹那间的感动

    朝圣对天主教徒而言并不陌生,很多人有过类似的经历。基督说:“你们拜父,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要朝圣呢?
   《朝圣之路》作为一部励志片,朴实得略显琐碎。很多观众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个丧子的父亲身上,认为这是一部关于亲情的电影。其实,我们何尝不曾像那个写作遇到瓶颈的爱尔兰作家,或者希望借朝圣减肥的荷兰胖子那样,貌似活泼开朗,实则烦恼焦虑、充满困惑?
   电影的结尾告诉我们,信德不需要大家刻意去寻找。有时我们就像那个爱尔兰作家,游客一般漫不经心地走进圣殿,觉得既然不是教徒就没必要装模作样地敬拜。听着不知所云的某国语言,看着神职人员在祭台前忙来忙去,刹那间泪水夺眶而出,可能连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但周围的教友却习以为常,因为他们知道,这就是圣神的力量。有时,我们会像那个荷兰胖子,对人生感到困惑,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看不到未来,甚至开始怀疑朝圣的目的,但是,就在踏入圣殿的一刹那,我们旁若无人地跪了下来,这时,我们才知道圣神的力量。
   也许,我们并没有选择天主,而是天主从亿万人中拣选了我们,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2 ) 所有想要在路上或者已经上路的人们,你值得这部电影

美国人其实喜欢拍一些恰到好处的巧合,和皆大欢喜的结局;他们的文化里有一种乐观的情感内核。

在路上的电影看过许多,这么多年过去,在逆境时常常想起来的一是《涉足荒野》,再就是《朝圣之路》。关于内心层面的需求,关于情感的割裂和断层。而我们的电影还处于炫技的阶段,远远没有抵达探讨的层面。

徒步,撇开装备、抛开路线,它无非是你迈开腿不停走路的一种行为,你背上的背囊是你最忠诚的朋友,长路漫漫,终点是否重要?当然重要,它是你在脚被磨出众多水泡、脸被晒伤、精疲力竭时的唯一指望。

我觉得人在行走时,能拥有高质量的独处时光,很多的问题会浮出水面,很多的答案亦能水落石出。当你远看茫茫山脉,葱郁森林,浩渺的天际和无力抗拒的横风,方能自觉人生的短小。

片段里汤姆晚年丧子,他动身前往法国想要取回儿子的骨灰和遗物,脑中不断闪现送别儿子丹尼尔的场景,他觉得自己永远无法懂得丹尼尔为什么要断送良好前程,去走什么圣雅阁之路?徒步的意义是什么?他不懂,他只知道这条路夺走了他的儿子。

你不在文明世界里摸爬滚打,一定要去过一种嬉皮士的生活,在汤姆眼中原本就是一种逃避的行为。

圣地亚哥朝圣之路,公元1世纪,耶稣的十二门徒之一圣雅各伯(法语为SaintJacque,西班牙语Santiago)在西班牙布道七年之后,于耶路撒冷殉教,他的门徒经过千辛万苦把尸骨运回西班牙,埋葬在圣地亚哥,之后便湮没无闻。9世纪时,圣雅各伯之墓如神迹一般地被偶然发现,随后便吸引了如潮水般的信徒前来朝圣。渐渐地,来自欧洲不同地方的朝圣者,形成了一个被称为圣雅各之路的复杂的路线网。

有时候人们是因为宗教行走,有时候人们是因为信仰行走,更多人因为自己迷失了而走。

剧中四个人,让我觉得这种人物设定简直暗藏某种隐喻。一个想要减肥的胖子,一个几乎话痨成疾的作家,一个特立独行的女人,还有一个闷声不吭的汤姆。

我觉得《朝圣之路》在某种程度上比《涉足荒野》更为朴实,没有那么多大灾大难作为人生背景的铺垫,先开始走着的是一个父亲,慢慢的,走到几近尾声之时,是一个人的独立行走。

这几乎就是行走的全部意义了,无论你的初衷是什么,你总是能够在这漫漫征途之中,找到自己的信仰,它无关宗教,只是给了你一个锚点,让你在茫茫人世之中,知道改从哪个经度哪个纬度,去看这个缤纷世界,它甚至给了你底线,也给你了归途。

所有想要并且已经在路上的人们,你值得这部电影。

晚安。

 3 ) 走着就好

这是一部不好评论的电影。所谓不好评论,就是看完了,想写几个字,但是不知写什么好。不写吧,又觉得应该写点儿什么。
在豆瓣上,这部片子的类型,似乎也有些不明所以,有动作、 冒险、喜剧、犯罪、 剧情各种标签。这些标签真的是乱加的,没有一个是对的。动作?完全没有动作,一定要找出动作,只能是走路。也谈不上冒险,那路2000多公里,走完会比较累,但是除了个别地段,其实并不太险。喜剧?连笑容都不多,马丁演的男主角汤姆基本不会笑。犯罪?嗯,好象在一个小旅店看到旅店老板自说自唱,有些吓人。剧情?不,不剧情,完全没有剧情,就是每天走路。有一张关于这部片子的照片,上面就是个变成脚的人。
网上关于这部片子的介绍,似乎也没什么可说的,简单到只剩下一句话:“一位美国父亲前往法国取回他儿子的遗体,他的儿子在著名的拿破仑之路旅行时不幸去世”。
连电影名字的中文翻译,都不知所以,《拿破仑之路》,可片子的英文名字是简单之极的The Way。那条路,是大名鼎鼎的圣地亚哥朝圣之路,欧洲首条文化旅行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似乎没有拿破仑什么事。
有关这部片子广告,估计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说,“本片为本月强推猛片,精彩程度绝对不容错过,比看艳照门、日记门、亲嘴门、非诚勿扰、闫凤娇之类的好多了。看片的时候,有空记得帮忙宣传一下,谢谢。”可是你自己都只能这样干巴巴地说,里面没有感人剧情,没有帅哥靓女,没有大腕明星,没有煽情内容,没有飞车搏击,没有魔幻惊悚,我们能帮助宣传什么呢。
可是,我还是很想宣传一下,我喜欢这部片子。实际上,豆瓣上,给这部不知在说什么的片子五颗星评价的,有47%,很高了。
片子里有萍水相逢的四个人,一起走圣地亚哥朝圣之路。因此,有人说,之所以喜欢,是因为里面表达了信仰。我没看出来。虽然是朝圣之路,不过,每年走这条路的几十万人,并非都是来朝圣的。片子里的4个人,美国眼科医生是为了儿子,女烟民是为了戒烟,英格兰作家是为了写作,荷兰胖子是为了减肥,争取晚上睡觉的时候,不被老婆踢下床。
实际上,走到路的尽头,胖子肚子还是圆滚滚的。女烟民能做的,是点起一根烟。作家倒是记了满满一小本。而医生,能做到的,是把儿子骨灰,抛撒到大西洋的波涛中去。
我不知道别人为什么喜欢这部片子,我喜欢的理由,其实很简单,正如豆瓣上关于这部片子惟一影评(待会儿我贴上去,就是第二篇了,呵呵)说的,如果“如果你用过Travelocity,读过Lonely Planet,住过Youth Hostel,你一定会喜欢上这部电影,至少不会失望”。
虽然我经常走路,但是我基本不用Travelocity;至于LP,只看这小两口说为什么写LP的自传;而Youth Hostel,曾经住,现在很少住了,住的或者正规酒店,或者干脆帐篷。不用Travelocity,不读LP,不住Youth Hostel,不过喜欢这部片子的原因,确是因为喜欢那些熟悉的行走状态。
那种状态,那些细节,确是只有亲身经历,才会引发共鸣。
他们戴墨镜,背大包,拿拐杖,一路盖章。我熟悉那些背包。熟悉那些拐杖。熟悉那些走路的鞋。熟悉那些路上的各种印章。
熟悉那位作家带个小本子,随手记下什么的习惯,尽管我不是作家,这也是我的习惯。熟悉他们走过那个垒起来的指路牌,上面有各种标识,写着墨西哥9376公里,圣地亚哥220公里。我也从各种指路牌下走过,还买了几个模型放在书橱里。熟悉他们把写着各种心愿的石子(好像是贝壳?),扔上类似玛尼堆的地方。我也在石子、树皮或者各种材料的东西上,写上心事,放到玛尼堆、树洞和河流中。
熟悉他们躺在舒服的酒店大床上,浑身不自在的样子。我也曾经走了多少天后,踏上酒店厚厚的地毯,腿发软,脚受惊,几乎不会走路,躺在柔软床上,彻夜难眠。熟悉那种在旷野里排成一排尿尿的样子,包括他们3人背靠一排,为那位女子方便提供遮挡的场景。这样的事情我也做过,做得更体贴,在戈壁滩上,我们举起4件雨衣,围成一圈,让女孩在中间方便。
里面有些话,留下印象。比如,“人不应该选择人生,而是应该活出人生。”比如,“上帝为每一个人的存在,都设了一张时间表”。
亲爱的上帝,我的那份时间表,请您收藏好,不必告诉我。
还有那些路边的景色。借用那位英格兰作家的话,是“满是伤感诗人青睐的神秘风景。”我看到那些咖啡色的庄稼,看到秋叶满地,树成金色,看到田地如画,小路雪白蜿蜒。看到他们走过葡萄园,风把叶子吹得哗哗响。看到他们影子斜斜的,印在广场的条石上。
看到这些,我就想,等一天,我也许会用两个月时间,去走这条路。
网上有张照片--在圣地亚哥教堂领取走完这段路证书的排队人群中,有个拿着拐杖的兄弟,那个拐杖上,插着朵野花。
走在路上,到处山花烂漫。
徒步本身,就是天堂。

 4 ) Definelife,makeyou.

 《The way》起初只是一个开始,过程是一种痛苦,沿途是一种发现,结尾是一个开始。

 《The way》犹如人生,总是一条艰辛的路,却无数人去跋涉。一旦踏上,你就会在有标示和无标示的路途中摸索前行。
 开始时,得到祝福,开始后,孤独一人。经历短暂的尝试、适应,在无助中寻觅,你依稀找到了方向。
 在前行的方向上,你会巧遇很多人,有相伴的,有分道的,有喜欢的,有不喜欢的,但依然前行,朝着自己认为的方向。
 有时候,你会被同行者影响,有时候你会坚持自己的想法。
 相遇一次的人,成了你的过客;相遇多次的人,成了你的朋友。你会被朋友“出卖”,你也会得到朋友的帮助,你恨被“出卖”,你感谢被“帮助”,在经历刺痛和温暖之后,你们找到了一种安全的距离,动态的平衡。
 他们有的总在试图走近你故意封闭的世界,有的默默地和你一起保护着你的痛处,有的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自己的秘密。你们有很多的不了解,但源于某种原因,依然结伴前行。
 你们都不断地去了解彼此,也在不断地探究自己;你们在不断地尝试定义彼此,也在不断地重新定义自己。在不断变换的生活中,发现了一些不曾有过的意义,从而每个人更立体、更清晰。
 你们有嬉笑怒骂忘我的快乐,也有借机发泄相互诽谤的内讧,也有同仇敌忾一致对外的团结。
 相伴途中,你帮助了他,但收获的却不止他一人。
 你会因为一次看似没有意义的馈赠,而在以后的日子里油生感激;会因为路人的言或行,豁然开朗;也会因为一次不打不相交而收获意外,他们没有伴随你,但却深远地影响了你。
 起初,每个人有各自的秘密,渐渐的却成了大家的秘密。起初,每个人有各自的目的,渐渐的成了大家的目的。一路相伴,每个人都成为了“自己”,也成为了“我们”。
 路的终点,最终还是分离,依旧是“彼此”,却恒久是一种“一起”。
 作为另一个自己,漫行于另一种开始,犹如一种永不重复的轮回。

电影中几句值得分享的对白:

You know, most people don't have the luxury of just picking up and leaving it all behind.
你知道,大多数人不可能那么潇洒,背起包就把一切抛在脑后。

Tom(Father):My life here might not seem like much to you, but it's the life I choose.
Tom(爸爸):我的生活可能跟你的不太一样,但这就是我选择的生活。
Daniel(Sun): You don't choose a life, You live one.
Daniel(儿子):你没有选择生活,你在过生活。

There's a whole world out there to beat you up plenty, you don't need to go looking for people to pile on.
外面的世界好多事情都把你打得头破血流,你没必要因为这个而敌视所有人。

 5 ) 四个人的朝圣,一个人的选择。

影片本身没有多少对话,但是却充满真实感,它引导着观众随之一起进入了一趟心灵的朝圣之旅。无论你是否亲身去过圣地,或只是在心中,在脑中神往过,你都会被影片中那绝美的画面所震撼,一切的景色都是那么的美好自然,令人心驰神往。而且这部电影的OST也是做得相当棒,尤其当一行四人终于凑齐后,coldplay的《Lost》缓缓响起,真是恰到好处……
“Just because I'm losing, doesn't mean I'm lost, doesn't mean I'll stop, doesn't mean I will cross ……”

不得不说,这部电影和几年前张艺谋的《千里走单骑》很相像,讲述了一个平时沉默严肃、不苟言笑的牙科医生汤姆,因为儿子在朝圣之旅的意外遇难,而背上行囊替儿子走完那未曾完成的朝圣之路的故事。

“朝圣之路”,即基督教徒朝圣时所经过的路途,它贯穿了西班牙北部的阿拉贡、纳瓦拉、拉里奥哈、卡斯蒂利亚莱昂、加西里等五个自治区。而本片中的老父亲汤姆朝圣之路的终点,便是始建于1078年,号称史上最美的建筑之一的“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大教堂”。

儿子希望追寻自己的理想,畅游世界,走一段朝圣之旅,追寻前人的足迹;而父亲却希望儿子能读完Doctor,找一份好的工作,踏踏实实的生活。
I wanted to be a bullfighter.My father wanted me to be a lawer.I became neither.还记得巴斯克的那个爱斗牛的老头吗?
没错,生活有时就是这么的不伦不类,可是我们还是依然要学着平静面对,因为谁也不能肯定默默承受与奋起反抗哪一个更高尚更有尊严。
但是,生活就是这样,理想与现实,你终究要做出选择……

老汤姆在朝圣的路上遇见了很多事,很多人……
在这个过程中,他遇见了另外三个怀揣着不同理想的朝圣者。一个想努力减肥却永远也不能停止吃东西的荷兰胖子,一个想拼命戒烟却永远不忘吞云吐雾的中年御姐,还有一个想找到写作的灵感且神经质的爱尔兰作家,就是这么四个人为了不同的理想结伴而行,朝着圣地亚哥出发……
虽然他们的目标各不相同,但是每一个行走的人,,都有一段不愿诉说的故事。他们每一个人都在寻找自我的救赎,寻找他们人生中的选择……

如果,影片最开始,痛失爱子的老汤姆沿着儿子未曾完成的道路继续前行是为了找回儿子的心,为了给逝去的儿子一份安慰的话。那么一路走来,历经磨难,老汤姆发现他所做的一切不仅仅是为了儿子,更是为了他自己……
以前,老汤姆一直为自己选择的生活而感到骄傲,并以此批评自己的儿子。但通过朝圣的一路走来,通过他的所见所闻、心路历程,老汤姆才恍然大悟……

就像影片开始,儿子对父亲所说那意味深长的一句话:
"You don't choose a life, you live one."
你并没有选择生活,你仅仅是活着而已……

 6 ) 生活是活出来的

Dad:You know, most people don't have the luxury of just picking up, and leaving it all behind, Daniel.
父亲:要知道,大部分人都不可能有背起包说走就走的“奢侈”,把一切(责任)抛诸脑后。
Daniel:Well, I am not most people. If I don't have your blessing, that's fine. But don't judge this, don't judge me.
丹尼尔:我不是那些“大部分人”,如果你不支持我没关系,只是别论断这种做法,也别论断我。
Dad:My life here might seem like to much to you, but it's the life I choose.
父亲:我的生活可能与你大不相同,但这是我选择的生活。
Daniel:You don't choose a life, dad. You live one.
丹尼尔:生活不是选择出来的,爸,生活是活出来的。

《朝圣之路》的开头部分收入颇丰的牙医父亲前往法国认领在旅途中意外死去的儿子丹尼尔尸体,在法国的火车上父亲回忆起他当初开车送丹尼尔去机场开始环球旅行时的上面的对话。关于责任和自由、主流和非主流价值观、以及生活形态的碰撞,居然在这短短的几句对话中被串联演绎出来,引人联想。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总会有这样那样的责任,也就不会有绝对的自由。有些责任大一些,有些责任小一些;有些责任来得名正言顺而有些来得莫名其妙些;有些来自别人,有些源于自己......作为一个美国父亲说丹尼尔把责任抛诸脑后,当然不是说他不给老人家养老费,而是指他放弃正在攻读中的博士学位准备来一次没有期限的无厘头环球旅行。我在想如果是一个中国老头这样说自己的儿子如此“不负责任”,周边会有多少人朝这不孝子扔石头,而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很少有中国的孩子在进入大学后靠自己的辛苦劳动赚取学费供自己读书,毕业后还奢望着老爸给找个好工作,哪敢背起背包说走就走,老爸一发怒你还来个诸如“生活不是选择是活出来的”这样的谬论,简直自寻灭亡。责任是件复杂的东西,有时候你索取越多,责任就越大,就像人情。

至于大众生活,以前我也愤怒地认为低俗无趣,现在倒是觉得无所谓,甚至开始觉得如果可以还该好好地过大众生活,因为它终归还是投票率最高的生活选项,我们一不小心就做了这个选择,一不小心就成了大众,以至于我们出门旅行了一两个星期就觉得自己另类非主流。另类非主流也没什么不好,只要非另类、主流的那些人不要老是朝他们指手画脚,可悲的就是他们老是这么干,好像这个社会多元化一点点就是败坏风俗、破坏秩序,特别是对那些年轻人,简直是大逆不道。而“非主流”当然也不会常常主动向“主流”喝声痛彻,因为历史上从来就很少有少数派主动向多数派挑衅生事的。于是乎,老人要制约,青年要反抗,来来回回无止无休,说到底缺乏的还是理解和宽容。

于是乎,生活成了一个话题,我们为何而活,如何生,又如何活?

身为牙医的老丹尼尔当然认为自己的生活很不错,有自己的诊所,有秘书,有空就和朋友打高尔夫球,完全一个社会中上阶层代表。而丹尼尔,丹尼尔连休学一年再修完博士学位都不干,年纪也不轻,没工作没家庭,未来可谓堪忧,非要去看外面的世界,去走那条“朝圣之路”,走后终于把生命都赔在那条路上了。

老丹尼尔去认领丹尼尔的尸体,确认之后原本就应该启程回国的,却意外地决定带上孩子的骨灰完成儿子未走完的旅途,此片的故事也就从这里开始。

“朝圣之路”的途中几经波折,在骨灰盒被偷走之后原本就灰心丧气准备打道回府的,丢失物件却又奇迹般地原封不动被奉还;生性孤僻情绪低落的他却意外地遇上了一群有意思的朋友;原本打算走到“朝圣之路”终点就结束却因为一个吉普赛人的提议走到了muxia,把儿子的骨灰洒进大海......

与其说老丹尼尔选择了这次旅途,不如说他冥冥中的必须走上这一趟,如丹尼尔所说“生活不是选择出来的,爸,生活是活出来的”,而在“朝圣之路”上,老丹尼尔和他的那些朋友们估计也确确实实的活了一把,要不然,丹尼尔也不会从此开始一个大龄牙医的环球之旅吧^^

 短评

“我不顾一切走在路上 就是为了来到你的身旁”

4分钟前
  • 披着人皮的鬼
  • 推荐

沁人心脾的佳作

6分钟前
  • 包子
  • 力荐

原声全部是我喜欢的歌!!!

8分钟前
  • 阿子
  • 推荐

1.行走,不需要意义。生活也没有那么多的意义,亲身经历过便以足够;2.哪怕是一个悲伤的开始,却是以更多的沉默来展示父亲的内心,不煽情却也让人动容,这是一位父亲的形象;3.喜欢影片用收的方式阐述,平淡不惊,你只有静心才能体会深沉的美;4.粗颗粒胶片一直是我的挚爱,摄影太美,我怎能不倾心。

12分钟前
  • 有心打扰
  • 力荐

按掉的一星是因为我老了,过了拔腿就走,以为自己要一生在路上的年纪了。看多了这种类型的艺文作品,也开始怀疑所谓[内心的声音]和[旅行的意义],是否被过度美化和渲染了呢。背上包出发也许是一种宣誓,选择,诀别,或者其他。但是下一步,即使在城市尽义务,却更加懂得心远地自偏的含义吧。

14分钟前
  • 胡大暖
  • 推荐

以行走疗伤。比较有意思的是,本片的导演,也就是里面儿子的扮演者,现实中也是马丁·辛的儿子,即查理·辛的哥哥。这个片正好可以和《转山》做个比对,差距一下就看出来了。这片最精彩的地方在于让人有走出去的冲动。

15分钟前
  • 桃桃林林
  • 推荐

电影本身其实挺平庸,但是这种穷游式的影像纪录却又实在讨人喜欢。推荐给喜欢旅游特别是穷游的朋友。PS:Coldplay的LOST一响起我就燃了...

19分钟前
  • 陀螺凡达可
  • 还行

不管心愿伟大还是卑微,心之所向即是神圣的。平实的旅途,并不算苦(儿子好像走的很苦,一星就差在这了)。粗颗粒胶片,幽蓝色画面,真是美,这风景还叫欠奉就是亵渎太苛刻了。。

23分钟前
  • 彌張
  • 推荐

有时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或者只是因为一个很蠢的念头就去了。

26分钟前
  • Rocinante
  • 推荐

现在仍存有抛下一切,背起行囊上路的勇气,不知这种勇气会不会在若干年后消失殆尽?圣地亚哥的这条朝圣之路真是安全,连被偷窃的背包都能被小偷的父亲完璧归赵。【生活不是选出来,而是过出来的】

28分钟前
  • 狷介有乌青
  • 推荐

He wanted to see the world...And he did...

30分钟前
  • 李和百万幽魂
  • 力荐

真好看,摄影、配乐、外景,偏蓝的冷色画面质感都很讨喜,还有那么漂亮的西班牙风光。汤姆这个代死去儿子上路的倔强加州老头儿,喝醉酒大闹,被关进警局这段好。队伍成为四人后,旅途更有意思了。这是今年看到的最好的泛公路电影。《转山》比起人家差的不是技术,还是视野和气度。

32分钟前
  • 内陆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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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感太重。

36分钟前
  • 荔枝超人
  • 还行

丰盈内心的好片子。看过《转山》,再看此部,感觉《转山》就是华丽丽的一山寨。远方,总有一个理由让你上路,一旦你双脚迈入,犹推开一道门,里面的人生际遇、各种感慨、启示,洗涤、一一扑面而来。不要问我为什么去远行,其实,问和答都是苍白无力。在路上,便是人生最美的风景之一。

40分钟前
  • 许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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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在飞机上看过之后一直推荐的片儿。这条路我是早就知道的,走过个别段落,当然第次都有迷路的曲折。曾与人谈及此路。对方道“能跟你一起走完的,就嫁了吧”。 -“嗯。”对方惊“你说真的?!” -“嗯。”两个月的迷茫疲惫和突发状况,饥饿怀疑和天不我予。能并肩走完的,需要牢不可破的感情啊。

41分钟前
  • 小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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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地多么辽阔,上路吧!

45分钟前
  • 尼克
  • 力荐

如果是以前,我看完这么棒的片子肯定会给你打电话。

47分钟前
  • HeyJude
  • 力荐

同样题材的转山只是为了表达而表达的作品,这部才是让心升华的精品。不去会死。它让人有走出去的冲动,因为我们大多人都不是在“生活”,只是在“过活”。4.5

48分钟前
  • 花儿果果
  • 推荐

转山才是美国版的朝圣之路吧,本来徒步旅行就不是只为了到达终点的马拉松,是为了确认“I'm not most people”的正确性,是“live the life, not choose one”

49分钟前
  • 叶酱
  • 力荐

公路电影,很感人的故事

54分钟前
  • kiki20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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