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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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演:方·基默,梅格·瑞恩,凯尔·麦克拉克伦,弗兰克·威利,凯文·狄龙,迈克尔·维克特,迈克尔·马德森,乔希·埃文斯,丹尼斯·伯克利,比利·伊多尔,凯瑟琳·奎南,约翰·登斯默,西恩·斯通,弗洛伊德·怀斯特曼,韦斯·斯塔迪,史蒂夫·里维斯,伯纳德·特尔西,安德鲁·劳厄尔,胡凯莉,朱茜·比赛特,菲奥娜,罗伯特·卢波内,保罗·A·罗思柴尔德,约翰·卡波迪斯,埃里克·伯登,黛比·玛扎,马克·摩斯,弗兰克·米利塔里,黛伯拉·法奥康纳,威尔·乔丹,山姆·惠普尔,查利·斯普拉德林,丽莎·艾德尔斯汀,埃里克·德拉姆斯,米密·罗

类型:电影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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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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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大门1991电影免费高清在线观看全集。
  本片忠实地记述了1960年代美国迷幻摇滚代表乐队——大门乐队的灵魂主唱吉姆·莫里森(方·基默 Val Kilmer饰)从成名到自我毁灭的一生。  在电影学校,莫里森结识了喜欢弹钢琴的键盘手雷·曼札克,两人一拍即合,决定组建一支令世界震惊的摇滚乐队:The Doors。很快,莫里森在这里找到了其他两位乐队成员:鼓手约翰·丹斯莫和吉他手罗比·克雷格。不久,大门乐队因《Light My Fire》一跃成名,万千乐迷为之疯狂。在拥有金钱名利诸多光环后的莫里森,却始终无法被任何人真正了解,有人认为他是诗人、艺术家,也有人把他当做疯子、瘾君子。27岁的莫里森最终选择了死亡来结束这段无以伦比的个人传奇。丛林2017越来越好之村晚家族的形式奇幻潮国语追捕连环杀手 第二季将恋爱进行到底鸵鸟小姐与家政先生住院医师第五季暑假的礼物真爱2000断线2012世界之战第二季出入爱情老广的味道第四季钟声颂歌未来之人担保耀眼女子受害者2019大病硬汉魔女九命真假学园7邪恶历史寅次郎的故事9:柴又恋情优胜者与人为恶孟买天鹅绒缘来如此2017怪物少女妮莫娜灭狼行动当我往前走之时偶尔会瞥到一缕美丽之景燃烧喜羊羊与灰太狼之虎虎生威体能之巅:百人大挑战街头女哨兵童邪虎鲸对上大白鲨无罪的维纳斯

 长篇影评

 1 ) Dionysus

     第一次觉的 morrison的词有写的那么美,或许只是因为我从来不听歌词么?不过如果要探究那几段是morrison写的还是stone从别处拿来的,实在是麻烦,如果我再回去翻出所有the doors的专集一个一个对照或是弄出一本他的诗集,最后弄一个jim morrison考出来,大概他从坟墓里爬出来也要对我说声"i quit"吧。

      自带的olive stone极居左派后现代意识的偏见,在开头的morrison小电影里就变的异样了,不管是把尼采的话穿在nazism上,或是之后又是拖着"dancing bears" 又masturbation的.都被耐心的姑且当作了campy的态度。
意外的是开篇的那种感觉来的很快:
awake.
shake dreams form your hair,my pretty child,my sweet one.
choose the day and choose the sign of your day.
the day's divinity.first thing i see.
a vast,radiant beach and a cool,jeweled moon.
couples,naked,race down by its quiet side.
and we laugh like soft,mad children smug in the woolly,cotton brains of infancy.
"every time I try to make love to you
you run around with your mouth stuck out" (注1)
choose,they croon,the ancient ones.
the time has come again.
choose now,they croon,beneath the moon beside an ancient lake.
enter again the sweet forest.
enter the hot dream.
come with us.
everything is broken up and dances.
now i have come again to the land of the fair,strong and the wise.
brothers and sisters over the pale forest.
o,children of night who among you will run with the hunt?
now,night arrives with her purple legion.
retire now to your tents and dreams.
tomorrow we enter the town of my birth.
i want to be ready.
(注2)



于是《the end》认可于stone的绚技的我,在超现实的剪接中开始了,这不同于时代的歌声,亦如如此纯洁懵懂的迷幻乐迷一般,刺骨,恍然,一发而不可收拾。随即在morrison shop里面一切诸如 nature killer中哗众取宠的玩意,业余拍摄,延时摄影,解构式剪接,象征主义,等等在这里都是非卖品。

parade,nude,groopies,hippies,love,revolt,witch,cult,
drunk,acids,profanity,chaos
test all the limits,

rock star,love idol,lizard king,mojo rising,
shaman,dionysus(注3)
something sacred

soul of crown
never pretended

这些摇滚该有的不该有的,都有了,那还缺什么呢?

Ornament! meg meg,带上那宝座上至高的傻笑,或许我也可以要此作首诗。


“all the poems have wolves in it.
all but one.
the most beautiful one of all.
She dances in a ring of fire and throws off the challenge with a shrug.”

BUT

"i hope you go out smiling like a child into the cool remnant of a dream.
the angel man has finally claimed this benevolent soul.
Ophelia(注4)
leaves sudden in silk
glory in dream.
mad,stifled witness"

于是响起了“i am a spy in the house of love....”

no,no..maybe i should keep sane
呵呵。或许我只是被这部feast一般的电影胀满了脑子。如此一部ready-made movie.(注5)
Welcome:
dionysus 和他的 bacchae
 william blake 为了他的解释(注6)
andy wahrol 和他的"venus in fur" band 以及他的edie's god telephone
ed sullivan's show 的著名娱乐节目
erich von stroheim 以他极为类似的"not a character actor, but what a character!"
dennis hopper的暴力角色(blue velvet?)
janis joplin 的著名southern comfort商标(注7)
catchy tune &commercial
"fat" Blues
rock &roll dead

或者还有我忘了介绍的等等们。哦还有Père Lachaise墓地里的人们(注8)

或许这些也全是morrison 用尽自己的sense和subconscious来让自己更接近那个unknown么?
maybe he is just afraid to death ,to pain , but also don't know why people live.just like i find.just like a sensitive kid.



注1:如果音乐有超现实主义,那么olive stone这下剪接绝对算的上。或者其实音乐的超现实主义有在pink floyd的以及 deep purple的made in japan的 lazy 吉他solo里听到过。

注2:the doors 的 ghost song

注3:ready-made 是由杜尚开始提出的一种反艺术观点的一部分,强调使用现成品(ready-made)来进行创作。

注4:哈姆雷特的mm,具体的这本书我也没看过,呵呵,不过相当出名的mm

注5:酒神(dionysus)和他的女性跟随者或女祭祀(bacchae)
这里其实本身设计到,尼采提出的酒神精神(Dionysian)和太阳神精神(Apollonian)。当然尼采没有象他这样讲的那么简单。

注6:william blake : "when the doors of perception are cleansed things will appear as they truly are."

注7:一种whisky,因为janis酗酒成瘾

注8:alfred chopin(萧邦)
georges bizet(比柴)
oscar wilde(王尔德)
sarah bernhardt(The Divine Sarah么?可惜没看过她的片子)
honore de balzac(巴尔扎克)
marcel proust(普鲁斯特)
lioacchino rossini(罗西尼)
molione (那个被海王爱上的美女么?)

PS: 从很大的程度上,我还是依然相信,这部片子是oliver stone过度夸大了jim morrison到了神的程度,或许也是因为从我自己的星座观上无法到达如此一个超出界限的角色,更加之对于stone极尽教条般的拍摄方式的抵触情绪吧。或许也因此抹杀了他本人更多人性化的地方吧。例如比起裸露来说,我觉的他在演唱会上打嗝,来的更具讽刺效果,甚至于超过punk和glam,因为那不是做戏,而是天然。当然作为dionysus来说,我还是可以欣然接受的。只是,对于the doors来说并不是只有jim morrison一个人,而且象我这样的乐迷,其组合本身的音乐性,特别是电子乐和迷幻音乐本身在于当时的革命和进化效果,远远超出了歌词和他“个人表演”的意义。

 2 ) 鲁伯特之泪,坚强又脆弱的美丽灵魂

《大门》这个电影让我明白,一个人伟大或者再向下杰出,优秀,出色,突出,不赖,是在于他/她留下(创造)了多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或信息上的。 从物理学的质量守恒上来说,没有人能留下东西,如果抛开熵增定律,太阳不往地球输送光,陨石不往地球砸,地球就是一个孤立的系统,是颗死星球,地球是创造不出任何东西来的。而即使有光和陨石的到达,致使地球上生命诞生并且生生不息,不过都是在原来物质的基础上循环反复。 你的屎尿灌溉蔬菜,屎尿某些部分成为蔬菜的一部分,最后又被你吃了。猪吃了大量(多人的)屎尿灌溉的廉价蔬菜,这只猪宰杀被你吃了后,经过消化成为你的一部分,你死后被抬进棺材埋了,很快朽烂被虫鼠啃咬,你的某部分成了老鼠的一部分,甚至构成一只雄鼠的精子,正是来自你的血肉,于是你就成了一只刚出生的小老鼠,而这只小老鼠有天不小心被一只饥饿的母猪踩死吃了,小老鼠的营养成分刚好构成母猪的卵子,于是你终于成为了一只猪,长大后被人类宰杀。 从这点来说,佛家的轮回论确实是能解释得通的,但是我反对什么猪修炼了很多辈子每辈子都做一只好猪,终于在下一辈子的轮回中投胎做人了,而某个人几辈子都是坏人,所以某辈子就投胎做猪了。我坚决反对这种与基督教的天堂论一样的观点,这种摸不着看不见不可证实又不可证伪的东西,你当它可有可无就行了,因为这并不烦碍你的生活,别人信就让他们信,至少能让他们畏惧而向善。只是现在大多数人都不信这一套了,所以也毫无顾忌的做起恶来,哪有什么地狱烈火呢,这辈子先把福寿享尽再说,哪管晚辈们洪水涛天。儒家跟墨家在鬼神论上就很有趣的大差别,不过终极趣旨相同。儒家不信有鬼神之惩罚,但是非常重视祭祀之礼,对先辈亡灵的敬重才有我们中华民族的清明节,古时守孝得三年呢。而墨家相信有鬼神之惩罚,但轻视祭祀之礼,推崇节用节葬,否定三年守孝这种浪费人力资源的行为,事实上到了近现代确实是被推翻了。儒墨最大的不同在于儒家尊王墨家尊民,所以儒家因尊王而把父连同生母、长辈、长兄也一起尊了,而尊就要耗费精力财物,所以讲究厚,葬,讲究大搞特搞礼乐齐上,才显得尊贵,才符合礼。墨家尊民,提倡“节用”、“节葬”、“非乐”,“吃苦”,所以要把王拉到跟平民一样的地位,要求王应该跟平民一样。你其实用屁股想一想就知道,谁都喜欢被拍马屁,掌权者更喜欢,所以曾经在秦始皇时代都被打击的儒墨两家,到了未来儒家上位了,墨家迅速消亡。当然,这也跟儒家大多从书香世家子弟冒出,墨家大多从农民子弟出身有关。也就是说跟基本盘出来的有关,维护的方向不一样,而即使农民出身又信仰儒家的,想的也是(货卖与帝王家)借王的力量成就书香世家,庇荫子孙万代,当然这一切都是为辅(基本盘),他们最大的目标还是——齐天下。墨家从来没有为自己的私心所想过,他们想的只有为人民,自己再苦再累也愿意,甚至去死,就算去死也“死不旋踵”,从这点来看墨家确实比儒家更伟大,更具有惊天动地的侠义精神。废话说多了。 我举猪鼠的例子是想说明,人类根本不可能创造出东西,所谓创造,是从无到有。而从无到有,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又有物理学上的质能守恒定律所制约的,给你一团空气,你绝对不可能凭空创造出一个气球。所以从无到有,这是上帝的事情,是宇宙来源之迷的假说——宇宙大爆炸,这不是我们人类的事情,我们人类只能在基础物上改造东西,这我们称之为创造,包括一切不可见的精神思维逻辑等形而上的和称之为信息的东西,如思想、文学、音乐、编程语言等等,无不是建立在物质上,没有物质,它们就无所依托。我这样说,很多唯物主义者们马上拍手称快,但是我马上要倒打一耙,我要说没有思想思维和逻辑,就不可能去改造东西,猪、老鼠和狗,是不可能把一堆雪堆砌成雪猪、雪鼠和雪狗乃至雪人,而人却可以堆成雪人、雪猪、雪鼠和雪狗,这就叫创造。 给小孩一把泥巴,他能捏出很多东西,包括小泥猪,而小猪不能捏小泥人。给你一只笔,你能写字画,写信给你远方的爱人,或画他/她的素描像,以解相思。而给你一把吉他,你能弹出声音,但不一定能弹出和谐美妙的声音,要弹出和谐美妙的声音,你还要学习音律知识。音律知识这种无形的声学的心理式的逻辑式的知识,是人类大量经验上积累的产物,来自于各种物体发出的声音和这些声音的规律,人类正是掌握了这些规律,才去摆布组织这些声音,才有乐曲的诞生。然后人类学会了把乐曲记载保存下来才有了乐谱,后人可以跟据乐谱还原演奏前人的乐曲。然后人类又学会了把乐曲记载保存下来才有了唱盘和留声机,CD和功放音响,到现在只需一台手机电脑加一副耳机就能欣赏两百年前贝多芬的音乐,而贝多芬留下的只是乐谱而已,你听到的是后人还原演奏时灌录的音像制品(如黑胶唱片)再经过数字化(二进制)保存在手机电脑的一首mp3或其他格式的歌曲(媒体文件)。从黑胶唱片到媒体文件是一种创造(模拟信号载体到数字信号载体),从媒体文件到你的耳机发出声音被你听到又是一种创造(数字信号载体到模拟信号载体再到还原出声音)。创造在人类世界无处不在,改变了人类的生活习惯,令人类生活更美好。 而谁创造了越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或信息上的,他/她就可以被谓之为伟大。往下则为杰出,优秀,出色,突出,不赖。 而一个人赚了很多钱他/她(后面均用他)算伟大么?并不是的,因为根据质量守恒定律,世上的钱都是印纱机造的,只要人类愿意,人类可以把地球上所有物质都拿来造钱,甚至把太阳照进地球的阳光和砸进地球的陨石都拿来造钱,但都是有限的,因为阳光转换率几乎为零,很难想象有人会造一个像贵州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那样的大锅去接阳光(光粒子)来转换成物质。人类经常做的是造一座大坝形成一个大地锅来接天上的雨水用以解决农田灌溉或者日常饮用水。而一颗陨石要等很多年甚至上百千年,大多数陨石在太气层中已经烧成气体了,要等很久它的灰尘能才慢慢降落到地球。而一个人他把所有印纱机印的钱都收刮到自己手上,那相当于他把地球上的海洋河流湖泊水塘井水都占有,不给别人活路,而其实他自己也只能用到极小极小一点点。我知道有这种想法的人很多,但从来没有人真正做到过,因为其他人马上会把他弄死,即使是中国古代号称率土之滨莫非王土的皇帝,他也是名号上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 所以从这点来说,占有地球上有限资源越多的人,就是损害别人利益越多的人。古时封建社会的豪强下,才会有奴隶(中国的奴婢欧美的黑奴),近代中国的土豪劣绅下才会有白毛女。 而即使富豪如比尔盖茨李嘉诚马云,他们总量也只是占整个世界有限资源的一小部分,而且有些资源是把别人的资源也计算在他们头上,一家伟大的公司的估值是把人力资源(人才)也包括进去的,而这估值最后全算在比尔盖茨李嘉诚马云等他们头上了,如果把那些人力资源全部剖开,把剩下的东西才划给这些富豪们,再不准人力进去进行组织整合运作,给富豪慢慢享用,即使这份量非常非常大,那也是一堆毫无意义的垃圾,这些东西它已经不能带给富豪们物质或精神上的享受,反而会成为他的累赘,因为富豪他只能享用非常非常少的一点点,绝大多数会慢慢的烂掉,而这些东西也不能再为世界人民创造物质和精神上的产品了,富豪必须把这堆垃圾转换成可以可以带来物质或精神享受的中介——金钱,所以他必须把这堆垃圾卖掉,让另外一个资本家接手然后让人力进去进行组织整合运作,给世界人民创造物质或精神上的产品,这就叫有限公司。 而界定一个有钱人伟大不伟大,肯定不是说他越有钱越伟大,这在前面已经被我推翻了,反而是越有钱他就越损害别人的利益,越是人类中的垃圾败类,是反人类者,人类应该越早越快地把这种人处死。钱币作为物质资源的中介,它在和平时期就等价于物质资源,在战乱时期就等于一堆废纸,而黄金马上代替了它的位置,而实际上黄金一直代替着它的位置,在和平时期黄金是隐身的,战乱时期它才显身出来。而如果某天上帝用金手指把地球上的石头都点成黄金,那么银子马上代替了黄金的位置。 一个富豪伟大不伟大,那就要论心论迹。一个心里想着要把这世界上有限资源全部收刮为己有的并且一直这样做的,这种人人人得而诛之,甚至想得到世界一半乃至三分之一四分之一五分之一.....十分之一的人都不要放过,人人都应该得而诛之,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等等的人也不要放过。世界上60亿人,他得万分之一,他等于是侵犯了60万人的利益,你可以想象一座60万人的小城,资源都是他的,这意味着只有他一个人可活,其他人都得饿死,你说这60万人要不要把他弄死? 而事实上这个世上拥有60万人的小城所有资源的人也有啊,而这座小城其他60万人并没有想把他弄死,这又是为何?想想以比尔盖茨的财富是不是很轻易的就能把一座贫穷落后的60万人小城的所有资源都买下来,他的财富又是你的财富多少倍呢?是很多人的上万倍吧,那你们想过要去把他弄死吗?没有吧。为什么我们没有想把他弄死,因为比尔盖茨在积累财富的同时他也在“赎罪”,他也在为我们创造物质和精神资源(财富),我们使用他的操作系统,和他的公司的产品给我们带来的种种便利,这种种便利也正在为我们很多人创造财富,所以我们这60万人并没有饿死,反而生活得很愉快,相反还要感激他给我们带来的种种便利。人与人正是基于这种合作才能愉快的玩耍的。 而且我那样计算也并不正确,是很粗糙粗鲁的,他的资产本来就没有把人力资源刨除干净,刨除过后他根本不可能达到万份之一,而且这地球上的资源岂是我以金钱来计算的,太多隐形资源并没有计算进去,所有的山川湖海岂是能够以金钱能计算的?把这些隐形资源都算上,比尔盖茨岂能买下地球的万分之一?这世上没有人可以,而我们这60万人正是靠着这些没有计算进去的隐形资源而能够活下去的。不过在这里我还是非常憎恨李嘉诚这种收刮式到处敛财的资本家,论心论迹都感觉他只是一个商业小人,他给全世界人民留下什么可值得纪念的产品?一个都没有,至少生在大陆的我从来就没有最直观的感受到他带给我的便利,或许间接的有而我不知道,或许网友们能指出来。或许有网友说他李嘉诚投资了曾经贫穷的大陆的某些城市,推动了大陆的经济发展,而我也在这经济发展中无形的分享了这种便利。哇哦,这个帽子戴得好高啊,比上海的最高大厦还高,实在是令我仰望。而我想到的是他收刮了几波收获满满的然后就走了,他得到了他想要的,大陆得到了她想要的,一场公平交易而已。况且这也是他李嘉诚顺着这改革开放之潮流,借着这股风来弄潮儿,他不弄他才是傻子,因为会有其他太多人来弄了,这不是他一个人就能左右这场伟大的潮流的。但是,但是我觉得比尔盖茨、乔布斯、马云这些人看似在顺应潮流,但是好像并没有顺应潮流,而是活生生开启引领了一场场新潮流,给这个世界带来了最直观的便利,这就是他们留给我们的东西啊,他们带给我们的东西就像是诗歌小说一样言之有物,并不是李嘉诚那种只有形式而无内容,他们留给我们的东西有精神上的,也有物质上的,精神上能激励我们,物质上的我们充分的享受和沉浸其中。 是的,我们要给后人留下点东西,尽管尔盖茨、乔布斯、马云他们留给我们的东西不是开头我说的那种: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亦即是,他们留给我们的东西不太具永恒性,或者说还不够好。比如他们的产品很容易过时,温斗士操作系统和苹果手机一直在更新换代,马云爸爸的淘宝购物一直在维护和往更人性化上发展,不知道到了未来,会不会被其他公司创造出更颠覆三观的更便利的购物方式的服务所取代呢?这个不太清楚,但是可能性非常高,因为现在看到颠覆三观的雏形是无人机送货上门服务。而他们留给我们在精神上的激励也并不是他们独有的,他们这些高贵的精神品质在古往今来其他很多人身上都有,他们只是这个时代的典型,当然他们这些精神品质确实是具有一种永恒性,但是如果要和整个人类史的伟人来比的话,他们肯定是要被比下去的,因为那些伟人所具备的永恒性的东西就要比他们就要多多了,而且将来还要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不过,在这个时代,他们完成了“大份量”的“好东西”这一任务,把“好东西”带给了全世界或一国家的人们,在这个时代里就不可谓不伟大了,至于后世,就让后世去评说,至少我们在这一时代已经认可了。 是的,我觉得我们还是得给后人留下点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还是信息上的,而我知道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东西是很难创造和留下的,毕竟我们大多数人不是天才而资质有限,乃至有重大缺陷,而且大多数东西都被先贤智者伟人们捷足先登了,留下了他们浓重的笔墨,我们别说超越,即使爬上他们(巨人)肩膀上也不能,太高了,高山仰止,别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微积分都能吓退我们绝大多数的普通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上帝就关闭了我们所有的窗户,相反给我们敞开的窗户和大门多的是,我们可以在自己擅长的领域耕耘,默默的留下属于自己的精华,给这个世界添上一点点色彩,也能被别人看到和欣赏,也能激励鼓舞别人。 大门摇滚乐队的灵魂主唱吉姆·莫里森是个伟大的音乐人,但是他也是个明显的失败者,我们生活中典型的反面。他放荡不羁,叛逆,演唱会上叼着烟酗着酒的烟鬼酒鬼,台后吸毒的瘾君子,在演唱会的舞台上肆无忌惮,私生活极度混乱背叛多年的女友,试问这样的人怎么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么?但是当我们看完这个电影并完整的了解他的家境时就能发现他的放荡不羁和叛逆正是来自于他的脆弱,他的老爸是一个海军军官,对他管教甚严,是那种刻板的严厉,用文德斯的电影《百万美元酒店》的话来说就是,吉姆·莫里森他爸爸强大的自我击碎了吉姆·莫里森幼小时脆弱的自我,使吉姆·莫里森用偏激的方式——放荡不羁、叛逆——来对抗其父亲,以此建立起自己的强大顽强的自我,但是这种自我看似强大顽强,而归根结底是另外一个极端——脆弱不堪。《百万美元酒店》里亿万传媒大亨的儿子就跟吉姆·莫里森是一模一样处境的人,同样放荡不羁和叛逆,同样吸毒堕落,但他们同样天赋异禀,都是诗人,才华横溢,他们敏感脆弱,却又誓死抵抗。亿万传媒大享的儿子纵身从楼顶一跃,与其说脆弱的自我被钢筋混凝土击碎,倒不如说是被传媒大亨强大的自我所击碎。 吉姆·莫里森虽然没有选择自杀,但是他的自我其实已经有强烈的这种倾向了,看这个电影和查他的资料都很明显,在诗歌和哲学上他对生命的反思,都让他有海子式的燃烧生命向往死亡的强烈激情,并且他也在实践着,只是跟传媒大亨儿子的方式不同,吉姆·莫里森选择了海子式的道路——疯狂的燃烧自己——在音乐创作和舞台演绎中尽情展示真实的自己(顽强又脆弱),所以这种艺术的力量是非常直观的真实和震撼,非常具有感染力,所以大门摇滚乐队跟海子一样,迅速积累大量的粉丝,只是这些粉丝并不知道,他们是在燃烧自己向死亡进军,进而达到生命的永恒。最后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了,年仅25岁;吉姆·莫里森在长期酗酒吸毒下耗尽生命的烛光,年仅27岁。一个留下大量优秀的诗歌,一个留下大量优秀的音乐,在彼此擅长的领域留下浓重的一笔,而且这些东西都是具有永恒性质的,不可谓不伟大。 其实想到海子、吉姆·莫里森以及《百万美元酒店》里亿万传媒大亨的儿子,我突然想到一个物理学上的东西——鲁伯特之泪,是的,这种东西是地球上最坚硬的东西,比钻石还坚硬,也跟钻石一样质地通透明亮,它能承受8吨压力,子弹近距离都打不碎。但它也是地球上最脆弱的东西,只要找到它的那个极小极小的弱点,稍稍用点小力它就整个儿粉碎,实在是令人惊叹。但是,鲁伯特之泪的诞生也是必须要在水深火热之中,这又是两个极端,又不得不令人唏嘘不已。 最后,希望我们都能吸取教训不走两个极端,在自己擅长的领域默默的耕耘出自己的天地,能为这个世界画上一道小小的颜色,只要小小的(当然如果能大大的更好),闪耀着小小的一道颜色之光,为世界添上一份小小的精彩,有小小的几个人欣赏和喜爱(当然大大的更好了),便已足够,因为我觉得,如果我们不能给后人留下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还是信息上的,但是我们可以给我们这个时代的少数人留下我们的精华,给予慰藉,彼此取暖。 最后以张枣的诗句结尾共勉: 我想我的好运气 终有一天会来临 我将被我终生想象着的 廖若星辰的 那么几个佼佼者 阅读,并且喜爱。

 3 ) 知觉之门

最近和The doors再次"不期而遇",新近买了张原版的同名,又看了本片,于是刹那间时空倒退. 我想我完全有资格来写一写the doors,,自从那年我在学校图书馆看到老孙关于他们的乐评《月光在燃烧》就被迷住。那时我的日记里到处充斥着类似“The Doors的音乐在深夜是一片燃烧的月光”情绪的文字,整天幻想着虚无着,对的,你说得很对,幸好是现在才看到这些,否则当年看到,肯定更加绝望,绝望不知往哪个方向走,那些决绝的文字,像一个个暴露在空气里的伤口,如此苍白虚弱,事实上事到如今,我仍无法抑制蜂拥而至的对于过去的种种感怀。 他的一生是一出狂欢的悲剧。他明明对世界已经毫无希望,却仍然在舞台上纵情欢唱;他明明孤独寂寞地宛如弃儿,却要制造如此繁复的华丽证明世界未将他遗弃;明明多么渴望爱和温暖,却要在辗转无数个怀抱后方能感受到最爱女人的一声叹息;明明黑夜已经降临,却不肯沉沉睡去。他是沉醉的,他是自虐的,他是在牺牲中体会快感的,他在幻觉中触模最初和最后的死亡,他在战战兢兢中渐渐靠近了真实和死亡。 最爱的永远是《Riders on the storm》,那永不消失的流逝感,在静夜里雨点敲打着冰冷的枕头,彻头彻尾的虚无和寒冷,没有梦境没有亮光,只有流沙只有下坠,即使如此,我也愿意跟着他一起下沉下沉……很多年以前我就知道他葬在巴黎的拉雪兹公墓,就知道他变胖后潦倒后卒于异地,像兰波一样,所以很多年以前我就想去巴黎,我把这个小小的心事记在很久以前的日记本上,但现在已经被我撕了扔了,天知道这个心愿仍然烂在心里。 一直以来都把他当作心目中最charming最sexy的男人,也听烂了他已有的几张CD,当然,那时还是磁带,上个月在整理东西时,扔掉了整整一大袋磁带,保留了30来盘,其中就有打口的《American prayer》,那些喃喃自语连同我所有的青春回忆都一同葬在一去不复返的过去时光里,要不是今天看了Oliver Stone拍摄的传记片,我断然不会有勇气如此仔细重温,因此当那些无比熟悉的音符一个一个飘出来,几乎立刻沉浸到那时要命的情绪里,《Touch me》、《Moonlight drive》、《People are strange》、《Break on through》、《Back door man》、《Five to one》、《Light my fire》、《The end》、《Dead cats , dead rats》、《Hello , I love you》……每个单词都记得清清楚楚,如果有天我梦里还能唱歌,那肯定是The doors的歌曲。 此片我给了四星,那不是因为它不够好,而是其中的超现实的魔幻情景体验既是十分聪明的手法,也是容易让人诟病的地方,因为从旁人角度来揣测天才的心理,无论如何都不能精准,那是无法定义的;另外男主角与Morrison虽七分相似,在我这个多年忠实粉丝眼里,却总欠缺些什么。 无论如何,在片尾处《Riders on the storm》出来时,我的眼泪很快就冒出来了,当我写到此文第一段时,简直滂沱不能自制,或许,我只是被自己感动了,但那已经无所谓了,反正感动是奢侈的。

 4 ) 摇滚明星成了漫画英雄

音乐人,特别是摇滚明星很难拍。拍不好,就成了一堆陈词滥调,夸张的脸谱化戏剧化他们的生活,把他们活生生的拍成了“蜘蛛人”的摇滚版本。这部片子我觉得根本就没有拍出jim morrison的灵魂来,一个个堆彻的场景,故弄玄虚的幻象表现,炫耀的成份大于真诚的情感。摇滚明星也有人性,他们的放纵和不羁归根结底用音乐来表现,是一种绚烂的浪漫情怀。但这样的片子被活生生地拍成了漫画版本,没有灵魂,没有情怀,只有创作者想当然的根据大众对摇滚明星的想象进行的漫画性解读。其实他们真的读懂了音乐人骨子里的那股自由精神吗?
ps: meg ryan超级不适合这个角色。

 5 ) Jim

   看完《大门》之后,才初步理解了大门的歌。从JIM的死认识大门,当时无法理解他的迷幻,喜欢大门只不过是虚伪的随声附和但是现在不同了。
   电影里的莫里森显得稍微有点无病呻吟,但这只能怪电影这门艺术的自身缺陷,蒙太奇不可能完美的表达人的内心就像我们用眼睛不会看到声音一样,虽然我这是吹毛求疵,四星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吧。
   莫里森是个诗人是个疯子我们都愿意这么说也都这么认为,他是个感觉主义者,他的投入让他看到了不同的世界,他生活在幻觉里面,他的身体像是一个巨大的生殖器,他很敏感,他感受自然,他感受一切我所羡慕而不敢触及的领域。
   他的诗我没读懂过但是就像他的歌一样存在他的味道刺激着我的嗅觉。
   感谢这部电影,通过电影我才真正喜欢上了他的音乐,我需要一个想象的空间,一个想象的方向,《大门》给我开启了这扇门。

 6 ) you are not my poet

I am a poet and you are my muse......
只为了那么一句话,那个女人,就义无返顾地跟着他。舍弃安定,舍弃尊严,舍弃了全世界。

她说,喜欢看他对她唱歌的样子,很美。
可是,她要的他却给的那么少。

忘不了的是那个黄昏,他忽然出现在她的面前,对她说,我一直跟着你,从沙滩到这里,因为你是我想要的那个人。

什么是完美的演出,你对着那么多人的呐喊,你满足吗?
他曾经路过那片沙漠,就像一个命定的劫。
莫名的对巫术的渴望,或者一切只是幻觉,都不曾发生的事情,所以欺骗,背叛,让爱你的人伤心,绝望,可是你却束手无策。
你只是笑,一味地沉沦在酒精与烟草的幻觉中,你想挣脱什么你想抓住什么,你想忘记什么你想记得什么。

从一扇门到另一扇门,可是,是不是,你一直都没有打开那扇门,所以你恐惧,你怀疑,你呐喊,你控诉。你想唱给谁听,又想说给谁听?

一切都是在纵火,你在那边舞蹈,而我却在这边哭泣。
那场烟雾,让她彻底绝望。如果一切不是我们想象,你会不会还会是原来的你,还是从一开始,我就没有走进你的世界。
为了他,她行将枯竭。

她爱上了一个诗人,她并不是他的女神。

当他说give me some death的时候,她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如果死亡都不能让人绝望,如果死亡都不能摆脱内心的恐惧,如果连死亡都不能拉他回到原点,如果连死亡都不能让他停止诉说。

那么,就只有一起毁灭。

 7 ) 此地无人生还——好导演、不错的影片,只是与Jim morrison无关

  午间在喧闹的办公区,吃着便当,去追忆几天前清明节放假期间看的电影,多少有点吃力。尽管导演是奥利弗.斯通Oliver Stone ,尽管电影是声名显赫的《大门》(the doors) 。
  我对The doors的认知,是家里那张同名专辑,1967年发行。从《Light my fire》到《the end》,说不上耳熟能详,但颇为熟知。
  
  Jim Morrison是The Doors灵魂人物,六十年代反叛青年偶像,死的时候年仅二十七岁。Jim墓地在巴黎拉雪兹神甫公墓,陪伴他的有肖邦、王尔德,邓肯。。。
  他的墓碑前一年四季鲜花不断,来自世界各地留着长发,穿各式各样服装的年轻人,用独特的方式凭吊、寄托哀思——将点燃的“万宝路”供在墓前,把啤酒洒在墓地上。。。
  墓志铭很简单:Jim Morrison 1943--71。
  这些是从大门中文网站的卷首语看到的~~
  
  清明节三天我看了2个电影:除了《the doors》还有周星驰的《长江七号》。
  之前跟老纳说起《大门》,他说,看吧,牛,Oliver stone的电影都牛。一想也是,能拍出《天生杀人狂》的导演,还有什么是不行的?所以带着定势和期待开启这“迷幻之旅”~~没有太多惊喜,也没有更多失望~~一部120分钟符合导演水准的传记影片。。。带有一定主观的发挥和虚构,也受了很多传记《此地无人生还》的影响——后者是摇滚文化与流行文化专家杰里•霍普金斯与大门乐队核心工作人员丹尼•苏格曼共同完成,首版于1980年问世。——这部拍摄于1991年的影片,在介乎真实和虚构间,塑造了一个天才、诗性、自我放纵、沉溺酒精和毒品的诗人、歌手、乐队的灵魂。。。
  你看到Jim Morrison了吗?不,你只是看到Val Kilmer或者Oliver Stone所理解的Jim,,你领会的《the end》或者《back door man》确实如此吗?确实比只听专辑要好得多,但是,我只是看到一个躯壳在月光下、在沙漠中吟唱、在舞台中狂躁的嘶吼,在万头攒动的现场,空泛的演示一场场死亡……
  我认为,电影最成功的一幕是:Jim在洛杉矶的舞台缓缓地唱《the end》:
  The killer awoke before dawn
  He put his boots on
  He took a face from the ancient gallery
  And he walked on down the hall
  He went to into the room where his sister lived
  And then he paid a visit to his brother
  And then he, he walked on down the hall
  And he came to a door, and he looked inside
  "Father?"-"Yes, son?"-"I want to kill you",
  "Mother, I want to..."
  后面隐去的是——fuck you……这段太震撼了,有人说他是思想家,有人说jim是流氓、乱伦者,anyway从这以后,大门成就了大门,我觉得只有懂得了词的创作背景,才明白何以伟大,何以不朽。
  影片最失败的是对Jim无限制酗酒、牢狱的描述,以及最后的死亡。死亡是27岁的jim留给后人的迷幻终止,曲折实现了他自己的“the end”,但是,我不喜欢暧昧混乱的“制造”这个被制造出来的the end我认为是败笔。
  一句话点评:导是好导,影是好影,只是,与Jim Morrison无关:)
  
  如果你打算做大门的铁杆,
  你必须听6张专辑:《The Doors(1967年1月)》《Strange Days(1967年10月)》《Waiting For The Sun(1968年7月)》《The Soft Parade(1969年7月)》《Morrison Hotel(1970年2月)》《L.A. Woman(1971年4月)》
  你必须记住一个名字:Jim Morrison
  你必须看一部电影:《大门》
  最后,你必须看一本书:《此地无人生还》……
  
  虽然,我还没有看过。
  
  08.4.9

 8 ) the end

看完《大门》之后脑子里总是在回放着morrison的迷离的眼神,阴柔的动作,以至于照着镜子自己也同化了一般的摆着morrison式的pose,原因不是我疯了就是电影或morrison的人物魅力使然。很明显,我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是个疯子,呵呵。
 
整个电影都在一首歌的贯穿下进行的——大门乐队的名曲《the end》,当主人公第一次意识到死亡的诱惑时,the end前奏的吉他杂音诡异的响起,像是给人一种启迪似的,之后morrison在一场演唱会上完整的演绎出了这首歌的始末,那骇人听闻的歌词使观众哗然。
 
大门乐队以一首light my fire红遍了全国,morrison也用这首个歌狠狠的戏弄了一把沙利文,在以后的日子里也是这首在每场演唱会都被观众要求表演的歌曲激怒了或激醒了morrison,所以他大喊道you are all fuckin slaves!
 
而这句话正是无数摇滚巨星不得不接受的讥讽和引起反思的利剑。
 
morrison的爱情是放纵的,如同一团烈火,他将性与爱分离,也同时将爱与责任分离,因为他无法自救,这样一个人如何面对他的孩子?
 
他是一个悲剧人物,因为他的敏感和脆弱,从一个性感明星堕落成为一个满脸胡须肥胖如猪的邋遢鬼,这种自毁慢慢的成全了他的末日,无所畏惧,不受任何羁绊,安心待死。
 
我个人比较偏爱他的第一张专辑即同名专辑,在那张专辑里蓝调音乐和诗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这张专辑已经昭示了他的一切不安,绝望,愤怒,同时预示着他的生命的终结。
 
oliver stone对整个影片的色彩,结构安排的很完美,整个电影的确拍摄的很迷幻,符合morrison的感觉。这绝对是一部出色的传记电影。

 短评

狂熱、放縱和變幻不定的吉姆莫里森,燦爛如流星,劃過那個紛擾時代的天際,卻放出太陽一樣耀眼的光亮。他就像《悲劇的誕生》中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再世,集詩人,搖滾巨星,酗酒狂,藝術家,偶像一身,忘卻那些理性與秩序,帶領人們將感知的門打開。

10分钟前
  • _0x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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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失望,传记果然还是不好拍,要不就是被琐碎的片段组乱叙事,要不就是难以抓住人物内心

15分钟前
  • 九尾黑猫
  • 还行

大概人是很难承受任何突如其来的 虽然理解导演的表现意图 但总有点再看月亮组的错觉 或者往大了说 基本上一个拥有些许才华的人都是这样被挖掘被吹捧被毁掉的

20分钟前
  • YiQiao
  • 还行

一位灵魂歌者,罂粟、sex、酒精伴随了他生命中的璀璨,也将他的生命耗尽。“我一直相信在视觉和听觉的双重范围内,人们只能感知到理他们较近的东西。然而如今我越来越感觉到在我面前还存在一些更改更远的领域,我仅仅是想探索这些领域。”吉姆莫里森短暂的一生因为音乐而变得永恒。

23分钟前
  • 金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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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re reaching for death on the end of a candle. We're trying for something that's already found us. Last words. Out.

26分钟前
  • 芹泽虾饺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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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脸太多真不好,看着梅姨和Hodge大叔,情绪怎么也放不进去。歌是歌,人是人。吸毒酗酒乱性伴随摇滚乐任何乐手演员showbiz乃至整个人类,60年代的“飞”建立在毒品和各种异教上,大事件太多,年轻人嗨了疯了傻了操操操,各种混乱各种放纵各种浪费各种心理不健全,反正操死自己就完事了

28分钟前
  • ζωήιδ
  • 还行

看了快3个月了。。。。能看下去,是因为Morrison是当初爱过的男人。。。。

31分钟前
  • 我爸知道有豆瓣
  • 还行

68/100。只有表面没有内在,想通过此片了解一下Jim Morrison的内心世界基本没戏。全是支离破碎和片段,没有人物内心的变化。最后死得太突兀了吧。

33分钟前
  • Jorrow
  • 还行

作为Jim & Pam的迷妹这部电影有些让我失望.....对于Jim的描写太过潦草和负面化。方基默演得很浮夸,梅根也不符合我心中Pam的形象。听到熟悉的音乐想到那些美好的记忆,唉说多了都是泪。

37分钟前
  • a little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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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都很危险。总之,我爱jim morrison这个疯子。

39分钟前
  • 少年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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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命里赴死的人,平常人妳为何也随他而去了。妳说妳爱生活但你难道不也憧憬黑暗?疯癫与文明。骨肉皮和其他西方世界摇滚乐毒品酒精性爱狂乱的头昏昏追随者。他恨他的父亲,电影却没指明原因,多少显得不自然和矫情。电影拍的不错,音乐不错,可惜我不嗑药我觉得可笑。你的诗性,让我每每内心发笑。

40分钟前
  • 若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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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森中后期基本被人群裹挟了,变态一样吸收那些名望,一些镜头看着痛心。好像68年以后很多人都有疯狂自大倾向,见过神的人觉得自己就是神(all is one, one is all, I'm the God, I can do everything )。莫里森演员长得有点像张杰

43分钟前
  • 没有幽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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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现在想想给力荐似乎因为这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让我深入了解JIM的片,骂也好,夸也好,第一个总是记忆犹新的。

46分钟前
  • 誰|ぼくちゃ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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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摇滚传记片都是一段自我毁灭之路。当然原声都是超赞的!

51分钟前
  • 七十三
  • 还行

Oliver Stone的造神运动Vai Kilmer最尖儿的一出戏

55分钟前
  • Ove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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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时读每期《音像世界》看Jim的连载,终于在电影院里把这片看了。头发尖儿的电都通了。字幕起,文艺青年们四散,照样听见有男大喊“太烂了,这片实在太烂了!”(是每次看完电影喊烂的都是这个人吗?怎么连调调都相像)没有过疯狂青春的人,应该进不去吧……若要都明白,你得重新活活那几年:D

58分钟前
  • 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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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儿虽然拍得傻了吧唧的,但是基本上和Morrison相似,更何况导演加分,MichaelMadson加分,Meg Ryan更加分……

1小时前
  • wangz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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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门铁粉也许会认为此电影对吉姆的描写未能面面俱到以至有所偏颇,但斯通最难能可贵的却是把握住了这支乐队和那个年代迷幻般的精髓

1小时前
  • 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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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看《此地无人生还》,看完书的人就别看电影了。

1小时前
  • 大胡子阿细
  • 较差

奥利弗·斯通九一年的片子,到现在才看。看完后很难受,为什么没有早点看到这片子,或许以前有一些选择会不一样,也可能其实没什么区别,那时候我多傻啊,虽然现在也没聪明多少。但是看完后很热,看到莫里森对帕米拉说:“我不能没有你宝贝”,我就哭了。我去搜评论,他们都说爱上这样的男人注定是悲剧.真讨厌这些评论家,所有的爱都冷暖自知,凭什么你就觉得是悲剧?去你的!!如果能这样活一回,27七岁就死掉也没什么。把自己折腾到心力衰竭,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爱自己!总之他在舞台上性感到让你抓狂,他写的词是最美的诗,他的人生很帅~

1小时前
  • taki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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