觥筹加错,浮光华服之间。
chuck曾端着酒杯,在注视着你。你不知道吧……
你当然不知道,你只顾着如何挡住Nate看向Serena的目光。
尽管你那么美,尽管你也是别人眼里的主角,但你却那么害怕Serena的回归。
害怕别人把目光看向她……
只出现了不到九十秒的Serena,让你如临大敌。
可是呢,你是他眼里的主角。
我一直都不明白C为什么在早餐四人组里,会帮blair,总感觉他们应该互相争斗才对。
可是第二集,他拿着钥匙戏谑的告诉她该如何留住Nate。
第三集帮小B一起对付Serena,虽然觉得这样子很不好。
但是这两个人居然能在同一战线……
可能是一开始chuck心里就对blair有好感吧。
在blair家里,chuck拿起小B的被单问,这是你的床吗?
那一眸戏谑还有之后被拒绝后满不在乎的你改天再报答我。
甚至在假面舞会上chuck也能说出,我不需要你的指示就能在人群中直接找到你。
可是小B的眼泪只有Nate。只有她的王子……
chuck或许是一直爱玩,让小B从没想过和他在一起的可能。
或许chuck潜意识一直对B就有占有欲和欣赏,不过他却不知道。
我还记得chuck那是还意气风发的告诉小B自己的计划。
要创建一个酒吧,却没想到这个酒吧最大的礼物是blair。
那是的chuck还活的很开心,不用照顾大家,不用苦大仇深。
不爱人也不会心痛。
多想,他们两可以不用爱的那么辛苦,那么没有安全感,靠游戏维持的爱情,连我爱你的誓言都说不出口……
如果说真正让我在第一遍看就血脉喷张的那一定是在limo上那句
you sure?
chuck很在乎朋友,所以小B一下车他就问Nate呢。他以为他们会一起来,又可以回到之前早餐四人组的感觉。
可是这次的B却像落单的公主。
她在舞台上媚的让阅女无数的chuck bass 举起酒杯致敬。
或许是因为B的身份特殊吧,做出如此出格的事情,脸上却还挂着报复和解脱的笑。
这个笑容和笑声是chuck在其他女人脸上看不到的。
就像他只会为B折服一样。
limo上的色彩配乐还有暧昧的情绪,在一瞬间爆发。
在那句 you sure 之后,我彻底爱上了这个嗓音低沉的chuck。
我一直记得有一次blair劝一个想要献出初夜的小女孩说,你的第一次不应该随随便便这么给出去,要给你最爱的人。
当时那个小女孩反问,那你呢?你的第一次给了你最爱的人吗?
我记得blair迟疑了一下,然后坚定的回答是的。
的确是的,也许limo的第一次对当时的blair来说是个错误,但是我觉得她日后想起那应该是上帝赠与她和chuck意外的惊喜。
其实我想说,Blair最大的力量就是忍耐,一次次的忍耐与等待,还有学会原谅。
本来小B在外人看上去,是一个眦睚必报的女生。但是在chuck这里,却选择了一次次的原谅与宽容。
chuck的改变,也不是轻易得来的。每一个人的成长,都是经过伤痛的。生活就是这样,让你难受的同时,也会赐给你成长的力量。
所以我相信,只要我们能够忍受生活带来的伤害,并且迎面直上,不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总有人会为我们而改变。我们总会成长,变得坚强。
每个女孩如果幻想有chuck那样的男朋友,就要有Blair那样的忍耐和宽容。爱情本来就是公平的,不过是一场持久战。并不是谁付出的多,谁就输了,因为爱情是没有输赢的。
2002年,《绯闻女孩》小说刚出版时,可招来不少骂名:小鸡文学,浅薄,速食,永远不会得什么文学奖只会被小姑娘们偷偷摸摸看完快速扔进垃圾桶。2007年《绯闻女孩》电视剧开播,评价大抵如上,但美国CW电视台夜间收视率暴增20%,《绯闻女孩》成为最受欢迎的青少年电视剧。关于小说,开始被正名,甚至在今年开春得到了知识分子《纽约客》的溢美:“是青少年享乐主义的圣餐,是气喘吁吁之前最后的美味,就像暮色降临前的一抹金黄。”小说还被称为《洛丽塔》式黑色幽默的得衣钵者,就像亨伯特总算独占了他的小仙女,他们下雨时坐着读书,在拥挤的饭馆安静地饱餐一顿,或静静地与其它司机及他们的孩子凝望撞得粉碎、溅满血污的小汽车,还有只女鞋掉在壕沟里,小仙女说:“这正是我在商店里想对那个笨蛋描绘的那种鹿皮鞋!”
《绯闻女孩》的开头,好象正是为拍个时髦电视剧而写:“欢迎来到纽约上东区,我们在这里生活,在这里上学,在这里玩儿,在这里睡觉——有时和其他人一块儿。我们有无穷无尽的金钱、豪饮和任何我们想要的东西。我们的父母很少在家,所以我们有很多私人空间。我们时髦,我们继承了一流的好长相,我们穿漂亮衣服,我们最了解派对。”这段旁白来自一个匿名博客“绯闻女孩”,她是整本小说的讲述者,描写对象正是那群纽约富二代的私生活,消息来源为无时无刻不用手机拍照的全民狗仔队,博客每有更新就用RSS feeds发送到订户手机引发全城话题。更紧贴时代脉搏的是,小说每一页都可以当成“名牌教材”,除了耳熟能详的PRADA,Hugo Boss,Marc Jacobs,还毫无保留地公开了至潮人士的秘密武器,诸如Christian Louboutin,John Fluevog 或者Michael Kors。仅有浮光掠影是不够的,小说还填塞了一些“文学品牌”,那些富家女今天膝盖上放的是本时尚杂志,明天可能就换成了托尔斯泰或者歌德,来了兴致还能小段背诵王尔德、海明威和莎士比亚,小说章节经常出现“红或黑”,“我们不谈论爱情时都说些什么”这样的小标题。
十几岁的时候,《绯闻女孩》的作者塞西莉·范·姬格萨在一所贵族私立学校上学。她早晨6点就起来,先坐火车再倒出租车,抵达她在纽约上东区的避难所,那里云集着早慧精英有钱小孩,年纪轻轻就学习怎么在势利眼的包围下挣扎和生活。成年后的塞西莉住在纽约布鲁克林区,有一栋大小适当的房子,一双儿女,和一只叫蒲尼的秃毛猫,她过着最平常的中产阶级生活。可《绯闻女孩》好象开启了一段尘封的秘密,只有少部分沉默的人经历过这样浮华、喧闹的青春期,少女塞西莉被追认为青少年版菲茨杰拉德,长一双观察的眼,握着记录的笔。她塑造的人物无非一个好女孩,一个坏女孩,争夺一个懦弱的男孩,为了阶级区分,再外加三两平常人家的孩子,好似一个美国版《流星花园》。按照前辈简·奥斯汀或者夏洛蒂·勃朗特的逻辑,坏女孩终将受到命运的惩罚,好女孩虽然忧愁却结局圆满,往往被作者灵魂附体,可塞西莉自称她更喜爱那个坏女孩——布莱尔。她漂亮,尖刻,经常毒舌,并十分自大,可每当说出什么蠢话就显得非常可爱,比如她妈打算嫁给一姓罗斯的犹太人,她就尖叫:“我不想改名为布莱尔·罗斯,好象个劣质香水名。”她最大的梦想是能上耶鲁,她是这么规划的:加入维和部队,晒一身炭黑,得诺贝尔和平奖,与总统一起吃饭,这样总统就可以推荐她上耶鲁啦。这个小姑娘承受了男友欺骗,闺密背叛,父母不和,除了美貌和金钱,她再也没得到什么福祗,她亲身实践了某个花花公子的话:“我们将会继承信托基金,继承汉普顿的大房子,继承毒品上瘾的处方,可快乐,从来就没在继承列表上。”可每有灾祸降临,布莱尔都咬着牙挺过来,眼见终将成长为一个百毒不侵的Bitch。在上流社会,Bitch这词不是骂人话了,而是一种娇嗔,一种昵称,一种心领神会的通行证。
虽不是先驱,也算一个标杆,《绯闻女孩》领着一堆同类(小说《A-LIST》,《小圈子》,电影《贱女孩》,《独领风骚》)引发了新的青少年文学浪潮:往往封面或海报类似,一群华服女孩懒散闲坐在房车的后座上,摆出赶赴派对的姿态,描写对象正是上流小青年。再被批评浮华空洞,它们和老派的青少年读物内核都差不多:就像《彼得潘》,《爱丽丝漫游仙境》或者《哈里·波特》,构造的都是想象中的神秘仙境,不同的仅仅一个是永无岛,另一个是曼哈顿私立学校。《绯闻女孩》被当成《欲望都市》的青少年平装本,但《欲望都市》还给人点儿奔头:只要你来纽约,来曼哈顿,你就会打入大龄未婚女青年的高尚小圈子,就有机会结识大人物先生;《绯闻女孩》却是你没机会,你女儿也没机会见识私立学校的风景,所有秘密只能听“绯闻女孩”讲。况且比起老派读品的怪力乱神,新浪潮仿佛更有亦真亦假的高明。
据说《绯闻女孩》们的罪过不在浅薄,而在价值观不正确。正直、善良、坚强与爱尚可以从《小妇人》中性格各异的淑女身上看到,到了《绯闻女孩》,只剩下拜物、吸毒、争风吃醋与性欲勃发。它被批评为“用甜美包裹腐败”,可何必那么虚伪,这才是现实。塞西莉·范·姬格萨说:“在纽约只有两条路走:要不卖胳膊卖腿送你的孩子去私立学校,在那里他们学会了买贵衣服,攀比富爸爸,也学会了拉丁文,会背诵济慈,能熟练应用运算法则;要不然就送他们去公立学校,还没等学会什么,就被某次校园暴力给枪杀了。”
可能是从《老友记》开始,美国电视剧人物的生活水准就在不断提高,那会儿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还要合租一间房,之后人人有间公寓,现在不住豪宅,不套上名牌,都不好意思播出。富人的生活才是生活,他们占据着各个频道的各个时段。要看普通人,只有真人秀节目,教义还是鼓励你努力吧、奋斗吧、忍受吧,以获得巨额的奖金好摆脱那平庸的窘境。穷人没有生活,穷人都在《越狱》。相貌平常性格温和的一般人儿,身处其中仅仅是个道具,显示脆弱无能的道具,他们只能给《开司米黑手党》里的淑女,或者《霉男大亨》里的绅士端咖啡,他们的孩子永远上不了《绯闻女孩》的学校。早些年看到《欲望都市》里的凯丽,Manolo Blahniks鞋子是左一双右一双,望一眼堆放在门口的那几双灰扑扑的二流货,心里一阵沮丧。如今你的生活被全盘否定:你逼仄的房间,你不见阳光的小窗,你的假名牌手袋,你不合体的西服,你去不掉的法令纹……也许你仅仅剩下仍然坚强的意志,告诉自己:演的都不是真的,是幻想。
这里没有不会可是但是反而,没有不过其实不一定。Gossip Girl华丽铺陈,我虚荣幻想,所以我就是喜欢,你喜欢就是不如我喜欢。
B这个crazy bitch我喜欢,被人欺负了当然要欺负回去,你玩阴的就要比你还阴,自己的男朋友和自己的好朋友好了,自己也和男朋友的好朋友好了,这事儿多么的公平。喜欢青梅竹马的小白脸我们能理解,谁没做过两天那白马还王子的梦呢。最后看上人格魅力闪亮到令人发指的C同学,我们更是欢迎欢迎热烈欢迎你弃暗投明。
C这个playboy,心中怒火燃烧时胜过地狱之火的恶魔,我喜欢。从一开始不着四六的时候我就喜欢,其他人都太沉重了,每天拉个脸老长跟个长白山似的,只有C的坏笑和捉弄人看着让人欢喜。看B跳艳舞了之后,浪子骤然回头,金子不换,白金都不换。从此C的受欢迎程度以每集10.02个百分点上升,毕竟这太满足大家的虚荣心了,这个人,翻过大山趟过河流,偏偏就在小阴沟里翻了船,还特别乐意,这个人,想要什么就是唾手可得,可他就是想要B也喜欢他这么简单的事情。同志们啊,眼泪刷刷的,这么完美的设定其实和queen B身上的珠宝华服一样让人激动。世上总有百媚千种,我独爱你那一种(好像是这么唱的吧)其实是多么奢侈的爱情。
这两个人,看上去都不那么特别好,但就是最招人待见,其实编剧们也不傻,知道怎么让他们的坏看上去值得原谅,看上去可爱有魅力,咱也不用纠结,瞅准坑跳下去就是了。
关于后续的这未知有几季的几季,我特想跟英明的编剧大人商量一下,BC这两人怎么继续欢喜冤家都没有关系,我就是爱看着似醋非醋的语气让人怦然心动。只要不要再跟别人干出啥啥出格的事儿就行了(那个啥是出格的事儿你晓得吧?),然后最后一季最后一分钟两人和好,不要让我遗憾就好。若然不是如此,我非常肯定我会骂娘的。
点题时间到,虚荣其实特健康,都说了是虚假繁荣,我看看电视里的香车美女漂亮衣服,真的还挺下饭的。
《friends》第九季里,恋爱中的rach和joey欲火中烧、宽衣解带,但是天逆人愿事故不断,他们始终没能突破禁区。我的审美喜欢这样,不只是为了木讷的ross,更是庆幸在这部美剧里肉欲没有染指友谊,一个看似惊险的擦边球后,《老友记》依旧美好单纯。
《gossip girl》到第二季,nate几乎睡便了片中的所有女生。尽管对于《gossip girl》的剧情发展不好做出判断,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除了dan和little j这对兄妹之外,片中的每对男女都要彼此睡上几次。即便是dan和blair这对冤家,也迟早会碰出些激情缠绵的火花。
《gossip girl》里,男孩子气质儒雅仪表不俗,女孩子美貌夺目不可方物。这么一帮子养眼的角儿聚到一块来冲击你的审美伦理,确实挑战不小。当一张张美好的皮被五光十色七情六欲撕去,露出的是和其它白种人、黑种人、黄种人一样的凡胎枯骨时,才发现尽管我们望尘莫及他们奢华时尚的生活,却可以亲身体验他们朴素原始的欲望。
不是要埋怨《gossip girl》中的人物,joey和rach没有发生关系,并不是他们自身的理性和克制,而是写故事的人特别注意,顺应了观众审美中的伦理倾向。相比浪漫美好的《friends》,《gossip girl》更加实在的表达了自己,面对如此美丽的异性,即便他\她是朋友的恋人,又有几个人能控制自己?也许正式因为人们做不到,才把这希望寄于电视,期于幻境。
现在《gossip girl》对我的最大吸引就是,dan和blair何时上床。因为,那时候我会有一种先知般的快乐。
dan humphrey:榜样式的文艺青年对文艺青年总有巨大的杀伤力,humphreys'最聪明的家伙,爱读书写小说——所谓知书达理,前10集近乎完美的人物,他和s的爱情令人艳羡...分手的理由本就荒谬,但编剧总爱跑制骗局。Season2中,GG口口声声所称的'lonely boy'说的是他?他的背叛用失恋后的空虚完全不够解释;和s短暂复合,他毫不掩饰地找寻女友的缺点,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指手划脚——除了在寻找分手的理由,我无法得出其他结论。他偏激,不屑,厌烦了,在得到曾魂牵梦萦的queen s之后,他变得索然无味,再将她弃若敝屣,以所谓“门户之见”、“世界不同”这样虚情假意的借口。
若无半点直觉似的盲从,半点抛掉尊严的容让,爱情当真毫无趣味。编剧活生生把一个好孩子写坏,将甜蜜换作失望,或许是为了告诉我们,现实中傻小子和公主的爱情总不会长久。
nate archibald:英俊脸蛋火爆身体,令女人流口水的家伙。他有这样的资本,所以他变成了家族巴结上层社会的工具,定下“娃娃亲”(默),我们可以想象他在父亲案发之后所承受的压力,他需要直面自己的感情,做出抉择。但可惜他做了个半吊子。我始终相信他是爱blair的,可当他察觉到这爱情附带有某种副产品时,他本能地抗拒了,他抗拒家族的压力,殊不知维系这段爱情比破坏它要好得多。他本该成长得更好些的(blair虽然有女人大部分的缺点,但对nate始终真心真意)。
而他告发父亲'captain'的那一段,他表现得理智而勇敢,我以为他做好了担负后果的准备,可他显然没有,第二次他便怯懦了,他隐瞒了父亲逃跑的真相,反使家庭陷入内外交困,为了捍卫自私的母亲那上流社会的可怜的尊严,他不惜伤害V去找“公爵阿姨”,在我看来其实质跟卖身无贰。Nate不聪明,而且自私,他所作的选择看似无奈,却充满了谬误。
chuck bass:先前我无法理解为啥如此之多的女人热爱这“混蛋”,然后某女一句话点醒了我,chuck是痞子加王子...对啊,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何况bass家少爷有大房子,有豪华轿车,有脱衣舞俱乐部,有俊逸的面容,有狡黠的口音,有慑人的眼神,还有那条高贵的围巾。他是天生的贵族,他是天生的花花公子,他对女人太有杀伤力,即便似乎他压根讲不出“爱”。
他卑鄙,不择手段,和好友的女友blair夹缠不清。可他也潇洒,风趣,对朋友愿两肋插刀。他知道金钱能带来什么,所以积极地用好它们;他知道自己是谁,于是行事轻松写意怡然自得。当恶魔露出天使一面的时候,反倒令人印象深刻。编剧故意将他写得有趣而富于人情味,用心自然深刻——非正义大受欢迎,这故事的颓废气息至少有所残存。
rufus hunphrey:HUN家的男人似乎都不争气,dan的父亲也是个被妻子抛弃的可怜人,此中误会重重情节跌宕,若真要说得什么,也只能讲他的寡断伤害了旁人,当年的lily van der woodsen为何在金钱与rufus之间选择了前者,今年的lily van der woodsen受到女儿的压力最终再次拒绝选择他?这问题令人困惑,爱而不能相守却是为何?原因很荒诞,两字概括即可——无份。
最新一集中,他决绝地与lily划清界限,这是件好事——毕竟孤独不能当作伤害所有人的借口,只是我很怀疑这种清醒理智的状态他能坚持多久,或许摇滚乐手才是真正的lonely boy。
全身都是好处的男人是不存在的。没有弱点的男人也是不存在的。sigh
虽然Blair比较傲娇,极具个性,但她本性善良且有自己的底线;S性感知性、美丽大方,虽然有时候看起来大大咧咧,但是有自己的一套想法。Nate痞帅气十足啊,看起来高高在上,其实很在意Blair。整部剧简直就是时尚教科书啊,另外也让人真正领略到了真正的豪门生活。
当时应该太无聊了,居然把这部剧追完了,明明不符合我的三观
永远是朋友,偶尔来一pao。
这是一个根本没有剧情的美剧,所以我以为里面的人物和衣服会像传说中和网络口碑所说的那么好看。但是其实那些华丽的衣服太用力了,撞色也没有玩好,显得很低幼也不高档。从剧情到衣服都不好看,我被骗了。
愈发映照得中国高中生大学生是多么杯具。
Chuck Bass, I love you!S3E7,C u guys on DVD.
s们了解的是s而不是little j ,little j们也最了解自己。
nate真心符合我的审美帅啊帅帅啊帅
很经典的美国青春剧了,每一季都有追。
因为关系实在太乱,看了第一季就没再往下看了,不知道现在能不能捡起来再看。
弃。
大爱srena van de woodsen
随便都可以发生关系的哦。。。
最喜欢Lily,然后是Serena
到最后,我喜欢上了chuck bass......
十来岁少年们和他们父母们的换妻俱乐部故事。
这种美剧是难看呀,是有八卦的人就喜欢看八卦的片子呀。。。
第一季还是可以看的。
很乱。
情义三千,不敌胸脯二两;黄金满屋,不抵帅脸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