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在纽约》的开篇讲: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也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可想而知,一个人踏入美国,就开始了炼狱的人生——人生所有的丰富多彩和酸甜苦辣,都在其中经历。
男人在其中生存已经是困难的,而一个女人要想生存下去,其中艰辛可想而知。
而阿春,这个女人,不仅生存下来,而且活的如宝石般灿烂。
1、知悉生存法则,无情又深情
阿春和男主王起明的第一次会面,以发生冲突告终。王起明自诩是艺术家,而阿春明白:生存下去,才是王起明目前的重点。
她一边可惜王起明的才华,一边严肃而又鄙视的告诫着他:在美国要想获得生活的资格,不要在没钱的时候以艺术家自诩。
她是无情的,不愿意请同胞喝一杯水,看不起他的情怀和矫情,用严格而又廉价的薪水来衡量工人的辛苦,并且不给他们一点喘息的机会。因为她知道,在美国任何地方都是剥削,在她这里好过其他地方。
然而她又充满着情义和热情的。当饭店忙不过来时,她会亲自操刀干活,再苦再累的活她都能受。
厨房需要洋葱,王起明在切的时候,辣的眼泪鼻涕横流。而阿春呢?一把夺过菜刀,二话不说直接上手,噼里啪啦切了一通,面无表情,惊呆了王起明。
她不怕辣吗?也怕。为什么不做声,不露色?因为她知道这是生存的代价。
什么样的女人最幸福?享得了福,吃得了苦的女人最幸福。而阿春就是这样的女人。
要想存活,就得吃得了苦,受得了罪,那些心里的委屈、矫情,在吃不饱饭的时候,只能通通抛之脑后,用一双手撑起生存的空间,夺取自己生存的机会。
后来,王起明因为生存不下去,打算和郭燕一起回国。阿春见了王起明,他们二人有一段精彩的对话:
阿春:我讨厌失败者!我怕沾了晦气!
起明:你说清楚,谁是失败者?我不是失败者!我是厌倦,讨厌,我讨厌他妈的纽约!我讨厌他妈的美国!我讨厌这儿的一切!
阿春:只有成功的人才配说这种话!
起明:你太势力!
阿春:是吗?如果你说我势力的话,你说对了。所有能生存下来的人,根本用不着回去!
起明:你站住!
阿春:我告诉你!美国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是战场。
这是她用自己多年的经历总结的经验,里面含着她的泪,她的苦,她的笑,她的暖,然而更多的却是生活的艰辛和不易。
但是她不care,她在这样的环境里活的幸福,活的自我,活的有追求,活的有尊严。
我佩服这样的女人,活的比男人更坚强,也比男人更柔情。
2、不管在怎样的年龄,她都是最美的。
阿春一直都是以最美的形象示人,成熟,优雅,充满韵味。
她的每一件衣服都恰到好处的展示着她的身姿,她的每一笔眼线都描绘着她不可抵挡的魅力,她的每一只口红都有彰显着她独一无二的风情。
看着阿春,你会不自觉地觉得30多岁的女人真美。
王起明的女儿宁宁因为厌恶阿春,多次用言语和行动伤害阿春的自尊。可是在一次酒吧里,阿春对宁宁说出了这样一段话,彻底地为自己扳赢一局,并且让宁宁无话可说,更让观众佩服。
她说:
“你年轻漂亮,可惜太不成熟了。
你的裙子又贵又漂亮,可是太大了;你的口红太红了,你这个年龄少女的清纯,被你这张精心描绘的嘴反而弄得复杂了;你的眼睛长得很漂亮,可你不应该画的太重,看起来显得很脏。
我有这个自信,在我这个年龄,我是无可挑剔的。
我之所以以一种使你印象深刻的方式给你说这些,主要是想提醒你:不要轻视别人,更不要轻视别人的感情。“
自信,骄傲,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不仅仅是脸上不可逆转的皱纹,更多的是心智的成熟,性情的稳定,抹不去的骄傲和有底气的自信。、
3、具有聪慧的头脑,同时深谙人性
剧中阿春的初次露面,就是与一位曾经和她上过床的男人发生争执,因为那个男人私自动用了饭店的财务。
阿春把财务和情感分的很清楚,楚汉之界不可逾越。没有受到法律保护的爱情都比鸿毛还轻——她对自己狠,对他人也狠。然而这样的狠却是包含着平等与尊重。
王起明向她借钱,即使是上一秒鱼水之欢,下一秒她依旧坚持让他打借条,规定利息与还款期限,一个都不少,一个都不受影响。
在王起明把钱还清之前,她不再把自己交给她。一直到他把欠款还清,他们才真正的把爱情纳入日常事宜。
即使这期间王起明挣得盆满钵满,钱财如流水般流到口袋里,阿春也丝毫不为所动。她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着这个她爱的男人,可是还是要等他把欠款还清。
这是社会的生存法则,如果一个女人不懂得这个,那么她会吃很多亏。特别是像阿春这样的女子,独立生活在残酷的社会里,聪明如她,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的女性都会犯一个错误:当她和一个男人在一起之后,似乎一切都变得和对方分不清界限,不仅仅是身体,还有财务和生活。
其实要想做一个独立的女性,最重要的就是不管在怎样的环境里,都要对自己的事物拥有发言权。这是女人自信的底气和支撑,万万不可丢弃。
王启明投资楼盘,沉浸在未来会赚几百万的想象中,可是阿春指出:”你需要多看报纸,看经济版报纸。“面对王启明的不屑一顾,她又委婉的说明:“我知道你做生意一直很顺,但是物极必反。”
拥有敏锐的经济头脑的同时又了解眼前的这个男人,一方面为他的成功开心,可是面对客观经济形势,又隐隐的担心着他。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知道经济形势有问题,为什么阿春没有及时阻止王启明呢?因为阿春是聪明人,她知道王启明的野心,而且经济形势虽然不好,但谁又能说王启明就是经济链条上的最后一个人呢?
做为女性,不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到对方身上,是对对方最大的尊重。
在王起明投资房产失败,几近破产时,阿春也在为争取孩子的探视权而焦头烂额,可是她还是尽力帮助王起明走出困境,在他最凄惨的时候选择支持他。
4、从不抱怨,用行动和实力化解生活中的困苦
阿春的孩子杰米因腿部患有骨髓炎,阿春把他带到身边,用中医为他治疗,也初见成效。但是孩子的父亲卡特却把阿春告上法庭。
法院判定阿春虐待孩子,并且剥夺了孩子的访问权。
如果换做一般女人会怎么办?找男人哭诉?大声控诉不公平和自己的委屈?默默地承受着法院的处理?
可是阿春都没有。
面对孩子父亲的指控,她穿着神采奕奕,踩着高跟鞋,挂着自信的笑容,带着自己的律师,不卑不亢的找卡特谈判。虽然最后法庭判决她输了,但是她还是令我佩服。
面对法院的决定,王起明问她:”你就这么忍了?“阿春非常平静却又自信地说:“不,我要到州际法庭告他们。”
那自信的神态和为自己夺回应有权利的态度彻底把我征服!
在美国,经济实力不强的一方想胜诉很困难,但是阿春在三年后终于打赢了这场官司,赢得了对儿子的探视权,并且亲自用中医治好了杰米的骨髓炎。
在她最艰难的时候,也是王起明濒临破产的时候,可是她不仅没有因为自己的事情去劳烦王起明,反而为他出谋划策,帮助他度过经济大危机。
做女人不容易,可是当你拥有自信,拥有选择权,公正又尊重自我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个世界对女人并不残酷。
女人,可以活的比男人更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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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一部电视剧横空出世,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观剧热潮:街头巷议、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在之后的三十余年间,轰动性的电视剧层出不穷,但能够掀起如此社会性轰动,并且深刻地改变着国人观念的电视剧,或许只有两部,一部是1990年播出的《渴望》,另一部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北京人在纽约》。
【西洋镜】
《北京人在纽约》能够火遍中国大地,理由当然有很多:
这是第一部全程在美国拍摄的影视剧,对于当时还没能真正意义上“开眼”看世界的中国人来说,一切都那么新鲜,一切都那么“奇观”:曼哈顿岛耸立的混凝土森林、满口中文的美国资本家、以汽车为主的交通体系、装潢风格现代的居家内景、霓虹闪烁的布鲁克林街头...主创用在1990年代还很少见的银行贷款的方式,斥资150万美元、历时三个月的时间在美国拍摄了这部电视剧。由于这种贷款出国拍摄的方式在当时几乎闻所未闻,拍摄贷款的申请甚至一路上呈到了当时的国家领导人李瑞环手中。
彼时,中国也恰逢“出国热”,1990年坊间风传当年将会是托福最后一次在中国举办考试,报名考试的人将驻京的美国考试中心围得水泄不通,出国念书、出国淘金,是当时的时代主旋律。但是美国领馆高居不下的拒签率、外汇兑换限额、高昂的出国成本...所有这些,使得出国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概念。而《北京人在纽约》就成为近距离“接触”美国的最佳途径。
当然,《北京人在纽约》以其在当时人看来大胆的故事主线(情人、异国恋、离婚等话题,在彼时的中国影视剧里还不多见)、对异国文化“异域性”的呈现,以及几位主演(尤其是姜文和王姬)性格鲜明的出色表演,使这部电视剧获得了高达67%(一说57.3%)的收视率,可谓万人空巷。之后更是被删减成了两个小时的电视电影,在美国PBS电视台播放。
在大洋的另一边猎奇、窥探、凝视美国——从表面上看,《北京人在纽约》给了全体国人一个机会,让我们可以如看西洋镜一般地,沉迷在异域世界之中。
【电视版《海国图志》】
1993年之前,中国人想要了解美国,主要通过三个途径:报纸杂志上的文章,从海外归来的亲友,以及以《加里森敢死队》(Garrison's Gorillas)、《神探亨特》(Hunter)为代表的纯商业影视剧(但是这类影视剧,对于想要了解当代美国社会的生活与文化的观众来说,几乎没有多少参考价值——唯一的例外或许是《成长的烦恼》[Growing Pains])。
1980年代的中国社会,弥漫着三种热潮:西方文化热,中国文化批评热和文化寻根热——这三种热都与《北京人在纽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1980年代出国热潮中的很多人,都在回国后把美国描述成了天堂一般的存在。在当时北京各大高校风靡一时的讲座中,很多留美归来的知识分子,把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世界形容成一个“完美社会”:制度完善、机会均等、社会文明。当时的学生对于那些身临其境大谈“出国感受”演讲的热情,要远超过对僵化老套的专业课的兴趣。很多留洋的人,未必真的在国外混得很好,但或是出于“报喜不报忧”让父母妻儿宽心的心理,或是出于面子、自尊,或是真的不太了解西方世界的真实运作,在归国的人口中,美国,确实充满了机会和希望。
而经过报纸、媒体和亲朋好友的口口相传,全社会对于西方文明的向往更是与日俱增。与此同时,各种世界文学名著、学术名著、哲学名著的翻译如火如荼,排队购买的读者也是人山人海,国人对于“开眼看世界”、拿来主义所抱有的热情是我们今天所难以想象的。这就是中国1980年代广义上的“西方文化热”。
而彼时中国知识界乃至社会,也弥漫着一股“自我仇恨”的情绪,很多人都对中国的历史传统产生了怀疑,开始反思中国人的劣根性、中华文明的落后性等话题。电视纪录片《河殇》可以说就是这种“自我仇恨”的重要表现——这就是“中国文化批判热”。
而第三种“寻根热”,我们将会在最后一部分详解。
《北京人在纽约》可谓是对这些“崇洋媚外”思潮的反动。这部电视剧对美国社会崇尚强者、弱肉强食、利益至上的商业环境直言不讳:第一集中王起明和郭燕刚落地美国,就被郭燕的姨妈丢在了地下室中,还没有结束一天的旅行,就已经身背900美元的债务,两个满怀憧憬和希望的追梦者就遭遇了“无情”的下马威。而之后,郭燕更是遇到了大胆示爱的美国老板大卫,大卫后来明知郭燕是有夫之妇,但仍然没有放弃对她的追求;可与此同时,大卫又“爱慕归爱慕,生意归生意”地对郭燕的工作提出了苛刻的要求,美国人这种将亲密关系与职业态度截然两分的处世哲学,无疑也与中国重人情味的人际惯习格格不入。
电视剧开始的那句题词:“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当年更是火遍大江南北。中国人对美国的印象,也从原来的天堂,变成了践行者赤裸裸丛林法则的商业社会。
《北京人在纽约》里的美国,对于彼时的中国人来说,无疑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残酷险恶、冷漠无情、成王败寇、崇拜强者,所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可以被简化成钱,金钱是一切行动的基础,哪怕夫妻、血缘也不能逃脱其外。在这个意义上,《北》确实以其超高的收视率,给当时所有中国人都好好上了一课:美国,或许是天堂,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它更像是地狱。
但今天的我们,就算没有出过国,也对美国有了更多、更准确、更全面的认识。一方面,它枪支横行、社会分裂、价值观冲突严重、种族歧视或隐或现、贫富差距严重、中产阶级非常恐慌;但另一方面,美国仍旧是世界第一强国,坐拥世界上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很多美国小镇虽然不至于花团锦簇,但也安详和乐,社区关系融洽,相当一部分的美国人仍然真诚、善良、友好、乐于助人。
事实上,《北京人在纽约》所表现的美国,也仅仅是另一个极端的美国,绝对不是什么所谓现实主义、写实主义地对美国的呈现。就算是美国最无情、最冷漠、最商业化氛围浓重的纽约和纽约的银行家们,在911事件发生时,也不尽然是唯利是图、惜命如金、只知有己不知有人的自私鬼。事实上,当1997年《泰坦尼克号》(Titanic)上映时,报刊媒体上所引用的“资本主义也是有人情味”这句话,其“反击”的潜文本,就是《北》中给无数中国人留下极端深刻印象的资本主义的无情。
《北京人在纽约》不单单是一部电视剧。它无疑是新时代的《海国图志》,让有幸生活在影像时代的中国人,能够更加具体、感性地感知到“美国”乃至“资本主义”的面貌。它所产生的社会效应,也不仅仅是国人对于剧情的热烈讨论,同时还有对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社会在观感上的巨大裂变和逆转。很多热烈拥抱“西方文化热”和“中国文化批判热”的国人开始重新调整立场来看待西方,而“出国热”也在很大程度上有了降温。《北》对于西方近乎妖魔化的“极端”描绘所带来的广泛的社会影响,直到2000年之后才渐渐消散。
如果说西方人以奇观化和妖魔化的视角来看待东方人,这是所谓的“东方主义”的话;那么《北京人在纽约》也呈现了一个极度东方人视角的、被扭曲的西方世界,我们或许可以把它称为《北京人在纽约》的“西方主义”(Occidentalism)。而这种西方主义背后所折射的,其实是这部电视剧更为隐蔽的内核:
《北京人在纽约》,虽然全程在美国拍摄,但其实与美国无甚关系。《北京人在纽约》实际上是一部关于中国的电视剧,是一部关于中国人的人情世故、奋斗生存和性格内核的电视剧;更进一步讲,它是一部关于“寻根”的电视剧。
【寻根】
《北京人在纽约》反响热烈,但是关键词不外乎:美国文化、资本主义,以及在美国的中国人所承受的生存压力,以及他们去美国后所发生的性格转变。就连学术界在讨论这部《北》时,多半也是将其放在东西文化冲突的视角中,比如刘禾、杨美惠、罗丽莎(Lisa Rofel)等受西方训练的学者,也更多关注的是《北》中的跨国性、postsocialism、大众传媒等。
但实际上,《北京人在纽约》是一部关于“(中国人)美国化失败”的电视剧,它所关心的,更多是中国人为人处世的传统,而非美国。
上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出版《剑桥中国史》以及很多海外汉学著作,这些以西方人视角来阐释中国历史的书,迅速在中国走红。很多中国人一方面震惊于西方人看待中国历史的一些视角,一方面也觉得很多自身习以为常、不以为意的事情,原来在西方人眼中会有那么丰富的文化内涵。比如孔飞力(Philip A. Kuhn)通过一场地方性的迷信活动来研究清廷政府的运作体制,宇文所安(Stephen Owen)通过文学作品中的回忆主题来研究中国文人的心态......所有这些,都让当时的中国读者觉得耳目一新。很多事情,似乎作为中国人,大家都心知肚明,但是仔细想想似乎也从没有人点破过;反而是站在外国人的视角上,却能对那些在中国人来说不成问题的地方,问出有意思的问题,捅破那一层窗户纸。
《北京人在纽约》也同样如此。《北》中的那些中国人之间的人情世故,那些处世哲学之于中国人来说,就像天空之于飞鸟,流水之于河鱼,本身无足为奇;但是将他们放置在资本主义的坐标语境之后,本来那些就像空气一样无色无味的中式人际社会,就一下变得清晰异常:亲戚之间可以不讲情面,跟情人借钱也一定是要还的,没有人在乎你是否是个才华横溢的大提琴家......中国人所讲究的面子、关系、人情,似乎在美国都行不通了(其实美国人也是讲面子、人情、关系的[看看他们现在的总统吧],这也是《北》并不是一部现实主义电视剧的地方)。
借助美国的重商文化、强者崇拜,以及美国人之间的“人情淡漠”,中国观众得以在这个坐标体系下,清楚地将自己投射在这部电视剧中。《北京人在纽约》就是将非常典型的四个中国人,放在了美利坚的社会语境下,在生存能力和情感适应的坐标维度上,来看他们之间的爱恨沉浮。我们每个人都能在《北》中找到属于我们自己的中国式type,然后将自己代入其中。我们可以来看看《北》的四位主要人物:
首先,王起明,我们的一号男主角。来美国后,经过短暂的不适应后,他立刻开始融入资本主义的文化当中,他在情感上鼓励老婆郭燕,在事业上开始从中餐馆的洗碗工开始干起,一路发家成为老板——他就像是中国第一代的“下海族”,勇于拼搏,希望能混出个人样来。但当面对好友去世、女儿叛逆时,他又变成了最传统的中国人,他希望能对朋友讲义气,获得女儿的尊重和认同......电视剧行将结束时,王起明又陷入了债务危机,但他已经能开始以“美国人”的方式去应对,这是他在美国生存能力“养成”的最好体现;但好友老李的去世、女儿对他的恩断义绝,又让他在情感上逐渐开始质疑美国。
然后,郭燕,王起明的前妻。她从来美国的第一天起,就在能力和情感上无法适应;哪怕最后和大卫结婚,她依然无法分清公和私之间的界限:对前夫的愧疚之情,使她在无意之间把大卫公司的商业秘密透露给了前夫,导致了大卫破产;而在与大卫离婚后,她又非常中国式“不蒸馒头争口气”地不要任何大卫的财产,以证明自己不是为了钱才嫁给大卫。郭燕在美国仅有的一点工作上的成功,依靠的也是中国人传统的勤勉和韧性;她努力想要在情感上接受美国文化,但终究宣告失败。在剧终字幕对剧中人的交待里,她在攻读完学位后,选择回国工作。
阿春,王起明的情人。无疑,她是全剧最适合生活在美国的中国人,无论是在情感上,还是在能力上。她能迅速洞悉美国文化,并且利用美国式的规则为她自己打下了一片天地。她既是王起明的情人,也是王起明在美国的导师;通过她的口,观众得以了解美国人的思维方式,并且也通过作为中国人的阿春,我们得以看到中国人的文化惯习在美国屡屡受挫的文化根源。
最有趣的,是宁宁,王起明和郭燕的女儿。她像一张白纸,来到美国——她不会像父母初来美国时那样只有华山一条道,父亲在美国打下的基业和她的年龄,赋予了她无限的可能性和可塑性。但是就是处于坐标原点的她,最后却选择了最叛逆、最可悲的一条路,不仅完全背弃了中国传统所认可的价值观念,甚至也成为了美国意义上的边缘人群(一说她吸毒后遭遇枪击身亡,一说她去了非洲或澳大利亚)。
在《北京人在纽约》的四位主人公身上,我们看到了1)不甘于后的中国(王起明)、2)踏实勤恳的中国(郭燕)、3)可塑性极强的中国(宁宁)以及4)在西方游刃有余的中国(阿春)。每一个观众都可以在他们身上找到自己的文化坐标,并且能够感同身受般地预想到自己在美国的境遇。
同时,片中的美国角色其实非常少,能数得上的也就是男二号大卫和配角安东尼两个人,而就这两个人也充斥着“脸谱化”的外表。男二号大卫的角色,其实在原剧本中也是一个华侨(原计划由陈道明扮演),而非“纯正意义上”的美国人。因为剧组内部的原因(一说陈道明不喜欢剧本,一说姜文提议找个“纯美国人”以凸显东西文化冲突),最终剧组才选定了会说中文的爱尔兰裔美国人戴博来饰演这一角色。
根据访谈,戴博在《北》之后,也曾接到很多中国影视剧的邀约,但他基本都拒绝了,因为这些影视剧,只是需要他那张美国脸和“符号化”的洋人身份——可事实上,戴博在《北京人在纽约》中,也同样是一个较为“脸谱化”的美国人,我们很难在他身上发现那种“人物成长”的轨迹。大卫和安东尼在《北》中,几乎就代表着全部的美国。
从这个意义上,《北京人在纽约》就像《剑桥中国史》一般,它用非常西方化的视角坐标(哪怕是伪西方),剖析了中国传统文化里不同类型的人情世故、文化惯习和个体性格。它与1980-90年代的“寻根文学”(如阿城的“三王”、莫言的《红高粱》系列、王安忆的《小鲍庄》)一样,《北京人在纽约》在本质上也是一部拷问中国传统社会观念的电视剧,只不过它全程美国外景拍摄的外壳,完全遮蔽了这一点——它的本质,无关美国,而是处于巨变中的中国人和他们无法改变、无从改变的文化之根。
或许也正是如此,这部电视剧才让如此多的国人如痴如醉,因为他们看到的不仅仅是美国,更是那个波澜壮阔年代的他们自己。
这部电视不得不说是中国电视剧的先锋制作。在美国取景拍摄,启用外国演员,而且把视角对准当时的移民潮。东西方文化的碰撞,人在异国他乡的失落感都为这部电视剧增色不少。还记得片头,如果你爱一个人,那么请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那么请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简单的台词却昭示了主人公的命运。王启明的崛起、宁宁的报复、郭燕、阿春、大卫的情感纠葛都让这部戏很贴近生活。即使在今天来看,这部电视剧依然能清晰地反应移民在异国他乡的真实生活。
发现小时候真是看了无数国产电视剧啊。
那时候的中国人还是有精气神和气质的。可能现在是最可怕的时代,看对女人审美的标准就可知。
当年也许很震动,现在看来已觉得是老生常谈。不过姜文和王姬还是让人物充满了生气,演郭燕的整个跟一游魂似地,毫无魅力。
小时候的回忆。原来导演是冯小刚呀,有个认识的业内人士这样评价他:站在中国主流思想的前端。一点没错。
我认为最灵魂的一句话是燕子的姨妈在酒后点出来的:“我永远不是一个美国人,可是我也忘记了中国人的滋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中国在世界的眼里还是贫困国家,早期去海外淘金的华人归属感弱,时间久了,融不进异乡的文化,也忘记了本土的味道,是一种无根的漂泊,有风光,更多是心灵的艰辛。
郑晓龙领先这个时代近20年啊
很真实的反映出,出国热后的思考!
我已经变得不再是我,可是你却依然是你
3岁时的电视剧,以前的审查制度宽松多了,粗口,性暗示,咬文嚼字都有一股范。美国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是战场。只有胜利者的才配说讨厌。郭燕是中国式的优秀女性,可是由于自身没有主导力,产生了一些悲剧。为一直打鼓的黑人点赞
有钱人的天堂、没钱的人的地狱,不光纽约,北京也快了。
吐血地发现:当年的我以幼齿的年纪观看了这么多部有着深刻时代内涵的电视剧,现在的我却死命拖着青春的尾巴不撒手倒回头去看了这么多部幼稚的电视剧。我的匪夷所思的电视剧之路啊~~~~~~~~~~~
美国似乎没有多么大的变化,纽约还是纽约,看到圣诞时想起洛克菲勒中心那窄小的溜冰场,顿时就掉眼泪了。美国改变人太多了,也能理解姜文的不得已,最喜欢王姬,能忍能狠能善能恶。看90年代初国剧这么开放!多少亲热镜头今儿的电视剧里都没有!
有一种情怀,叫做american dream。有一种生活,叫做在别处。有一种灵魂,叫做漂泊。有一个地方,叫做回不去的家乡。
第一部反映在外国的中国人生活的作品,拍得很经典。
以前的编剧水平太高,每一句台词都让人思考,每一个人物都有饱满的性格特征。人这种生物就是介于神与恶魔之间的。为了姜文而来,被郑晓龙和冯小刚圈粉。
现在才知道当初这部是姜文拍的啊,好小的时候跟着妈妈一起看的,现在觉得姜文超有范儿的~~
千万里,我追寻着你。time and time again, i ask myself。呵呵。歌不错。姜文不错。
http://www.letv.com/ptv/pplay/22360.html
粗拙到穿帮的《北京人在纽约》放置现在终于可以翻译成“异乡人在北京”了。塑造人物从来都不是冯小刚的强项,他最擅长的是刻画其深得真传的资本原则。将那些脸谱化的人扔进犹似天堂又似地狱的“纽约”并不是他领先了时代而是未来早已存在了历史当中。想当初冯小刚请姜文在戏里洗碗吃拳头,如今姜文正在戏外喊崔永元和冯小刚看《邪不压正》呢!
现在想想,这基本就是一个封闭系统里的“在”。跟真实的,或者大部分的纽约,没啥关系。也完全可以说,北京人在哥伦布大农村,一样成立,但移民的心态倒是蛮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