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刚看了那个出名的烂片儿--北京乐与路.一切当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没有一个真正伟大的或是至少有思想的摇滚歌手会象平路那样脆弱和单纯--到一切都好象在作假.
他看着印有雷蜂头像的第三期我爱摇滚乐,却一边儿说:我被音乐玩儿了.
音乐没有玩他,甚至生活都没有玩儿他,摇滚没有,他自己自玩儿了.如此任性的人,自我中心自以为事,仇视他所看到的那一切丑恶,在爸爸面前觉得很丢脸于是下去了.有血有肉却没有概念没有信仰没有归宿.再好的看客 也只是看客.
平路他不知道自己要玩儿什么,他没有说服自己--我的摇滚乐为何优越.他有着一个好的吉他手好的贝司手好的鼓手,当他要唱的时候他唱自己的嘲笑和思考.这样的人却不懂得自己鄙视的人的模样.唱片公司的高层不会耐心到等你放了很多录音质量奇差的歌儿之后那一首--最好的.你在走穴中和艳舞女郎摆在一起,你寻找那一声赞同,市场的,人民的,你的哥们儿想着遥不可及的美国妞儿,梦想激情,更确切地说是摇滚本身支撑着你走下去,怎么样,这就是我所热爱的生活状态,他和其他的生活在形式上没有什么差别,关键是我和我的梦想和激情极大可能的贴在一起.我愿意这么耗儿,一直到我不能耗为止.
我前一阵儿忽然犯傻不愿意念大学了,就差点儿直奔北京.我妈说你个傻比别做傻事儿,你搞地下音乐你犯法你干坏事儿我怎么能够放心呢.我是一个脸洗的干干净净地混迹于人群之中却被认出来并被冠以傻比做作爱炫耀的真朋克.我乐得被认为是人们严重的我,我没有被伤害到吃不了下顿的饭,我甚至连有没有饭吃都不在乎,那广大的中国现实里令我害怕和不满的是一些东西.
在火车上坐上22个小时无烟区的脏地板,和全是口臭的大爷和大娘们一起,不舒服,憋着尿一直憋到肚子涨的牛仔裤紧的肚皮都是印。或者在大街上电话亭里躲着被小流氓拽到角落里轮奸了,第二天早上迷迷糊糊全是落寞和迷茫。或者是躲在家里光做梦了24小时不出门儿。这世界上勇敢坚强有用的人民太多了。个人经验还能煽情是因为人们还抱有梦想和不顾一切。龌龊的忘记了,美好的留下来。
但我知道我如果英文不是那么流利我没有看过那么多电影,我不知道这回事儿那回事儿我就不可能有机会和一群外国友人在好的演出场地偶尔演上几场并发现自己是个苗子。如果我能够放下手头的一切去一个人干那么我很可能可以一直演出一直摇滚了。生活充满妥协,但妥协不是折衷,不是丢脸,而是最优方案。我可以继续在这儿混上两年,多看电影多听音乐,多看书,多认识和我一样还没有做成音乐的人多让我的吉他忍受我傻乎乎的扫弦。两年之后我丢了这样的青春,却总比自己虐待自己出去做一些我不擅长的生存,花更多时间担心 第二天早上的天津煎饼,并被平庸和打击淹没好的多。
偶尔,我会突然之间发疯,逃上几个星期的学,然后睡死在自己的窝里。现实不容许你和他对着干。但现实是你的爸爸妈妈,你换个角度换种态度,他会给你送来你掏到的ben kweller,会送来刚买的摇滚杂志和图书馆免费的哲学书,还有一周一次的观演自由。很多人都为理想和金钱贡献了很多好东西,一个好的青年不应该找不到为什么,或者把理想和金钱变成绝对的死对头,然后让自己压死在车轮或者叶子或者姑娘的大逼之下。
是人,就是偶尔发呆,偶尔犯傻,偶尔激动,偶尔无聊,偶尔深沉,偶尔进取,偶尔自我保全,当你觉得自我保全很令你羞耻,到菜市场卖大口碟令你不好意思你觉得绝对不能干的时候,那么你不是牛比。你和自己硬耗耗不久。一死也就白了,那果儿的伤心其实你是不在乎的。
切,我只在乎音乐,其他我都不在乎,这才叫纯洁。但这种纯洁是特定条件的产物,你努力往这个纯洁上靠,很多时候被生活发现你的虚伪,倘若能一笑了之,那你的音乐就有生存的希望。
平路其实是一个不知道自己要干嘛的人,因此借着一个惨情故事的壳儿成了电影男主角。直到自己要干嘛的人,被问到平路这事儿的时候会很愤怒地骂他太假。但人们还是纪念张炬,因为他是哥们,知道他的人感慨,不知道的人拿他的专辑卖钱。你的专辑不能卖钱,那纪念的人有多少颗心都没用。
于是,保持一颗红艳艳的心。就是在这部傻片的催化下哭哭鼻子,继续因为可以用电脑的音箱听babyshambles而高兴。
因为假如我去别人家里当了保姆,那我真没什么时间听歌了。
点了火烧云外卖在家看《北京乐与路》,冷气直逼太平间。以前是不吃辣的,二十岁前一口没吃过。想到第一次聊起这部电影是在六年前的那里花园,买酸奶和moleskine,路灯打下来,天气很热,把我们膨胀烘托在半空中,脏街未拆,开始营业。我说喜欢戏里的耿乐。我们四人骑着两辆摩托车,奔赴五环,头发染成寸草不生的怪颜色,艳粉的、蓝的、白的,青春的刺头。后来再过五年,其中一个人告诉我,安定医院不能戴耳机听歌,那是个不允许有音乐的地方,他每天在医院拿炭笔画画。半个月后离开我们。
我后来不再喜欢耿乐,熟于应付生活。电影最开始唱“我恨你爱的,我爱你恨的”,吴彦祖游离在狂欢人群外,就像我也从不知道我会是一只蛋,行将被老道的手狠狠磕在台上,做成一盘流水线上的菜。有心有力,我也不会再去大柳树淘东西了,鬼市:凌晨两点不睡,拿着手电在香云纱、旧茶壶、破眼镜、幻灯片、旧书信、碎娃娃、肚皮里磁带未拆的Walkman的魂魄里找鬼。鬼是常常听说,会害怕,但从未见过的东西。它不见光,也许是惧怕堂堂然光幕一揭,发现那张脸竟然是自己。
曾经我不敢与你相对,现在我喜欢吴彦祖。
和很多人一样,我诚实地将《北京乐与路》定义为烂片,但提起本部电影的摇滚音乐,和很多人一样,还是有的说说。音乐远远大于故事的叙述,导演张婉婷将俗套的三角恋情和摇滚相结合,试图来描述摇滚人的新路历程,可惜不很成功。
一上来,耿乐来一首子曰的《磁器 Porcelain Brothers》,确实有点吓唬住我了,因为这首《瓷器》是子曰乐队中,除了《相对》《你也来了》之外,比较喜欢的一首。乐队表演和疯狂的群众造就了狂热,对,这是摇滚,至少表演和场面调度上,导演排练出一场摇滚戏。耿乐一头长发,赤裸着上身,有点忘乎所以,加上子曰乐队那种半带说唱半带吼叫的唱腔。紧接着一段轻柔的音乐,反差效果很好,可是下面的打架斗殴就是那么矫情,音乐断了,戏一下子就降了下去,扯淡慢慢占据了剧情。
《瓷器》这首歌里引用了曹植的《七步诗》“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这段在电影中搞得能算及格,迷幻低沉的意味出来了;艳阳乐队走穴过程中,"子曰"的另外两首歌《你也来了》和《光的深处》也被搬上了农村的大舞台,可惜没有光大,甚至《你也来了》出现了4次,“桥归桥,路归路,各走各方?" 是剧中人的命运?不知道,也没有看出来,导演也没有表现。
"我想到光的深处,那里可有风吗?",《光的深处》过后,导演的扯淡又慢慢的占据了上风,“玩摇滚总比当土匪好吧。”这是何等荒谬的台词。谁也知道摇滚,如果真的成为一种老少咸宜的音乐形式,那摇滚也就死了。比如《乖乖的》那段,我们可以看到,悠闲的中国太极和愤怒的摇滚并行不悖,可是没有人欣赏,正是,没有一个乖乖的人可以玩得了摇滚的。
导演设计平路的几首歌,《落魄的人是可耻的》(张楚:《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和《上苍保佑吃两碗饭的人》(张楚:《上帝保佑吃饭的人》),是导演在影射国内摇滚的摇滚经典?公司试听那场戏,可疑可笑可怜可悲……导演理解的摇滚人生,也许仅仅是在自己试图玩一个乐队“墨西哥跳豆”,这样的幻梦破灭之后的臆想罢了。
激昂奋进的唐朝乐队《国际歌》也被用到当中,没得挑的,全顾着跟着哼哼了。说句题外话,印象中个人听到的《国际歌》第一版就是摇滚版的,就是香港红磡体育场那场,再听主旋律版本的,总不那么带劲。
下面就是汪峰的《回忆之前忘记之后》,也是主题歌,轻柔又温暖;《晚安北京》,颓废和宽广;陌生的城市里,摇滚梦永远没有终结。导演很惨败的让男主角撞死,是为了表示对唐朝乐队贝司手张炬的纪念?还有纪念前途惨淡的中国摇滚乐?撞车后给司机一盘磁带的设想,不知道导演是在怎样脑残的情形下的构想。
《晚安,北京》和《你也来了》,有点早年的MTV的感觉,撞车的那一刹那音乐戛然而止,他交给司机一盒磁带,我们又一次听到了《你也来了》。"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摇滚都需要这么悲情吗?这样一来,《晚安,北京》成为葬礼上的歌曲,似乎有点主旋律的意味,男主角的影子投射到致力于中国摇滚乐发展的每个摇滚人身上?可以唤起集体摇滚人的共鸣?那为什么电影出来,许多摇滚人抵制?
崔健、郑钧、秦勇、秋野、张楚、何勇、戴秦、吴彤、汪峰、张浅潜、子曰、黑豹、唐朝、瘦人、轮回、木马、扭转的机器、夜叉、舌头……还好,有这样一份鸣谢的名单,会让喜欢中国摇滚音乐的人欣喜。
《北京乐与路》已经被我看过无数遍的电影。有人骂,有人赞。不管怎样,它都是我要永远保留的作品,是永远不会被删除的纪念。英文名Beijing Rocks似乎能更清晰的表现这个主题。其实它应该翻译成《北京乐与怒》,在香港“乐与怒”其实就是摇滚的意思。改名是为了通过大陆上映的检查,很无奈的改名。发现它是因为之前迷恋Daniel才无意中看到的作品。这是一部小制作,选景在北京。且不说他拍的北京是不是最真实的,但是那种北京的味道还是浓重的。故事也不算新颖,但是一直认为能给人带来心灵震撼的电影并不是靠多么离奇的故事,而是一些细节,一些感情和一些共鸣。演员选的也很成功,舒淇,吴彦祖,耿乐。其中俞飞鸿的出现又给电影增加了更浓重的北京气息。很长时间,都沉浸在它的主题曲里面,《回忆之前 忘记之后》。
一遍遍的重复着这个电影。看过很多影评,我猜骂它的大多是摇滚迷。那它反映的到底是什么?摇滚?亲情?爱情?梦想?现实?如果单以摇滚的角度来看它,那的确没什么新奇,它反映的摇滚只是人尽皆知的肤浅层面。偏执的追求,失望的打击,嘲讽,不被认可的梦想。就像平路父亲所说的,搞音乐总比要饭强吧。这也就是大多数人对于摇滚的看法,毕竟这是中国。回到电影中,存在于平路,杨颖和Mike之前的三角恋情才是主线。所以不妨把它当作一部描写爱情的文艺片,这样会更好。至于大导演张婉婷为什么要选择摇滚和北京来作为这段三角恋的背景就不得而知了。大导毕竟是大导演,她还是用尽了办法让这部电影更加摇滚。主要办法就是请到了内地一些还算不错的音乐人来为电影撑场面。的确,这起到了一定的效果。汪峰最后一曲〈回忆之前 忘记之后〉也的确升华了电影。我想如果没有这首歌,我可能不会对这部电影有这样的热爱。
杨颖和平路说:“我们注定是在一块的。”她说,有一种自杀的方法就是嫁给一个玩摇滚的。她对生活是绝望的,所以她选择平路,选择这种慢性自杀。而Mike的出现给了她另一条路,但这条路不过是存在于他们各自生活中的迷幻场景。她踏上去了,但终究要回来。即使平路死了,她依然不能回头。因为她真正爱的还是平路。电影中最煽情的场景就是在故宫外筒子河边的那一幕,放下平路,Mike和杨颖终于能够牵着手走过那片金黄的枫叶路。
故事完结在平路的死亡。他们要各归各位。Mike与杨颖也终究是一场梦,他们各自明白。所以Mike写了那首歌,在他离开北京,回到香港,在以后的某一天他还会想起。虽然短暂,但是够铭记一辈子。也许有些人就只有擦肩而过的缘分,是不是有过就算是珍贵并且是幸运?也许小颖心里爱的总是平路,但是她还是会永远记得Mike留给她的所有。是不是就只能这样?谢谢她留给的回忆吧,是讽刺还是无奈?在Mike独自凝神的时候会突然想起她的脸,突然想起她当天的叮咛,突然想起那时的北京,他们一起走过的北京皇城墙外的那条路。他不舍不弃,不忘,也忘不掉。所以才会一见一回心底一阵痛,才会在明明灭灭的星光的夜里,恍恍惚惚再见她的脸。吴彦祖的演精准而到位,那种眼神,很复杂,有伤感,有无奈,很丰富很丰富。
没有什么能比这首歌更能表现电影的精髓,它不再是一篇简单的旋律,而是华灯初上的北京,一群摇滚人不可触及的梦想,Mike珍贵的记忆。
“突然我又想起你的脸,突然我又想起你当天的叮咛……”
虽然我的青春平淡无奇的过来了,但在我内心的深处,我知道,我也曾幻想过我可否留一头摇滚的长发,拿着一把吉他,在夏天的校园中,甩甩头,用力吼几嗓子。很多人都会有类似的想法,但99.9%的人不会去做,他们会穿干净的衣服,进入社会,过平淡的生活。
虽然很多很多的批评,可是作为我看的第一部有关于摇滚人的电影,我还是被深深的震撼了。我一遍一遍的说,就是这样,就是这样,我们就是这样,他们就是这样,很多都是这样…………我看这个片子,看了两次,哭了两次。不管你们怎么想,我觉得我找到了他所要说的。
这两句我记住了:: "能红起来的乐队 都是外面反叛 里面听话的"呵呵 ,这里的黑和你们香港不一样,香港的黑只要一伸手就可以摸到电灯,而这里的黑,就他妈黑麻麻一片,想他亮就只能等到天亮 !
想不到给北京摇滚唱挽歌的,是香港人。能看到十年前的这么一部不成熟的吃力的涂鸦,该知足了,好歹有点残存的体温。现在才是真的“一无所有”,没有过去也没有回忆,这是一个“亡命之徒死绝了的时代”。
还是上大学那会儿在学校礼堂里面看的,当时很震撼,很想到北京看看摇滚乐手的生活。如今在北京已经呆了不少日子了,反倒没有那种冲动了。或许,摇滚只是年轻人的呐喊,而我已经老去了...
7分,拍得是真不咋地,故事段落间非常断裂,处理得很不流畅,镜头也缺乏设计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三个演员实在是太太太青春了,所以实在不忍心扣分。耿乐真是很有那个劲儿,虽然在舞台上唱二手玫瑰还是有点违和,后半部分让人心疼,看到老父亲眼泪都下来了;一直不怎么喜欢吴彦祖,在这个片子里也演得跟角色设定很贴切,舒服养眼;舒淇不用说,穿那么土依然很可爱,跳舞萌死了。北京的风很大,秋很美,那时候的电影透露出一种独特的光影质感,后来不知道是设备换了还是大家的审美变了,反正那种质感就没有了,因而让人怀旧。很多有趣的段落,现在看来依然可以会心一笑,也是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社会风貌吧。#补遗#
龙精虎猛的小狼狗耿乐、在水一方巧笑倩兮的舒淇、墨西哥跳豆吴彦祖。摇滚还是玉米?洗洗睡吧,醒了再说,晚安北京。
耿樂那句臺詞,“北京搖滾樂的特色是窮”
一头扎进火锅里,跳进这沸腾的生命里。
新旧时代的交替,传统与现代、不同地域文化间的碰撞磨合,理想与现实的对立统一,亲情爱情友情中的矛盾纠葛,张婉婷想讲的东西太多,最终也没讲出个所以然。这片子应该是合拍片吧,片子里的京味儿挺浓的。发现早期的一些合拍片在文化理解上还是蛮精准的,这后面的就越来越不伦不类了。
有人说:真正的爱情,背后没有秘密。说这话的人,既不明白爱情,也不明白秘密。
本来只想随便找部乐队片来追忆一下千禧曼波,没有料最后一场真的是神来之笔!好久没看到这种桥段设置了,像钩子一样立刻拉住了我,上一次被结局震到还是爱乐之城的最后8分钟。当那颗豆子被悄悄埋入土里的时候,杨颖不再只是一个单薄俗套的花瓶圣母,一位涉世极深又拥有着赤纯之心的好人形象彻底立住了。谁能不爱舒淇呢555555
经过了很长的时间后,又一次看了这个电影,尽管演员的表演太夸张太假,很多事情拍摄出来的和乐手们的真实生活大相径庭,但是也是一部很不错的电影,在这个极少人关注摇滚的社会里,居然还有人敢拍摇滚题材的电影,这本身就已经是很不错的了!!导演想说的已经都表达了,至少这里面还有很多的真诚……
我可太他妈喜欢这部片子了(忍不住跟着片子骂脏话了),这部片是纪录片吧,曾经的北京摇滚太真实了,耿乐演得很让我动容,最后死的也非常理想自我,吴彦祖和舒淇又帅又美,小清新心动。里面的bgm味道特别对,劲劲的很冲又很有意思,北京摇滚是在愤怒和逆境中发展的,没有这些就没有摇滚乐,可有这些却无法让摇滚登上大众舞台。
一直想看,也是为了回忆之前忘记之后看的,虽然不曾玩摇滚,可是会想起一些飘的日子,一些什么都没有仅仅剩下梦想的年轻岁月,晚安北京和回忆之前忘记之后,还是默默的看完了整个字母,闭上眼睛聆听。
香港没有摇滚
“自杀的方式有100种,其中最痛苦的是嫁给摇滚”。怀揣摇滚梦的北漂青年,在操着一口地道京片子的耿乐面前,显得多少有些违和,反倒是走穴睡通铺发型也不乱的吴彦祖,和青春少女的舒淇二人的感情戏,有几分动人,豆浆油条也能帅出天际,尤其是摆地摊卖美国垃圾打口CD的片段,一个端着老北京炒酸奶、一个吃着麦当劳,一起坐地铁逃城管,一起牵手踩过京郊外的银杏叶,很是浪漫。北京的摇滚是在愤怒中成长起来的,黑旋风李逵失去了它的主人,鲍家街43号吟唱着《晚安,北京》,香港农民干了一口二锅头雪碧、墨西哥跳豆不再跳,唐朝怒吼着《国际歌》,西城大爷摇着蒲扇拉着二胡遛着鸟,日子还得继续。
平路最后撞向装玉米的卡车的情景让我想起张炬,而在那个小火车站里与父亲的相见则让我看到现实的温情,和残酷的现实。想起《燃情岁月》里一刀说催斯汀的那句话:一个人若是遵照内心生活的话,他要么成为一个传奇,要么成为一个疯子。
杨颖(舒淇 饰):我知道自杀的方式有一百种,其中一种就是嫁给唱摇滚的,保证死的痛苦,又痛又快。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唱摇滚的够酷,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站在天安门的台上,唱一首歌 。如果可以跳一支舞,就他妈的更好。—— 片名来源:该片在上映前夕一直是贯以《北京乐与怒》的名字,因为摇滚(Rock & Roll)在香港被翻译成“乐与怒”,但北京与“怒”相联系就显得不适宜,因此电影局要求导演对影片的名字做一下修改。经过一番讨论后,将片名改成了《北京乐与路》。
我知道自杀的方法有一百种,其中一种就是嫁给唱摇滚的,保证死得痛快,又痛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