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第兹先生进城记》,这部1936年的电影真是精彩绝伦。推荐给每一个生活中的被当做“怪咖”的同学。 电影中,媒体刻意把一个与都市格格不入的异乡人捏造成疯子和笑柄;将其告上法庭夺其财产,而法庭证人还有一对只认为自己是正常人的老妇.....你会不觉得荒诞搞笑呢? 现实生活中,方方面面事物的道与术上,许多自以为在术上精明的人,喜欢嘲笑那些他们不理解的异道中人。这一方面是由于狭隘无知,更重要的是,正如第兹先生说的“人们喜欢通过伤害和嘲笑别人获取快乐。” 看来,以后要为包括自己的怪咖群体正名了
1936年米高梅凭借歌舞片《歌舞大王齐格飞》连庄,这是环球公司因为无力负担其巨额成本,编剧转卖与当时财力最为雄厚的米高梅的项目。米高梅以最高的奢华标准制作了这部影片,当然获利也极为丰厚,达到100%。它在30年代末掀起一波传记歌舞片的跟风浪潮,但依然敌不过时间的侵袭,当时只获得提名的《孔雀夫人》、《迪兹先生进城》今天获得的评价都远在其上。
前半段是蛮爱情喜剧的,九十年前的片还能让我觉得好玩。男主趁着没人偷偷在楼梯上滑滑梯,对公司业务意外的精明的同时注意力还会瞬间被消防车吸引🤣他是怎么蹿上那辆正在路上跑的消防车的😂。
只是后半段竟然变得异常压抑,当他还提前排练一下和女主的二人进餐,却忽然得知女主就是那个给他造谣起外号的记者本人,而当时她是他生活里唯一的亮色,那一瞬间我都感觉心口跟插了刀一样难受😢。
接着男主在阴暗沉寂的小黑屋里,对所有人都失去了希望,连为自己辩护也放弃了,一句话也不说,前面所有好笑的地方都成了法庭上诊断他有精神病(躁郁症)的呈堂证供,还差点就进精神病院,让人完全笑不出来了。
还好清醒过来的女主奋力为他辩护,他才愿意开口自辩,并且其实只要他想,他完全可以轻易驳倒原告,他只是丧失了希望😢。。
最后打那家伙那一拳看得我是忍不住大呼卧槽牛逼哈哈哈哈。
感觉男主的人设就很属于那种,女人男人都会喜欢的类型,又高又帅又有钱,体验过平凡和不平凡的生活,喜欢文艺,人聪明,又善良,还有点子幽默,感情方面也很单纯,向往浪漫的爱情,可以说是毫无缺点。
在法庭的时候我其实也很想说,他是这个不正常的世界里唯一的正常人,只不过后来法官替我说了🤣。
无良媒体和谣言是真的一如既往地可恶至极啊。
其实前半段我还以为会是romcom,后半段太压抑了感觉还是算了吧,但我还是蛮喜欢男女主的感情的。
他给她写的让人感动的泪如雨下的情诗,她和他在路边长椅一个用垃圾桶和树枝打鼓唱歌一个用空气当圆号伴奏😂。
他为她把所有的客人都扔出了聚会,因为她才愿意自辩而不是无所谓的进精神病院,她因为他辞职放弃了当记者的职业生涯。。
就是莫名其妙的很触动我,我想也许是因为,作为在这个人心隔肚皮的城市里打拼的明星记者,她从来没见过他这样单纯美好的灵魂吧,这搭配最后不在一起很难收场😂。
意外地令人印象深刻的片子。
一个乡下男孩对世界大同的梦想,贯彻了卡普拉一向的理想主义。Cooper太英俊,在角色位置上远远没有Stewart的史密斯先生那样有说服力。而Jean Arthur在片中对男主角的凝视,可以写成一篇有趣的论文。
迪兹先生就像卡普拉在电影里想塑造的第一个模范,一个他极力赞美的美国小镇精神的代表。可能因为期待已久,迪兹先生在故事里获得了过多天赐的东西:正义的无可挑剔的外在,意外的财富,卓越的口才,明辨是非的能力。仿佛与生俱来。这样一来,我们无法代入更多的情感,更不用提思考。琪恩亚瑟的表演空间也稍显局促。相比较起来,三年后另一位进城的史密斯先生和同类型女主角,男配角则具备了让人信服的人物弧光。这也是《史密斯先生进华盛顿》更胜一筹的理由。即使如此,卡普拉所倾心的“美国小镇精神” 已经初见端倪了。这是值得珍视的,也是今天的中国更要珍惜培养的乡镇社区文化。
这电影三观好正,简直可以当主旋律看了!中间有的地方正气凛然,关怀社会的都让我看得有点别扭了,还好最后喜剧收尾。Cooper适合演严肃的好人,这里的Jean Arthur好可爱(幸好Lombard去演Godfrey了)。
1.弗兰克·卡普拉最典型的电影原型,甚或被托马斯·沙茨归类为“迪兹—史密斯—多伊三部曲”之首,实而[史密斯先生到华盛顿]在思想主题和深层结构上都承袭自本片,此外,本片亦似神经喜剧发轫之作[一夜风流]的男女身份互换版。2.三部曲均以乡村/城市(传统道德/现代实用主义价值观)的二元对立为核心,围绕着朴实、真诚、正直又不乏草根智慧的男主与起先嘲弄利用莫名一夜成名的男主随后却渐次爱上他的女主。3.运镜无明显风格,但节奏常常很快,尤其是高潮法庭戏中大量运用短镜头、特写、快切反应镜头与运动镜头,还有多次复现的报刊头条+蜂拥群众的叠化蒙太奇转场。4.吹大号欢送自己([友谊地久天长]),骑楼梯扶手下滑,回音与和声游戏,夜雾中的一块散步和以诗告白。5.为什么大家好像很喜欢互相伤害对方,为什么不能偶尔试着喜欢对方呢?(8.5/10)
迪兹先生和斯密斯先生,一定要问更喜欢哪部电影的话,迪兹先生更轻松和幽默一些,尤其是最后法庭上的辩论一段,而斯密斯先生更严肃和沉痛。迪兹先生其实赢得蛮轻松,而斯密斯先生只能靠着神迹一般的对手良心发现。导演的心态演变可见一般。到了乔治贝利,则真的只能靠天使搭救男主角了。
迪兹得知真相挂掉电话以后,那段表情变化,演得非常好= =再啰嗦一句,加里库珀太帅了
其实这种“乡下正义青年爱上伪装女记者”的故事也不是第一次看了,但卡普拉就是有能力拍出自己的励志感,其实看到加里库珀给人发钱那段还在担心这个故事要怎么结尾才好,没想到最后来了个那么精彩的庭审戏哈哈哈。其实看到库珀在庭审前半段的一言不发感觉一头雾水就知道这个角色是写成功了
弗兰科卡普拉的电影总会提醒我们生活中最美好最单纯最容易被忽视的事情,库柏的角色正直善良幽默机智,情节的设计也是各种温暖感动有趣的小桥段。最后法庭上那对可爱的老太太太好玩了~
卡普拉的风格就跟他的片名一样土,不过看着确实很舒坦。
还是改编版本好看
有些像性别互换版的“一夜风流”,女记者套路男继承者,套路逐渐变真爱。用到的喜剧笑料大都出自身份的不适应感,都市与乡镇的思维差异,上流阶级与乡下穷小子的观点对立;而也基于此在爱情戏后还有一段不短的均贫富说教,故事焦点在中途有些飘忽不集中,还好最后的法庭戏都圆满回来。
卡普拉的美国主旋律片,一夜风流的角色翻转设置。【8】
男性渴望拯救落难姑娘,女性渴望浪子回头,原始渴望作祟,本质上都是爱自己。
我终于开始明白为啥这一类叫“screwball comedy”疯癫喜剧了,里面的主人公,确实是疯疯癫癫,做出与社会格格不入之事,却由此名利双收的。放在那个年代考察来考察其中暗含的意识形态因素应该会很有趣,通过对金钱的鄙视来建立道德制高点,这其实是大众的主流意识形态。
上流社会的浮夸与平民阶级的辛劳,城市与乡村的对立,贪婪与慈悲的斗争,以及爱情的力量,都完美统一地呈现在剧作中。最后的法庭戏是亮点,迪兹先生简直是集外表智慧内心于一身的超完美人类了,加里库珀演绎得不苟言笑和略带顽皮,完全是大加分!
Deeds先生滑楼梯、吹口哨听回音还有挠雕塑脚板都很可爱,最后的自辩也十分精彩!感觉后来James Stewart的名作“Mr. Smith Goes to Washington”就是此片的姐妹篇,但两部的分数和观影人数都差得有点多,我更喜欢Gary Cooper版的《乡巴佬进城》
Capra如果不当导演也许就是政治家演说家, 没人比他更懂用群众力量煽动说事儿了 偏偏又是极端的理想主义 也只能拍电影了 Cooper傻大个也不太适合浪漫爱情片
Mr. Deeds是身心健康的大好青年!
穷小子变富翁,很精彩的讽刺喜剧。如镜子一样的角色设置,到底是谁疯了。帅气的加里·库珀。起码有三处被感动了,汗。
个人倾向于迪兹先生不如史密斯先生,可能除了终幕法庭结辩戏谑微动作那段。主要原因有两点:卡普拉照方抓药把大个英俊正直男青年赶鸭上架做政经傀儡却不曾想被反杀逆袭的故事套式,落脚在国会政治之中要远比贫富阶级之中更能为观众所接受。因为后者的矛盾面过于尖锐,缓冲面过于狭窄,角色身份变化的社会/阶级地位落差太过巨大,容留卡普拉施展其喜讽轻触主旋律的风格的叙事空间不足,非要作者至上强行入戏必然显得矫情失真——大家能接受国会初哥却没法接受金钱散尽。再就来到第二点:加里库珀相较于斯图尔特显得太过成熟沉稳智慧侧漏(刘别谦爱情无计中个人也坚持认为库珀不善小人物喜剧),几乎演不出草根小人物那个维度的无辜良善自嘲感,而题材角色所限又不能拐向一夜风流盖博式的成熟愤世理想主义者,等于夹在中间不上不下有点尴尬。三星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