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总是成不了男人坚持的理由,却叫天性温润如玉的女人变得坚如磐石。 小时候越是在情感上没有得到满足的女人,越是容易在成人后变得为爱痴狂。 从小失了父爱的沈韶华,童年叫人唏嘘的张爱玲,幼年颠沛流离过着逃难日子的三毛。 韶华对能才讲:“你坐牢我会等你,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给我一个家。” 范柳原说:“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 荷西死后,三毛的家没了,生命的意义戛然画上了句点。 韶华生在富庶之家,然而物质上却也说不上是靡衣玉食的。刻薄她的小妈,因恨她母亲而继而将恨转嫁至她身上的父亲,她为情自杀,换来的不过是父亲一句“别管她,死不掉的。”没有爱,于是不会尽心尽力地去照顾她的日常起居。虽只得“不需为钱操心”而已,在当时也已是极大的福分。 “我对金钱没有多大的观念。” 因她从小就不用关注,也无暇顾及。丧母的伤痛,父爱的缺失,足够叫一个还未历人事纷杂的孩子,耗费几年精力,吃几年苦头,再摸索几年的弯路。这一路上的泪都来不及擦拭,还如何分心去理睬有没有更名贵的绸缎,更足分足量的珠宝。 过了这一路,便也一下长大成人,对爱的偏执和金钱的淡漠业已生了根。 来时路那般漫长,偏偏这些女人对疼痛是这么敏感又后知后觉。一路上静默地捱着,不声不响,咬紧牙根,跌倒爬起,心里空洞填不满时,就用肉体的疼痛取而代之,痛时竟也不觉的是痛。回过头才发现那里有着抹不去的损伤,自己都难以面对。 然后又是新一轮的自我斗争。人就是这样与自己较劲的,死活不肯接受自己真实的模样,却还要眼角眉梢带着笑,挺直腰杆地站在人群里。 一个家,说到底,她们不过是要一个安稳的家。一个她们从小巴望着,别人却从不稀罕的家。这个家里会有一个爱她的男人,不离不弃,包容她都不能接受的自己。她会从心底里感激,一些细微的琐事就叫她欢喜。那个男人会懂得她是走过了怎样的一段路,才有了今天的淡漠和执着。 荷西懂得,老天却带走了他。 能才其实也是懂的,但第一次输给了自己的懦弱,第二次输给了命途漂泊。 滚滚红尘,要有多难得,恰逢现世安稳,又遇上懂得的人。 太难了,是不是? 女人是跟着心走的动物,心又是跟着男人的,男人的心却永远是跟着自己的。这是天性,所谓的坏男人,不过就是这个道理。男女天性上的差异,叫男人注定是要让女人伤心的。女人看得明白,心却收不回来。这个人,遇上了就是遇上了。 能才落了难,再见到韶华时,心里已不是当年同样的情绪,心里的无力感叫他觉得面前的沈韶华是这么遥远。那一刻他明白自己已不再是当年送她布老虎的章能才。他清楚看到自己的将来,看清他的身边应该站着一个怎样的女人。他不自知,但心里已做了决定。不需要多交待一句,全部都会写进他的一举一动里。 韶华不明白,他已爱她不起。 生活的贫乏亦有贫乏的好处,那个但求食可果腹的年代,叫两人在历经几年世事纷扰后再见,仍是两颗为爱痴缠的心。 痴缠,这两个字放在韶华身上多美好,因她要的简单,纵然心里恨过一千遍,怨过一万遍;纵然眼前的男人一张口仍是自己,对她如何一路走来的不敢多问一句,她一张口,还是泄了所有情绪。 对爱的偏执,就像燃不尽的陨石,脱离了原有的运行轨迹,爱就是她的地心引力。 能才用口型说的那句“我爱你”还是来得太晚了,那是在韶华提着全部家当出现在能才的小农舍门口时就欠下的,中间错落的这几年时光,足叫韶华吃尽苦头了。而那一刻,却又什么都不计较了。爱,她只要爱就够了。 相遇是命,相爱是命,之后的相忘抑或相守亦是命,自己选择的命。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 爱与恨的千古愁 于是不愿走的你 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起初不经意的你我,日后爱恨不停的胶着。 生命滚滚而过,恩怨早已真假难测。 抓住不放的人世间的错,逐渐怪罪前世流传的因果。 数十年后,终叹一句,人生已太艰难,又何必执着太多? 情爱是非皆是命,这样推脱也就好过一些,是不是?
电影正是近代中国时局动荡不安的年代,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大环境下,人能活着,已属不易,倘若还想再来谈及什么感情,则似乎是件很奢侈的事情。然而一旦动了心,动了情,往往也就身不由己了。
故事的女主角名叫沈韶华,她出身不俗,才华横逸,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她的一生,完全是为了爱而生。她最终爱上的是那个叫章能才的男人,于是她的人生也随之变得跌宕起伏。
说她幸运,是因为茫茫人海,知音难觅,而能才恰好正是懂她的那个人。韶华之前虽身为千金小姐,但少年丧母,父亲对她又极为冷漠,因此在她内心深处,是非常渴望爱与被爱的。章能才温文尔雅,对她又彬彬有礼,细心体贴,物质上无需她过多言语,便知她的所爱所需,;精神上他是她的忠实读者,三言两语,即有共鸣。
然而遇上能才,亦是她的不幸。不过伤的越重,这段情也就越发地刻骨铭心。对于这样一段爱情,韶华爱的热烈且纯粹,犹如扑火的灯蛾,纵是被烧的遍体鳞伤也从不言悔;而能才呢,他不是不爱韶华,只是他远比韶华现实,在成长过程中他所遭遇的沧桑以及本身身份的特殊性令他对未来感到茫然,甚至恐惧——说到底他不过是个在乱世之中随波逐流的平凡男人,他如何能负担韶华的如此深情?于是在那场爱情战役里,韶华拼尽全力,勇往直前,而他却节节败退,最终溃不成军。
最喜欢的作家,最喜欢的演员,最喜欢的歌
唯一一次落泪是因为余老板,他说他不怕死,他只想照顾她,对她好,待局势稳定之后,章先生就会回来接她走,他不计较。
她把生命还给了我,而在她最伤心的时候,她只有她自己
这个世界上,乱七八糟的男人,终归很多。林青霞只一个。张曼玉只一个。三毛只一个。
张爱玲和胡兰成、三毛与荷西、林青霞和秦汉……全部都是令人叹息的爱情
心里总是留位置给“秦汉”这件事,下场总是很惨烈。“秦汉”的我爱你,听起来总是令人发笑。而我竟然以为上个世纪的人会比我们无私一些吧,真是傻到家了。就算是换一个时空,也还是一样的结果。
修复画质还行,电影其实没那么好,注重情绪、氛围、情调,故事却比较平淡,有些地方煽情得琼瑶剧,当时热恋之中的秦汉、林青霞演出了痴缠恋人感觉,这无需表演,就是她们自己的写照,电影之外他们终于还是没能在一起,这个片子没有严浩导演的《似水流年》好。
我对这部电影有一种莫名的好感,因为这是一部既有张曼玉、也有林青霞的电影。小时候我自我介绍的时候会说「张曼玉的曼、林青霞的青。」总感觉这么说 会让我的名字更美一些。终于等到数码复刻版《滚滚红尘》。仿佛是有人吹散了时光的尘埃,每一个脸庞都变得焕然一新。28年前,有一个男青年在放映厅看完了《滚滚红尘》。他决定取两位女主演名字中的各一个字做名字,送给即将出生的女儿——我就是那个女孩儿。故事的最后,死于文革的沈韶华,在遗作《白玉兰》的结尾写道:「人们问她的孩子叫什么名字。她说娃娃生下的那个晚上 月亮好白,就叫月凤好了。」月凤是韶华最好的朋友,她让早亡的月凤以另一种方式得到生命的延续。林夕写了粤语版《滚滚红尘》的歌词,有一句是这样唱的:「令今生不爱我的人,子子孙孙流传着他与隐秘的我相爱的传闻。」
令今生不爱我的人,子子孙孙流传着他与隐秘的我相爱的传闻
“三毛的编剧,林青霞与秦汉的情侣搭档,张爱玲与胡兰成的故事原型,张曼玉的出彩表演,再加上罗大佑那一曲柔肠寸断的《滚滚红尘》。这些,已足够构成期待一部经典的理由了。”
喜欢这样浓烈的感情和浓烈的美。月凤一闪山,“女人遇到最爱的那个人,就是她最危险的时候。”她活泼离去的样子,以后也很难忘记了。原来有一种人,真的是为表演而生的,总之,她不演,可惜了,纵使身边的人儿再动人,也不及她伶俐,目光难以从她脸上移开。
虽然是三毛的剧本,骨子里却是张爱玲的精魂。国仇家恨永远都是小情小爱的脚注,要倾一个国、一个城,才能把爱情的起承转合述说完整。红尘滚滚,滚滚红尘。
林青霞和秦汉的对戏非常到位,不仅把国乱家亡之时相互怜惜演绎得淋漓尽致,而且把个体命运的无力感表达得恰到好处——这当然和两人本身的气质有关。试想要是换了杨幂和黄晓明,这戏就不能看了。所以演戏本就不是扮演别人,而是自我的展现。高贵和平庸,一眼就明白了。
“整个民族陪她一起受难。”唉。。。
张爱玲、三毛、林青霞秦汉,一人一星就值这分了。巨蟹男是典型关键时刻怂的主儿,况且天蝎女炽烈纯粹的爱本就一定要棋逢对手,不是人人都接得住。欸,“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跟随我俩的传说……”
严浩的腔调,不提张爱玲与胡兰成,林青霞与秦汉的感情纠葛也够让人唏嘘的了。3星半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足以泪流
三毛的《滚滚红尘》写的是张爱玲和胡兰成,想的是她与荷西,演的却是林青霞与秦汉。而我不解的是,为什么现在的电影或恶搞或庸俗,或疯癫或假正经,再也找不到滚滚红尘这样气质的好电影了呢
或许可以看作另一出版本的白蛇救夫。只不过这里白蛇是凡人,是林青霞,许仙是妖,是秦汉。这一回许仙算不得辜负过白蛇,他只是活到垂垂老矣。小青也是早夭的人,是张曼玉。
三毛写的是张爱玲和胡兰成的故事,想的是她和荷西,拍的是林青霞和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