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代人来说,白喉是个遥远而罕见的疾病,不要说普通人,就算是儿科学的资深教授,也没几个敢说自己亲眼见过白喉。我们对它最近的记忆,恐怕都是小时候因为怕疼而哭喊着不肯接种的一种叫做百白破的疫苗。
然而就在一个多世纪之前,白喉却是种极为可怕且常见的儿童杀手。每年全球都有无数儿童因之早夭,还有许多成人也无法幸免于难。感染这种疾病后,病情严重的患者会因咽部生出的灰白色假膜而呼吸困难或窒息,因此西班牙人叫它“勒死人的病魔”(el garatillo,"the strangler"),而英国人则叫它“哮吼病”(croup)或 “布洛涅喉病”(Boulogne sore throat,是的,即便是给疾病取名字腐国人民也决不会放弃辱法)。
白喉的可怕在许多医学和文艺作品中都有所记录,19世纪英国著名女作家Elizabeth Gaskell的小说《克兰弗德》中,即有这样一个段落:牧师家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下午还在参加游园会,晚上就被凶险的Croup夺去了性命。
但是,我们很难确切知晓旧时这些可怕的病症,究竟是真的白喉,还是其它喉部感染性疾病。直到1826年,法国医生皮埃尔·布勒托诺(Pierre Bretonneau)对这种疾病的特点进行了详细描述,白喉也自此获得了特有的名字(diphthérite,后来逐渐转译为英文diphtheria)。
时光来到19世纪后半叶,在这个伟大的时代,以法国科学家路易·巴斯德(Louis Pasteur)和德国科学家罗伯特·科赫(Robert Koch)为代表的细菌学家们确立了细菌学说,他们在显微镜和培养皿中揭露出一个又一个原本“隐形”的细菌杀手,使得医学界对疾病的原因形成了新的认识。1883年,科赫的学生埃德温·克勒布斯(Edwin Klebs)和弗雷德里克·勒夫勒(Fredrick Loeffler)在患者喉部的假膜中发现了一种细长稍弯,粗细不一的棒状细菌,这就是白喉的病原——白喉棒状杆菌。
勒夫勒还进一步提出猜想:杆菌入侵患者的鼻咽部,却能够引发严重的全身反应,是不是有可能是它产生了毒素入血,进而影响全身呢?不久之后,巴斯德研究所的亚历山大·耶尔森(Alexandre Yersin)等人证明了这一假说。
1890年,科赫实验室的埃米尔·阿道夫·冯·贝林(Emil Adolf von Behring)和北里柴三郎(Shibasaburo Kitasato)尝试制作一种“白喉抗毒素”:他们将白喉毒素注射到实验动物体内,刺激动物的血液中产生一种对抗白喉毒素的物质。但是,想要生产大量足以治病救人的抗毒素血清并不容易,科学家们需要找到大型的、血量充沛的动物,在尝试使用过牛、驴子等众多大型动物后,他们发现马注射毒素后反应最好,它们通常不会因为注射毒素而死亡,而只是表现出低热。于是,许多卫生机构建起了马匹饲养棚,配备了放血设施。可怜的马儿们被一次次穿刺、采血,含有白喉抗毒素的马血清被提取出来,注射到那些呼吸急促、迫切等待救治的小朋友大朋友体内。
1901年,冯·贝林因为在白喉治疗、免疫方面做出的贡献获得了首届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可惜由于缺乏有效的疫苗,感染白喉的人数依然众多。1921年,美国有20多万人感染白喉,其中1万5千多人死亡。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儿童死亡原因中,白喉排第3位。
1925年,美国阿拉斯加州的小镇诺姆暴发了白喉疫情。而距离诺姆镇最近的存有救命白喉血清的城市却远在955 英里以外。大雪封路,白喉血清只能用火车送到距离诺姆镇674 英里的地方。多哥和它的狗狗伙伴们挺身而出,雪橇队接力完成了运送。
医学家们也没有停止战斗,1913年,冯·贝林开发出了含有白喉毒素和抗毒素的混合物“疫苗”,注射这种混合物后,人们会出现轻微的感染症状,机体却能在刺激下产生针对白喉杆菌的抗体。1926年,英国免疫学家亚历山大·格伦尼(Alexander Glenny)优化了白喉疫苗(类毒素)。20世纪30年代,白喉类毒素逐渐在各国推广开来,用于免疫接种。由于白喉类毒素的普遍使用,20世纪80年代后全球白喉病例已经大大减少。1980到2000年期间,全球白喉的总报告病例数减少幅度>90%。如今,除了少数国家偶尔有白喉病例爆发,大部分地区的白喉感染都得到了比较好的预防和控制。
在2019这个注定不宁静的年份即将结束的时候,谨以此文纪念和感恩那些使我们免于病痛的医生、马儿和狗狗。希望新的一年里,人类和动物都能被善待,我们每个人散发的小小的善意能让这世界变好那么一丁丁丁丁点儿……
根据一些科学史文章的记录,在开发抗白喉血清的过程中,冯·贝林本来说好要和科赫实验室的另一位科学家保罗·埃利希(Paul Ehrlich)共享发明权,埃利希确实也做出了很多贡献,但后来冯·贝林又忽悠着埃利希放弃了自己的那一半“发明权”,许诺说他会资助埃利希建实验室……最后冯·贝林不仅拿了诺奖,还因为白喉血清赚了一大笔钱,但他答应埃利希的实验室却迟迟没有踪影……两人也因为其它一些事闹得不欢而散。
作为一名又刚又硬核的科学家,保罗·埃利希同志没有怨念气馁,而是继续搞免疫研究,7年后自己去拿了一个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又过了几年,他开发出了抗梅毒药砷凡纳明,同样赚得盆满钵满……硬核如此,我是真的服气的。
民国时期,中国的白喉疫情也很凶猛。笔者没有考证过中国第一支白喉类毒素疫苗是谁生产的,但可以确定,20世纪40年代,我国著名细菌学家汤飞凡带领下的中央防疫处已能够顺利生产白喉类毒素。汤飞凡也是一位我真正服气的科学家,他开发了中国第一支青霉素、狂犬疫苗、牛痘疫苗……还是世界上第一个分离出沙眼衣原体的人,只可惜,1958年他因为不可说的原因自杀身亡了……
传送门:《汤飞凡纪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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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www.nobelprize.org/prizes/medicine/1901/behring/article/
//www.nobelprize.org/prizes/medicine/1901/behring/biographical/
LOUIS H. RODDIS, A Short History of Diphtheria. Military Medicine[J].1957(1):51-53
TONSE N. K. RAJU. Emil Adolf von Behring and serum therapy for diphtheria. Acta Pædiatrica[J]. 2006(95): 258-259.
1.很多人都想养条狗。
2.都市生活让养狗变得不那么容易。
3.城市的狗虽然看似金贵,却未必有乡下的狗那么快乐。
4.电影里的狗叫togo,音译过来应该是土狗的意思吧。哈哈哈。土狗真的很可爱,很聪明。
5.这才是真正的电影语言,一个画面可以传递的信息比一句话要多得多。主演加上狗最多只有三个,可是却演绎出了这样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所以不是所有自称为电影的都可以叫电影。从16年之后,我就很少进电影院了。更多是为了一种态度吧,不为烂片贡献票房。
6.恶劣的环境真的可以培养出强大的心脏。不娇气是我对下一代的希望吧。
7.分离这门功课真的太难了,我们都学不好。类似庄子那样鼓盆而歌的境界,大概是理想吧。他来之前不存在,他走之后亦不存在。保留美好的记忆,向前看生活。回忆是一个巨大的黑洞,不能深陷其中。
8.希望有一天,可以有能力在乡下养一只狗,给它自由奔放的生活。
迪士尼自家流媒体Disney+出品的动物题材电影《多哥》,上线后取得了不俗的口碑。豆瓣8.8,IMDb8.2,烂番茄95%,爆米花指数97%。
一直以来,人类生活是电影创作的主要依据,更是电影作品的主流。以“非人”生命为表现对象的电影支流,相比描写鬼神、异星生物等恐怖、科幻类电影,动物电影的发展起步较晚。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出现的以牧羊犬为主角的《灵犬凯西》系列影片是最早以动物为主角的电影,曾在美国风靡一时,被称为“首次将动物对人类的忠诚搬上银幕的电影”。
近些年来,动物电影的发展迅速,涌现出了不少佳作。这类电影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微观世界》《迁徙的鸟》《帝企鹅日记》等纪录片,一类是像《导盲犬小Q》《忠犬八公的故事》《101斑点狗》的剧情片。好莱坞甚至推出拟人化的《精灵鼠小弟》《猫狗大战》这样的纯娱乐向影片。
虽然在动物电影中,动物是绝对的主角,但通常也都关注和描述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人与动物的对抗,比如斯皮尔伯格的《大白鲨》为代表的众多动物惊悚片;一种就是前面提到的电影中,人与动物的互爱与共存。
《多哥》显然属于后者。它以冰原上的雪橇犬为主角,让人自然联想起那部保罗沃克主演的《南极大冒险》。只不过相比于《南极大冒险》的八条雪橇犬,《多哥》则集中于这条名叫多哥的领头犬身上。
动物电影的拍摄难度显而易见,尤其是非纪录片中的真实动物也要如“演员”般按照导演的要求“表演”和在镜头前走位。当然,随着CG特效技术的进步,动物也可以凭空创造出来。迪士尼在这方面尤为擅长,《奇幻森林》和真人版《狮子王》已经足以以假乱真。
不过,迪士尼出品的《多哥》,还是利用真实动物“演员”拍摄,其“表演”也堪称完美。
除此之外,《多哥》的高口碑也得益于内容和形式上的拓展。本片导演是执导过《极盗者》的埃里克森·科尔,他从故事的取材,主要角色的刻画,到流畅的剪辑和叙事方式,都为这样一部动物题材电影的成功提供了保证。
1、真实历史带来的传奇故事
通俗有趣富有传奇性的故事,向来是以好莱坞为代表的商业电影驾轻就熟的定式,动物电影也不例外。
宠物电影作为动物电影的分支,一直是备受青睐的题材。在爱狗成风的美国,以狗为主角的宠物电影层出不穷。《101斑点狗》《都是戴茜惹的祸》《我家也有贝多芬》《忠犬八公》《一条狗的使命》等,都是将人与狗的故事搬上银幕。
这类故事多以描述狗对主人的忠诚,人与狗之间的温情为主,有着浓郁的治愈风。故事本身虚构和戏剧化成分偏多。
而《多哥》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完全取材于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故事。其传奇色彩也远比以家庭情感剧式的背景更加浓厚和精彩。
大约一个世纪前的1925年,美国阿拉斯加小镇诺姆突然爆发白喉疫情。这种如今通过接种疫苗已经几乎绝迹的疾病,在那个年代却是致命杀手,尤其是儿童患病和死亡率极高。而存有救命白喉血清距离诺姆镇最近的州立医院也远在955英里(1085公里)以外。
当时正值寒冬,大雪封山交通封闭,又遭遇异常恶劣的天气使得飞机无法赶来。为了拿到血清,解救病童,当地政府不得不选择用狗拉雪橇的方式前往医院运送血清。
当地组成了20个雪橇手和150只雪橇犬的接力队,前往1000多公里外的医院执行这次救命任务。最终,他们仅用了5天半的时间完成了这场与死神赛跑的接力,成功运回血清,拯救了孩子们的性命。而一般情况下,这段行程狗拉雪橇需要费时25日。
电影中的主角多哥(Togo)是其中一位雪橇手莱昂哈德·塞帕拉(Leonhard Seppala)使用的一只领头犬,他们的雪橇队在这次拯救生命的壮举中承担了最困难也最危险的一段路程。在零下30度、七级以上强风的极寒环境下,他们完成了奔行264英里(425公里)的路程,而其它19只队伍平均运送31英里(50公里)。
然而当时因为种种原因,这条传奇的雪橇犬和它的故事却被历史所遗忘。直到2011年,美国的《时代周刊》重新报道了这个故事。在报道中,他们将多哥誉为20世纪最英勇的动物!
《多哥》(Togo: The Untold True Story)这部电影就再现了这段传奇而感人的故事。
2、对主角多哥的细节刻画
多哥是本片绝对的主角,对多哥的刻画自然是电影的重点。对狗的描写,很多电影都过成熟甚至套路的方式。比如,狗的忠诚、对主人的救助、长久的陪伴都是最常表现的点。
这些都是狗作为人类最好朋友的共性,本片则更偏重对多哥这条主角狗身上所具备的与众不同之处的刻画表现。
忠诚:
多哥对主人塞帕拉的忠诚鲜明又富有特色。多哥一开始并不被塞帕拉喜欢甚至很嫌弃,反而他妻子更喜欢多哥。塞帕拉对他的狗的认知更偏于冰冷的理性:他说它们不是宠物,不是朋友,只是动物。
个头不大,好动不听话,血统不算纯正,黑棕色皮毛看起来总是脏兮兮的小狗多哥在塞帕拉的眼中并没有成为雪橇犬的潜质。即便如此,多哥依然视塞帕拉为真正的主人。
塞帕拉曾经两次都把小多哥送走。第一次被新主人送了回来,第二次送到一个女主人家,多哥竟然冲破玻璃窗逃了回来。
塞帕拉看到被玻璃划伤流血的多哥终于有所打动,他尝试着让它加入雪橇队。没想到多哥展现了惊人的天赋,年龄不大但速度快、耐力好,很快就成了领头犬。可以说,没有如此忠诚,多哥也无法争取到主人对他训练的机会。
在千里运药的最后一段跋涉之前,多哥已疲惫不堪。塞帕拉抱它放在雪橇上让它休息,可多哥挣脱下来,执意回到队伍最前面领头犬的位置。这样的忠诚和尽责让人动容。
聪明:
多哥与其他雪橇犬最大的区别就是它的聪明机智。没有哪只狗能像多哥一样,竟然会像兔子一样在地上打洞从栅栏中逃脱。
塞帕拉又把它独自关在仓库,多哥竟瞅准了高处的通风管道的缝隙,飞檐走壁地爬了上去成功越狱。
智商高,情商也不低。塞帕拉第一次把多哥放入狗队,它旁边的狗对它怒目而视龇牙咧嘴充满敌意,可多哥瞬间化身舔狗,凑上去一顿亲昵,马上就和对方成了好狗友。
勇敢:
当塞帕拉带着多哥和雪橇犬们踏上运送血清的征程,就注定了这是一场争分夺秒,又危机四伏的冒险。
翻越雪山时,雪橇队差一点滑下悬崖葬身崖底。危急时刻作为领头犬的多哥,率先奋力往回爬,带着狗队化险为夷,更是救了塞帕拉一命。可多哥的一只前爪也因此受伤。
为了缩短行程,塞帕拉决定带领雪橇队冒险穿越冰湖。当地的爱斯基摩人称冰湖为“声音”,因为湖面的冰随时会裂开,破裂的声音令人心悸。多哥和雪橇犬们勇往无前,在不时破裂的冰缝中顺利通过。
返程时面对已经碎裂成满是冰块的湖面,他们还是义无反顾的踏上了更为凶险的冰面。在多哥的带领下,他们在冰块间闪转腾挪,寻找出路,最终抵近对岸。
可离岸边还差一步之遥,塞帕拉把多哥抛到岸上,多哥靠一己之力拖动队伍,再次救了大家,也让他们的任务完成了最关键的一步。
顽强:
执行这次任务的多哥当时已12岁,对狗而言已属高龄。塞帕拉的妻子一开始不愿意多哥参与冒险,怕它有去无回。可多哥的经验和能力无可替代,塞帕拉忍痛也必须带上它。
最后一段路程行前,在爱斯基摩人家中过夜休息时,女主人抱着睡着的多哥不禁流泪,说它的生命正在消逝。这才有了第二天塞帕拉想让多哥休息,多哥却坚持继续奔跑的一幕。
这一段行程依然艰难,风雪太大难以辨识方向,塞帕拉把所有的信任都给与了多哥。多哥不但成了他的腿,更成了他的眼。
等站在雪橇上已经昏睡过去的塞帕拉醒来,发现整支队伍都已经瘫卧在雪地上,包括多哥也已经累昏过去。幸好,下一棒接力队伍赶到,最终将血清送到小镇。
多哥却已精疲力竭,似乎耗尽了它最后的生命力。当一位获救的孩子痊愈后来看望多哥,童言无忌的她问道,多哥是不是快死了。塞帕拉听闻无法自已,一个人跑到屋外。
可没想到,多哥经历了如此磨难,生命力异常顽强的它还是挺了过来。多哥又在塞帕拉和妻子身边生活了三年,并繁衍后代,还因此诞生了后来凭智力、耐力、勇气而闻名的西伯利亚塞帕拉犬的品种。
塞帕拉晚年回忆时说:“我再也没有比多哥更好的狗了,它的耐力,忠诚和智力都是最优秀的,多哥是有史以来穿越阿拉斯加足迹最好的狗。”
3、人狗共同与自然搏斗的生命之战
这样一个故事本身,虽然充满传奇和震撼,但进行电影化呈现时其包含的素材并不是非常丰富。如果把镜头都集中在雪地中奔跑的雪橇队和主角多哥,很难撑起一部电影的容量。
导演在电影中拆分出两条故事线:一条主线是塞帕拉和多哥率领的雪橇队千里送药的艰险过程,一条副线是主线中插叙的多哥从不受待见的小狗到狗王的成长历程。
这样的方式,既可以减轻这个并不复杂的故事线性叙事的单调,也可以在节奏和氛围上很好地调动观众情绪,通过多哥一生的展现增强情感力量。
人类角色在本片中功能性更强些。男主角塞帕拉的饰演者,选择了外形与原型人物十分相像的好莱坞实力派老戏骨威廉·达福。他与多哥的戏份占据了全片绝大部分,在多哥的成长过程他是导师和朋友,在运药历险中则是患难与共的伙伴和队友。
塞帕拉的妻子由朱丽安妮·尼科尔森饰演。片中她完全素颜,满脸雀斑,充满个性,把这个在恶劣自然环境中生活的家庭主妇的坚韧,对丈夫和多哥的支持信任做了很好的诠释。
本片并没有像一些其他动物电影一样刻意煽情,在主线和副线的交叉剪辑和剧情推进中,在对多哥细节刻画中,观众的共情感自然产生。
为突出千里运药的艰难和凶险,惊心动魄充满戏剧性的情节设计也必不可少。尤其翻越雪山和穿越冰湖的险境,紧张刺激感十足。
另外,本片呈现了极为壮美的阿拉斯加自然景观。大量远景和俯拍镜头,对准极地环境下的森林,峡谷,湖泊和河流,清冷的色调,宏大的视角,一股肃杀之美油然而生,更凸显了人狗的渺小和自然的残酷,以及这次任务的艰险和伟大。
令人印象最深的,是雪橇队穿梭在森林里的俯拍画面:白雪覆盖着森林大地,光秃的树干仿佛一条条紧凑杂乱的黑线。穿行蜿蜒于林中小路中雪橇队,在这样的上帝视角下,显得渺小脆弱而又无助。
总之,《多哥》是那种你看了会深受震撼和感动的动物电影。迪士尼在自家的流媒体上奉献了一部比它的很多院线片还更优秀的作品。或许唯一的遗憾,是在流媒体平台所能播放的小屏幕上,那些壮丽的景色远不如电影院的大银幕所能呈现出更佳的观感。
出于自己养狗的初衷非常理解为什么主人会十分喜欢他,其实狗和人一样,越聪明越能力强越责任感重,越不易驯化,也越不容易与人亲近,但是togo却全部都做到了:聪明、速度快、体力好、天生领头者、并且忠诚和护主、一旦认定绝不有所保留的付出 。所以影片在结尾处说为什么人们争着想要togo的后代,这就是真正的原因。但这也是触动我内心最软弱的地方,因为这个意味着它们一辈子都会为人类服务,忠诚竭力,死而后已,不计较付出的代价,不在乎自己的生死,只为了good dog这句话诚恳的奔跑,从生到死。少一星的欠缺就是因为这趟旅程也是另外十只速度平稳,有耐力,善于听令于togo和主人公的指示的团队合作结果,要强调那些看似微不足道却不离不弃的狗,也是他们创造了这个奇迹,哪怕只是在结尾让他们拥有名字也罢。
养的第一只狗是高中同学送我的她家狗意外怀孕的结晶-老末:给她取名字“笨蛋”。护食、咬人、没有安全感、到处拉屎、很难训练,和它最亲近的我老爸,因为喂它吃的被咬过俩次,打了狂犬疫苗数次。从此我爸这样一个爱狗如命的人都对他有了无奈之心,但也从没想着把他送走。直到高考毕业,家里发生变故,不得不举家迁移,才在无奈之举下把他送给了一个平时很喜欢他的爸爸的同事,也算是安心的给他第二个家。从养她开始,我才知道女生狗狗也要来例假,每年俩次,也懂得为啥女生在发情期下楼时候会被男生扑着拥着,一不小心就怀孕🤰的这件事。叫她“笨蛋”,她其实一点也不蠢,察言观色,会亲近最疼她的人,会在半夜偷偷上沙发,会在外面狗仗人势,只是那时候面临高考,她的种种劣迹让我觉得狗子好难养,萌生出再也不想养狗的念头。可回过头想想,她只是个无知的被送走的孩子,也需要疼爱和亲近,无论她是什么性格,做过什么,是我们人类决定要养她,其实就需要守护她一生,而不是因为她不好就杀掉吃了它,或者虐死它。
第二只狗双胞胎哥哥,叫旺财,长得帅,机敏,勇敢且好斗,一个它出门就能和有训练有组织的野狗队硬刚,冲进野狗队打乱他们的阵仗,再以无人能及的速度把它们抛在脑后,一溜烟的回家来。我坚信如果训练的好,旺财绝对是只牛逼的服务犬。兄妹俩是一个阿姨从北京警犬基地送给我舅舅的,我舅舅养不了,知道我爸爱狗,就把哥哥送给我家,妹妹“来福”送给了舅舅老婆的娘家。可惜这个世界连狗的变故都那么多,只养了几个月,被天杀的人渣给偷走了,在我们这样的小镇,想找一条狗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我爸撒开人马找,去狗市,去村子里一家家询问,最后绝望了被逼的没办法,去找神婆算了一卦,说是在家的西北方,夏天被偷的,那年冬天放假回家,我还和我爸开车去镇子周围一家家的问,拿着的就是这张照片。到现在想起来他一只狗追一群狗的样子,我还是心里忿忿,巴不得偷走他的人去死。但是无论如何我只希望无论谁都可以善待它,让他拥有平安健康,有吃有喝的一生,我希望它开心的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不受任何磨难。
第三只狗-来福,本来被送去了舅舅老婆的娘家,她哥旺财丢了以后,那种痛苦逼的我们没办法,又去找舅舅的老婆去和她母亲好说歹说把来福从农村接回了我家。这一来二去的换主人着实把来福搞得更胆小了,小时候就被她哥抢着吃,在农村待着也是被拴着,初次到我家时,像个受伤的小喵,安静,怕事,永远小心翼翼生怕出错再被送走。可是说句实话,人类有时候真的很无耻,也很爱比较,更是愿意宠爱聪明的,她一来二去的快吓死了,我却着实不怎么喜欢她,总拿她和她哥比较,她不够胆大,从不敢在外面和野狗对骂,也从不敢靠近他们,出门从来都躲在我们身后,家里来任何人都很温顺,谁领着出门都跟着去,来了陌生人也不喊叫,默默的看着人进来。这些被我看在眼里都是缺点,但那个时候连父母的感受都不顾及的叛逆的我又如何能去考虑一只狗的委屈和无奈。所以我一开始真的不喜欢她。
可是人有个性,狗更是有。而这个个性的来源恰恰就是家的温暖和安全感。现在的来福变了太多,越来越像她的哥哥,出门会对着野狗喊了,会开心的自己在泥潭里玩一圈,再灰溜溜的回家等着挨骂和洗澡;会辨别我们一家三口回家的声音,会在陌生人接近家门的时候狂吠;不会再随便被领出门,只认我们家人;会把笼子的卡锁偷偷打开跑到沙发上去睡,再在黎明时刻悄悄跑回笼子里;也敢挑食了,不爱吃的就不吃,知道我们不忍心饿着她,也许是我父母的付出和呵护让她感受到了足够的底气,所以她越来越像个会撒娇的女孩子,越长大越幼稚。
我出国八年了,一直很感谢来福对我父母的陪伴,我不在,她就是独生子女家庭的另一个孩子。我也知道她偏爱我父母,对我是有些陌生又期待的家人(我回国的每个早晨都会带她去逛一圈小镇,她会乖乖的早早的起来等在我的卧室门口),视频的时候她也会凑过来听听我们在说什么(以前她很抗拒我爸拿着手机对着她),有时候视频看我爸爸看她娇宠的眼神,会嫉妒,但也隐隐感受到我爸爱屋及乌的爱。
她养了几次孩子,平时在我们面前幼稚的她也坚强的当了妈妈,有次生孩子我爸妈都不在家,回家的时候她已经自己把脐带咬断,把孩子舔好码的整整齐齐在喂奶了。她的孩子们也都很抢手,都被带走当自己的孩子去宠爱了,我想是大家都爱她,懂她是个温暖的小女孩,好妈妈。
而我常常在想我家门外的那些野狗,其实被洗一洗治疗一下,都是该被家家宠爱的孩子,却生而不平等,永远风餐露宿,饥肠辘辘。我偶尔也希望这个世界的狗少一点,这样匀给每个人就都是幸福的狗子了。
像这部电影一样,不只是领头狗是好狗,所有穿越风雪救人于危难的,或者在家傻乐的狗都是好狗,都是生命,都是值得被尊重的个体。
愿望就是每个人每只狗都有个平安健康的人生狗生,有个简朴干净的家和庇护之所。
《多哥》真是一部催泪满分的电影,能让内心柔软的人泪流不止。
电影采用插叙的方式,交替讲述12年后的血清运送和12年前Togo的成长。故事本身很简单,最打动人的还是Togo和Sepp之间的感情。
Sepp曾两次想要把它送人。
第一次,因为实在太闹腾被人送了回来。
第二次,它自己从新主人家的玻璃窗冲了出来,在荒原上找到了Sepp。
于是,Sepp尝试把它编到了雪橇队里,没想到它不是一只安于跟在后面奔跑的狗,它是天生的领袖。Togo,就是挪威海军大将的名字。
十二年后Togo已经12岁了,对于一只雪橇犬来说已经是年迈,更何况他们还必须在暴风雪中日夜兼程。穿越山河,跨过冰湖,想尽一切办法用最短的时间把血清送到医院。那里有一群等着救命的孩子。
Togo带着Sepp穿越了飞速开裂的冰湖,只为了能缩短几十英里的路程。
几个镜头让我按耐不住落泪。
一是Togo拖着疲惫的身躯带领队伍穿过重重风雪,准确地达到驿站。Sepp不可思议地重复着Magificent,他知道这是狗用尽全力换来的胜利。
二是Togo跛腿后Sepp把他留在家,临别前说I have to work, forgive me.谁知Togo看见主人乘着雪橇,竟奇迹般开门追了出去,哪怕他的腿已经无法再像从前那样奔跑。
他只是想陪在Sepp身边,一如既往。
直到生命的尽头。
Sepp花了很久,才发现Togo是最棒的雪橇领头犬,而Togo只用了一秒,就认定了这个人是他一生的主人、朋友。
Sepp用Togo的一生,读懂了他对自己的爱。
注:Togo是西伯利亚犬和阿拉斯加犬的混血。最后还为它立了个新的犬种名字,赛裴拉西伯利亚犬的犬种(Seppala Siberians)。
感谢导演,演员,还有特效给我们带来这么感人的故事。
先看看历史留给我们的记载
男主从1出发穿过诺顿湾到达 Shaktoolik 也就是红叉的地方遇到从努阿托出发(火车把血清送到此地)的雪橇手,接过血清后马上返程,再次穿越冰面裂开的诺顿湾到 Golovin 也就是黄色叉的地方交给下一位雪橇手,接力最后送到诺姆。而记者只是拍下了当时最后送到的雪橇狗 Balto ,所以在当时的美国报纸报道的主要是 Balto ,包括在纽约中央公园里面雕塑都是 Balto 。其实电影里面表现出来主角应该也确实是Togo, 而且Togo的聪明,直觉都远高于其他狗,从冰面上对裂冰的判断,风暴里面看不见路,下山在悬崖上等等镜头都可以看出,当然几次逃出房间狗圏都体现出无与伦比的聪明。男主跑的这段路程是260英里,大约420公里,也是最难的路段。电影只有2小时左右,但是实际是跑了4天半,中间为了赶路只休息了5个小时,在-50度反而风暴天,爬山过海,真的不是常人常狗可以做到的
男主的责任感,勇敢,真的不亏是挪威著名的雪橇手,作为在东北-30度过了冬天的我,明白在那种环境下真的是九死一生,人性的光辉,还有多哥身上表现出远比很多人都忠诚,勇敢的特性都使得整个片子充实饱满。在诺顿湾冰面的特效也是非常出彩实际冰面的路途是比较远的,电影只是表现了一个长镜头,实际冰面几十公里。
跨年之夜看到如此好的片子感动不已,再看看家里的那个“拆家专家”二哈,我。。。。
傻孩子 T_T
太好惹,我一顿爆哭!因纯粹的一往无前的勇气感动共情。冰裂海峡吹爆。Togo,战斗的狗狗,无所畏惧!
哭死我算了。敢问这片真的不引进吗?上帝若是爱一个人,定会在其有生之年赐他一只好狗,让狗狗教会他“爱”这个字的笔画与写法。多哥身上确证无疑的体现了“天择”二字,它,便是上天亲自拣选的领头犬,带着宿命般的意志驱驰在冰原上,不惧风暴,不顾安危,任何时刻都要站在队伍的最前端,任何时刻使命必达,因为“它有一颗幸存者的心”。我原本想说人类哪里配得上这样的好狗。但这部片子里的人类,也表现了不逊于狗的坚韧、勇气与深情。另:风景壮丽,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美不胜收。凡是养狗爱狗的都去看起来哇!
在狗生的最后两年,他有了很多性生活,他生了很多娃。Good for you.
狗狗是你爱他,他爱你。人不是。
中规中矩,但是景美狗可爱。只不过 狗越好越觉得 人类不值得……
字幕组出来挨打,这也太考验人了I beg you pardon?翻译成我请求你原谅??Haw翻译成山楂?mushers翻译成混血儿?要不是有英文字幕这电影就废了🙂Togo太棒了,纽约的Balto雕像太讽刺了,只看最终的结果的人类否定了一只已经12岁的老狗—Togo 264英里的长途跋涉,致敬Togo!
天生的领头狗,连翻译都得叫声“哥”。
虽然足够克制,但还是哭成狗,真实故事改编,温暖却更有力量,雪橇犬多哥天生血统不正而患疾,却又有强大的意志指引它创造不凡,用十年的时间证明自己,用十二年的时间完成奇迹,用十六年过完自己传奇的一生。电影双线叙事,以时间为单位,现实和回忆双线塑造雪橇犬多哥的经历,接送救命血清的任务完成425公里的险峻历程,以十二岁的犬类体格,穿越风雪,迎接雪崩,横渡冰河,跟主人跨越山海和严寒,坚韧不畏惧的品格感天动地,前行不回头的气魄英姿飒爽,忠诚和信念远远高于人类的想象和其本身,迪士尼以大将风采刻画多哥的聪颖和智慧,狗舍内外和田间地头是它无处安放的天性,漫天风雪和悬崖峭壁是它去征服的身影,它的一生都在试图冲破命运的枷锁,虽然当年荣誉被强取豪夺,但也无法掩盖它的光芒,一种生而为王的宿命之光,多哥值得所有厚重的褒奖
年度催泪温情之作 If you are lucky enough to have known a great one,they never really leave.They stay with you as long as you live,harnessed to your heart,giving their all.Always. 最后是流泪看完的
某种意义上,人应该跟狗学做人
这个故事看多少遍都很喜欢。狗子的忠诚和坚持太让人佩服了,无论是山坡悬崖还是深水冰上的冒险,这群可靠的老伙计们一直都在努力,凭借自己敏锐的判断力和超乎寻常的勇气,它们创造了奇迹。再看一眼睡在我旁边的家犬,这货吃饱喝足就睡觉真是太幸福了!
人的生命真的比动物的更高贵吗?为了拯救一些小孩子的生命,雪橇犬多哥和它的狗子朋友们在百年一遇的雪暴天气去很远的地方取药。多哥是当时阿拉斯加最好的雪橇犬,它的主人是最好的雪橇手。主人很爱多哥,但小孩子的生命更重要,于是他们踏上了这九死一生的旅途。20组雪橇手接力完成了1000多公里的路程,平均每组50公里,可是多哥他们一组就完成了接近500公里。可以说没有多哥的英勇和顽强那些小孩就没有了生命。看得太心疼了,还好结局没有很残酷。多哥不是为雪橇和奔跑而生的,多哥完全是为了它的主人而生。这样英雄的真实事件值得被人铭记。
作为一名爱狗人士,真的能难理解有些人为什么对狗无感。它们既忠诚勇敢,又可爱蠢萌,看到年老的Togo就想到我家同样养了12年的狗,每天下班回家我都会陪它遛弯,风雨不改。
Togo跑过的452公里是多远?大概相当于北京到呼和浩特,而且是在那样的百年一遇的暴风雪里。哭了好几次。风景壮美无俦,长云流动,巨大的影子飘过雪山下的平原。四处开绽的冰河上驱犬狂奔,冒着李尔王式的酷烈天气,指挥若定如科利奥兰纳斯,而高吟亨利五世的阵前演说,“我们不愿跟那样的狗死在一起……那些躺在床上的诺福的狗,将会埋怨命运,认为它们无缘在此是受了诅咒……” The great Togo!别的宠物无疑美,但总还是想自己多些,不会像狗这样迂,这么一根筋,这么“无我”地去爱、牺牲,违背求生本能,永远做好舍命的准备。人感动之余,名之为“忠”。Togo和Balto所享声名的对比也很有趣。【看片后遗症:坐上小薛的车后座,大喊一声:Hike!
“二十支雪橇队参与了1925年的血清接力,十九支队伍平均跑了50公里,一支队伍跑了425公里。”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狗狗这么聪明可爱又忠诚的生物啊!
影19355:这是一条天选的领头者,命中注定要伴随STep左右。虽身材矮小,但智商超群,听得懂人话。小时候从死亡线被救回,之后2次被送人,三次逃脱寻迹。悬崖急停救主,裂冰上果敢的鱼跃领头,卖力的奔跑,真正厉害聪明的狗!它就是我们的孩子,不是工作犬。——my ToGo,run!
翻雪山,过峡湾,难以相信在阿拉斯加冰天雪地中如此英勇的狗子竟是当代俗称“二哈”的哈士奇。爱狗人士必看,不爱狗的也推荐看,狗狗太神武太可爱了!理解了在野外这么能跑的狗,养在家里不拆家才怪。
你看看别人家的狗子,回回拉雪橇都是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