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mac McCarthy以冷峻坚硬的文风闻名,《the road》是他在2007年赢得普利策奖的作品,曾经麦卡锡写出过如《No Country for Old Men》这样生冷孤僻的文字,年近八旬的他在《the road》里终于写出了一些明亮的色彩,是属于人间的温暖的希望。《时代》杂志赞他:“揭开了隐藏在悲伤和恐惧之下的黑色河床,延续着海明威和福克纳的文学风格。”
《The Road》不明原因的灾难毁灭了世界,生命的迹象越来越微小,人们开始互相猎杀蚕食,父子俩遵循着人类最后的道德底线,不停的行走躲避猎杀,收集仅存的食物,衣服鞋子。镜头滑过散落地上的美元和珠宝,此刻却再无价值。海边是他们仅存的一个希望,路途中遭遇散落在世界角落中不同的人群,最终到达海边。本质上不是灾难片或亲情片,它是一个哲学拷问,直指人类在生存困境面前的道德虚空。因此,它讲的不是什么后灾难时代的故事,而是现在,此时此刻,你、我所置身的世界:只是此时此刻匮乏不那么极端,作恶也不象食人那么极端,但是把电影里的极端性去掉,它所暴露的就是我们当下的生活本身。它追问每一个人:如何生命的虚空里打捞“善”的意义?
最后,那家人把小孩吃了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龙应台《目送》
最后那段只不过是他死前的幻觉。
我等啊等的,一直等到影片那莫名的结尾出现,都没有发现高潮的来临
充满文学气质的阴暗末路
跟书一样,更多的是氛围,没什么情节,新年选择原因:总有比你更惨的,绝望到最后还是有出路的。
绝对不想再看第二遍 太阴暗了
当父与子来到敌托邦,爸爸我爱你~
色调太灰暗了 以至于我经常性以为显示器亮度有问题……
原来是阿拉贡大人
再次明确美国四好家庭的标准:一儿一女一条大狗。
《The Road》不明原因的灾难毁灭了世界,生命的迹象越来越微小,人们开始互相猎杀蚕食,父子俩遵循着人类最后的道德底线,不停的行走躲避猎杀,收集仅存的食物,衣服鞋子。镜头滑过散落地上的美元和珠宝,此刻却再无价值。海边是他们仅存的一个希望,路途中遭遇散落在世界角落中不同的人群,最终到达海边。本质上不是灾难片或亲情片,它是一个哲学拷问,直指人类在生存困境面前的道德虚空。因此,它讲的不是什么后灾难时代的故事,而是现在,此时此刻,你、我所置身的世界:只是此时此刻匮乏不那么极端,作恶也不象食人那么极端,但是把电影里的极端性去掉,它所暴露的就是我们当下的生活本身。它追问每一个人:如何生命的虚空里打捞“善”的意义?
那个小孩长得好像莎莉兹塞隆啊
编剧4星 摄影4星 剪辑5星 布景5星 音乐5星(你娘的,Nick Cave啊!) 表演Viggo Mortensen5星小男孩5星半……
这部电影会告诉全世界,Viggo Mortenson,只是一个被忽视太久了的,过于低调的学者,诗人,和影帝
看到最后两秒一只大脏狗狗出现的时候,我鼻子酸了。
又是末世恐惧,又是孤独绝望,看多了总会心烦,虽然在后半个小时稍有改变,但这个神神叨叨的片子始终让人提不起精神,即使他的主演是雨果·莫特森
地狱提前来临,结尾有点扯淡。
电影的历史会证明Avatar的伟大而历史本身会证明The Road的伟大
音乐加分,小演员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