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美国,我会想到自由女神像,高举的火炬,象征的是民主和自由。这样一个崇尚自由民主的国家,有持枪的自由,也有陪审团制下的民主。 而《失控陪审团》,恰好结合了这两点美式特色,叙述了枪支案下如何靠良心的唤醒扭转陪审员们的立场。 故事发生在新奥尔良,一位女士的丈夫很不走运地死在了他人愤懑扫射的枪支下,在他最有成的年纪,荒谬地离开人世,抛下妻儿。这位女士作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起诉枪支公司。为什么不起诉凶手?因为凶手自杀了,无从起诉。而最根源的祸害,在于枪支公司,它们凭借巨大的财力,成了美国政治背后不可撼动的利益集团,它们让大量枪支流通市场,这样的后果必然是引发一桩又一桩枪支惨案。虽然很多人无辜地死于枪下,即使曾经也有很多人为冤死的家人起诉枪支公司,但永远是螳臂当车,从未成功过。个人的力量在财力雄厚的枪支利益集团面前,对于政治及法律的作用只是蚍蜉撼树。所以说这位女士的起诉,希望其实很渺茫。 更令人担心的是,被告枪支公司那一方,不仅找了战无不胜的大律师蓝金,还找了专业心理分析师,在高科技的仓库里分析每一位公民的心理特质,找出最有利于他们的陪审员。 张口闭口就说自己民主的美国,向来实行的是陪审团制度。这意味着,没有专业法律知识的普通公民,凭借自己的良心和生活经验,对案件进行表决,少数服从多数。为了让自己胜诉,财力雄厚的枪支集团租了一间仓库,一大帮精英人士被电子屏幕环绕着,人肉每一个待选的陪审员,缜密地分析他们支持自己这方的可能性,把有利的人都收入囊中。 枪支公司没有想到的是,有一个叫尼克的年轻人,欲擒故纵地被他们选上了。尼克表现出非常不想被选上的样子,他越是这样,被告方越觉得他会支持枪支公司,所以不由分说地选定了尼克。而尼克的真实立场,是希望枪支公司输了这场官司,因为他看清了枪支公司利欲熏心的嘴脸,因为他女朋友的家人,也曾无辜地成为子弹下的冤魂。故事的后来,就是尼克凭借自己的人格魅力以及伶俐的口舌让其他陪审员听从自己,最终为那位女士赢得官司,并和女朋友玛丽里应外合拿到一千万的结局。 这部电影的价值观内核,是很平常老套的呼唤正义打击邪恶,但它的选题,很巧妙地把美国的枪支制度和陪审团制度结合了起来。如果是从前,我对枪支集团的印象只死板地停留在高中政治课本上,对陪审团制度的了解,也只僵硬地局限于法学教材和百度百科。导演加里·弗莱德让这两个制度在观众面前“活”了起来。买爆米花送m16枪支的打趣,让人知道原来美国枪支如此泛滥规制如此宽;报纸上屡屡出现的枪杀新闻,让人知道美国宪法所保护的持枪自由,原来是流着鲜血的自由;枪支公司煞费苦心的心理分析,让人知道原来双方律师可以自己否决陪审员人选;陪审团内部的纷争,让人知道陪审员实际上是不客观、有情绪,甚至为了微薄津贴而入选的普通人;被告方用金钱利诱了原告方的证人,让人知道原来现实生活中法律也会被利益污染;尼克成功扭转局面,让人知道原来顽固不化的陪审员们也可以被唤起良善与爱,良心最终敌住了金钱的诱惑。 书面化的政法知识一下子变得有血有肉,这是《失控的陪审团》给观众的一份知识礼包。 全片最经典的一段对话,是失夫女人的律师温道和枪支集团的律师蓝金在洗手台前的那段对话。蓝金嘲笑温道穷酸,讽刺他靠良心辩护,说律师的职责就是稳住自己的立场,其它的公平正义爱国爱人民都是彩色泡沫,认为陪审团只是每天想回家看有线电视的无脑底层公民。而温道在此时说出了全片最有震撼力的一句话:“他们也是人啊”。因为陪审员是有血有肉的人,所以结局才走向了happy ending,10个陪审员都站在了枪支集团的对立面,失去丈夫的女人用获得的巨额赔偿补贴了枪支集团对社会和公民造成的损害,枪支行业也迎来了一次整顿。 长久怀着对于陪审团以及公民权益的蔑视,蓝金迎来了他律师生涯的第一次落马。就像温道说的那样,他一定会输,最后陪伴蓝金的,是受他赃害者的记忆。 如果站在法学的视角去看,陪审团制度势必有它的漏洞。丝毫不懂法的陪审团,大多为了微薄的津贴参选,又怎能敌得住财力雄厚的原被告某一方的利诱?不客观不理性的陪审团,大多易受情绪煽动,大名鼎鼎的辛普森案,豪华律师团就利用了民族矛盾让陪审团倒向自己。 现实生活中的“美式民主”,总是有着千疮百孔,不像这部影片有一个乌托邦式的架构。但至少,《失控陪审团》迈出了这一步,让观众看见陪审团制度的阴影面,也看见人心的光亮面。正义与良善不是彩色泡沫,它们的光芒,会融化坚硬腐朽的法律;它们的温度,能捂热冰冷无情的枪口。起源于古希腊的陪审团制度,在历史的进程中也会不断辞旧迎新,去捍卫真正的民主与自由。
刚看完电影,《失控的陪审团》确实是一部值得激发人们探讨一些问题的电影,并试着趁现在将整个观影过程中的想法记录下来。
影片一开头,我就深深惊讶于这么一个事实:伸张正义的法律竟然可以如此地被一些上级阶层所利用。不管其目的为何,光光出现这样一个事实,就足以不得不让人惊奇并怀疑:法律真的能够伸张正义吗?可是细细深究这个问题下去会发现,解决这个问题之前就得先明确正义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辞海里解释说:正义是指人们按一定道德标准所应当做的事;不同的社会或阶级的人们对“正义”又有着不同的解释: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还有一些更模糊不清的说法,如基督教伦理学家则认为,肉体应当归顺于灵魂就是正义。除此之外,还有观点认为公平就是正义、平等就是正义等。可见,无论是辞海里所说的“道德标准”,亦或是定义同样不明的“公平”、“平等”等,都没有给出一个逻辑上易于分辨的判断来告诉人们做出哪些行为算是正义,哪些行为不算正义。因此,正义能否被界定都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也许有些问题可以抛去抽象的具体定义,而光光靠我们人类自身特有的直觉来处理问题。可就算拿电影里面的一些情节来说,我们又能够轻易判断哪些行为是“正义”之举吗?影片源于一件悲剧的枪击案,被害人妻子将贩卖枪支给犯人的枪支公司告上了法庭。光案子的审判结果而言,我在豆瓣影评上就看到了不少的分歧:许多人认为最后的判决结果就是打着“正义”的噱头,实质上损害了枪支公司的利益。除此之外,还有影片中的陪审团,被操控的陪审团还能做出“正义”的判决吗?如果不能,是不是代表可以容许法外正义存在?控方律师温道尔,如果选择了用金钱控制陪审团,到最后胜诉了是否还算正义?也许,作为一名吃瓜群众,我们不用考虑太多这些事情。但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审判的每一个环节的参与者,这就是必须要面临的一个问题,必须分辨哪些行为该不该做。
这里稍微提及一下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有观点宣称陪审团制度起源于雅典,古雅典著名的政治家梭伦实行一系列改革,其中一项措施是设立了被称为“赫里埃”的公民陪审法院。后来陪审制度在中世纪度过了一段黑暗的时期,正如剧中的法官所说,以前的法官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决定是否绞死一个人。诉讼是社会激化出来的高级矛盾,必须得到解决,那么究竟谁来负责审判?肯定不是一个人。但十二个陪审员呢,他们就不会被操控?电影里暗示我们,辩方律师蓝金就是通过暗箱操作影响了以前的那起校园枪击案的。我国除了少数简易案件可以独审外,基本也是由一个少数人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判,但我国的合议庭人数远远少于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因此难免令人怀疑更易于操控。当然,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为了寻找一个易于判断的界定标准,法律学界提出了“程序正义”的概念,认为只要裁判过程符合程序,其结果就是正义的。所以电视剧《决胜法庭》里才有人宣称,胜利即是正义。可是这无非绕不开正义界定问题,程序不是凭空出现的,是创造出来的,其目的正是为了保障实体正义。程序法也是法律,法律终究是会变的。正如影片中控方律师所追求的那样,胜诉即意味着创造了一个判例,而英美法系的法源可以是判例的。
影片越到后面,越加思考下去,不得不发现正义的概念越来越不清晰,也越加怀疑法律对正义的保障性。就算我们能够得出统一的正义观念,但把这个观念灌输给下一代,就一定是正确的吗?然而我却隐隐意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在整个观影过程中我已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想法,并对审判的结果有了自己赞同的方向。相当于,我对这个案子进行了自己“触不可及”的审判。这引领我换了一个思路:即使各人对正义的观点不尽相同,从古至今又未能形成统一的定论,但并不妨碍我们对事实作出属于我们自己道德上的判断。影片的结尾,当我听到胜诉结果的宣判,法庭上响起的震耳的欢呼声时,我猛然意识到,自己的内心也是喜悦的。
兴许,影片的结尾就给了对这个问题的一个答案。
如果只有一个人,是不可能形成所谓的正义的。正义这个观念,是我们人类在长久的历史进程中所选择的方向,是一种社会规律。正如统计学所揭示的,单个随机事件是没有规律的,但形成一个整体时确又有其规律。没有人类这个种群,就不存在所谓的正义。正义无法被界定、众所纷纭,也正是因为正义不是属于我们个人的,我们个人只会形成属于我们个人的道德标准。十几年前的校园枪击案,庭审被操控,但“我们”的观点不变。因此这起案件,原告胜诉了。就算这起案件没胜诉,人们也会继续为了正义抗争下去,如果我们相信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是进步的,那正义终究会得到实现。至于正义到底是什么,又为什么一定要知道呢?在整个人类进化的漫长长河中,本身就没有什么一定要做的事,即便是生存。如果非要说,我们只做了一件事,就是顺应时间的流动,并做出我们每个人认为觉得对的事情。
前文提到的最后一个问题也因此得到了我要的答案:谁来负责审判?我认为,整个过程中真正负责审判的是全人类。而审判的时间,是从审判诞生以来,跨过现在的案子,直至未来。
最后引用我一个喜欢了很久的名言来总结全文:
“Vox populi,vox Dei.”(人民的呼声即是上帝的呼声。)
达斯丁霍夫曼,约翰库萨克和雷切尔薇姿,这三个有一个我都可能会动心,何况三个在一块!律政电影,但不是以法庭辩论为主而是操控陪审团各种斗智斗勇;也是一场复仇戏,平民赢过强权的老戏码,虽过于理想化现实很难发生但这是电影。★★★☆
老片再看,印象一般。还是原著小说精彩。如果搁现在拍,庭审之后才是亡命天涯的开始,毕竟军火公司不是吃素的,杀个把人根本不是问题。这两人的过去、亲人都暴光了,还能逃多远?所以结局应该改成:辩护成功,正义人士却被逐一杀光,因为这才是现实!
人性的弱点啊……小时候也一直以为陪审团制度是最公正的制度,一群人总比一个人要难以左右,然而一群软弱的人和一个意志如铁的人比起来却如蚍蜉和大树。公正来于自由,而真正的自由只存在于个人的思想和意志中。做个自由的人。再看一遍发现JC的下眼线真是天生的……
很多情节没有铺开,人物刻画不丰满,浪费一众大牌。开头为了制造悬疑效果,很多情节匪夷所思,比方蜡烛店那段,没事儿这样玩很作耶;还有跟俩朋友讨论如何逃避陪审义务,那俩朋友来无影去无踪啊。真有这么控制陪审团的么?是我太乐观还是作者迫害妄想?新奥尔良真美好啊,比返老还童里刻意描画的美好要吸引人多了。最后他俩干嘛盯着一群黑人孩子百感交集?为了政治正确么?
前半段超好看,后半段节奏跟不上。但是不失为一部不错的陪审团制度的电影。
很纠结:看这个片子是无与伦比的享受;看完片子发觉又看过了一部好片子而少了一部没看过的好片子,囧……
看过本片和十二怒汉 觉得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能数十年不出岔子真是不可思议
又是一部纪实片。。。在行政法老师一再推荐下。。。我看了 作为一个法律学生 确实觉得这部影片中的陪审团顾问公司失控的不像样了 活该他们最后败诉!但也确实 他们就以这个为生 都是没办法的事儿~~
看了一半,厕所里霍夫曼和那个兰金的辩论着实精彩。
小坏蛋打死老师父的故事 当兵的最终坏了事 所谓不居是以不去 屁民永远都是墙头草 但陪审团制度仍然不失为一项伟大制度
大牌飚戏片,前面铺陈太久,John Cusack萌大叔,和Rachel真配,结尾居然煽情到。不过还是为了看JB,即使是打酱油,露个迷人的笑脸。Gene Hackman在Split Decisions里演男主他爸
i hate every happy ending! 尽管过程还是很好看的
反映好多英美法系的精要,比如陪审团制度;判例制度等.有了这些作支撑,剧情发展更具说服力,影片更具可看性.另外约翰库萨克的角色之运筹帷幄的自信和临危不乱的镇定,导致影片的结局戏剧性扭转,虽有点英雄主义,但不得不想起<十二奴汉>里那能言善辩的主张"合理怀疑"的8号陪审员.
得静下心来看。国际商法教学片。如果要看美貌库萨克你会很满足,要看大鼻子毕业生就算了,大概是我的错觉,总觉得他打了个超大的酱油。
没睡醒的囧和婴儿肥的薇姿…………我受够了。。
我一点都不喜欢这片,虽然我也觉得可以随便买到枪支是不对,但既然国家是给合法买卖枪支,因有人拿枪杀人就判制造枪的公司赔款,我觉得反而是对公司好不公平,相当于我们不能因为可以随时买到刀并杀了人,却要产刀的公司赔吧。我觉得法庭是应该要判制造枪的公司败诉,但不是赔款,而是以后限制枪支买卖
眼睁睁看着好故事被拍成这副屎样真让人闹心 相比念白到位的哈克曼 DH演的蹩脚律师在庭上声音提不起来肺活量不够不注意逻辑重音的样子我也很震惊 多的星完全是给库萨克的sweeet又sensitive样的好么】
最后的转折实在不够刺激,我以为有多牛逼的伏笔呢,原来还是无聊的复仇。但之前的铺垫还是不错得,层次感很强,一路牵着观众走。库萨克演这种智将很合适哈,老霍夫曼的戏份太少了...
中间过程抓的很紧,电影出彩的一部分是把两人的目的放到最后揭晓,导演并非没有政治目的,除掉对反面人物脸谱化的刻画,电影本身还是十分精彩。反派律师很无辜,就像他说的,他的职责就是打赢官司。考虑太多道德因素,反而不是好律师。为什么好律师最后又不花钱了?
本以为是法庭辩论戏,看完才发现庭审的内容只是背景。真正想讲的则是陪审团制度,只要有制度就会有针对这种制度的辅助行业以及各种想钻空子的人,真是有需求必有供应啊。有些地方太火爆了,反而没有了斗智和反转的快感。还是国内好,完全不用走这么多复杂的步骤,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