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非影评】《Into the Wild》经典台词全集
做了一回整理帝,因为这样美好的电影和经典的台词,不忍心就这样看过即过。认真整理了一下,与每一个爱这部电影被极端的理想主义感动的人分享。
虽然你将永远活在24岁,但是你展现了无比伟大的人生,你在我心中占有最高的地位。
便于阅读,分楼贴上来。
1.
There is a pleasure in the pathless woods;
There is a rapture on the lonely shore;
There is socity, where none intrudes,
By the deep sea, and music in its roar:
I love not man the less, but Nature more...
-Lord Byron
无径之林,常有情趣;
无人之岸,几多惊喜;
世外桃源,何处寻觅,
聆听涛乐,须在海里:
爱我爱你,更爱自然...
-拜伦伯爵
2.
two years he walks the earth
两年来他行走于这个世界
no phone,no pool,no pets
没有电话、游泳池,和宠物
no cigarettes
也没有烟
ultimate freedom
至高无上的自由
an extremist,an aesthetic voyager.
他是个极端主义者,是个唯美主义的漂泊者。
whose home is the road.
他以路为家。
no longer to be poisoned by civilization.
不再被文明社会所荼毒。
he flees,
他逃跑了,
and walks alone upon the land of to become,
然后行走在大地之上,
lost in the wild.
湮没在荒野之中。
3.
有些人认为他们注定得不到爱
Some people feel like they don't deserve love.
他们静静的走向没有感情的未来
They walk away quietly into empty spaces,
试图断绝和过去所有的联系
Trying to close the gaps to the past.
4.
大海唯一可以给我们的就是无情的海浪
"the sea's only gifts are harsh blows,
有时候 海浪会来得很猛烈
"and, occasionally, the chance to feel strong.
现在 我对大海知之甚少
"now, I don't know much about the sea,
但我知道这就是它所存在的方式
"but I do know that that's the way it is here.
我还知道 活着是多么的重要
"and I also know how important it is in life
不必真的很强壮 却要觉得自己强壮
"not necessarily to be strong, but to feel strong,
哪怕只有一次 也要去证明自己
"to measure yourself at least once,
哪怕只有一次 也要最原生态中去发现自我
"to find yourself at least once in the most ancient of human conditions,
独自一人面对冰冷的石头
"facing the blind, deaf stone alone
只靠你的双手和大脑
"with nothing to help you but your hands and your own head."
2 ) 你是否已经强到了对这一切说fuck off ?
"我想那么年轻,干净 ,那么寂寞地生活着。直到自己可以毫无防备的突然失踪在马路上的那一天。"
早在brett anderson歌唱the wild ones,黑塞的卡门德青畅游乡间,塞林格书写麦田守望者,兰波杀死作为诗人的自己跑到非洲追逐太阳玩儿的时候起,对非人类之物与逃逸这种行为本身的深切向往就成了所有历史悠久的情结之一.
圣经上说人不能独自生存,极致的自由意味着极致的孤独.我在反复念诵这句话的时候,想到的只是孤独的不同种类,在人群中感到的孤独与在荒野中感到的孤单究竟哪种更加难以忍受?当古龙笔下的剑客带着行走于荒野之中的神情穿过满是高手的厅堂,我不再知道荒野和现实的区别,却只体会到了所谓强者,就是能够不理会不想理会的一切, 仍能没有后顾之忧地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人.
事实是我们只有在自己的世界中才不会孤独.可问题是我们在只有自己的世界中却难以生存,于是我们苟且偷生,生吞了孤独,却又被它活剥.
因此对每一个憎恨吃屎的人来说,与社会决裂前都有一个要问自己的问题 : 你是否已经强到了对这一切说fuck off ?
我们是不举的衰神,我们自己掂量了一下自己,决定还是把头默默的低下去继续,其间用很多精神食粮和爱情信仰调调味,让它容易下咽一些.
而成为了传奇的人物们却不接受这样的活法,他们说,即使活不下去,也要活的happy.
影片最后非常具有教育意义的说,快乐只有被分享才是真的,可我纳闷儿,不正是那些转瞬即逝的相遇带来的美好体验,完美的教会了每个人孤独的含义?
3 ) 《into the wild》荒野生存--一周看了5遍5K多字所感
改编自一部真实传记《阿拉斯加之死》讲述一个美国大学毕业生背弃文明社会,放弃一切孤身走进蛮荒的阿拉斯加,过着原始的生活,最后死在那里的真实故事,比任何小说或者故事都要真实,让人震撼,让人反思,让人觉醒。
从13号到21号,看了5遍多的片子,是的,一周的时间几乎都在看这个片子,这部惊心动魄但异常真实的片子,就算再高明的作家或者编剧大师,都编不出这样一个完美的故事,因为它真实,真实地让人害怕。我被这个故事彻底震撼了,虽然有人说原著比电影要好,我没有看过原著,但通过电影这个媒介,我可及主人公感受的那些真实,这一周,恍如隔世,我沉浸在这个故事里,不,真相里,它比我曾经受触动的很多话语都要震撼,因为它真实。我愿意用这一周的时间去祭奠它,祭奠那个主人公克里斯多夫。我愿意与他一起分享他的感悟和觉醒,我愿意和这部《阿拉斯加之死》的传记作者一起分享这种共鸣,我更愿意用这篇6000多字的文与所有看过电影或书的朋友一起分享这种快乐,这近乎疯狂的快乐,是的,正如克里斯多夫死前写下的那句:“真正的幸福在分享之中”。。。
(严重剧透,谢谢阅读)
亲手剥掉那张文明之皮
不想去说这部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到底告诉我们多少生活的真相,真理和爱等等的道理,道理说得再多不如亲身经历一次的感悟来得要深
正如这个愤世嫉俗的alex,在他所推崇的卢梭等等人类文明哺育的思想精英的至理名言的鼓舞下反叛社会,独自一人,走入不为人知的荒野.他所要找寻的不过一个真相,一个生活的真相.如果有精神追求的人,大多会如他一样去努力探寻,而他却将整个人生,整个生活都投入到对这个真相的寻找之中
他可以脱去那虚伪的文明的教条的皮--学士服,他可以丢掉只能在人造的地方爬行的工业文明的伟大产物--汽车,他甚至可以烧掉现代社会价值体现最权威的东西--钞票.为了回归自然,重拾野性,他要做的太多太多.总之,他要一层层剥掉从他认知开始,不,是从他成为人类文明的受精卵开始,这个庞大的文明机器给他层层叠加的那张所谓"文明之皮".
细细剥来,却是那一层层虚伪的皮,人类社会最大的讽刺就在于这个建立在自然之上的"虚伪性".掩盖自然,构筑文明,还有比这更虚伪的事情么?
人通过逃避自然的威胁而聚集起来,将文明层层堆积,最后反倒自然成为濒临灭绝和难以生存的"物种".人类用尽一切努力征服自然,将自然赶向边缘的角落,在高密度的都市和摩天大楼里生存的人们,早已忘却了自然,那个随着人类文明的膨胀而步步倒退的自然.那个曾经自在的自然.
战胜了自然,人就真得幸福了么?人类不过是在重构另一个更加残酷的自然,更加冰冷的自然--社会!钢铁水泥的丛林,工业污染的河流,拥挤而狭小的城市峡谷,人们在文明之皮的掩盖下,却便得更加贪婪,更加兽性.兽的兽性是以果腹为极限,而人的兽性却没有极限.除了果腹,人要干的还有太多太多.不过话又说回来,人类何时战胜得了自然?
荒野中的废弃巴士,工业都市中的残余绿地,哪个更美,还真难回答.
分享,alex临死之前写下的最后一句日记,分享才是真正的快乐.分享与家人的快乐?分享与人群的快乐?分享与社会的快乐?分享与自然的快乐?分享......
alex的出逃,算是现代社会的一种自然回归的呼声吧,这无疑是当下可怜的人们挂在嘴边的一种时髦潮流.但这个身体力行回归自然的人,在1992年,在那个荒野中的废弃巴士里终结了自我的人,要伟大的多,无疑,他的感悟是无与伦比的真实.
真 相
〇 真正的英雄
这个片子把alex在拉斯维加斯的最后那段完全脱离社会的生活和他之前的社会生活穿插起来,毕业以后那段四处流浪的日子,我想是alex真正与社会决裂的过程,渐渐远离城市,远离故乡,来到农场,来到盐湖城的盐碱地,来到游牧嬉皮士的聚集地,那些城市间的边缘地,依然有人的气息,只是趋于一种更加原始更加自由的生活方式,他便是在这过度之中努力褪去”文明的皮”,包括在牧场和人打听野外生存的知识,如何处理熏肉等等,他脑子里唯一的事情就是”into the wild”.就算在这途中,动人的女孩用身体也未能挑逗他的欲望而让他停顿下来,还有盐湖城的老人,用慈父的爱感化他,也未能让他成为他的孙子而重新回到人的家庭结构中来.正如开始,alex的妹妹述说的”他一直是一个对自我道德很苛刻的人”.他的确生来就是个叛逆的清教徒.他的结局是必然的.
可以说他的家庭不和自童年就对他造成的难以磨灭的伤,但他却不同于有更多同样家庭同样遭遇的孩子一样自甘堕落,相反,他在学校的成绩极佳,而且论文课题大多是关注非洲问题之类的颇有人文关怀精神的一类.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除了对虚伪的学校文化和家庭文化的不屑,他没有做过任何不良的事情.他一定是蓄谋很久了.他要逃,他要逃避这个虚伪的文明社会.片子一开始便是他刚到达阿拉斯加的情景,当他欣喜若狂地发现了一辆废弃的空巴士,并且发现曾经有人也于此居住过,他攀上车顶,对四周的森林和狂野大喊“is everybody here?”,然后自己作答“Guess not”.我相信他这一刻是人生中最自由的时刻了,他终于相信自己完全脱离了文明.之后学着狼叫,他开始尝试召唤着他的野性,那些自然中的真相,被文明遮蔽的真相.
他写日记,他在板上刻上名字和纪念日,他或许是出于兴奋,或许也是想给那些被远离的人们留下一点信息,留下一个褪去”文明之皮”的英雄,敢于与文明社会做最后的抗争的觉醒的英雄.
〇 车-工业文明的象征物
这个片子里有个非常重要的道具—汽车,这个工业文明社会的象征物.无论是alex之前的那辆小黄破车,还是嬉皮士的房车,或者是牧场的小麦收割车,更或是他最后时光里的那辆废弃的巴士车,都是车.车,延伸了工业文明,像流感或者病毒,四处传播.车,让文明发展,让文明复杂,让文明疯狂.车(机器)的文化是工业文明的集中体现.哪怕阿拉斯加的无人区,居然还有一辆废弃的巴士,如同自然中一个永久存在的坏死的生锈的疮疤,如同那些荒原中废弃的不为人知的古老文明的残骸.这辆巴士便是现代工业文明将成为另一个残骸的先兆吧.最讽刺的是,当大学毕业典礼结束,alex居然让妹妹开着自己的车去见父母,并且在父亲提出奖励他一辆新车的时候与父亲发生争执.无疑地,父亲的这一举动让他觉得可笑之极,愤怒之极,他早已有了摆脱文明的冲动,他迟早要扔掉那辆车,甚至那个车牌.车对他来说不但毫无意义,更是一种文明的侮辱.所以在一个泥石流过后,他终于可以扔掉陷在泥沼中的车,扔掉车牌,还烧掉了钞票,这段实在是过瘾.他不需要车,他只要徒步,他不要父亲提供的任何东西,他已经开始筹划着与这个家庭决裂,与这个社会决裂.正如他不怕伤害他唯一可以信任的妹妹,正如她妹妹的独白中说他太了解她了,借他妹妹之口,说出了”他要找回自我存在的真实感”这个出逃的动机.人在离开的时候最牵挂的无非是个情字,alex这样的了断是如此的干脆,毁掉了标识,毁掉了身份,毁掉了踪迹,毁掉一切文明的痕迹.这便是他的伟大之处!!!
〇 挑战极限
超级浪人Alexander,诞生于1990年7月
当他在亚利桑那州的一个洗手间用垃圾桶里的口红在镜子上写下这段字的时候,他相信,他已经重生了.他赋予了他自己重生的权利.
“大海唯一的礼物就是它无情的海浪
它会给人带来感受坚强的机会
虽然现在我对大海知之甚少
但我知道那是它存在的方式
也知道它对生命的重要
不一定真得坚强,但要感受坚强
至少去衡量自己一次
至少在人类最古老的环境中去寻找一次自我
独自面对麻木的石头
只用自己的手和大脑来拯救自我”
在加利福尼亚的海浪里,他又一次坚定了他所追寻的自我存在的真正涵义,他需要在此生衡量自己一次,哪怕一次,就足够了。当然,海边的浪还不够具有危险性,他选择了漂流.在科罗拉多大峡谷漂游。在那个利欲熏心的皮划艇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知他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得等上12年才能申请上一个漂流的资格,要么就交2000美元.好不容易摆脱了文明社会不过想去激流里划一趟船,居然也有如此荒唐的交易,去他的交易,去他的规则,去他的头盔,他居然在没有头盔没有任何漂流经验的情况下漂了很久.确实,要有不怕死的精神,才能在蛮荒自然中幸存,我想他是在一次次培养,不,是重拾一种适应自然的能力,那个文明人类早已退化的能力.于是他便乘着那小独木舟一直漂游南下,甚至穿过morelos大坝的泄洪沟进入墨西哥
原著《阿拉斯加之死》中有一段,那是克里斯写给旅途中相遇的80岁老先生的话。
“这么多人活得不快乐,却不主动改变这种情况,因为他们受到安全、服从、保守主义的生活制约...其实安全的未来最伤害人心中冒险的灵魂。人的灵魂中,最基本的核心是他对冒险的热忱。”
无论是向身体极限挑战,还是向精神极限挑战,人如果放弃了这种最珍贵的才能,而变得困顿麻木,那将是人生最大的遗憾了
〇 文明恐惧症
当alex 拔了一夜的火车,第二天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当他钻出火车站围墙的刹那,他知道,他又回到了文明之中,四周是钢铁玻璃的现代主义的城市景象。他一脸茫然,所有旅行的快感荡然无存,好像是进入了一个噩梦而不是从梦中醒来。当然我们可以认为他一直在“梦游”,完全活在逃避文明的假象空白中,而我们呢?不也是一个个梦游者么,在文明堆砌的幻象中游离不定。谁迷失了自我,谁在找寻。Alex好像是患上了文明恐惧症,而这种恐惧恰恰来自文明本身。他惧怕文明,他憎恨社会,他在人群中眩晕,而我们却在文明中习以为常地生活,麻木不仁地生活,文明给予我们什么,我们便接受什么,从来都不曾做过反思和选择。这是我们丧失了自然野性和本能天性之后,取而代之的所谓文明性,区别与动物的绝对优势。文明培育了我们,还是我们培育了文明?是自然远离了我们,还是我们远离了自然?总之,我们人类已经完全脱离了那个自在的自然,而自我满足地文明下去。
正如片曲Eddie Vedder唱到的“社会,你是疯狂的温床,我希望没有我的时候你不会孤单”。alex他所做的无非是在找寻文明遮盖的真相,人存在的真相。谁能活的如此哲学,用身体力行的方式去揭示人的本质。哲学家无法摆脱社会和文明,就算是在做一种反思,那也是不彻底的。看来只有alex和那些隐居闭关的修行者们是在用最真诚的方式面对自然,去找寻迷失已久的人的本质。alex是清教徒还是苦行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用他自己的方式去全身心地感悟,无论那路是否看到尽头,至少他敢于做了,哪怕“衡量自己一次”。甚至在收容所他还询问如果办理身份证,但在夜晚的混乱街道和餐馆里那些虚伪的笑容中,他立刻放弃了收容所的床铺,又去拔了另一辆火车。而在警察局理偶然看到电视里布什的一句发言“世界不会等你”,他又一次意识到,他不能懈怠,不能放弃这唯一的机会,虽然在那一夜会被恶棍一样的警察拖下火车,打得头破血流,他义无反顾地向着伟大的阿拉斯加迈进。
〇 本能的缺席
“big game ,very big game” ,当alex在阿拉斯加的荒野射杀了平生最大的一只猎物――一只驯鹿后,他飞快地跑回巴士车并兴奋地在日记中写下这句,那是一种原初的激动,可以想象当初的野蛮人当捕获到一只大猎物时也会有如此的激动,这激动的本能的,是由饥饿产的激动,是由本能产生的激动,这比买乐透中头奖或是捡到颗钻石戒指的激动要来得更加真实。
当他用匕首割开那个庞然大物的喉管,剖开它的胸膛,捧出那一颗人头样硕大而滚热的心脏,他此刻真是还原到自然之中了。他捧着那颗心脏,走到荒野中,像是在祈祷,更像是在祭祀,祭祀文明,祭祀自然。他费力地捧着硕大的鹿头,捧着肢解的躯干到河边,想用农场大叔传授的做熏肉的方法把猎物风干。一定是在为日后储备粮食吧,在这个蛮荒的阿拉斯加,刚刚摆脱文明重拾野性的alex,一定活得很艰难,和其它生物一样艰难。在这里,他甚至丧失了人的优势,那些文明的优势在自然中一文不值,虽然人的智商高过所有的动物,但一个独自面对自然的人,一个社会的人失掉的恰恰是适应自然的本能。
最终,他没能足够快地处理掉那些肉,而让苍蝇在上面下了卵,结果不多时熏肉都腐败爬满了蛆虫。他发疯似地扒开覆盖的苔藓,掏出那些腐败的熏肉。也许射杀猎物之后他不该跑回巴士去记下那句话,也许他不该捧着心脏去祭祀,也许他不该在没有处理完猎物之前去河里清洗沾满血迹的身体,也许他该像一头真正的野兽,直截了当地咬上去,大吃一顿生肉,然后把余下的拖回窝里,可惜,他是人。这就是文明的代价,人已经不能脱离赖以生存的文明和社会独自在自然中过活。他只有把那些肉,留给饥饿的狼和鹰,眼睁睁地看着它们饱餐一顿,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再做回野蛮动物了。他也只能在野兽饱餐散去,坐在那个猎物的坟前,一个他用木棍竖的十字架前独自悲哀。正如他之后在日记中写道:“我感受到了自然的力量,它并不偏向于袒护人类,这个地方野蛮而未开化,那些比我更贴近荒野和动物的人才适合在此生存。”
〇 绝望
“我曾经历了许许多多,现在,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是幸福,在乡下恬静的隐居,尽可能对人们做些简单而有用的善事,尽管那些人们并不习惯我为他们做了这些,做一份真正有用的工作,最后休息,享受大自然,读书,听音乐,爱周围的每一个人。这就是我对幸福的诠释。在这些之上,有你为伴,也许还有我们的孩子,一个男人还能再渴望些什么呢?”
―― Leo Tolstoy 《Family Happiness》
在读完托尔斯泰《家庭幸福》的这段,他好像突然觉悟了,他知道了些什么,无论是什么那感受一定是至深的,以至于他在这1年多的漂泊直至阿拉斯加的这几个月里,他第一次有了回家的念头,于是他收拾起了他的行装。冰雪早已融化,树木更加茂盛,那些猫头鹰依旧安静地蹲在书上,可是,来时干涸的河床,此时却波涛汹涌,成了激流。看着对岸树杈上那个来时他做的记号,那顶嬉皮士阿姨亲手为他织的毛线帽依旧悬在那里,可是,已经没有了来时的路。他茫然,他想过河,他失足跌入水中,险些被激流冲走,那河太急,一定是游不过的。他没有退路了,他只能再回到神奇巴士那去。那天好大的雨,走到巴士天已经黑了,他放下包袱,最后在日记里写下了“Rained in – lonely,scared”。这一天的遭遇我想是他第二次的绝望,在那只驯鹿腐烂后的绝望之后更大的绝望――没有归途。。。
〇 觉醒
“When you forgive,you love.
And when you love,God’s light shines on you..”
当在沙丘上告别那个80多岁的老者时,老者说了这段话“当你原谅的时候,你就会爱,当你爱的时候,神的光芒就会照亮你”之后,alex却用了句“holy shit”调侃,或许是掩盖那离别的悲伤吧,他那时想必还沉浸在阿拉斯加的疯狂梦想之中。他无法原谅他的父母,他无法原谅他的过去,他无法原谅更多,他需要回归自然,逃避那个万恶的文明社会。他甚至可以拒绝爱,是的,他丢下他唯一可亲的妹妹,他错过了美丽动人的tracy,他拒绝了想收养他的80岁老翁,他已走的太远,他错过了爱他的人,他错过了爱,他错过了幸福,这个他一直在追寻的东西。
“Where are the fucking animals now?I’m hungry!I’m fucking hungry! I’m fucking hungry!......”
食物短缺是如此让人发狂,没有任何可吃的,他只能通过那有限的野外植物的书籍去找些植物的根茎,却误食了有毒的野生豌豆,这个致命的错误让他最终丧命,这样的结局,对于一个缺乏野外生存经验,不带地图就进阿拉斯加的年轻人来说,似乎是注定的。当他身体突然不适,如同那本书上描述的症状:全身麻痹,毒素扩散导致恶心、呕吐。。。如果不接受治疗,会导致厌食而死。死的是这么荒唐,这么不值,就因为错误判断了野生豌豆的纹理。“第100天,我做到了,但生命却是最微弱的状态。。。。。。”。此时的他骨瘦如柴,脸色煞白,犹如受难的耶酥。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了,去打了最后一桶水,甚至遇到的大棕熊都误以为他不是活物。
此时,他已经虚弱到了极点,时候到了。他摇摇晃晃地拿起笔,戴上眼睛,在一本书的中间写下了:“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之后他落泪,他擦拭身体,他穿戴好衣服,他钻进他妈妈亲手缝制的睡袋,他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准备好好地迎接死亡。他仰望窗外,直视太阳,无数濒死案例揭示,人在死亡的时候,生前的一切会如电影般在眼前快速略过,影片也到这个时候也是插入了他投入到他父母的怀抱,他由死亡的痛苦一下看到光明,眼角滑出一滴幸福的泪后,他停止了呼吸。
在巴士里他留下了最后一个“告示牌”,写着
“我已度过了快乐的一生,感谢主。
再会,愿主保佑你们!” ——克里斯多夫-约翰逊-麦克肯多斯”
“I have had a happy life and thank the lord.
Goodbye and may God bless all!” ——Christopher Johnson mccandless
我想他并不是把一切归咎为狭义的上帝,而是他真正感悟到的那个神秘而饱含智慧和爱的真相。他用尽了所有代价最后明白的,就是“真正的幸福在于分享之中”这个我们听得已经麻木的道理,正如我们听过其它类似而且都已经索然无味的道理一样,被我们所忽视的常常是真相,却需要绕一个大弯才能明白,文明不该反思自己么?文明对于它的子民的教育是否产生了问题,人们接受文明,人们却远离真相,逃避真相,无论一生将如何度过,如果觉悟得尽可能早一些,幸福便不会如此难寻了。
至2.21.2008 于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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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原声里最喜欢society那句
society, you’re a crazy breed ,I hope you’re not lonely without me.......
society全歌词献上
It’s a mystery to me
we have a greed
with which we have agreed
You think you have to want
more than you need
until you have it all you won’t be free
society, you’re a crazy breed
I hope you’re not lonely without me
When you want more than you have
you think you need
and when you think more than you want
your thoughts begin to bleed
I think I need to find a bigger place
‘cos when you have more than you think
you need more space
society, you’re a crazy breed
I hope you’re not lonely without me
society, crazy indeed
I hope you’re not lonely without me
there’s those thinking more or less, less is more
but if less is more, then how you keeping score?
Means for every point you make, your level drops
kinda like its starting from the top
you can’t do that…
society, you’re a crazy breed
I hope you’re not lonely without me
society, crazy indeed
I hope you’re not lonely without me
society, have mercy on me
I hope you’re not angry if I disagree
society, crazy indeed
I hope you’re not lonely without me
4 ) 为谁而活?
看这个电影之前我没去了解过它要讲什么,更不知道它的原著,只知道导演是Sean Penn,但看的过程中能感觉出这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因为这样的生活是如此精彩,现实感又如此之强,即使是天才如查理•考夫曼的脑袋也编不出来。
故事讲的就是一个20岁的年轻人,抛弃亲人、远离社会,投入自然的怀抱,介绍剧情的文章很多,我就不赘述了,还是谈谈自己的感受。
这样的电影,就是我为什么爱看电影(也包括书)的原因,人的经历如此的有限、平凡、单调,但电影能带来无穷的体验,搞笑的、离奇的、悲伤的、惆怅的,让平凡的自己时常扮演各种不平凡的角色,感受不同的人生,就像多活了几辈子。随着岁数的增长,愈加认识到自己只是一个“凡人”,只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那种失落感常让我无助。小时候总以为周围的人和事物都是为了自己而存在的,没有顾虑、没有苦恼,没有失眠、倒头就睡,现在我还有时会幻想周围的人都是上帝安排在我身边的演员,就像”The Truman Show”.
我向往Alex那样的生活,抛弃身份、抛弃羁绊、回归自然,体验着生命的无限,不顾任何人的感受,做自己最想做的事情,完完全全为自己而活。但我没有他的洒脱,我不能抛弃我的爸妈,他们养我不容易;我不能抛弃朋友,因为就像Alex最后写的,”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我不能抛弃工作,没有稳定的物质生活,我生存不下去。
其实我还是为别人而活,至少是在很大程度上。我会为了彰显自己的品味,把最深奥的书放在书架上最显眼的地方;我会在豆瓣上给《游戏规则》打五星,虽然我看不懂;虽然我不会买名牌就为穿出来显摆(周围这样的人很多,我瞧不起),但我有时会把名牌的牌子遮住,我和他们又有什么分别?在乎的还是别人的看法。
我到底是应该更多的为自己而活——徜徉在书和电影的精神海洋里自得其乐;还是为了别人的认可,花更多的时间(在我看来就是浪费生命)在赶酒场、打麻将这种交际场合里,以谋求更高的职位、更多的金钱、更多注视的眼光?身处北方的国企,想当官,独善其身是不可能的。同一年进单位的大学生,时常双休日就支个桌在寝室打麻将,还总邀我入局,我谎说不会,他们就说“有哪个局长不打麻将的?想当局长必须打麻将”,我笑笑说“我宁可不当”;我们所长一天三顿酒,高血压和糖尿病都已经上身,照样举杯不辍,“朋友”大都是在酒桌上认识的,这我有切身体会,但我面对酒局总是能躲就躲,去了也只喝一瓶啤酒,绝不多喝。如果参加工作前这个问题摆在我面前,答案毫无疑问是前者。但现实是残酷的——我想挣更多的钱,让积蓄都花在给我买房的爸妈过上更好的生活,实现我爸的汽车梦;我想有更高的地位,让我的成绩受到肯定,我的存在受到关注,我的意见受到重视。绝不希望混得不像样子,都没脸参加同学会;也不想一飞冲天,而丧失最后一批纯粹的朋友,同学的友谊。
现实是无聊的,我妈只是因为过年停水两天,就干生气,扫了自己过年的兴致,其实只是到别的楼栋打了两天水而已,生活一切照旧。我身边也有很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吵到要分手的男女朋友,有这个必要么?当在这个世界上,陕北有人没学上、没水喝;非洲有人生下来就有艾滋病,而他只能天天无助的看着这个世界,任由苍蝇在他的脸上爬,这些事又算的了什么,我们不应该多想想怎么帮他们,少花些时间扯蛋么?我想成为Bill Gates,不是因为他有钱,是因为他要把钱都捐给别人,他有更大的能力改善世界。
我想了一个问题:如果你的孩子是Alex,你会怎样?我们这一代20多岁人的父母,大都尝够了生活的艰辛,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作“人上人”,他们不会理解Alex的行为,只会把他看作幼稚的疯子,吃饱了撑的。我希望能更开放、自由地来抚养我的孩子,给他很多好书,让他挑爱看的读;让他打篮球、游泳、爬山,甚至陪他学吉他(也弥补我心中的缺憾);带他去贫困的农村,让他知道这个世界还有许多人活得很辛苦;鼓励他从小结交女朋友……直到他觉得和老爸混在一起很丢脸,我就放手让他选择自己的道路。但我也不希望他像Alex一样,毕竟在面对儿女问题时,父母总是保守的。我不希望他进娱乐圈,风险太大、人心丑陋;我不希望他是同性恋,虽然我不觉得有任何不对,但社会歧视的压力,我怕他难以承受。
本片是改编自同名原著的,有人觉得电影不如书好。我不知道,因为我没看过原著,我也不想争论书和电影哪个更好。我想假如我先看的是书,也会对书更有感觉,因为重复的体验是乏味的。
Alex的结局怎样其实并不重要。他或是回到一般人的生活,或是认那个老人当爷爷,或者如片中的结局,我都不在意,在意的——是他过程中的体验,我只能梦想的体验。
5 ) “我心匪席,不可卷也”
我也是个对诗意姿态流浪的意淫狂,但是下面这篇博客对我太具说服力了,忍不住一而再的推荐。
http://seawaver.blogbus.com/logs/47460851.html---------------------------------------
谁终将点燃闪电,必长久如云漂泊。
——尼采
预定机票、联系朋友、打点行装,准备好相机、电池、旅游指南、剃须刀和避孕套,暂时逃避现实生活,在被赞美的风景里浅尝辄止,是一种被普及的生活方式。还有一种古老而忧伤的出走方式,叫做流浪。
“十一”是许多人外出旅行的黄金周,也是我的电影周。今天谈论的电影和流浪有关,这是一个真实的事件,一个20世纪90年代的、轻口味的“在路上”。主人公Chris(自名Alex)家庭优越、学业有成,可他毅然抛弃了存款和前途,独身一人上路前往梦想中的Alaska,并最终死在冰天雪地中。评点这么有趣的故事,我的习惯是猜想别人的看法,罗列完毕后再开始旁若无人的自言自语,有点傲慢自大的评论方式,请各位海涵了。
很多人会觉得,这小子挺不靠谱的,不过他也真敢干。从影片的记叙来看,Chris绝对不是一个专业的徒步旅行者,他没有什么象样的户外装备,幸好不断有人接济他一些必需的工具;他也没什么和陌生人打交道的本事,幸好他遇到的嬉皮士、退伍军人和收容管理人员都不坏。如果不是这些幸好,我们的英雄主义小青年可能会死在墨西哥边境或德州沙漠。我媳妇就说,这小子幸好在美国混,要是在中国的无人区,杵路边站到死也打不着顺风车。一个人徒步旅行可不像节假日出游那么简单,更何况赤手空拳去荒郊野岭。
有一些人可能会大声叫好,因为影片恰当的满足了他们心底的流浪情结。壮美的自然风光、粗砺而质感的旅途感受让这部片子有着丰满的煽动性,为流浪的乌托邦打造一个现实的入口。电影也许不能鼓舞他们下定决心踏上流浪旅途,但足以让观众对Chris决绝的勇气和悲剧的命运报以赞美和同情。大家想做而不敢做的事,Chris勇敢的去做了,虽然没能坚持到一个美好的结局,意淫狂们依然心潮澎湃:自然太美了!流浪太帅了!将来,我一定要去哪里哪里哪里哪里…然后埋头于案牍之中,过两天就忘了这茬。
还有个别人可能要想的深些,不止于这两种浮光掠影的观感。首先需要质疑的是,Chris的流浪在动机上是否值得思考?他有多少可靠的精神资源?表面上是他的父母失和,家庭关系出现不可弥补的裂痕,实际上是青年人本身在阅读和思考之后,有了迥异于父母和一般人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在今日的中国青年中也很常见,无非是觉得社会虚伪、人情可笑、工作的无意义之类。但有趣的是,有了这么一丁点脱俗的认识后,青年人便觉得自己傲然物外了,有了一种“世人皆醉我独醒”的自信。读书的目的,一在求知,二在解惑,如果只是沉醉于先贤的文笔和思想,继而对现实世界左右看不顺眼,倒未必是什么好事。
Chris崇拜的三位大家,托尔斯泰、杰克·伦敦和梭罗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的一生都在竭力逃脱世俗。托尔斯泰的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自己的庄园,到了晚年还因不堪烦扰而离家出走;杰克·伦敦被称为“马背上的水手”,一生的历险故事数之不尽;梭罗极力推崇自然生活,并身体力行的在瓦尔登湖边建造了一间木屋独自生活。Chris似乎只领略到了大师们的精神光辉,却忽略了他们传奇人生下的累累基石。杰克·伦敦从小是一边做苦工一边读书的,少年时期就练就了许多生存技能;梭罗则是理论加实践的动植物专家,他花了几十年研究自然现象,另外在数学和地理上颇有造诣。相形之下,在Alaska的丛林里误食毒草的Chris是否有点准备不足呢?
其次要问的是,Chris的流浪是否得偿所愿?我们都不奢望一个完美的故事,他能够一直快乐的流浪下去,到很老很老什么的,但最起码能够证明:无论结局如何,他并不后悔自己的抉择。Chris原本相信,生命的快乐只能在新鲜的经历中寻找。这个信念如此坚定,当他遭遇Jan和Rainey的友情,Tracy的爱情和Ron的亲情之后,哪怕再受用,最后还是拂了衣袖。可是当弥留之际,他给世界的遗言是:“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若无分享,并无幸福)”,他死的充满遗憾和孤独感。唉,这个结局难免会打击理想主义的青年们,也许他们并不在乎结局,他们爱死了那种“为自己而活”的诗意姿态。
如果我以上所说的部分都在你若有所思的范围内,那么我们可以交个朋友,讲点朋友之间的闲话。我有位朋友曾说,希望有那么一个人,拥有自由流浪的灵魂和脚步。有这样一个传奇人物在那摆着,哪怕自己的流浪梦想无法实现,起码还有的憧憬。那么让我们看看,成为这个传奇人物的必要条件:
1、他没有父母。即使有,也是那种从未赋予他爱和温柔的冷面家长,不然总有一天,他会担心父母的晚年生活。
2、他没有爱人。即使有,也如浮萍劳燕,朝云暮雨后相忘江湖。若有一个女人始终念着他的名字,哪怕郎心似铁,他也会记起曾经的温柔。
3、他要有强健的体魄来对抗饥寒,要有坚韧的心志去抵制诱惑。
4、他要有一定的自然知识,包括天文、地理、潮汐、气象、动物、植物…
5、他要有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避免被欺骗和伤害。
6、他要有很强的生存技能,敢于并善于茹毛饮血、就地取食。
7、他需要无限充沛的精力和矢志不移的信念,两者缺一,他最终会厌倦流浪生涯。
8、他能够忍受真正的孤独。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切断社会关系就是切断情感来源。他要真正的爱这个世界,才能超脱于普通人的人生境界,和自然、人生、宇宙完成心灵的对话,而不至于坠入虚无之中。到这种地步,可以说是哲人了。
综上所述,一个在真正意味上的流浪者,应该是一个父母双亡、妻离子散、知识渊博、体格健硕、意志坚定、思想成熟、饱经风霜而童心十足、精于世故而不通世故的哲人。我用这么一个长句子不是为了搞笑,而是让你看到这种可能性的微乎其微。这既需要天赋,也需要机遇,既需要意识,又需要行动。所以,绝大部分人的一生只能在“流浪”和“回归”之间来回奔波。当我们年轻时,当我们有想法时,我们出走远方,寻找未知的风景和意外的惊喜;而当我们疲惫时,当我们受伤害时,我们回到家乡,回到母亲或情人的怀抱,回到熟悉亲切的生活之中。我们都是半途而废的流浪者,区别只在于周期。有人走的远,有人走的近;有人的心思重,有人没心没肺;有人回归是为了照顾受孕的新娘,有人回归是因为出门时忘了关煤气。
在我最郁闷的时光里,每年都要单独出门远行。带很少的钱,坐最破的车,住最烂的旅馆,一天走好几个地方,却吃不上一顿饭,反正怎么折磨自己怎么来。不过很没出息的是,我的周期只有二十天。两个多星期的跋涉后,我就会想念亲人和朋友,想念家乡路边热气腾腾的小吃,甚至连原本厌恶的人和事物,都在记忆中渐渐有了温度。这不算什么流浪,因为你终将回家,而且你很清楚这一点。
有一种流浪是用脚步丈量天涯海角,还有一种流浪是将思想放逐于无尽苍穹。经历过出走的冲动和旅途的疲惫后,我似有所悟:最美的景色永远在梦想的远方,再远的脚步也走不出迷乱的心房。流浪是一种姿态、一种生活方式,咳,这话谁都会说,其实这说法浪漫而简洁了。凯鲁亚克一众写诗、吸毒、滥交,沿海岸溜了一圈后作鸟兽散,如此“在路上”能否称之为流浪,我并不以为然。流浪是一件高成本的事儿,而且还有着极高的投机风险。买张车票提个行囊,转悠一圈回来就跟妞吹嘘:我流浪去了——您花的那个价,也就买个标签而已。有些人把生命、爱情、信仰都搭上了,也终究是其意难平。流浪的艰险之处,不在于高山疾流、沼泽荒漠,而在于心情和思绪枝枝蔓蔓的缠绕着渴望自由的灵魂,永无尽头。
每一个浪子都应该懂得,他最终将为一意孤行付出代价。无论任何实质的“流浪”,都会不可避免的带来伤痛。父母的白发、爱人的眼泪、亲子的呼唤暂且不说,且问你在抛弃一切之后,能否正视生存的困境和孤独的折磨,在另一种人生中重获与自然对话的能力,和内心长久的平静。推翻现实回归自然的努力和不甘平庸直抒胸臆的态度固然可贵,但我也看到太多对流浪的溢美矫饰,引领着一代代年轻人轻妄的迷恋。对心态成熟的人来说,流浪是一场心灵的洗礼,若不然,流浪不过是一次掩耳盗铃的逃避现实。
6 ) 梦在路上
再次重看开头。Chris的母亲梦见他求救,他在火车门上写下Supertramp的化名,以及寄给Wayne的信。豁然开朗。
两个半小时的电影,由五个部分组成,一点也不觉得疲或涩。看到一半我就抓起手机通知苏小宅赶快下这个电影,不必等到我第二天在豆瓣点推荐了,一秒钟也不要等。
之所以喜欢这个电影,不全是因为故事好,更因为它与我们生活的相关性,一下子戳中要害。
一个名校毕业生,全优毕业,放弃去往哈佛法学院继续深造的机会,放弃父母赠与的新车,一言不发踏上了浪迹天涯的旅程,陪同左右的是Jack London等人的书,火烧美刀,遗弃爱车,他说,没有钱的日子过得更自在,不用提防着什么。原来,父母当初的结合和频频争吵早就坚定了他离家远行的想法。
主角在路上的故事多姿多彩,前前后后偶遇知己若干。虽然他说“You’re wrong if you think that the joy of life comes principally from human relationships.”观众却不会那样否认。
首先遇到的是一对中年背包男女,他们和主角一样,过着浪人一般的生活,只不过他们多了房车这一移动的栖身之所。男人对女人几年来的爱终于在主角到来后换来应得的幸福。
之后主角一度干起收割小麦的活,在那里遇到了老板Wayne,Wayne试图说服他放弃愤世嫉俗的阿拉斯加梦,未遂。
他买了皮筏艇,打算漂流,当地警方却告诉他要先取得许可,至于哪年哪月才能下水?等十二年吧!Fuck off! 他自然不会理睬。在南下的漂流过程中,一对来自童话王国的情侣闯进了旅程。他们已经完全融入自然,甚至现代人最引以为豪的遮蔽物——衣着在他们面前也可有可无了,有的只是探访世界的心。
偷偷扒车,他从墨西哥辗转回到了加州。救济所的大妈友善可亲,可夜色下繁华都市和陋舍贫民的巨大反差使他放弃了施舍,放弃了对身份的追求,更坚定了走进荒野的决心。音乐适时响起:Society, you’re a crazy breed. I hope you’re not lonely without me…
后来,他又遇到早前的那对房车男女。他们聊着自己的故事,主角似乎感觉到家人的召唤。也不是没想过要联系妹妹,只是他将那枚即将投入电话的硬币给了一个更有需要的老头。在trailer park中,他认识了16岁的Tracy,却只是在爱情的边缘走了一遭,因为他深知有更大的使命在等待。
最后一个友人是年逾古稀的皮革手艺人。妻儿早早死于车祸,他则甘于守着作坊干他的皮革工艺。主角的到来改变了他的生活方式。“The core of man’s spirit comes from new experiences.”老头被说动了,他开始理解这个年轻人的北方梦,也开始身体力行地实践自己存在的价值。最后,老头请求主角作他的孙子以延续他的家族,主角说,一切等到我从阿拉斯加回来再说。
不是没有遭遇过挫折。
扒车被发现,狠狠地埃了打。
在快餐店打工,因为没穿袜子而被领班委婉地教训。他自然转身便离开了,这让我想到新概念英语中对tramp的描述:He may hunt, beg, or steal occasionally to keep himself alive; he may even in times of real need, do a little work; but he will never sacrifice his freedom.
在阿拉斯加的挫折件件致命,有生理上的,也有心理上的。
他猎杀了大块头的动物,却因为不能及时保存而生蛆,原本该是他的食物,最后却变成野狼和其他食尸动物的加餐。他把这次事件形容成“人生中的一次重大悲剧”,他是感慨一条生命流失得如此不值,也感慨这个大自然的残忍。
湍急的河流使他差点丧命,但一切恐怕都不及孤独所带来的伤害大。怎样定义快乐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共享。
在荒野的生活是困难的,大米告急之后,他的皮带就一天比一天勒紧了。最后不得不试图以食野菜为生,所以有了这个结局。
16岁少女寄到South Dakota的信,和与老头的爷孙协议全都成了遗憾、泡影。
但这说不上是一个悲剧,诚如他自己的遗书所写,感谢上苍,我的生命如此多彩。更重要的是,到最后,他终于认同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而不再是那个赌气的“supertramp”。虽然他依然相信,如果当年选择一条乖孩子的道路,他一生都无法看见此刻的风景。
我们的旅行,虽然也多是本着“I love not man the less, but nature more…”的好意,却总不由自主让现代化为体验自然设置障碍。
我们的梦,那么近,又那么远。勇往直前、义无反顾,这些词多么耳熟能详,可却似乎永远地停留在了虚构的故事里。
没有选择的时候我们抱怨不公,当我们有了选择的权利,选择专业、选择职业,机会又被挥霍一空。
这个病态的社会让我们在伸手拽出皮夹时那么果断,却在将手伸向梦想时那么无力。
Hey! You! There goes your dream! Reach out and grab it!
回归野蛮和追求自由差得远了,反社会抑郁边缘人值得同情,也可以理解,但没必要称颂,甚至被伪文青标榜为“浪漫”,就太可恶了
《荒野生存》是真正的圆寂电影,而大多数理想主义和励志电影都是在圆场,他就像没人心中一个不管不顾只为自己活或者只为自己死的梦
好比对着一个自杀了的人的尸体指斥他愚蠢,他就是想去自杀,他不想回来,不是想只体验生活,不是去你妈的户外运动。Kurt Cobain即使自杀了也永远是我的精神偶像,不理解何必破口大骂。
先烧钱再去打工挣钱。。。可怜的傻子。。。
看本片的目的来自于身边一个朋友的真实事件 这个电影影响了他现在和将来 也许我们应该放弃对别人的顾虑 考虑自己真实的目的地在哪里 这也许不是自私
看的时候我就想背着相机去旅行了,看完之后我就睡觉了。
有钱人真是闲得蛋疼。P大点事就逃避社会流浪世界去了?
出门必备:本草纲目
最欣慰的是他完全按照自己的方式活出了想要的样子,最悲伤的是任何一种活法对我来说都变得毫无意义。就这么哭了一晚上。
其实,虽然这也是一种信念,但是此人过于精神洁癖了
选择一种生活方式,来逃避社会——其实各人都有各人的方式和逻辑..为什么我们必须在社会中生,必须在大自然中带着浓密的胡须因为缺乏经验而死呢?在看这部片子的时候我想到了关于《荒野猎人》的一些点子,可以说它给了我百分之三十的关于背景设置的灵感,我喜欢它.不过这种在路上的反叛却无太多好感
假如爹娘不用我养活。
有被感动到,这种不顾一切的勇气,还有沿途的风景。当然,虽然不知是逃避约束还是向往自由哪个成分比较大,但社会的法则和自然的法则,必须选择一个来遵循,否则生命真的不堪一击
我想那么年轻,干净 ,那么寂寞地生活着。直到自己可以毫无防备的突然失踪在马路上的那一天。
为什么没有十星这个选项~~~~~~~~~~~~~~~~~~~~~~~~~~~~~~~~~~~~~~~~~~~~~~~~~这电影是我心目中境界最高的人生之一.
原声、画面、剪辑、叙事都很棒,而从内容上看,这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对庸俗社会的一次挑战,死亡也掩盖不了其自己所喜欢的人生,这是一种选择。片中的死亡表面上是一场意外,但从更深的层次上看,主角的死是一种必然,是理想主义必然死于现实的象征。片末悔意推翻了之前价值观所造成的矛盾未处理好,败笔
无法拒绝自己内心的人真是伟大又可怜
“快乐拿出来分享,才是真正的快乐”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 “克里斯知道我爱他足够深,深到可以忍受没有他的消息” 当你终于厌倦了用惩罚自己来惩罚爱你的人,也许应该明白活着并不需要一种主义,不需要一种世界观,只需要找到你的方法论。“To forgive is to love,to love is to live”
置身旷野荒漠草原雪山,在探寻自然律动与寻找自我价值中皈依。大自然像那个从天而降的硬币,充满未知的惊喜与挑战。在神奇巴士里读着梭罗,在藕粉色的天空下静默,在波涛激流中搏击勇进,在奔腾的荒野里寻找自我。这是一首动听而激荡的歌,也是自由而无畏的诗。浩渺的自然渺小的我,遵从内心令人神往。
He said,If you want something in life,reach out and grab it.而我想告诉你的是,这部电影真伟大。“我度过了快乐的一生。。。愿上帝保佑你们。”他死于24岁,而他的一生真的比许多人都精彩一万倍,因他按照了自己的意愿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