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个版本的剧情和人物设定,亚瑟是很爱海斯特,并且也愿意和她生死相随的,最后海斯特提出离开,亚瑟也毫不犹豫地跟她一起走了。
并且这个电影后半部分男女主面临的惨状和困境比原著中更甚,原著中罗杰只是报复亚瑟一个人,只是从精神层面折磨他。这里罗杰为了查出情夫是谁,不惜怂恿教会彻查参加茶话会的妇女,害死了女主的女奴,还要绞死希宾斯夫人,下一步就要绞死海斯特和珠儿,对亚瑟直接是亲自割喉扒头皮。 前半段海斯特刚来到殖民地的时候,是颇受当地各位地方长官的尊敬和欢迎的,安息日,参观学校,吃茶点,生活得非常愉快优雅。男女主之间相识相恋的经过也让人感到甜蜜唯美,这与后半段男女主、珠儿还有西宾斯夫人都要面临死的危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基于此,站在上帝视角、宏观思考了一下,女主应该在刚得知自己怀孕的时候就告诉男主,然后两人错开时间,离开这个地方。 女主刚怀孕的时候也很害怕,她以为拼命干活就能流产,所以不打算把这件事告诉男主,想着自己悄悄流产就完了,告诉男主只会徒增他的担心。直到因为呕吐被人发现告发,在教会接受审判的时候,男主才知道。这时候事情已经败露了,加上她不肯停止茶话会,也不肯认错,长官们逼问孩子父亲是谁,说出来就要绞死那个男人,亚瑟处境非常被动。要么女主蹲监狱,要么男主角死。 女主刚来到的时候,她是很受人尊重的,虽然人们对她穿着华丽、生活消费不够节俭颇有不满。在她丈夫死讯和遗物传来不久,她就怀孕了。此时她应该离开这里,理由是她孤身一人来到新大陆,就是为了等丈夫团聚,两人在这里安家。现在丈夫已经被印第安人杀死,自己又继续等了几个月,还是不见踪迹。也想找回丈夫的尸体,但是已经被海浪冲走了。她一个人留在此地,孤苦伶仃,再也没有意义,还是带着丈夫的遗物回到故乡,把丈夫安葬了吧。回到英国还能有曾经的亲人朋友。这个说法非常合情合理。并且她只是一位普通的妇女,不是当地重要显赫、能带来巨大贡献的人物。走了这样一个人,对当地没有任何损失。加上她行为举指略违反宗教规矩,清除这样一个人对殖民地的秩序还有好处。 女主应该先走,因为她怀孕时间长了会被发现,男主随后走,两人最好间隔几个月,这样才能确保不被怀疑。两人约好在远离该城镇的某个地方汇合,(可以是比较远的荒野里的印第安部落,因为亚瑟一直以来和这群印第安人相处很好,在那里和约翰尼呆了一整个夏天)然后两人一起去另一个遥远的地方,比如后文中的卡罗莱纳,定居生活,生下孩子。这样就不会被当做通奸罪逮捕,也不会被人谩骂,可以作为一家三口正常的生活在一起。 男主离开的理由可以是远在英国的父母病重需要照顾,或家里给安排了婚姻等等。当然最好是故意几次关于工作问题、政建分歧和同行们吵架,这一点开头也有伏笔,在对待与印第安人的问题上,少校认为和平日子快到头了,不久要爆发战争,而亚瑟却想建立与印第安人的桥梁,和平相处。几次争执之后,亚瑟一气之下辞职离开。这样别人都会认为他是因为工作不顺心,政建分歧,无法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而离开,而不是因为私人原因。亚瑟在殖民地一直深受爱戴,工作认真,没有任何作风问题,他离开,总督只会感到遗憾,丧失了这么一个人才,也不会怀疑他是不是因为犯了通奸罪而私奔。 至于一年之后罗杰回来,他就算打听海斯特的下落,也只能打听到海斯特以为他已死,带着他的遗物返回英国。他对海斯特感情也不是很深,何况这一路已是死里逃生,不愿意再折腾,不会再返回英国再去找她,在当地安稳的定居下来就完了。就算他返回英国,也找不到她,因为海斯特对当地的人说回英国只是个幌子,她不会真的回到原居住地,当时交通困难,殖民地也不会派人专程送她、监视她回到哪里去,因为这时候她还没被人们知道犯通奸罪。并且他对海斯特也不会有恨意。原著中是因为他刚来到就看到自己的妻子已经生下了孩子,还被当作全镇的谩骂对象,站在绞刑台上,感到自己受到了奇耻大辱。而这样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妻子出轨的事,只知道她以为自己死亡而离开了此地,会有遗憾,但不会有恨。 弹幕中几次提到私奔。罗杰回来之后,海斯特建议亚瑟走,亚瑟为了照顾他们母女不愿意走。此时海斯特已经走不了了,因为他是全镇人民重点关注的对象,再逃跑就是逃犯。并且罗杰明确表示会监控他们的行为,逃跑也会追回来。第二次是在森林里,亚瑟建议海斯特母女躲起来,躲避罗杰的报复追杀。海斯特却为了救希宾斯夫人不愿意离开。因为希宾斯夫人为她接生,并且被当成女巫要判刑,也是因为她和亚瑟的事情。这时候如果她们再走,就要牵扯其他无辜的人。无论原著还是电影,女主最后都离开了,可见她对这里没有什么留恋,唯一留恋的是亚瑟。如果她能在刚怀孕的时候就离开,亚瑟士也随后离开,这个悲剧也不会发生了。
这些年在书店,一看到霍桑的《红字》,就会想到八十年代初看到这部小说的激荡,逢友就会说起里面的事,那种内心所引起的微微颤动,是现在看书所无法体味的。由罗兰・约菲根据这部名著改编的电影《红字》(又译《红色禁恋》1995),则多角度诠释了这部名著,拍摄画面与我想像的相似,这与之前维姆・文德斯改编拍摄的同名电影《红字》,有着不同的气息,或者说更符合人们对于小说的期待,文德斯拍的已尽心。更为重要的是,在这带出了可爱的小“爱丽丝”耶拉,为他一年后带来了永恒的经典《爱丽丝城市漫游记》,但在这只说《红字》。
片中,偏于马萨诸塞湾的英属殖民地一隅的小岛,并不是我们想像的那么安静。只要是有人迹的地方,暗流就会悄悄涌动。人的行为总是与怪物无异,何况在十七世纪新大陆的冰山一角,在清教徒殖民地社会,发生了一宗少妇在丈夫失踪的情况下,跟当地一男人发生了奸情,女主角席丝(黛米·摩尔饰)因怀孕暴露了奸情。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她宁愿接受小岛执杖者的严酷惩罚——即终生穿着绣有红字A的衣服,也不肯说出情夫的名字。席丝的医生丈夫突然归来,使得整个叙事的矛盾性更加充满戏剧性。俨然行医高手的丈夫,借此不择手段的追查妻子奸夫的身份,并加以报复,不顾一切地挑起了印第安人与当地白人之间的激烈冲突。
蹊跷的是,最终身为情夫的牧师阿瑟,在历经惊吓和昏厥后,再也按捺不住深埋的情感,决定与席丝带着小孩逃离小岛。但神圣的宗教信仰,似乎让牧师良心发现,为了拯救席丝,他毅然决然地回到教堂,大胆的说出了自已的情夫身份,之后再次晕倒。在暗屋中,牧师阿瑟被残忍的权势者杀害。只有席丝带着可爱小女孩子奔逃的脚步声,因为狡猾的丈夫带着印第安人要置她与女儿于死地,幸而她们无恙的逃离。
情归何处,这似乎是一个伪命题。
至少在那时,追求幸福的爱情,可是一个拿生命开玩笑的事。或者说,女性只是男人手中一张好打的牌,正所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既可恣意妄为,又可借机打击异己。其实,说白了,无人在那种特殊情境下,违逆了他们所定制的“教义”还能安然事外,除了听天由命,或者侥幸逃亡,真没别的路可走。
英国导演罗兰・约菲将剧情通俗化,感情的深处,总会有微光闪动,似乎要将激情在黑暗中细细诉说。总体上看,在人物表现上,略显单薄。虽有不足,但就改编的难度来说,应该说已很不易。
当狂风裹挟着“红字”掠过新大陆对面的小岛,一切人间的标识都会黯然。如果人类还是身处在清教徒的社会,她们还能怎样?最多如鲁迅所说的就昏睡在铁屋子里吧,永远都别醒过来,醒过来会更痛苦,因为我们已无处可逃。
2005.6.9
裸泳啊出浴啊深情对视啊什么的,导演真是各种给力。对于我这种GO大叔和黛咪小姐的死忠来说,这电影完全是福利,更别提连打酱油的男二都是Tom Hagen了。GO叔年轻时真是各种狂野各种帅,黛咪小姐则是又坚强又美。完全不一样的红字
6/10。原著对性爱的隐晦赋予编导巨大想象空间,自然界的象征手法洋溢浪漫之美:红鸟吸引女主目睹牧师裸泳,林中幽会摘下红字听牧师劝诫,女儿制作桦木小船搭载蜗牛,森林代表女性的活力源泉而压抑的荒原正如女主处境,丈夫用毛巾使劲擦脸戏直接展现原文的心理恐惧,土著与殖民的冲突串联情节成为高潮。
那些自诩虔诚正义和高尚的蠢货bastards,在把象征耻辱的A字挂在她的胸口上时,也把她那“见不得人的不光彩的”爱人的名字别了上去,Adultery?No,it's Arthur。
在神的眼里什么是罪呢
看在奥德曼的分上,给三颗半星吧。我极其不满罗兰·约菲对结局的改编。戴米·摩尔越来越强势,也越来越失去美感。
其实男女主角并不是我眼中的帅哥美女,但是看了一会儿便觉魅力难当,再次说明人格魅力是最致命的。没有看过其它版本,所以不知道为什么恶评如此。我只觉得当GaryOldman在林中搂住DemiMoore,大声说我爱你,我永远爱你,上帝在上,我将尽我所有力气保护我爱的人时,我有被感动到。
黛米摩尔好漂亮对人物的理解偏离了原著,但是我更喜欢电影里的理解和表达,更人性化
“谁又能知道,在上帝眼里到底什么是罪恶呢?”我们当然知道不是吗?~无论在网上还是现实我都一直在强调:天下的道理就那么一点点,做人最关键最重要的东西就那么一点点,一个人不管什么出身什么生活经历,只要ta活到一定岁数没有不懂的,这世上没有几个真正的傻瓜和混蛋,只有装傻充愣和成心犯浑的。所以西方人讶异于中国人普遍不信教并问“你们以什么为道德依据”时一位中国人只回答了他两个字——“常识”。可以理解那个做丈夫的心情,但之后他采取的种种卑劣手段只能让人联想到因刻入骨髓的自卑而只能靠造谣生事指鹿为马阳奉阴违掩耳盗铃皇帝新装还贼喊捉贼倒打一耙活着的键盘侠,真的不值得同情更不值得原谅。唯有手刃情敌和发现杀“错”了之后马上自杀的血性才是那些整日只敢在网上上窜下跳现实中蠢坏兼修见光死的低等生物无论如何也比不了的~
老片子,很经典,两个相爱的人迫于世俗的陈规和眼光而努力付出自己保护对方,现在虽说自由恋爱,但也少不了被一些东西禁锢,爱情与世俗道德、伦理观念该如何权衡,值得思考
绝对少儿不宜,我觉得可以归入NC-17。与同学们观影于老师家。囧!
3.5。拖太长了。历尽千辛万苦终成眷属却活了不到十年,这是什么命,忒苦逼了吧。。第一次觉得Gary Oldman还是挺有魅力的。ps恶心的国配,我是怎么看下来的。
不愧是名著
其实改变并不甚好,但是对早年美国田园风光的还原,意境还是在~黛米摩尔的表演,除了表情倔强,别无可赞,尤其像个生硬的荡妇。这个女子,纵然出轨,也让人觉得她是坚贞的~
为了Gary Oldman,给四星吧。
看过电影年代真的很久远了,几乎忘了加里·奥德曼这个曾经在《这个杀手不太冷》的变态的警察,还有敏感的贝多芬《不朽真情》永远的爱人(台)和《至暗时刻》的英国首相以及《锅匠,裁缝,士兵,间谍》那个老谋深算的特务头子……电影描绘了男女在荒蛮时代追求自由的愛,而在所谓清规戒律下压抑着人性和激情的碰触。她与牧师的热恋始于还是有夫之妇时,牧师说,我们第一次见面你没有告诉我妳是结婚了,而她也不假思索地反驳道:你也没说你是一个牧师。如果丈夫死了,他们也需要等服丧以后以及必须证明她丈夫死了才可以改嫁;而此时,她则面临的是通姦罪,面对怀孕的传言,她甘冒风险,面对道德审判,她只字不提愛人的名字,宁可被判刑;在她屈辱的被逼戴上象征淫乱的红色A字时,她那传言中被印第安人杀死的丈夫被放了回来。电影里她不屈不挠的争取到愛的权
Freedom
噢噢噢噢,老头子那个是、时候超美艳的好正啊!!!!
一个女人得坚韧和伟大,很赞同!
我永远不会忘记第一次看时,泪眼滂沱的情景。收包 2015年2月5日
看一半看不下去了实在不想再见到Gary和DemiMoore 之间有什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