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的片子我不是前半段不喜欢就是后半段不喜欢……这部的后半段太精彩了,不炫技版la la land.
两个有才华的人相遇,有一方嫉妒、郁闷、愤怒于自己的无能却只能以愤怒投射于对方身上。两个演员打一百分,德尼罗从管弦乐团失败开始一直领着戏走把人牢牢按在屏幕前;明奈丽在舞台上光彩照人,尤其一唱起歌来那个女王范,让人觉得窥到她自己的内心灵魂。
老马是真爱音乐也真爱电影,虽然创造了一部不寻常的歌舞片,但也不忘玩歌舞片的形式,路灯电话亭剪报等媒介反复出现,很有复古趣味。不过斯科塞斯是按捺不住自己那颗躁动的心脏的。戏中戏那段,用相当开阔的远景、纵深来拍狭窄舞台,也算是本片一大记忆点。他说这片是Film Noir Musical,很精准嘛。
本片的一大问题是,以如此宏大的命题“纽约纽约”和主题曲来描摹一段感情,而且处处提及送给“纽约”,却没有给纽约这一大舞台足够的展示空间,不同于前作穷街陋巷和出租车司机在场景和人物关系中交互创造社会背景,这部致敬大乐队时代的片子,前半部分完全是一部公路片,也因此使《纽约,纽约》主题曲的出现在剧作上很突兀(尽管是可以从人物感情上梳理出脉络的)。
《纽约,纽约》是马丁斯科塞斯1977年的作品,罗伯特德尼罗主演。这一对黄金搭档当时都还年轻,但是已经合作过《穷街陋巷》和《出租车司机》了。
《纽约,纽约》是一部音乐剧。我以前说过,我不喜欢老式的音乐剧,尤其不喜欢其中突然开始的音乐舞蹈段落。《纽约,纽约》中有这么一段明显向老式音乐剧致敬的场景,但是整部电影的风格还是和过去的音乐剧大相径庭,歌舞只是出现在舞台上,而不会在生活中随时出现。
《纽约,纽约》看名字很像是为一个城市作的传记,实际上那只是一首歌的名字。整部电影其实只是一对恋人的故事。而且这是典型的马丁斯科塞斯电影,以人物为驱动,所有的情节和冲突都是为了塑造人物。而以马丁斯科塞斯的能耐,全力塑造下,人物性格的复杂多样也是逐层呈现,清晰可信。
只是我这样没有人性的人,对于这种完全以人物为主的电影,多少缺乏一点兴趣。包括马丁斯科塞斯最好的电影《愤怒的公牛》,我也觉得那电影的手法实在高超,完全high了,让人高山仰止,但是电影本身对我还是少点吸引力。
《纽约,纽约》的男女主角都很有音乐才华,从表面看性格迥异,但是本质上却又很想象。正是这样的想象让他们走到了一起,但是也注定了他们要分开。
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二战胜利日,Robert穿着赢来的夏威夷衬衣,Liza穿着军装。Robert不想在胜利日一个人过夜,所以他变着法地套问Liza的电话号码。Liza只有一个回答,No。
这两人看来差别这么大。让Robert打动Liza的是第二天他们一同坐在出租车上,Robert说,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三样东西,第一是音乐,第二是钱,第三是我爱的女人,如果我真的很爱她,我会把她放在第一位去。
Liza一定是被Robert的爱情和音乐所打动的。但是她不知道的是,Robert或许也不知道,他说了谎,他最爱的只是还是他的音乐。更糟糕的是,在这一方面,Liza竟然和Robert完全一样。所以他们俩最后只能分手。
电影中最让我动情的一段是,胜利日那天夜里,Robert送走了Liza,走到桥边,看着桥下穿着水手服和纱裙的一对男女正在跳舞。没有背景音乐,两个人只是在一柱冷蒙蒙的光下旋转跳跃。Robert一直站在桥上看他们。
我觉得这是最代表《纽约,纽约》的一段。不过也有人说,那一段也是在向旧时代的歌舞片致敬。
《纽约,纽约》中有大量的爵士乐。无论是Robert的表演,或者是Liza的表演都非常精彩。细说的话,我不太喜欢早期的大乐团风格,但是这个是我自己的品味问题。
优点:人物塑造,男主角,女主角,历史感,摄影,布景,音乐
缺点:故事平淡
http://likeyesterday.spaces.live.com《纽约,纽约》从意义上来讲是一部绝对的大片,制作投入900万美元,巨大的搭建布景,宏伟的全盛好莱坞式的歌舞场面。这种对大场面的控制力是斯科塞斯的专擅,但却无法将这部电影单纯的看作一部致敬式的歌舞巨片,虽然在其中渗透了浓郁的怀旧气息,但骨子里融进的还是斯科塞斯式的对情感的思考和对以往40年代电影题材的不同处理方式。
整部电影全部在摄影棚内拍摄,《西区故事》的美指鲍里斯•里文设计了全套布景,忠实再现了旧好莱坞公式化的纽约场景,整洁宽大的马路,亮丽宏伟的厅堂,一派全盛时代的浮华气息。在影棚拍摄,可以对光影有比较刻意的控制,通过布景与灯光的变幻得到一些奇幻的视觉效果。斯科塞斯借鉴了以往歌舞片中的一些经典场景,如全景式的拍摄舞会场面,铁桥下处在列车影中的男女共舞,尤其体现了对文森特•明尼里的致敬,节奏明快、色彩华丽,最后部分“Happy Ending”的二十分钟歌舞,场景频繁变换,舞蹈和歌曲样式多种多样,是 对《花都舞影》的高潮戏的最好再现。避免使用主镜头,而使用连续的短镜头,以中近景变换角度连接同一场景的表现,更是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格,增添了镜头的节奏感和表现力。色彩的运用同样尽量还原特艺彩色技术的感觉,色调鲜明艳丽,积极运用大色块的强对比,尤其是歌舞场景中,布置五彩斑斓极尽绚烂。而如酒馆会谈一景中的血红色主场景与德尼罗所处的苍白色场景的对比,令人想到《穷街陋巷》中的设置。以整体风格来论,是对四五十年代米高梅经典歌舞巨片的完美复制,是斯科塞斯作为电影人向黄金时代的致敬和对孩提时代记忆的复刻。
但这部电影并不是仅仅这么简单,必须看到这是一部有别于传统歌舞片的电影。
这种区别主要体现在情节的布置上,音乐和舞蹈并不是整部电影的主题,相反只是对人物性格的一种烘托。吉米的叛逆和不羁与现代爵士乐和黑人灵歌十分契合,而弗朗辛的传统式的观念与成功是拉斯韦加斯式的吟唱的良好体现。整部电影探讨的是一种婚姻关系,是爱情中的一些真实感觉,幸福的概念无法持久,爱情不能遮盖一切。在一种传统式的美妙的邂逅开局后,斯科塞斯的态度开始走向自己的轨迹,利用婚姻与事业的种种冲突使主题偏离才子佳人、善始善终、小有波澜终成眷属的一般思路,并且最终设计了一个巧妙的结局。既然谁都没有准备好,那么不需要勉强相见,用真实的感情引导了剧情与观众情绪的发展。这样的设计使绚丽的歌舞场面完全只能起到一个衬托的作用,热闹的浮华只是表象,实际男女双方各有各的追求。除了情节的布置,一些场景的布置,摄影手法也有斯科塞斯自己的创新,尤其是多角度运动摄影的采用,为他之后的一些电影拍摄铺下了基石。
整部电影的感觉很美妙,虽然略显冗长,但剧情高潮的设置比较合理,与歌舞场面的组合运用几乎没有冷场,作为捻熟的歌舞片观众,会有相当多的会心一笑之处。演员的表演比较即兴,德尼罗对情绪的控制十分出色,丽莎•明尼里传为斯科塞斯的情人,斯科塞斯拍摄此片大有向父女两人献意的味道,但她的表演确实可圈可点,虽然没有达到《舞厅》中的化境,与人物的性格还是配合得相当到位。片中的音乐无须赘言,风格多变,与主题相得益彰,明尼里亲自演唱的《New York, New York》已成经典。
我真的不敢相信这部电影是Martin Scorsese拍的,不过这也说明了他的伟大,能尝试各种类型。特别是女主有一段的Solo,剪得特别出色,看不出一点拼接感。而且有一种歌舞片鼎盛时期的那种感觉。
有人说这部电影和《La La Land》很像,我是不赞同的。这部电影的人物塑造完全和《La La Land》不同,Mia和Sebastian是相互尊重的,而《New York,New York》中Jimmy却是非常强势,他总想掌控别人,直到最后失去Francine而最后他还想挽回,他对Francine说:“我们可以重新来过吗”?然后在楼下等Francine一起去吃中国菜。Francine最后走到了门口,但是最后又回去了。她心里是有犹豫的,但是当一个人开始有自己的主见,她不再想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她开始有“自己的思想”了,虽然Francine还爱Jimmy。最后只留Jimmy一个人在街头,Jimmy最后笑了,De Niro那种笑你永远也抗拒不了。而Mia和却Sebastian不一样,虽然他俩也没在一起,但是最后的相视一笑说明他们是相互尊重与理解的。不过两部影片也有相同的地方,就是Jimmy和Sebastian最后都开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俱乐部,还有就是两部影片的色调也比较类似。我认为《La La Land》向Martin的这部影片借鉴了不少。
我本来觉得这部电影有点太长了,但是看到最后的结局,特别是Francine的那种犹豫,以及Jimmy的笑,我觉得一切都值了。
P.S:这部电影的资源我真的找的好辛苦😭😭😭
竟然也是一部女性电影,这要是说达米恩·沙泽勒没借鉴(不是致敬)《纽约纽约》我是真不信……《Audition》一整首和女主的成名曲调度都一样……更不要说人物走向、结局……影片开头开头都有像《我是古巴》的地方。如果说《爱乐之城》致敬了很多音乐电影,那之于马丁和《纽约纽约》来说,那沙泽勒基本可以算搞了一把搬运吧。然后,演混蛋,大概没人能比得过德尼罗了,我是真的佩服他怎么演出这股劲的……最后,丽莎·明奈利真是把石头姐碾压的渣都不剩,《爱乐之城》的爱情则更具现代性。
斯科塞斯宛如多南附体一般,创造了一部只关于韵律与节奏的实验影片,人物与故事都被卷入即兴爵士般无尽的狂躁演出中,不论是长达20分钟的开场派对,还是属于丽莎·明奈利的惊天长镜头,都是只是属于节拍与大小调的魔力绵延。
老马拍片一点都不实在,拍什么都像夜总会~丽莎·明奈利的跳舞动作都让我想起SNL某集克里斯汀·韦格的模仿秀
我要给爱乐之城改成三星了,果然在马丁斯科塞斯面前,只是雕虫小技。陷入德尼罗的演技不可自拔,简直快被他气死了。有一些很牛逼的镜头,比如最后一个镜子。没想到电影如此现实,细腻,沉痛。如何定义吉米呢,道德审判的话,他是渣男,但是又很真实。结尾妙极了
Everything about this movie is just fantastic!
折服于罗伯特德尼罗非凡的个人魅力,他在片中的每一个小动作、无赖似的调笑都透出一种流线型的自然,仿佛他想顺手拈来的一切,都是于他的存在而纷至沓来。若让一个男人疯狂,给他一个技高一筹的妻子;欲让一个女人痛苦,给她一个冷落自己的丈夫。请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去相爱。
看到三分之二了,才发觉女主角是Liza Minnelli,天生一副好嗓子啊!表演非常的舞台剧化,张力十足,只是不喜欢后面很长一段的Liza的电影部分,也不算是不喜欢,只是觉得很多余,像在凑时间一样。悲喜交加的一部好电影啊...一定要去找原声带来听!!!!!
这片给世界贡献了一个伟大的标题
毫无疑问是马丁最被低估的杰作。这部电影的所有元素都堪称完美,布景的搭设、爵士乐的演绎都极为考究。前半段,德尼罗用演技征服了丽莎·明奈利,但后半段丽莎用完美的歌技回应了德哥:你表演确实无可挑剔,但你却不会唱歌跳舞。
马丁这部平庸之作,两半小时毫无节奏感,传记式的素材他真不拿手。马丁烂片还有纽约黑帮和无间风云
马丁和伍迪对纽约的情感溢于言表,《纽约,纽约》定性为歌舞片,更多的原因是搭建的老式场景(致敬?),没有歌唱的剧情对白,确实有别于我们对《雨中曲》《红磨坊》等等新老歌舞电影的印象。马丁的缺失又唯美爱情观,在《纽约,纽约》和《纯真年代》甚有代表性,相爱和能否相依是两回事,《纽约,纽约》中,当丽莎在舞台剧中修改了自己和吉米的前尘往事,修改了《纽约,纽约》的歌词,就说明了即便牵挂,再续前缘也不是正确的选择。个人很疑惑,吉米的不羁的无赖形象,怎么会有女爱得人死心塌地?
纽约,纽约,道尽马丁对这座永恒之城的无限爱意。歌舞并非述说类型,富丽怀旧的布景用色为从事音乐的主人公生成丝滑反类型舞台,璀璨表演和现实人生互为阐释的绝妙调度以元电影模糊幻梦与真实,演绎与往事虚实边界的手法将好莱坞与百老汇式的浪漫神话逆反到底,借Liza Minnelli的歌喉向星光灿烂的旧日传统致意。童话叙事里,完美结局专属明星,离别的恋人必须匹配倒流原点或重新开始的环形路线,但我们不是电影中的人物,故事至此分为歧路,两处对称镜像从热恋企盼到沉默重逢恍如隔世。我不会称它为女性电影,导演用垂怜姿态让渡女性造梦的权利,但弧光在降格俯就与女神仰视的骤然转变间锐利失真。De Niro塑造极端男性形象,暴力边缘的躁动无时无刻不触犯周身方寸,伤害尺幅对亲密关系中的爱人尤甚,于是她转身离去,世界照常运转。
2个小时40分钟!!终于终于看完了<New York,New York>,呼....最后,也终于终于听到了等了一个晚上的那一首<New york,new york>,这种心情..真的..太难以明状了.熟悉的旋律和歌词..激动ing!说是Martin Scorsese导演,Robert De Niro主演,片子我没细致看,画面色彩很饱满,妆容和音乐都够浓重,歌舞稍嫌拖沓,不大气,最出彩的段落是两人争吵白热化,那种感情因为生活琐事而产生分歧的过程..怕ing
也算是《愤怒的公牛》姐妹篇吧,相同故事的不同变奏,而且《爱乐之城》应该是在这里偷师改编的小清新版吧,只不过3年后“公牛”太过耀眼,遮盖了这部电影的些许光芒,不过从时代性上说,本部二战后女性地位发展,男权受到挑战的描绘也胜过了“公牛”。
要是先看了这部 拉拉链大概只能给两星了 老马竟然还拍过这个类型的…德尼罗竟然还拍过这个类型的!Liza Minnelli太可爱了嗓音也非常牛逼就是对嘴型略面瘫 德尼罗也是帅得发癫 从未想过New York New York这首歌也可以是伤感的 新家第一部电影 是个好开头
其实最后看着像致敬女主他爹的那段歌舞片还真不差,但是放在全片里看人物成长和剧情就变得蛮狗血,还不如说喜欢的genre不一样最终分手呢。德尼罗真的好帅,但是音乐人这个属性,好像是演技补不全的,尤其是对面的是个真歌手。桥段都好漂亮,可惜两位主角没那么来电。
等你沉迷于罗伯特德尼罗的表演之后,你会发现所有其他演员都不值一提
被感动了。斯科塞斯的舞台毫无疑问是在皇后区的靡靡之音中,老马丁的调度在镜头间、舞厅里来回摇摆的就像称赞大苹果的脉脉率真耳语。当然相对地片子不能称之为整体,不动声色地叙事时痞气飞扬,自然凭借德尼罗显露出街头趣味,唱跳歌舞则特别精彩坦率,尤其从明奈利录制唱片推轨长镜的爆强单曲SOLO,到成名那段戏中戏,简直是鲍勃·福斯显灵,恰似这部遗憾爱情故事是对大乐队时代的一次浪漫、怀念、又心碎的颂扬,结尾像是明奈利唱的遗憾,他们没有成为彼此的一部分,也更像辛纳屈唱的预言,他们都成了这座城市的一部分,正如这部电影和《New York,New York》成为纽约的一部分。
萨克斯风手爱上夜总会小歌手,一见钟情决定合作路演但诸多不和只能大吵伤心莫名分手。多年后歌手成了大明星,乐手也有了自己的小酒馆,两人在功成名就后的派对相视一笑,眼神里有生活的苦涩--不是La La Land。哎,两个人并不来电,德尼罗的角色还异常暴躁烦破表。只能听Liza唱歌了
吉米和弗朗辛不可妥协、相互“藐视”的仕途断送了经典文本必然和解的信仰,但《纽约,纽约》可以不需要这样快乐的结局,嫉妒、争吵、斗殴,分手照样也有爱的闪光(再次反证了我对《婚姻故事》厌之入骨)。这样,影片本身对于传统好莱坞歌舞片的颠覆就传达出老马“改良主义”的野心,没有任何一个干净的解决,没有《一个明星的诞生(1954)》你死我活此消彼长的结构与制衡,而最后一组放手离开的镜头又将浪漫的神话彻底逐出,但仍然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