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多年之后,波兰斯基自己拍了一版《雾都孤儿》,把大卫里恩版不太顺的地方捋得更加流畅自然,情节和内涵的侧重也有不同,但相比之下比较平庸(可能不比也比较平庸)。 结尾大唱人性赞歌时显得有些尴尬。 大卫里恩出色的戏段就会闪闪发光,闪耀出大师般的光芒。并且表现出了狄更斯的幽默,还有一种文学的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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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是骨子里的,那些不愿反骨得的人,哪怕身处在浓浓迷雾,看不见任何曙光,我也想再坚持,再坚持一会儿。
“雾都孤儿”应该是写给奥利弗和南希的,一个是骨子里的善良,一个是骨子里的刚烈。刚刚看完《雾都孤儿》,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我以为奥利弗也会慢慢的变成他们中的一员,毕竟,他仅仅是个小孩。
第一次,他在济贫院吃不好,穿不暖,还要被其他孩子欺负的时候,我想他应该会跳起来还击,然而没有。因为他太小了,而且饥饿使他根本没有能力反击。
后来,到了棺材店,奥利弗的生活比济贫院好转了许多,因为吃的饱了,虽然刚开始的时候只能吃棺材店老板家的狗吃剩的,但与之前的相比,生活似乎好转了一些。
他也很争气,在短短的时间里做的比大他许多而且老欺负他的诺厄做的更加出色,深得棺材店老板的心。只是,坦坦荡荡的君子总是容易惹得小人的极度不满,落井下石是小人引以为傲的伎俩。
诺厄因为辱骂奥利弗的妈妈而被奥利弗狠狠地揍了一顿,棺材店的老板娘却把所有的过错都一股脑推给奥利弗,所有奥利弗反被担心怕老婆的老板揍了。
当老板的拳头挥向奥利弗的时候,内心的绝望可想而知。以为会主持公道至少会听他解释只言片语的老板居然直接动用拳头,他的万分希望就在这一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原来这些日子仅仅只是一厢情愿的相信老板是个不错的人。
所以才在清晨离开的时候只想一直快速的离开,就算是身无分文,就算前路漫漫而且未知,比起这冰冷无情的棺材店,其他的落脚点哪怕再坏,也不会比这更差了。
后来,在长途跋涉直至精疲力尽双脚血肉模糊时遇到了“神偷”,神偷盛情款待了奥利弗,奥利弗内心十分感激,但也在犹豫是否要继续与神偷深交,在内心深处,他已经对神偷的为人有所怀疑。
对于才十岁的孩子就有如此敏锐的警觉,而且是一直生活在被人虐待和饥寒交迫的境地,他还能j继续与他以为不好的人和事抗争,这对他而言实属难能可贵。最好的解释就是:他的善良发自于骨子,与自己骨子相悖的可以很快察觉。
所以,其实到后来哪怕他处在怎么危险的境地,我也始终相信他是不会变坏的,因为骨子里善良是不可能被同化的,哪怕环境再怎么恶劣,身边的人再怎么险恶。在奥利弗还很小的时候就会坚持自己的那份善良,慢慢长大后的他更加会继续那份善良,这就是天性所致。
有些意外的是:奥利弗愿意把自己继承的财产分一半给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
蒙克斯是使奥利弗一次又一次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甚至险些丧命的最终恶魔,愿意给他一条生路已经是最大的宽容,没想到还把财产分了一半给他。
这也是作者想再一次证明奥利弗确实极其善良。
南希,也是“雾都孤儿”之一,与奥利弗不同,奥利弗是善良得让人心疼,南希是刚烈得让人敬佩。
南希一开始就觉得奥利弗和身边这群不同,甚至和最初的自己十分相似,不愿意融入这个群体,应该说是不屑于加入他们。
从南希拼命维护奥利弗时,我就开始佩服她。说明她内心也希望像奥利弗一样,可以把善良放在内心的角落,随时拿出来告诉他们:我和你们不一样。可是,她已经来不及了,她在这条不归路上已经走太远了,回到最初的模样已经不现实了。
同类都喜欢保护同类,这或许是南希维护奥利弗的原因。
南希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告诉罗斯,不仅仅是因为她想帮奥利弗,她和奥利弗有相似的地方。还因为罗斯对她很尊重,对她没有一点点盛气凌人趾高气扬,而是心平气和一视同仁。基于这一点,用她老道的眼光可以觉察到:罗斯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她会帮奥利弗的同时,她也会信守承诺。
这对她而言完全是一举两得,因为南希想帮奥利弗,但更想护自己和比尔一个周全,让比尔和她有一个退路。当同伙们被送到绞刑架时,她希望用这个交换,给他们一个活口。
你看,无论任何时候,南希始终把自己和比尔放在一起考虑。就算罗斯答应她而且承诺她可以让她到一个更加舒适安全的地方重新开始往后的生活,她也始终拒绝了。
不是她信不过罗斯,而是她放不下比尔,她说比尔没有她会死的,比尔没有她不行。
不知道比尔听到南希如此为他考虑会不会毫不留情的打死她,会不会有一丝丝的不忍,会不会有一点点的内疚。
比尔听到诺厄告诉他的一切后,气急败坏的回到家直奔房间关好门,顺手拉来一张桌子抵好门,一把扯起正在熟睡的南希,然后用枪杆猛打在南希的脸上(开枪会引起邻居的注意,给自己带来不便),然后继续用木棍击打。
比尔对南希或许真的没有一点点感情,或者说他太相信诺厄和费金,换句话说,比起南希,比尔更加相信费金和诺厄,否则不会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南希,或者给南希一个最后陈述的机会。
或许你会认为他此刻太冲动了,是过激杀人。
然而并非如此。比尔从费金的住处回来得路程很长,用的时间也很长,完全有时间思考费金和诺厄的“一面之词”的可信度,或者可以想想南希对自己的种种照料。再者,比尔杀南希的一系列动作都是连串而且沉稳的,没有任何过激的反应。
期间甚至还可以进行思考:枪声会引起邻居们的注意,给自己带来不便。
所以,比尔是给狠毒之人,没有任何旧情可念。
你再看看,他想到自己的狗也会成为通缉的对象,毕竟他和他的狗对于伦敦人民而言都是可恶至极的,为了不让他的狗被发现继而拖累自己,他想把他的狗溺死。
要不是因为狗通人性,在他准备之前发现倪端逃跑,他的狗也会像南希一样被他无情杀害。
终于在最后,比尔也死在了自己手中。正印:善恶终有报。但也为南希感到不值,也为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不平。
善良虽然也不分高低贵贱,只要是善良,就是应该被推崇,被信仰。可相比于罗斯和布朗洛的善良,我觉得南希和奥利弗的善良更加难能可贵。
因为,在雾都中的孤儿坚守的善良比一帆风顺的孩子具备的善良,更加的艰辛与不易。
这是一部拍得非常非常用心的电影,无论是大部分演员精湛的演技还是众多宏大的画面都让人无可指摘。唯一的遗憾就是不够还原。但转念一想,既然是改编,总会有编剧、导演的自我发挥,总会对原著有取舍,便也罢了。
除去高中音乐课上老师播放的,这算是我看的第一部歌舞剧or音乐剧?一开始是很不适应这种剧目的,因为众多人物的行为动作要配合音乐和唱词,会格外地统一,甚至感觉有些刻板;但习惯之后觉得还不错,通过音乐和舞蹈来表达主人公的心境、表现环境氛围,其实也别有一番魅力。
电影中有两段歌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处是Oliver刚到伦敦时,街上繁忙且热闹,人们忙碌、开心又充满干劲,这无一不显示出工业时代上升期国家的精气神,同时也反映出主人公“逃离”苦难之后的开心以及初进城的新奇。另一处是Oliver在Mr. Brownlow家初醒来时,他站在窗台眺望清晨的富人区,明媚的阳光、湛蓝的天空、娇艳的红花、青翠的绿树、整洁的街道、活跃且快乐的人群、喧闹而有序的叫卖声……观众和Oliver一样由衷地感受到这个清晨的美妙,更不想失去这样的美好,同时也和后面再度陷入黑暗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两处盛大的场景不仅极好地渲染了氛围,更给予了观众美的享受。
整部影片的画面似乎只分明暗两种——一边明亮且充满生气,一边黑暗且可怖。这样鲜明的对比确实很能调动观众的情绪,却略显单调了些。不过对于音乐剧来说,这样简单的表达似乎也不错。
至于人物,首先要说的是Dodger。这个小演员的演技真的很好,尤其是眼神戏,表现得更是传神到位,配上他的所作所为,实在对得起“机灵鬼”这个称呼。尤其是影片的最后,明明坏人的下场昭然若揭,他仍然“不忘初心”地趁众人抬头看Bill时盗取了一个钱包,真的机灵。他的形象似乎没有原著那么讨嫌,但他让书中那个小坏蛋完完全全地活了过来,实在让人眼前一亮。
其次要说的,自然是本作中除Oliver以外的另一个中心人物,Fagin。书中描写的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几乎是人人得而诛之;但影片中的他似乎还有那么点悔过之心,好像不是那么地想要置他于死地了。关于他的情节,两个原创很是亮眼。一是逃跑时不慎打翻“百宝箱”,使得半生“积蓄”落于沟渠;一是诸事皆定时明明准备迎接曙光,却仍然控制不住地和机灵鬼重新踏上盗取不义之财的道路。一处是慌乱和心痛,一处是犹豫过后甘于堕落的坦然,让人在倍感幽默的同时对这个老头的人生充满了唏嘘。
另外两个人物,Nancy和Bill Sykes,同样重要且出彩。Nancy深陷黑暗却心存光明,她不愿摆脱却也不愿善良的人陷入,她有点小智慧却又不够聪明,她心中有爱却也死于不该存在的爱。她是个好姑娘,可惜不得善终。Sykes是个比Fagin更可恶的强盗,影片对Fagin的可恶似乎呈现得有所保留,但对Sykes的罪恶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他是由内而外的坏,心中没有一丝的善念,对所有人都能够实施无差别的攻击,包括“同事”“朋友”,包括枕边人,更包括始终忠于他的狗。这两人都能给观众留下极深的印象,但我觉得他们的形象还是更得益于原著的精妙,演员的表演属于是锦上添花。
最后再说一说影片的情节。先说几个区别于原著且让我有些失望的改动:
1、Oliver蹭车到伦敦而非走了七天。这似乎让主角的悲苦得以减弱,对主角的“惨”表达得有些不够。
2、更改了Oliver的身世,删去了Mrs. Maylie一家的相关情节。这部分是我最大的遗憾了,事实上我非常希望能看到Oliver在Mrs. Maylie家生活、成长、学习的那部分情节,我非常期待看到一个饱经黑暗的孩子在面对得来不易的平静幸福时的满足和快乐。
3、改动了Sykes的死法,让他被枪打死而非自己吊死。虽然他死后还是吊在空中让众人望了许久,但这种死法明显没有自己吊死来得爽,那种恶有恶报的感觉似乎也不够强烈。
其余就不再多言了,无论是遗憾还是惊喜,不论它是否完全忠于原著,都不得不承认这是一部非常棒的电影,值得一观。
最后记录全片最动听的唱词:
Who will buy this wonderful feeling? I’m so high I swear I could fly. Me, oh, my I don’t want to lose it. So what am I to do to keep the sky so blue? There must be someone who will buy.
Who will buy this wonderful morning?
真是美好而又忧伤啊……
讲一讲这部电影和原著的不同之处,其中比较明显的是:
1.奥利弗变成了布朗老先生的孙子,而且这部电影里面把布朗老先生从原著里面的老绅士改编成了一个易怒的人。
2.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也被改掉了。
3.老犹太费根被美化了,在电影中是一个无奈的底层人民,从事小偷行业但是并不忍心看别人因为自己受罪。其中他还多次保护奥利弗。原著里面他狡猾恶毒,设计让比尔杀死南茜。
4.原著中的闪光点虽然留存不多,但是南茜最后还是因为救奥利弗而惨死。奥利弗的结局也没有交代。
说说本电影的优点:我个人特别喜欢油画般的画面,里面的人物唱的几段音乐也都朗朗上口,内容有趣。不时还穿插些幽默,让人觉得滑稽搞笑。比如,最后老犹太费根决定洗心革面却突然遇到了机灵鬼,机灵鬼向他展示刚刚偷来的钱包—老犹太下意识就问“lined?”(有内衬吗)哈哈,还是没办法改掉职业习惯,看来洗不干净手了😂。
如果从原著党的角度出发,对于这部电影应该很不满意,剧中改动较大、故事也没有原著一波三折,内容就是简单的从教习所开始讲到比尔·赛克斯中枪而死。梅里一家都没有出现,老绅士的优雅智慧人设也没了。
不过,如果只是为了享受音乐和视觉的话,还是可以看看的!我入坑就是感觉画质好像油画一样美!群戏也很精彩,音乐剧嘛,不时穿插一些舞蹈。两个半小时,真的可以看一看。至于教育意义什么的,这部电影应该是从老少皆宜的角度出发,没有什么特别血腥的,选角也没有很丑恶。适合带着小朋友一起看!(听听音乐,提高对坏人的防范意识)
歌舞编排生动有趣,与叙事的结合流畅自然。
在波兰斯基里如此悲悯又催泪的故事很佩服也很诧异导演竟然拍成了歌舞片,在我眼里虽不如波兰斯基版本的那种名著韵味浓,但是比48版要有意思的多。要知道改编名著最大的致命伤是过于刻板加平淡。这是2002的《芝加哥》获奖前的最后一部歌舞片。
相比其它版本,歌舞让人忘掉了阴冷潮湿,奥利弗的命运不见得糟糕,尽管孤儿院棺材铺扒手窝的日子不太好过,快乐总是存在的,扒手窝就像个大家庭,热热闹闹的,奥利弗的运气可以说让人羡慕,到伦敦不久就找到了大户人家的亲人,而窗外是轻快的,幸福洋溢。
书太厚,了解名著只能靠电影。故事基本清楚了,作品能成名应该源于当年展现的社会性。但电影未必好,似乎歌舞不适合承载这个片的内容。事实也如此,花大时段用歌舞来展现的总是零碎的情节,真正重要的关乎人情冷暖生离死别和人物命运的部分却很流水账一笔带过。歌舞可能是当年的商业模式,虽然没有撒毒鸡汤但放在今天会不会就同张一白式的不好好讲故事动辄就来段MV穿插如出一辙呢?演员很棒,摄美音剪都很棒,猫头鹰和狗也很棒,整体来说就是老式的文艺作品商业化
导演里德竟然以如此抢镜霸屏载歌载舞的方式去讴歌伦敦底层人民热爱劳动怡然自乐?不管其意图是否为了平衡选材小偷故事经典可能在六零年代西方社运高涨时期可能落下的媚上争议,起码美学范畴之内有点过于刻意和闹腾了。劳动韵律节奏谐趣其实拍成北野武座头市那样也就差不多到头了。倒是对着镜头独唱的形式比较适合大部头名著改编,因为换作正常叙事写实剧情你不可能让角色将大段内心活动自己说给观众听!……整体来看,歌舞元素稀释了小说原本的黑暗残酷面,所以一直演到该元素最无法融入的第三幕,也就是奥利弗被绑架、南希惨遭毒手、牛头梗反戈一击,戏剧张力才真正出来!演员也才真正进入到他们所熟悉和擅长的表演情绪状态,特别是费金的扮演者奥利弗·里德(巧了!与主人公同名、与导演同姓)review the situation,三星半。
当小奥利弗端着破碗可怜兮兮地问:能再给一些嘛,他已经赢得了所有的观众;小学时看的原著,记住的细节也不会比电影呈现的少,两多小时的歌舞剧,浓缩剧情不到半小时
85/100 歌舞片其实和漫画更接近,漫画可以通过简单一个画面配上文字表达角色所思考的内容,歌舞片可以用歌唱直接抒发感情,表达方式相比一般的表演要直接的多,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展现富有层次的演技个人觉得更加不易,本片群戏质量很高。(查了一下当年的小演员Jack Wild都去世10年了)
个人认为是值得刷好几遍的电影!真的很经典
初中看的小说...现在还能记清楚...说明我当时可能看了很多遍
高中英语课上看的,情节很揪心,结局是美好的。
没电影版好玩,画质也有些老。但是竟然这种片子也能拍成音乐剧太厉害了。向小说作者和导演致敬一下下
喜欢这个孩子历经那么多,始终那么乐观,那么纯洁,那么坚强
能把这个故事拍成一部歌舞电影,实在是佩服导演和编剧的功力。歌舞虽然不错,但是这种形式确实不是我的菜,酒馆那一段歌舞印象比较深~
So what am I to do to keep sky so blue? Anything for you, my dear. 同是歌舞片,这个比芝加哥更好看,我看的版本是147分钟的。
镜头感好,配乐不错,小主演是败笔
和波兰斯基版相比各有千秋,音乐剧带来傻乎乎的可爱气质。可是正太主角演的好烂。
于是收留了他,奥利弗的生活能够从此走上正轨吗
黑白光影塑造出的经典。
音乐只能算是马马虎虎 一些不错的场面调度 无比冗长 就连开幕中场散场的定格画面都那么漫长 一开始还有长达4分钟的演职员字幕+素描剧照 几欲吐血 原始歌舞片神马的和类舞台剧电影是我最不喜的早期电影形式 其讨厌程度可与后来的DOGMA95和伯格曼有得一搏
⒈看到大街小巷、各行各业、形形色色的人们载歌载舞的场景,让我都快怀疑是不是所有英国人都能歌善舞了?囧……⒉饰演奥利弗的马克·莱斯特颜值不错,不过饰演道奇的杰克·瓦尔德演技更为我赞扬,两人初次相遇后,道奇亮嗓边唱边跳的长镜头就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上豆瓣发现他提名了奥斯卡最佳男配角,惊喜一下(偶然发现1971年的《两小无猜》他俩也一起出演,再次惊喜一波);⒊奥利弗最终因祸得福、在与富人朗罗先生有血缘关系的情况下、扭转命运过上了衣食无忧的好日子,然而其他的雾都孤儿还是得继续他们穷困潦倒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