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05年根据约瑟夫·E·珀西科所著的《纽伦堡大审判》所改编的同名电影,而且完全秉承了原著忠于史实的特点,带领观众走进63年前纽伦堡法院的第600号审判厅,通过再现了对戈林、赫斯、里宾特洛甫等21名被同盟国认定为“主要战争犯”的审判,罗列了纳粹灭绝人性的罪行,以一个特殊的角度揭示了二战中纳粹所犯下的滔天大罪。
纳粹时期的纽伦堡,本是德国东部一个知名度不高的城市,但却是纳粹的发源地和每年党代会的举行地,在《第三帝国内幕——阿·斯佩尔回忆录》中,这位曾经是希特勒的密友兼建筑师,详细描述了他为之营造气氛的党代会的狂热,正如美国首席检察官杰克逊所说:纽伦堡是纳粹的精神所在。在这里将纳粹钉上历史的耻辱柱无疑是最恰当的。
这场审判从开始的指导思想上就注定了它的成功,它不是胜利者私设公堂,不是“胜者王侯败者寇”,而是以人类文明为原告,用无数的铁证揭示无法令人相信的罪行,同时向法律提出正义的质疑和请求,以求庇护善良民众的安居乐业与来之不易的和平。
尤其欣赏影片里的一个情节:正义宫600号审判厅,刻有“十诫”浮雕的那面墙。就是在这个审判厅1935年纳粹颁布了剥夺德国犹太人一切权利的纽伦堡法令,而“十诫”虽然是犹太民族最重要的律法,也常被视为创造稳定与文明社会的举世通则。这面浮雕出现过两次:第一次让杰克逊决定把审判地点就选在这里,而在军医吉尔伯特询问奥斯维辛的指挥官对他的集中营屠杀的250万名犹太人做何感想时,又一次出现了那浮雕!那指挥官以德国人特有的冷静说:他所接受的教育就是要消灭被称为帝国敌人的犹太人,而一个捕鼠者会认为杀死老鼠是错的吗?看着德国人没有任何忏悔傲然离去的背影,萦绕在耳际的仿佛是匈奴王阿提拉的“天罚”之音!
在法庭上放映过一段美军所拍摄的有关集中营的纪录片,没有一句台词,只有黑白画面上那毒气室喷头堆积如山的尸体,以及渐渐清晰的抽泣声,整整四分钟,然后照明灯亮了,法庭几近凝固的气氛以致英国法官连惯常的“休庭”都没有说,就起身离开了,所有人的表情都是沉重的,包括被告。
想来此时德国的表情也是沉重的。无疑这是德国历史最黑暗的一页。
“再过一千年,德国的这桩罪孽也是不会被忘掉的。”
一个诞生过无数驰名十九世纪的思想家和诗人的国度,文明究竟沦落到了何方?
纽伦堡审判让控辩双方通过辩论挖掘出历史的真相,把屠杀和侵略的事实,完整地呈现在德国民众前,正如某些被告所言,希望通过审判“把罪责和憎恨集中在我们这些被告身上,而不是德国人民身上。”也通过某些被告的忏悔,让德国人了解在战争后期他们的元首是怎么企图使德国一同接受自己的灭亡命运,“焦土政策”将使德国倒退到中世纪,只因为“战争打败了,则人民也就被打败了。不必去考虑德国人民为保持基本的生存条件需要些什么东西”。
为期一年多审判,2630份的各方证词,240名证人出庭作证,30万份宣誓证书不仅在于把多少被告送上了绞刑架,它是第一次由一个跨国的法庭以法律的名义给战争的密谋者、组织者、执行者以公开的、公正的审判。纽伦堡审判提出了有关于职责合法性与道义性等诸多法律及人类文明深层次的论题。事实上,法庭已然站在人性、人类文明的高度上而不是某一国家利益或集团利益的视觉角度上审判被告人,这也是所有的被告人无论在法庭上是否认罪,是否被法庭判决有罪,内心都极度震撼的原因。
人类文明能够进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自我反省基因的存在,而公正的审判可以在庭审过程中向人们展示真相,阐述真理,认识自我。
纽伦堡审判宣告了黑暗历史的结束,是德意志民族同纳粹的过去划清界线的开始,也是对历史反省的开始,对战后的德国、欧洲以及世界历史意义深远。
原文出自我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04cc2c701009m51.html《东京审判》是最近的大热门,趁着这股劲头,我把《纽伦堡审判》也给看了,注意了,这不是40年前那部口碑颇高的Judgment at Nuremberg,而是2000年的Nuremberg,一部电视电影。因为我对纽伦堡审判的了解远不如东京审判,所以不清楚在这部电影里有多少戏说的成分。而我写这篇评论,也不是想通过历史的角度对历史事件作出什么评价,主要是想从电影的角度来对比一下这两部拍摄时间相隔并不久远的同类题材作品。
两部电影都不局限于庭审,而加上了副线。《纽伦堡审判》的副线是被告们的监狱生活,通过一个跟班的心理医生串在一起。这显然要比《东京审判》里那不着边际的平民路线(下文不会涉及此线)要高明得多,而且这条副线对审判是起了作用的。片子还给了反面角色很大的篇幅,而不是像《东京审判》里只是不断特写那些雕塑式和脸谱式的被告。《东》里的被告们基本上成了电影的陪练,不过就是电影的需要而在那里亮一下相而已,反派设定在了被告方的律师身上。
《纽》中没有突出被告方的律师,而大反派成了纳粹头子戈林(看看他在海报上的位置),演得可谓有血有肉。从这一点上来讲,把被告们与审判者放在同等地位显然更符合法律的神圣,而《东》还是陷入了成王败寇的逻辑,尽管在片中已经否定了这种逻辑。《纽》里还掺了点爱情,不过比较无趣。还刻画了那个监视戈林的士兵对于战争、审判的一些疑惑和迷茫,这点倒不错。
《东》里很大的篇幅放在了法官们的分歧和内斗上,目的当然是为了突出咱们中国人在审判中的分量。这种明显带有民族主义的处理方式导致了它不像是战胜国对战败国的审判,而更像是中国对日本的审判。《纽》里很大的篇幅放在了被告们的分歧和内斗上,以戈林为首的无罪派和以施佩尔为首的忏悔派,两人在分别争取自己的“势力”,这也让人更好地理解了战后德国为什么能够深刻认识和反省自己的错误,这大概源自德国人和日本人民族性格的差异了。《东》为什么就没想到去更生活化地刻画一下东条英机们在庭下的状态而是很教条地引导国人的民族情绪?或许,这就是美国人和中国人对待历史的差异。
《东》里的庭审非常精彩,每场都以检察官的胜利收尾,被告总是灰溜溜。而《纽》不是如此,戈林在庭审中就把检察官杰克逊先生搞得恼羞成怒无言以对,而且戈林先生常常是神采奕奕。《纽》里的被告们在法庭上表情是各异的,没有像《东》里的被告们总板着个苦瓜脸。
两部电影都引用了一些纪录片,《纽》的片头来自《意志的胜利》中当年纳粹在纽伦堡的那场盛大游行,《东》的片头则是广岛被炸之后的惨象。而庭审中,《纽》用了一组集中营的镜头,《东》用了一组南京大屠杀的镜头,不一样的人间地狱,一样的惨绝人寰。
《东》的高潮是投票死刑的问题,而《纽》做不到,人家就四个法官,争论主要在于是枪决还是绞刑,而且法庭似乎也没有《东》中的那么大气。《纽》把高潮放在了法官们对被告们的逐一宣判上,以及战犯们(也就是有罪的被告)上绞刑架的描写上,让观众直面死亡比讨论死亡更有威慑力。《东》在高潮时抛出了文明这个概念,而《纽》对文明的提及是贯穿始终的,尽管不是显得那么有力度。
其实从电影的观赏性上来看,《纽伦堡审判》远不如《东京审判》,但《纽》却大大凸现出了《东》的很多问题。我们太过于强调中国主导、正邪对立、正的就高大全、邪的就流强扒……在再现历史的同时也忽视了很多历史,在力求真实的同时也掩盖了很多真实。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东》之所以比《纽》更好看,不过是它把这些一根筋的理念贯彻到底了,于是让观众们狠狠地荡气回肠了一把。可看电影只是为了解气吗?我们需要的是更理性的反思和更客观的态度。
看不太懂 因为不太了解历史背景 但是总觉得纳粹统治的那段时光带给人们的惨痛记忆是不忍回首的 法律永远是政治的妓女 今天你站在胜利者的立场上表彰正义 他自然成为了众矢之的成为了帮凶 我不能在政治立场上去妄判正义究竟如何定义 但是我知道黎明百姓的实际 总之过程是漫长的 未来还是明朗的 正义会迟到 但不会缺席
开头震撼到我了,检察官关于自己不能开头震撼到我了,检察官关于自己不能胜任的陈述和检察官们初次会晤的讨论,医生震撼到我了,戈胖震撼到我了,那个监狱主管震撼到我了。我还是很喜欢的,庭审戏不是很精彩,审判脉络也不很明晰,但我想这部影片意不在此。另,一直认为男女主感情线板定有深意却没想到人家可能真的只是简单的两情相悦....嗯,不过我还能接受,毕竟庭审乱的不行是得调剂下,就整体观感来说我觉得还不错胜。and....想好好看片千万别开弹幕....
这部电影给我很多思考,提出了我很多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这样的电影存在的意义,正是让我们注意到,日常生活无法注意到的一些事情。启发我们从自私功利的钻营中偶尔停顿,进行更有普世价值的思考。
看纽伦堡大审判的第一个法律问题: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一次审判?我都觉得纳粹屠杀平民,种族灭绝,对外侵略,罪该万死,一枪毙了了事,方便快捷。而要进行一次这样的审判,花费人力物力,重新修缮改建建筑作为审判所,各国派出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卫,历时几个月的繁忙工作。不过影片给出了一个答案,也是令人信服的,为了将战争中的罪行定罪,很多人觉得,战争中的杀人不算杀人,而犯罪也是理所当然,奉命行事,不应该受到惩罚。而我们都不希望这样的反人类的罪恶在以后再发生,为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定罪是十分有必要的。
第二个问题:奉命行事到底算不算犯罪?被告在辩解,我只是奉命行事,事情的发生也不是我决定的。或者在签署了命令的时候,并不知道它是怎么被执行的。我记得有一个故事说,法官审判向平民开枪的士兵,士兵说我是奉命行事。法官说,你被命令开枪,但你也可以选择打不中。影片中的被告说,我只是想保住我的工作。有时候在做正确的事情的时候是需要牺牲的,但并不意味着可以理直气壮的去做错误的事。
第三个问题:为什么被告会有人活下来?法庭中第一次交锋,检察官的行为失误也是被法官禁止的,法官强调了被告作为证人被询问时拥有的权利。这次的失败使检方陷入了一个危机,可能会导致控诉的失败,这样战犯们就不能被定罪。我对法官的这一行为印象很深刻,我想如果在我们中国,可能法官是不太敢这么做的,唯恐令对战犯的控诉受阻,因为正义的决定权并不在法官手里,也代表着法律的尊严并不是至高无上的。被告有的被判有期徒刑,有的罪名不成立,并不如一开始人们料想的那样全部都判处死刑。我也很意外。但是我想这正是尊崇法律的国家所选择的正义,程序的正义,检方不能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有罪,那么谁都不能判处他的罪名。一切都是以法律的尊严为最高。戈林作为纳粹二把手,他说:“战败的永远是被告,战胜的永远是法官。”戈林说,不承认这次审判,认为这是对战胜国对战败国的成王败寇式的判决,只能代表暴力强权,不能代表公义。而我想这样的审判过程和结果,已经证明了审判的正义性。
第四个问题,要不要对战犯判处死刑?部分战犯被判处绞刑而非枪决,意在让他们清楚这并非是对战败俘虏的处决,而是对罪人应有的惩罚。也许这次审判中的死刑,意旨也在让他们真正的去忏悔。被认为真正的忏悔了的一位被告,没有被处绞刑。有时候人只有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才肯去彻底反省自己。但是在文明的发展中,可以逐步不用这种灭绝的手段来消灭罪恶,正如课堂上所说,这样是完全放弃对于人性的希望。秘书小姐问:“我还是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文明人会对另一个文明人做出这样的事情。”检查官:“也许你高估了文明。”对人性善意的期许,让我们反对死刑。不能否认人性中本身就存在着恶,也必须要警惕恶,这样才有了法律和体制存在的意义。
不过我想在我们的国家,司法系统并不是那么的受到民众的信任,在很多人看来,完全是可以被强权操纵的,没有对法律的信心,求诉正义的手段,居然要靠民意。那么对于不采取死刑的话,我们的民意是不会放心的,这样的民意是敌意的,有时不会尊重一个犯罪者或者嫌疑人的生命尊严。
跟纽伦堡大审判简直没法比,作为电影质量不高.
那美国公诉人居然带个情妇来做这么严肃的工作?
还有在法庭上这公诉人和情妇一幅小人得志嘴脸什么鬼? 知道你们打胜仗了, 知道你们伸张正义了,但面对战争、大屠杀这样不幸的事, 美国跟他的情妇就不能严肃点吗?
那个丑陋的俄国的法官的角色, 抹黑前苏联不要太明显了.
还有细节上, 法院一眨眼时间就能装修完毕, 法院外面的街道却几个月的时间一直泥泞, 不要太假了吧?
跟纽伦堡大审判一起下载完的, 先看的1961年版, 真是英明的决定,
影片从美国检察官挑选被告名单等一系列审判准备工作开始,向我们逐渐透露了审判背景。美国首席检察官杰克逊尝试给审判定下一个基调和气氛——令人伤感的庄严,并且审判的初衷即为以道德胜利的名义而不是战争胜利国惩罚战败国的名义来建立一个对侵略战争进行评判的标准。
首先,在检察官讨论发布起诉书时间问题时,最终他们认为还是要尽快通知被告,以求他们拥有足够的时间来选择自己的辩护律师。尽管在影片中这次审判的规则是由四国拟定,或者说主要是由美国人确立规则,但是如果要以公正的名义去试图判定他人的罪行,那么必须保证自己的行为是理性、合理的,也就是说在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审理,进行对事实真相的发现。关于律师的身份,有位检察官表示,如果同意战犯选用纳粹律师,还不如让他也一起上被告席。对于律师的选择,由于律师的责任是替委托人进行辩护,所以委托人一定会选择那些当自己行为受到指控时可以把他们从困境中解救出来的人,而且可以是当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不仅可以帮助他们表明态度还能以指责对方行为以求挽回自身损失的人,在这一点上,律师的身份多少带了些利益的色彩,但是他们在法庭上所提出的论据依然是以事实依据为基础,尽管会通过人为的挑选来获得针对一方强有力的说服力。
战犯头目赫尔曼格林在法庭上宣誓要毫无保留地说出真相,可是他却在第三天的法庭上表明自己对于大屠杀毫不知情,当时只是负责对德国经济蓝图的规划,然后,当他说自己还没有讲完的时候,还是被法官制止了继续讲话。到底什么是毫无保留地说出真相,法庭上是否总是要制止由于那些真相所引出的需要说明的下文?也许法庭只想听到真相,然后由法官和陪审团来进行对真相事实的判断,但是他们所获得真相的渠道主要为检察官提出的证据、证人的发言、律师提出的证据。检察官和律师都有各自的立场和各自所代表的利益,那么他们的言辞必定是向自己的中心思想靠拢,从事实中截取的证据必定是支持自己观点的部分,因此,当证人在检察官和律师提出要求询问后出席法庭时,因回答那些检察官和律师事先准备好的可能会加强自己言辞说服力的提问而揭示出来的事实,必定也被引导至事实真相的一方面而不是那个另一方面。所以,法官和陪审人员是被展示了由两个事实的侧面所共同展现出来的真相,并且并非全部事实真相,当然有时候不是全部事实都需要被展示。
在这次审判过程中,虽然所有战犯在开庭时都宣称自己无罪,可是随着漫长的审判过程,随着一些他们自己了解或是不曾了解的证据一一被呈现,随着被视为代表正义的检察官和其他战犯的交涉,随着心理医生与他们进行交流,他们每个人必定都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尽管反思的结果不一而终。在法官最终宣判每个人罪刑的时候,我们看到有的人眼中流露的是侥幸,有的人是失望但带有释然,有的人是无奈,也有的人依旧如当初一样不屑。即使到了最后上绞刑架,在与死亡仅一步之遥的时候,有的人依然表现出对信仰的忠诚。可是即使是这些我们开始可能会认为可恨的人,当绞刑架的地板张开,绳子坠下的一刻,我们心依然是颤抖的不是吗?我想,这种为之惋惜的伤感,虽然这种情感可能是由当一个生者眼看着另一个生者在一瞬间不再拥有自己仍然拥有的生命时,内心产生的一丝内疚感而引发的,终究是表明了我们是有同情心的不是吗?
那位心理医生军官说他找到了罪恶的本质,那便是缺乏同情心,但我想人的确会由于同情心的缺乏而做出不该做的或者不可原谅的罪行,但是人是不会没有同情心的。如果当罪犯在自省的过程中发现了自己认识了自己,那么我们是否应该由于他的同情心回归所带来的对自己错误行为的认识而加以同情呢?因此,我试想,如果法庭是一个引导人审视自己的地方,案件的审判这个“审”不仅是司法机关来审查事实,而是通过检察官、律师和其他司法人员从旁观者的、客观理性、不带功利心的角度来引导不同的当事人主动提出多角度的案件事实依据,然后对各自的行为进行审视和度量,最后再由代表正义的司法机构依照自己对案件的了解程度和当事人对自身行为的认识态度来进行最终的“判”,那么是不是会给忏悔者更多的机会呢?因为在这部影片中我看到,一个人发现自己罪行是一段艰难的路程,而如果想做得更为人性,应该给他提供一个能在理性的旁观者的指引和帮助下走好这段路的机会。可是回过头我便发现在现实情况下自己的这个想法是难以实现的,由于现实中案件量的数量庞大,司法机关是没有办法提供足够的人力和空间和时间来帮助每个的确有罪的人来进行忏悔的,况且每个人的素养和道德标准也不能保证他会达到我们美好的预想目标。况且,毕竟法庭不是教堂,毕竟如果人发现自己的罪行需要一个过程的说法成立,那么只要这个人是一个有良知受过教育的正常公民,这个过程就应该在法庭外事先完成,人在多数时间下都是应该有自我约束力和对自己行为的审视力的不是吗?毕竟法律的颁布就是要事先对公民进行告知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格林声称自己对大屠杀行为并不知情,尽管他向看管他的美国上尉袒露心声时表示他并不明白大屠杀究竟是什么目的,因为那根本没有必要,从国家主义的立场上并不合理,更玷污了他们的事业,但是事实仍旧不能提供出证明他不知情的证据。他的临终感想是:无论现在还是将来,给他定罪的外国人可以杀死他但是无权审判他,他认为自己是无罪的。可是即使他不知情,那么对犹太人屠杀的行为也不可能是空穴来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国家颁布的各种针对犹太人的法律和政策法规对一些人造成了误导,那些被误导的人又因为内心被煽动起来的残暴和一种把自己看作不是拥有被动权的劣势方那么就是拥有主动权的优势方的心理,然后这些人对军人听从命令不加质疑的习惯性加以利用,犯下了罪行。那么作为国家领导阶层,没能对下级的行为进行监控,即使他自身是不知情,也不能证明他是毫无责任的,他将必须为人民所受的苦难而负责。格林曾在法庭上说,他不能因为意见不同就背叛自己曾经发誓效忠的领导人,我想他发誓时他的地位和家庭还没有受到来自于帝国的威胁,当他在这个集团中不仅拥有权力还得到利益保护的时候,他是很难对这个集团说“不”的,因为他知道集团的强大,他知道只有服从才能保护自身利益,可是最后当希特勒下令杀害他们一家人的时候,他也不得已投靠美国空军。
那位作为证人的奥斯维辛集中营指挥官表示,他们的目的是消灭而不是折磨,那么法律的意义是不是也是消除犯罪行为而不是折磨犯罪的人呢?对于惧怕死亡的人,终生监禁让他还有一丝生的希望,而死亡对他来说就是无尽的恐惧的折磨;对于坦然面对死亡的人,在监狱里日复一日得度过余生就是一种生不如死的折磨。虽然做错事必然要得到相应的惩罚,但是对于那些绝望的人,我们是不是能够给他们一个最后的选择机会,毕竟生命属于生命个体自身,我们作为他人道理上是无权进行干涉的,那么能不能给那些判处死刑的人一个机会来选择是苟延残喘地终生监禁还是一死了之呢?
对于种族和人权的问题,不论是战胜国一方的美国还是纳粹德国,都有各自不光彩的行为,在1961年版的电影《纽伦堡大审判》中关于纳粹通过法院对智力低下的公民进行判处执行绝育手术的行为在这方面也进行了深刻探讨。
二战...那个最大集中营的指挥官承认杀死250万犹太人,但还要追加一句,我们从没有虐杀...这和日本人是不同的吧?!...没有答案...都是有特色的民族,所以才能干得出惊天动的事...
没有电影是客观的,没有,就算纪录片也不是,何况这根本不是纪录片,作为一部创作,它是成功的,但想要从中看出历史的内涵,做梦。
还算客观
2016.05.02很不错的电影,没有哗众取宠,罪行与人性、正义与邪恶、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平衡把握得极好。
不是一味谴责德国人,通过戈林和那个奥斯维辛集中营刽子手的语句中也可以看到现在对于那场战争和屠杀的思考
一场戈林,律师和小三,叛徒的人格魅力pk。。。此片全球失败的原因在于没有把纳粹妖魔化。哈哈哈哈
非要加點愛情進去?看Robert和他秘書在那裡深情對視真是破壞氣氛。
每个法学院毕业的学生都该好好看的一部片子……
补个🐾
好久以前初中看的了,感觉一般吧
跟1961年版本比更现代些,其实还不错,人气好低。前半部稍显啰嗦。喜欢 亚历克·鲍德温,开始那个老头有点像朱老爷子唐顿编剧。
80/100 在“爱国主义”语境下,服从命令的种族清洗,践踏生命,能否免于刑罚?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法律不处罚观念本身,但却保障人之生命与健康。本片也着力于表现人物的多面性,如同恶念极深的戈林,却也有着非凡魅力的一面。
开头那一段无声的影像资料太惊人,我觉得比夜与雾还要震撼些。最后上绞刑的时候是配的莫扎特吗
戈林是个哲学家
能说什么?五星
比《东京审判》来得有深度,但不如61版的《纽伦堡大审判(特别版)》来得严肃。另外本片不是翻拍61版,而是“前传”,两个故事是上下集关系
特殊时期,抱着很强目的性看的,给我带来很多启发和思考。
我某一种电影神经的启蒙
其实还是不错
拍得还是很好莱坞,为了吸引眼球塞进去一些怪异的爱情戏,不忘讽刺非美国的国家。。。男主角也实在没什么令人印象深刻的表现,简直就是布莱恩·考克斯的独角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