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上有许多人同时无法理解这样几件事:乔布斯为什么死得早,科比性格为什么那么扭曲,爆裂鼓手中的导师弗莱彻为什么不是反派,而是正派。 在张亮写的关于乔布斯的万字长文下,曾有人发表了这样的评价:然后就是因为他是乔布斯所以他对自己身体病情犯下的错误也被冠以“他始终如一的反抗常识、厌恶权威。他不知疲倦地在每件事情上寻找属于自己的方法,并异乎寻常乐观的相信事情总会像他所希望的那样发展。”这样的高帽?内心简直呵呵。 我内心对他是怎么看的呢?我内心对他同样呵呵,正如他内心对张亮的言论呵呵一样。事到如今,我总算开始承认的事情是,这个世界在关于如何存在这件事上是有一道天堑的,天堑两端的人彼此无法理解,而且互相怒斥、鄙夷、嘲讽、攻讦。而我之所以站在乔布斯、科比、弗莱彻这边,不仅仅是因为我内心有着成为像他们一般“One Of The Greatest”的妄想,而且是因为我真正理解他们。我对自己的立场是如此坚定正如我的反对者们立场同样坚定,我对他们嗤之以鼻正如他们对我同样嗤之以鼻。 我必须要说,张亮说的是对的,而我绝不仅仅随口说说而已,我这么说是有理由的,我这么说依据的是我多年以来的经历。乔布斯在患癌之后自己制订食疗计划、吃马粪、请灵媒,各种离奇手段层出不穷,轮番劝阻毫不理会,最后年仅56就一梦不醒。科比年轻时就争老大,殴打队友,不顾医生建议经常性带伤比赛,最后伤病满身,毁谤丛集,生涯就此为止。弗莱彻发疯一般地虐待学生,语言暴力, 背后下黑手,最后落得被学校开除,到酒吧卖艺的境地。他们的下场惨吗?惨。他们曾经的光辉炫目吗?炫目。绝大多数揶揄乃至嘲笑他们,对他们“晚年”所作所为不屑一顾之人,之所以无法理解这一切,关键在于无法理解他们的荣光和污点本为一体,是捆绑在人性之上镜子的两面。没有这一面,另一面无从谈起;没有另一面,这一面无人在意。人心想往的“全能的英雄”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是这样一种看似矛盾的个体,这就是那个被我称为“伟大的副作用”的事物,正是这些“副作用”成就了伟大的关键一环,而也是这些伟大,使得这些“副作用”看起来是如此的可笑,可你数尽古往今来各个如雷贯耳的名字,几乎总能在他们的伟大背后找到那点可笑。 如果乔布斯像人们期望的那样“宽容”“善意”,放弃他的狂傲和幻觉式的现实扭曲力,那他还能成为一个超越时代的存在吗?如果科比正是一个一触即溃,一推就倒,脆弱无比,连垃圾话都不会喷的“意大利来的小男孩”,他如何用即使十次投篮不中我也要接着投篮的自信和责任感站上篮球的巅峰?如果弗莱彻不像疯子对待自己的学生,如何能让学生培养起真正坚不可摧的自信,血泪俱下的坚强意志,和赢得残暴竞争的勇气和信念?如果这些英雄们总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更加完美”,事实上他们根本不会变得更加伟大,他们只会变得什么也不是,事实就是这么简单。 片中的一幕,激起了很多人的不满,却触动了我深深的同感。主角安德鲁因为自己约会的姑娘没有理由的选择了现在念的大学而感到诧异,又因为彼此互相的陪伴必然会导致浪费时间和不理解而选择了分手。很多人,尤其是姑娘,会觉得不可思议:这男的还是人吗?可我并不会这么觉得,虽然他做的十分决绝,毫不仗义,但他行为的目的并没有错。本来就不是一路人的人就像我前文提到的彼此鄙夷的人一般,即使一时达成共识,也总有一天会爆发出根本的矛盾。这样的人本来就不应该在一起,在一起了也应该立即分开。 我曾在短暂而失败的留学之后被迫选择了一个十分差劲的大学,在开学的第一天,我就遇到了一个姑娘,这个姑娘与我留学时心仪的一个上海女孩是如此相似,瞬间击中了我的内心。我用尽了我能想到的一切办法,最后却失败而归。可也就是在那之后我慢慢意识到,而直到今天我坚定如铁而庆幸不已的是,我们当初幸亏没有在一起,我们在一起,除了惨烈的分手或彼此空耗的时间,不会有任何好的结果。我最大的幸运,就是和她根本没有开始过。 我曾有一个十分有资格谈论恋爱的朋友说过这样一句话:恋爱真的具有摧毁一个人的作用。虽然他后来改口了,我也不能说完全赞同这句真的有些太过偏激的论断,但我必须要说,这句话的确有其合理性。恋爱是这样一件事,如果你的对象层次高于你,那么你便陷入了自我感觉良好的境况中;如果你的对象层次低于你,你则很容易形成自以为是的情绪;如果你的对象与你持平,恋爱这件事,则几乎把你死死的定在了你所处的境界,既不会前进,也不会后退。最好的恋爱,也是最应该的恋爱,是那些双方彼此互相成长的爱情,但很遗憾,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种恋爱的数量都分外稀少,也就是说,残酷的真相正是:要么你时常需要为了更远大的事情放弃爱情,要么,你就只能承认,爱情使我停在了我现在所处的位置,而且我也不打算继续向前了。 当年如果我成功和那个只是表面看起来像真爱的姑娘在一起,我的青春必然像身边无数人一样空耗在无意义的聊天、聚餐、打字和吱呀作响的床板上,我还不知道要绕多久,才能真正绕到我想走的那条路上——甚至我会永远与之失之交臂。我想走的那条路,我今天知道,是我本性决定我必须走而不走就会因违背本性而无法获得幸福的路,而为了走上这条路和在这条路上走的尽可能的远,尽可能的接近梦想,我必须放弃许许多多的事情。 所以,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没错,我心中有着对姑娘的同情,有着对小伙儿的训斥,有着对爱情甜蜜的那一丝回忆,但终归,我充分的理解它,我理解它就像我确信理解“伟大的副作用”一般,基于我的本能,也基于我多年以来无数的遭遇。 我尊重一些伟大的成功者,他们更加宽宏豁达,温润如玉,我也敬重那些出身本身就良好,日后又闯出自己一片天地的人。这些人因为既有的条件和机缘巧合,所以内心底里本身就很充盈,也更有底气,他们不需要经历非常多残酷乃至残暴的事情才能抵达自己想要的远方,也正因为此,所以我对他们也仅仅是尊重,并不崇尚,更不崇拜。我所有的一切和我所经历的一切都使得我更相信决绝的苦,血泪的残酷,震天撼地的意志,和抵住折磨即征服的逻辑,我远远比很多人都更崇尚强权,崇敬竞争,而为了能在这种痛苦万分的境况下能顶住而不倒下,一个人需要在他的人性中埋下更多乔布斯、科比和弗莱彻。 时至今日,每当我看到关于我所列举的这些人与事的议论,我都比那些人所有的不屑一顾都更加不屑一顾。那些关乎伟大和崇高的非议,于我不过是围绕着战士嗡嗡作响的苍蝇一般。他们既无足够的了解来支撑自己的理论,更无足够的阅历来阅读远超自我世界观的人和事。一个即使并不想像他们那样走上自虐之路的人,所应该至少有的也是对其的尊重和理解,但在大多数发表这类观点的人身上,我看不到这种理解,我看到的只是狭隘。 当我选择走上理解和复制“爆裂鼓手”的道路时,我所最为清晰而明白的一点是,我最终达成所愿的希望极其渺茫。然而,这一切都不能阻止我继续坚信,更不能阻止我继续前进。对于我这样出身和经历的人而言,迫不得已终止在前进的路上,比说服自己不动,舒舒服服的停在原地要快乐一万倍。我宁愿我曾经朝着成为偶像的路上前进过而相距甚远,也不愿别过头去,说,我实在看不懂,他们为什么要…… 当他们对我们不屑一顾时,我们对他们有着与此对应的不屑一顾。从原则上来讲,世界就按照这样的方式被分成了两半,每个人的使命,都是按照自己本真的样子前进到死,任何妄图说服自己违背本性的行为,都是荒谬且无效的。
看这部电影有两个感悟,第一、嫉妒和怨恨可以激发人的斗志,但是热爱才能把人带到更高的层次。一开始老师的一句话,一个眼神Andrew都很在意,在意到不敢表现自己,不敢将自己的真正情感激发出来,这时候的Andrew是活在老师的“节奏”中,老师说的最多的话也是 “not quite my tempo”。老师的一句表扬他会微微一笑,老师的冲他怒吼他会默默流泪,因为别的鼓手被表扬,他会当面顶撞老师。老师甚至故意安排其它鼓手跟Andrew竞争上台的机会,从始至终他都活在老师“话语中”。这种嫉妒和怨恨态度激发出一个一心想成为最优秀的鼓手,Andrewq只能自己当第一,别人不能比得过自己,所以他每天刻苦练习,创可贴用了一片又一片就是为了让敲鼓的速度比别人快。但是成就Andrew的还是他自己,Andrew是怀有真正热爱的drummer,这种感情超越了与别人竞争的动力,别人上台需要乐谱,而Andrew在没有谱的情况下上台演奏,乐谱早已经在他的心中。在最后上台演奏的时候,Andrew才真正找到了自己的“节奏”,这段演奏的乐谱只有在Andrew心中,最后老师终于愿意配合Andrew心中的乐谱进行指挥。Andrew抹杀掉了之前的自己,他不再是一心想成为第一的鼓手,而是真正找到了自己的“Tempo”。这个节奏象征着别人评判和眼光,当Andrew不再在将老师的“Tempo”当成自己的“节奏”,不再追随别人的眼光和评论,而是自己创造出属于自己的“Tempo”,这才是真正的大师技艺。第二、There are no two words in English language more harmful than "good job".这句话的含义并不是让人去刻意追求完美,而是每天都要对自己有要求,每天哪怕进步一点点。永远不要停留在别人口中的“good job”.那是别人标准,而真正的标准应该是由自己来定。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只有自己知道。在生活中有很多时候我们不知道该如何选择,我们会考虑经济原因,家人朋友的态度等。其实做选择时你只要在心里定一个目标,看看自己做的选择是否理目标更近。
是赞美还是颤抖,面对反社会人格的怒放?师徒俩用极限来磨淬才华、恨不得扼杀对方的疯狂:这个世界有太多优秀,但只有承受过系千钧于一发而不断的重量才能成就伟大。我的年度最佳,J·K·西蒙斯奥斯卡男配有戏了…
导演对音乐的掌控可说是登峰造极(参考前年导演编剧的Grand Piano,虽剧情极糟但钢琴演奏段落也与本片如出一辙地血脉喷张),高速剪辑全面追赶大卫芬奇,几近变态的师生角力让主角数次被逼上绝路时给观众带来一种惊悚片般的窒息快感,最后控制地位逆转的大爆发只能用三个字形容:狠!准!爽!
清晰果断。……另外这部电影真是不错的试金石,看看短评就知道了。只从中看到痛苦,而看不到痛苦之中挟裹着快乐的人,大概从没认真追求过什么。
音符般流动的炫目剪辑真是赏心悦目,结尾SOLO让全场观众High到爆血管,爵士酒吧似真似假的“自白”是全片戏肉。迈尔斯·特勒和J·K·西蒙斯的巅峰表演火花四溅。不过好几个段落完全照搬《社交网络》,不少情节设置为了追求戏剧化也稍嫌刻意。
每年都会有这么一部SM调教片,去年是《为奴十二载》,今年就是它.....
他得到了世界,他失去了灵魂。
虽然很棒,但我非常赞同那条一星短评的观点。影片事实上不断放大恶的细节,可当你真正乐意如此近距离观察这一层面,就已经隐含了你对它的赞美。
我不否認在觀賞度上,這是部精彩的電影。剪輯犀利,節奏甚好,男主男配都有優秀演出。但是我不認同裡面所肯定的價值觀。亦即用肉體/精神虐待逼迫出來的人才是真天才,並認為這種"犧牲"是必要。我只能說那是終於找到男主可以互殺互陰配一對,但在那之前毀掉了多少個喜歡音樂又有才能的學生?
J.k.西蒙斯应该能拿下男配!这片子的节奏感实在太棒了,爵士乐和剪辑简直融为一体了,还有西蒙斯机关枪版恶毒的台词,脏字就像鼓点一样密集且激烈,几场打鼓的重头戏在镜头上都是细碎古怪,靠剪辑重新赋予整体戏一气呵成且不断加速的节奏,可惜整部电影还是碎的,否则就真成大卫·芬奇了。★★★★
在戛纳看的唯一导演双周片,圣丹斯最佳。重心都在打鼓上,就像剧情交代的那样,连恋爱都没时间谈。老师的魔鬼咆哮,师生的互相报复,对打鼓的大段展示,追求速度,咬牙打颤,流汗流血...电影结束后全场欢呼鼓掌,像看了一场酣畅淋漓的现场演出
流畅明快鬼斧神工的剪辑给这影片增色不少,让本来可能流于乏味的地方变得有声有色让人热血沸腾。剧本功底很不错,两个主角,最普通不过的师生关系写出了让人意外的层次推进。从事故那段之后人物关系就开始变得惊喜重重,接连好几次反高潮都让人想拍案叫绝。剧本最体现基本功的地方,就是层次感。
我身边很多朋友讨厌《爆裂鼓手》。但我很喜欢。可能因为我没觉得它在讲音乐。它太绝望了,一个注定不是天才的人,期望接近不朽哪怕多一点。正因为他追求不朽的方式如此费尽心机、如此大动干戈,简直像自毁,认真得透出滑稽,我才觉得可以和他交流。这片子当时看得我挺难过,又兴奋又难过。
燃!爆!了!相信每个练过乐器,或者在艺术表演方面付出过汗水的人都能找到深刻的共鸣,那种对严师又敬又怕,想汲取他们的能量却感受被逼至悬崖的窒息感,想在技术上完美再完美一点却发现音乐远不止这些的惊喜与恐惧... 片子就像里面的爵士乐,是肾上腺素爆发的血汗结晶,它不完美却无可取代
如果你还有空去琢磨片子里的不人道行为和思考扭曲的人物关系,那么你也许错过了其中最美妙的部分:节奏。整个电影的剪辑踩着每一个最扣人心弦的镜头行云流水的推进,两个主演的表演也是每一帧都没有跑调,片中所有的轻重缓急都似乎是浑然天成的组合,推着人随节奏进入到只属于艺术人生的不疯魔不成活。
除了镜头过碎,画面过于浮夸,虚焦景深用得略过于MV风之外,其它的十分完美,整体上异常精彩。乐队特训的桥段像极了《全金属外壳》。本片剪辑难度太大了。台词非常精彩。西蒙斯的表演非常抓人。没进一种关注很可惜。
拍得好暧昧,它旁若无人地搭建角落,供魔鬼和基督共眠。魔鬼诱惑基督,从石头变成面包。肉体的修为,精神的厮磨,师生之间近乎病态的关系互动,无论从剧作和剪辑,均紧迫地咬合节奏,以此达到双重共振,观之酣畅。高手间的对决莫不如此,真正的反励志,从不暗流涌动,始终刀锋毕露。
观影体验太棒了,从头至尾都很紧,剪辑干脆利索自有节奏(尤其对音乐表演的处理),不带感情牌的好。有坎坷青春的孤注一掷,也有人生的复杂无解。这一部是编剧导演同一人才能达到的效果。映后一位观众说影片真正抓住了爵士音乐中鼓的精气神,phenomenal.
……还以为是我的驾校师傅
励志你妹,鸡汤你娘,努力就好是废话,干得不错是毒药,人们只看结果
我在同样变态的师傅手下呆了三年,祖宗十八代被骂了个遍,没空吃饭上厕所睡觉交朋友谈恋爱,脊椎侧弯,颈椎强直,严重慢性疲劳,什么都没干,就是学敲键盘写文章。而我的极限在我妈看来不过是纸上吹牛皮而已。这个世界从不善待努力的人,努力了也不一定会成功,但是知道自己在努力,就是活下去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