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哲学:论《牛津谋杀案》的内涵 文/空语因明 影片的名字为“牛津谋杀案”,它改编自似乎是同名小说。具体的该影片和小说之间的联系不用扯太多,针对于这个影片来看。牛津谋杀案,这电影是悬疑片,它无疑很悬疑,但它又不是那么悬疑的悬疑片。我并不把这个电影看做是这样的悬疑片,一个数学解密式的悬疑片。因为它不只是这样的。如果这电影只是一个数学式样的悬疑片,那么正像许多人评论的那样,这片子并不出色,甚至牵强附会。恰恰相反,这电影确实出色地完成了它的悬疑:它恰恰是“反数学”的。牛津谋杀案,它最大的悬疑在于它悬疑了它的悬疑。 【《牛津谋杀案》,是一部谋杀哲学的影片。或者说,它把对哲学的(现代式)谋杀展现了出来。】 从表面看来,牛津谋杀案的谋杀数总共有四项,影片中“被谋杀”的人:一个双腿残疾的老女人,一个时刻病危的人,一个老病号老人,十个智障儿童。对于被谋杀的第二项和第三项,引用剧中人的话来说:那是几乎称不上谋杀的“谋杀”。进一步地,我要说的是:四项的“谋杀案”都称不上真正的谋杀。那是因为,他们都是处于极端“混沌生活”中的人:他们的生活已然死去。这样看来,牛津谋杀案,太名不副实了,因为里面根本没有谋杀!然而,真正的谋杀在别处,真正的牛津谋杀案从影片的开始就开始了:对哲学的谋杀。 “谋杀哲学”的哲学杀手代言人,即是Seldom教授。在某种程度上,谋杀哲学的过程,已然发生了:它发生在思想中,发生在维特根斯坦所写的《逻辑哲学论》中。这正是影片的开始:维特根斯坦在战火中写逻辑哲学论。讲述这个故事的,是Sledom教授,他在课堂上由此引出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教授写出“Can We Know the Truth?”。可以说,对这一问题的肯定回答正是哲学活着的前提。真理是怎样的:真理必须具有绝对的确定性。如果没有绝对的确定性,那就没有真理。数学一直是具有绝对确定性的思想典范。维特根斯坦通过数理逻辑推理,最后得出一个“可怕的结论”:除了数学之外,根本不存在所谓真理。“在不可言说的地方,必须保持沉默”。Seldom教授宣称:因而,【哲学死了】。全场一片安静。但是,等一下:数学不是仍然具有绝对确定性,占据真理的地位么?既然还有真理,那怎么能断定哲学死了呢!?这样看来,教授的论断未免太轻率了,这个“哲学杀手”太大意了!谋杀哲学的“失败”在于:它没有谋杀数学,因而也就没有真正谋杀了哲学。这时候,“数学的代言人”出场了:Martin。他是坚持真理活着【因而哲学仍然活着】的人,或者可以说他是哲学的支持者。Martin学生发言了:自然的本质是数学(这是一个类似毕达哥拉斯的观点);一切都遵循着一个模式,一个系统,一个逻辑序列;如果我们理解了数字的奥秘,我们就能理解现实的奥秘。针对这个反驳,Seldom教授的意思是,数学是抽象的,只存在于我们的思想中,数学并不与现实同一,因而数学并不是现实的真理。既然数学都不再是真理,由此,【哲学确实已然死了】。支持哲学活着,源于这个信念:【我们需要相信生命具有意义】。生命必须是可理解的,那么一切都必须遵循着逻辑,而不是随机的。Seldom教授说,这和真理无关,这只是人们的恐惧:恐惧让他们自欺。Seldom said:sad! 【哲学死了,这一结论对生活的意蕴是:生活即是混沌的。没有一个生活不是混沌的。】 不得不说,教授的言论,他的谋杀哲学是无懈可击的。可是如果这样,谋杀哲学已然成功了,那么接下来的影片进展岂不是不需要了!然而,无人愿意接受生活是混沌的事实。Martin仍然坚持着他的信念,数学的真理性仍然在他的思想中作为现实而活着。要证明哲学已然死亡,那就是要证明数学不具有现实的真理性,那么必须在现实中证明数学的非真理性。这一证明过程的实现,才能真正达到谋杀哲学的目的。而这一证明过程,就是接下来发生的“序列谋杀案”。四个谋杀事件对应于图形序列(可称其为“毕达哥拉斯序列”)的四项:圆,两个圆的交集,三角,十点三角点阵(Tetraktys)。而这四项并不是贯穿该系列案件发生的逻辑,而只是Seldom借助Martin坚持数学的现实真理性的这一信念而使大家这样认为而已。真正的案件发生,是混沌的,毫无逻辑的,而所谓的与毕达哥拉斯序列的对应关系只是虚构的。这就充分证明了教授关于数学与现实真理无关的论断。来看看这四个不是谋杀案的谋杀案:第一项,贝丝和她母亲的生活是混沌的:她杀死了她的母亲,一个半死的人,而贝丝寄希望于从半死中重生。第二项,一个绝症病人的死亡。第三项,一个老病号的意外死亡。第四项,被前三项的虚构逻辑和自己混沌生活的无助所驱使,一个人杀死了十个智障儿童,为了可以给他那需要进行器官移植的女儿提供器官。这些案件过后,无论是否悲伤,大家都为这一系列“谋杀案件”的结束而松了一口气。啊,大家可能觉得:这些案件所遵循的无非就是一个图形序列而已。可是,到最后,Martin趁着偶然的机会才发现,没有人预先知道该系列案件发生的逻辑,事实上这里面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逻辑必然性。Martin在一个赝品博物馆里,告诉了Seldom教授自己的顿悟:这是Seldom早已知道的。Martin,最后不得不承认:【真理并不是数学的;真相是荒谬的、混乱的、随机的,毫无秩序而令人不安的】。 然而,影片对生活的混沌性的讲述,还没有完结。教授最后说出了真正混沌的案件初始状态,这一系列案件进展的诱发点,只是马丁对贝丝所说的不经意的话:You should try it。这句话回荡在贝丝几近绝望的心灵中,让她走出了冒险的一步…如果这一系列案件即是蝴蝶效应,那么马丁就是那只蝴蝶,他的话就是翅膀的煽动。这样看来,整个牛津谋杀案的悬疑又进展了一步:不只是毕达哥拉斯图形序列而已,而是进展到混沌现象。如果只把牛津谋杀案当做这样的悬疑,那么可以说,蝴蝶效应超越了毕达哥拉斯序列,而将该影片的悬疑进一步揭示了出来。如果仅仅如此,那这就误解了整个牛津谋杀案的迷宫了。这最后将这一序列的案件比喻成蝴蝶效应,并不是为了让整个案件更合情合理,恰恰相反,它进一步地表明了生活的混沌性。它的目标,不是揭示逻辑,而是反逻辑。 总之,那四个看起来是牛津谋杀案主题的案件,其实都不是。它们只是一组论据而已,它们证明数学的非真理性,逻辑的非现实性,因而最终地,旨在成功地谋杀哲学。这是整个牛津谋杀案的真正主题,也是真正的谋杀。【但这只是谋杀哲学的现代方式,历史上谋杀哲学的举措还有很多种。】 这四项案件,是该影片讲述谋杀哲学的主要现实证据。除却这些,影片中其实贯穿着对哲学进行谋杀的讲述。这些谋杀方式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否认数学的现实真理性;另一类是描述生活的荒谬。“数学是否有现实真理性”这一问题(它潜在的是,哲学是否活着的问题,是生活是否可理解或有意义的问题)的讨论贯穿了整个影片。Seldom教授和Martin在大街上争论事实是否有绝对确定性;教授向Martin介绍那个因为发现逻辑并不可靠而发疯并自残的考曼:考曼在实践中证明了维特根斯坦的论断……。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关于生活之荒谬的故事:耶稣是恐怖分子,讨论完美罪行的“格林案件”,“火药阴谋”没有成功却要被娱乐式地纪念…总之,这些旁及的故事都不是毫无逻辑的牵连,而恰恰都是为着谋杀哲学的目标使劲的。 【Seldom教授对Martin说:你是那只蝴蝶吗,马丁?】其实,何人又不是蝴蝶效应中的那只蝴蝶呢?人的生活,一举一动,不都是蝴蝶的翅膀煽动么! 是为感。
认识论迷雾与《牛津谋杀案》
文/空语因明
1】《牛津谋杀案》作为一个悬疑罪案影片,其中探讨了一系列根本的认识论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布置出了悬疑的情节,而且也作为线索揭示着悬疑片的类型实质,由此可以将该影片看作“元类型”的悬疑罪案影片。这种“元类型”是对观念的意义而言的,作为观念形式的组织方式。
2】作为认识论问题,首要的问题是“如何可知”,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必须将偶然获得的认识或未经审视的常识置于缺乏前提的情况中。这种情况的结构是“不知→可知+可知→不知”,这就是悬疑的状态。
2-1】《牛津谋杀案》呈现的首要问题就是“Can we know the truth”。其中,塞尔德姆教授与马丁讨论的大部分认识论内容就围绕这个问题展开。他们首先将“数学作为一切模式的科学”从认识的典范放逐到认识的荒漠中,知识的必然假设成为偶然的,不确定的。然后他们讨论了不确定的状况,这时候常识不是知识,而是人们的自以为是:比如感觉的对象甚至在感觉之中都可以是自相矛盾的。眼前的事物不再那么确实,而是恍惚成了迷雾。
3】所谓悬疑就是经过认识论迷雾,让知性之光显现的过程。这就是悬疑的类型界说。为了使悬疑的效果足够显著,认识论迷雾要持续下去,直到知性之光呈现之时才消散。
3-1】《牛津谋杀案》是让这样的认识论迷雾直接通过问题的讨论呈现着,而对于悬疑片而言,认识论的迷雾往往是通过不那么直接认识论的方式演绎的。但无论如何,如果没有那种直击认识的迷雾,那么也就不成其为悬疑。
3-2】知性之光,当然不能外在于悬疑所营造的认识之迷雾,不然那就不成其为迷雾,而是漆黑一片。知性之光散照在整个认识论迷雾之中,它在此迷雾中反射与折射,最后通过某种方式在悬疑的末尾聚焦起来。
3-3】在《牛津谋杀案》中,最后呈现的知性之光看起来有些诡异,因为它是对知性的一种否定。这也是它作为元类型的一个特质。一般而言,为了营造悬疑之后的显著反差效果,知性之光的呈现与之前的认识迷雾比起来往往会被夸大,从而显得有些失实。悬疑效果越明显,那么它背离实情的可能就越明显,毕竟它更接近一种思维游戏。
4】悬疑的基本原理就是利用人们进行认识的固有缺陷。进行认识的缺陷主要有两方面,其一,有待认识的事物被遮蔽;其二,观看者被假相迷惑。利用第一种缺陷布置悬疑是通过某种方式掩盖事实或不告知认识;利用第二种缺陷布置悬疑是通过某种方式去误导,或者观看者会自行陷入假相中。第一种悬疑方式,可以称其为“一贯线索的方式”;第二种悬疑方式,可以称其为“分化线索的方式”。
4-1】采用第一种悬疑方式的影片,其线索虽然是一贯的,但是它在悬疑的过程中却不是那么明确的,或者说,处在悬疑之中,它必须不明确,其一贯性在于结局与开端的明确对应。采用第二种悬疑方式的影片由于不必担心悬疑的氛围过早消散,故而它可以给出一个明确的线索,但这个线索往往在结局中却不是真正有效的线索,它是分化出的,起误导作用的线索。《牛津谋杀案》采用的就是分化线索的悬疑方式。
4-2】对于第一种方式,观看者在看过之后往往会感觉恍然大悟,就像真的获得了某种明晰的认识那样满足;而对于第二种方式,一些观看者在看过之后,却大呼上当,就好像他们被悬疑的假相玩弄了似的。这是一种有趣的现象。虽然悬疑片利用了观看者的认识缺陷,但是观看者大概出自自我肯定的本性,却不愿意看到这一点,同时也是出自自我肯定的本性,他们会不接受某些悬疑的设定。
4-3】《牛津谋杀案》就直接地呈现着人们的认识缺陷,这些认识缺陷对于常识的世人而言是一种陌生的难题,是一种非自我的困难。该影片的分化线索成功展开的前提也是利用影片中角色马丁的自我肯定的倾向,他在自我的认识中预设着未经真正审视的前提。他就是在自己的寻求清晰的倾向中,陷入了一个虚构线索,同时,作为观看者,所具有的是类似的倾向,并且陷入的是同样的虚构线索。
5】在悬疑的认识论迷雾之后呈现的知性之光也就是悬疑的情节得以解析的根据。这样的根据当然不能仅仅是事实而已,它必须是解释,从而,真正的根据也就是自然律。自然律包括物理律和心理律。作为心理参与的悬疑片,心理律大致上就是人性,其表现通达的现象是人生的遭遇,物理律也参与其中。对于生存着的人而言,认识论问题从来都不只是思维的问题,它是生存状态的问题。哲学的最基本真理蕴含在观念论之中,那就是“观念域是完备的生存现象域”(也就是说“存在即被思维,被感知”)。认识论迷雾,也就是生存状态的迷雾。
5-1】既然认识论迷雾也就是生存状态的迷雾,那么可以说悬疑就是透过生存状态的迷雾去看待其起源或根据。在《牛津谋杀案》中,塞尔得姆教授之所以布置那个认识论迷雾,目的在最后被揭示为他为了将他所关心之人从后者的生存状态迷雾中解放出来。一般的,悬疑片通过心理律寻求依据的时候也正是在解放生存状态的迷雾。
6】悬疑情节往往与罪案联系在一起。大概,“无知就是罪恶”,这样可以为悬疑与罪案之间的强烈联系确立一种理解。无知意味的是观念的缺乏,同时它也就是生存状态的缺乏。这样,对于生存者而言,无知作为罪恶也就理所当然了。正是由于这种联系,悬疑罪案片不仅弥漫着认识论迷雾,也弥漫着正义迷雾。正义是罪恶的克服,它是对生存状态之缺乏的补充。正义不是别的,它正是观念中的生存意义。
6-1】传言说,当年勃兰特·罗素问维特根斯坦,“你在思考逻辑,还是你的罪恶?”维特根斯坦回答道,“两者都有”。这样一个段子,或许让一些人为之惊异,故而才这么乐意把它当做奇闻来传播。我在这里摆出这个段子,倒不是觉得维特根斯坦的回答有多巧妙,而是由于它对于哲学而言太平常了,也是由于它契合着《牛津谋杀案》的主题。在《牛津谋杀案》中,在罪恶之前,一个合乎逻辑的想法促成了罪恶。贝丝听到马丁说,“你应该试试”。这个建议如此合乎逻辑,以至于贝丝很难拒绝它。这使得她杀了人。另外,在罪恶之后,对逻辑的思考实际上掩盖了实际发生的罪恶。塞尔得姆教授通过布置出一个具有逻辑序列的连环谋杀案的假相,从而掩盖了真正的犯罪者。实际上,如果没有那么一个合乎逻辑的建议,罪恶很可能不会那样发生。如果没有那种逻辑构造出的罪案序列,罪恶从一开始就会轻易地呈现着。逻辑不但促成了罪恶,也掩盖了罪恶。
6-2】对于《牛津谋杀案》中的情况而言,“无知就是罪恶”的意义不再那么单纯,而成为“如果无知,你就无法掩盖你的罪恶”。这大概也是学习法律的必要:首要的不是用法律去保证正义,而是用法律去保证不无知。
7】在一些悬疑罪案片中,逻辑属于正义的,是因为它能够揭发罪恶;但有时候,逻辑并非正义的,但它能够掩盖罪恶,从而营造正义的假相。翻云覆雨,正义成为无法得到保证的。这对于非游戏的现实而言,应该是不安的,但对于悬疑罪案片而言,倒是营造悬疑效果的路子。悬疑罪案片这样做并非反现实,相反,它正好呈现着现实:正义确实是无法得到保证的。悬疑罪案片营造正义迷雾,这意味着,观看者所期待的正义得不到保证。在公众生活中,正义的根据在法律中,而法律实际上是通过立场去起作用。正义的根据并非在逻辑中,而在于立场,立场是相对的,故而具体的正义也是相对而言的。相对的世界令人不安吗?可能是的,但如果你善于利用逻辑,那么你可以去掩盖这一点。
弗罗多拯救了世界,也敌不过奶牛。
原来真的有一部佛罗多去牛津上学的电影。妙啊!
西班牙导演跑到牛津拍了一部致敬与夹私齐飞的英伦谋杀片。所谓致敬,有希区柯克的母题偏好镜头语法和女主角(安娜玛西演过狂凶记)、克里斯蒂式的脱罪手法ABC。所谓夹私,吐槽英美痴迷极端性格的同时却找了身材火辣的瓦特林出演了片中唯一的道德……不过教授那个替凶故事和片长出卖了结局。
第一次看此片的时候我还是去团委实习的时候,眼瞅着要下班了,就找了个据说是悬疑的片子来看,事实上此片真的是悬疑,因为有凶杀,就一定有凶手,非常不可惜的是,我还没看到揪出凶手就下班了;节奏慢得一塌糊涂;不出意外我绝不看第二次
19分半左右开始的,从beth开始到她母亲的死状结束的一分半的长镜头,几乎概括了所有嫌疑犯以及犯罪原因(证物细节)。
假模假式,案情却一点都不精彩
喜欢这个电影的感觉
魔性数学。魔戒班底。维特根斯坦。斐波那契数列。毕达哥拉斯教派:圆、鱼、三角、四元体……峰回路转结局。真正的真理不是数学,而是荒唐、混乱、随机性、无序性和深深的痛苦。John Hurt肉体上搞过片中所有女性,精神上搞过片中所有男性。护士,空着围裙,那个胸器走错片场了吧啊喂!
编剧或是参考了足够的资料,去编造一个尽量合理的故事。但对数字是否绝对符合真理这个观点上,依然不能百分之百赞同。”世界是事实的总体,而不是事物的总体“,第一个符号是圆,第二个符号是交叉的半圆,第三个符号理应是背靠背的半圆。数字或图像的找规律并不绝对,但事实是绝对的。7分。
19:35秒开始的那个长镜头拍得好,唯一让我喜欢的就只有这里了。这片子拍得非常玄乎,让我这个数理不好的人看得非常蒙擦擦,说不懂也算是懂了,但对于里面所讲的数学的迷人之处还真是完全没有感受到所以也没有被它所吸引就是了。嗯,尽管有个长镜头跟迷人的风景但实在是三星不下来,两星!
太多的运气使得案子可以连续下去,于是那些我压根不懂的符号一个个冒出来... 片子的镜头用的很不错,老头很演技,小Elijah终于冲魔戒里长大了和大波女大搞艳情...还有那蝴蝶效应理论再一次在物理学之外得到了验证...
这绝对是部被低估的作品,威尼斯金狮导演+魔戒fodo+象人老戏骨+西班牙美女。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承认我是傻逼,因为全片所包含的数学、哲学、混沌学和逻辑学我完全不懂,但是导演却很完美的兼具了学术性、节奏性、故事性和男主角的性,故观赏性极强。很久没有看到这么激动人心的古典式推理了。
超棒啊这个,巴赫跟这片儿的风格搭配完美了!
新年第一部。险些因为评分错过。数学逻辑学解密,悬疑气氛很棒,而且难得的优雅、富有哲理,意外结局。电影技法上几乎无懈可击,毫无冗余,十多分钟处一个长镜头出现了了全部嫌疑犯。约翰·赫特魅力十足。一个有趣的地方是老头儿在V字仇杀队中演独裁者,此片中却出现了一个V面具原型盖伊·福克斯的扮相
又有个“超级长镜头”,我第一时间就判断对了凶手,不过,这样自行命题又推翻假说有意思么?ps.只有在大波妹身上吃意面,我才尝出了伊格莱希亚的私人口味。
糟糕的剧本,一个长镜头轻易让人识破真相,就那么几个人物而已,而且还都是一根筋。但从电影语言的角度来看,这部电影很精彩,很精致,无论摄影、灯光和场面调度都很有水准,可惜剧本和表演都不入流。阿莱克斯·德拉·伊格莱希亚电影总是形式大于内容。★★★
不是很深度,也很偶然。。。水平没这么高就用偶然解释一切。。。凑合吧,除了那个女主角,哈哈
我觉得一个好电影是应该让人看完了好好思考,而不是让别人告诉你这里是这样的你理解错了。有好的地方有不好的地方。我觉得应该是这个档最好看的电影了吧。。。
stupid, intellectual wanna be.
节奏不流畅,无必要情节过多,名不符实。如果不是故事重心和一般推理有所区别大概会毫不犹豫的只打一星。另,霍比特人真的不是我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