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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 of Alibi
雪峰老师推荐我看这部电影,我也真的花了两个多小时看。一个中产阶级和一个上层阶级家庭,文化完全不同。
但他们都受到来自网络资源的影响。
对于后者,一个孩子受到网络,特别是美国文化的影响,变成了心理变态,在青春期非常容易冲动,偷拍女生的裸体录像。
对于前者,主角虽然只有小学四年级文化,却因为学习了各种电影中的普通心理学,并且主动应用到实践当中,而变成了运用自如的高手。在女儿误杀事件之后,成功的瞒天过海。
一切为了老婆、孩子!(献花)
警察用私刑,把一家四口,男的女的,都抠打了一遍,当然是为了赚取观众的眼泪,可以忽略不计。
应该说从意识形态来讲,这部片子本身也陷入了邪恶。没有正视公平和正义,警察用私刑,百姓想袭警,怎么影响年轻人呢?
。年轻人看了之后,仍然是美国金钱至上的思维,尽可能的瞒天过海,尽可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在道德观上是模棱两可的。
影片没有给出正确的答案,对孩子有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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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到主角非常周密的,把去听讲经过程(甘地纪念日)当中碰到一行人,跟他们再次复述了关键性的日期:十月二日。这种暗示非常强大,也使他能够瞒天过海。
但我们看到的印度社会是,普通老百姓受到教育的水准偏低。
社会当中普遍存在这种“一招半式闯江湖”的人。他们不需要过硬的专业训练,不需要严格的学术造诣,就能够在社会上混下去。这也是这部电影表达出来的东西。
真的有点像印度版的《寄生虫》。
虽然有一定的观赏性,但我仍然希望这种价值观模糊的东西能够少一点。
电影节奏不算快,但也慢得恰到好处。一开始循序渐进把维杰正直善良的形象刻画得很好,也为后面剧情的走向埋足了伏笔。
中间看到sam的行为真的是恨不得冲进屏幕去阻止他。然后又看到警察局的部分人滥用刑罚,越发觉得维杰“以暴制暴”的行为还挺正确的,而且那还是他们一家的无奈之举。
很喜欢结尾维杰的台词,有时候警cha没法帮你伸张正义,只有自己能。不过还是要相信法律的,如果人人都不守法,社会也就没有什么秩序可言了。
每次看类似的“逻辑严密”的推理,我总是感觉逻辑还有问题。
虽然我也给这部电影打了5颗星,但我一样认为里面有bug。
故事发生在2014年,关于年份,有两处证据。
此时,警方的侦破技术已经可以按照SIM卡记录手机的位置轨迹了(前提是手机开机),甚至还能查到10月2日出服务区的手机跟10月3日的手机,不是同一个型号的手机。
到了2014年了,警方技术也已经很强大了。可是,整个帕纳吉,公路上、旅社里、饭店里、电影院,等等地方,除了AMT外,竟然都没有监控摄像?要知道帕纳吉的经济水平在印度是很高的,人均GDP比印度平均水平高2倍以上,大约3500美元左右,相当于中国2009年的全国平均水平。
我们可以对比一下中国监控摄像头的普及历史:中国1995~2000年小规模使用监控摄像头,2004年国家开始强调公共场所安装,2006~2008年全国大规模普及。到2009年的时候,中国绝大多数城市都已经遍布摄像头了。而2004年国家开始强制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的时候,我国人均GDP只有1500美元。
所以我认为整个帕纳吉就只有ATM里有一个摄像头,有点难以理解。
通过电话公司调出电话记录,就可以知道10月2日晚上,有从维杰家里打电话到维杰办公室的拨出未接通记录。
如果2号你们全家在帕纳吉听讲经,那这个电话是谁拨打的?TA为什么要打给维杰办公室?
登记在10月2日的记录,是维杰模仿的笔迹。现在司法鉴定技术这么成熟,把登记本原件拿去做司法鉴定,看看是不是大堂经理的笔迹,还是维杰的笔迹。
维杰拿出了大量10月3日的票据,这些都是真实票据。但本案最关键的点,是10月2日,他们在哪里!
但唯一能证明10月2日的书面证据,就是这个住房登记。而监察长已经推测到维杰伪造了笔迹。
2003年我在读书时,室友是法律专业,他就经常跟我讲签名笔迹是可以做司法鉴定的,并且鉴定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监察长为什么不拿签字笔迹去做鉴定?只要鉴定出来,你10月2日不在场证据就被彻底破解。维杰并不是书法家,更不是笔迹模仿专家,就一个普通的小老板,并且也没有专门对经理的笔迹做研究,仅仅是现场临时模仿,司法系统居然拿他没办法?这个世界上伪造证据也真的是太容易了吧!
【案例1】中国笔迹鉴定案例,最早可以追溯到三国时期,有人写匿名信诽谤曹操,被一个叫国渊的人通过笔迹鉴定方法找到了嫌疑人,并且成功破获。你要说2000年后的印度还没有掌握笔迹鉴定技术(关键是鉴定维杰临时模仿的笔迹,绝对不需要高科技设备的支持),我是不会信的。
【案例2】下面的“华山”的题字,原版(第一版)是没有署名的。2001年,书法家赵养科发现这个笔迹是自己的,一通电话打过去,并提供了自己的字迹手稿(非题字原件,题字原件本来由华山管理部门保存,但年久遗失了),对方核实后认为笔迹雷同,于是在华山题字边上添加了“赵养科书”。然而, 2004年,书法家茹桂一纸诉状诉到法院,声称这个字是他题写的,并且也提交了自己的笔迹手稿(也不是题字原件)。两个人的字迹实在太接近,当年手稿原件已遗失,石头上的刻字又损耗了笔迹的细节,确实很难辨认。但法院依然通过科技设备+专家论证,最终判决笔迹是茹桂写的(而且赵养科最终也认可了)。大家看看这两个人的字迹,是不是肉眼太难分辨了?就这样的笔迹,都能通过司法鉴定来确认书写人,那维杰临时模仿的笔迹,你认为司法系统会束手无策?
有人说,即使查出来笔迹不是大堂经理的,也不能证明啥。这个就有点扯淡了,实际上,如果找不到尸体,就算维杰承认了,估计也无法定罪。当事人承认但找不到尸体最后判决无罪的案例,在我国是发生过的。所以,按这个说法, 整部电影都是在做无用功?毕竟尸体已经被隐藏得无影无踪了,那维杰一家还要折腾这么多事,是吃饱了撑着?
换句话说,我如果杀人了,我唯一要做的就是把尸体销毁,其他辅助证据都可以不鸟它们?
持有这种想法的人,至少是严重低估了警察审理犯人的心理攻势。你随便去网上搜索一下,都可以找到很多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旧案案例,犯罪现场的物证早就无影无踪,但仅凭一个人证,一样让嫌疑人认罪,最后成功结案。例如:
【案例3】2010年4月11日,山西太原市的崔金平偷走老乡刘利勤2岁儿子。当时有很远处的监控拍到了现场,但距离太远,人物无法辨认。虽然孩子妈妈凭第六感觉猜中了,但无法成为证据,而且崔金平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十年后的2020年,刘利勤在60公里外的交城县安定村找回儿子。买主被拘后供出卖主是崔金平,这是当时惟一的证据——人证,没有任何物证。可仅仅一个人证根本不足以定罪,因为完全有可能买主是因为其他原因故意栽赃的。此时警察只能凭借心理攻势,最终成功让崔金平本人认罪。
维杰说他们有保留发票的习惯,为了检查账单,找出不必要的开支。
那好,请你拿出10月前的发票和账单来吧。
如果你真的准备好了账单,那就去一一核对账单的真实性。似乎有很大希望可以证明维杰的发票是专门准备的, 而不是习惯保留发票。
娜蒂尼一着慌,就此地无银三百两说“我们2日不在家”,然后维杰圆谎,说是校长打电话告诉她,“日期也说了”。
那就去问下校长,他打电话说了啥。
或许校长真的说了, 也或许没说。
如果校长真的说了,那这个圆谎是天衣无缝的;但万一校长没说呢?这个谎言不就破了么?
要知道,10月2号,他们一家人,确实是在泊都棱!
难道周围居民没有一个人记得10月2号在泊都棱见到了他们一家人中的某一个?而且,10月2号白天,安玖去超市买了东西,维杰去公司上班了。
我当然知道饭店老板等关键证人已经被维杰成功“洗脑”了,但维杰绝不可能把周围全部居民都成功洗脑。
把几个关键证人“洗脑”,这是普通人精密筹划下就能做到的;把周围所有人都“洗脑”,这只有上帝能做到。
而且,10月2日是印度的特别日子。这种特别日子是很容易产生记忆的。例如谁家恰好计划甘地纪念日出去游玩,然后遇到了安玖在超市买东西;或者谁家恰好10月2号要装宽带,去维杰办公室见到维杰;再或者10月2号谁家打算去饭店庆祝甘地纪念日,恰好在饭店见到了维杰在吃饭,甚至还互相聊了几句;再或者谁恰好10月2日是结婚纪念日,他们外出庆祝的时候,恰好遇到了维杰家里人……警方走访10个人,可能恰巧都被维杰“洗脑”了,但如果走访100个人,一定不会全部被维杰“洗脑”,如果走访1000人,一定可以找到相关的证据!
然而,整部剧,监察长都在审查维杰精心制作的证据,而不主动出击,去附近走访更多居民调查取证,这完全不符合警察办案的常理。
按说,监察长是一个很有天分的警察,她敏锐地察觉到维杰在撒谎,甚至她能推测出维杰的所有动作是如何做出来的——她的推测100%正确,显然智商很高,办案经验也很丰富。然而,以上第2、3、4、5、6,这五条线索,她居然都没有去尝试一下。
【案例4】1992年我国南京医学院杀人案,警方排查上万人,历时28年,最终成功抓捕真凶。这才是警察该有的样子。
或许,有万分之一的概率,你排查1万人都查不出来。我承认这个概率理论上是存在的。但是,你不能因为有这个万分之一的概率,就放弃排查啊!本剧中检察长,就草草调查了几个典型人物,然后就放弃了,这符合现实么?而且,死者还是她自己的亲儿子!
黑的就是黑的,绝不能被证明是白的。雁过留声人过留痕,监察长只要智商足够高,就一定能找到其中的破绽。然而,整部剧,智慧的监察长却始终对破绽视而不见,显然是导演要求的,刻意安排的痕迹有些明显。
导演一方面要表现出检察长办案洞若观火,一方面要表现维杰办事滴水不漏,只有这样,才会有高手过招的精彩,才能赢得观众的掌声。然而,这是一个高智商的对决,这种对决的设计,对编剧、导演自己的智商要求很高,可惜编剧和导演的智商水准不足,只能削足适履,人工削弱检察长的“有效智商”,只保留她的“无效智商”,于是才出现了检察长判断正确,却办不了事的怪现象。
故事发生在2014年,按照故事的设定,2014年10月2月星期六,是甘地诞辰纪念日。然而,实际上这一天星期四。不过这个我只是随意一提,毕竟电影是虚构的,没必要纠结电影里的日期跟现实一致。
编剧高能,四十分钟才进入正题眼瞅着就要睡着了的我后两个小时一路"我去"飚到结尾,一支舞都没跳的印度电影要珍惜。
2号去听经 然后住旅店 3号去餐厅 然后看电影
编剧高能,四十分钟才进入正题眼瞅着就要睡着了的我后两个小时一路"我去"飚到结尾,一支舞都没跳的印度电影要珍惜。
这个片子打破了印度电影在我心中歌舞喜剧风的印象,计谋设计得不错,结局出乎了我的意料,加一星。
2号去听经,晚上住旅店,3号去餐厅,然后看电影
最后警局出走和埋尸地点重叠的分镜简直是神来之笔
千万不能得罪一个天天看电影的人👍
结尾应出现字幕:“第二天早上,维杰带着女儿、妻子到警察局自首”
那什么,其实我并没有看,只是牢牢地无法忘却“二号去听经晚上住旅店三号去餐厅然后看电影”
前三分之一过于冗长。后半段比较精彩。前半部分如果能砍掉一部分,会好很多。
你和你的警察局会一直保护我们的:)
爸爸看过的电影里,一定有《嫌疑人X的献身》……╭( ̄▽ ̄)"
整个观影体验超爽,流畅又很紧凑,而且符合人性,关键是反面的角色刻画得也很棒,所以不是一边倒,今年看得几部印度电影都不错。
两年内被翻拍了三次的电影,讲一个终日看电影解闷的男人如何与腐败的警察斗智,最终保护自己家庭的励志片,片子前半个小时令人觉得是宝莱坞中产阶级的肥皂片,完全可以缩减到两个小时完事,还好后半段的剧情令人刮目相看。
我不想被洗脑,他们全家,二号去听经,晚上去旅店,三号去餐厅,然后看电影。
在一个无法伸张正义的年代,在一个坏人不会遭到法律制裁的国家,你是选择自认倒霉,还是选择以毒攻毒?虽然是误杀,虽然他们被偷拍、被威胁,虽然他们才是受害者。但是,死的人是督察长的儿子,而且督察长还很腐败。走法律途径注定是死路一条,所以他们只能用非常手段。把4号、5号发生的事“转移”到2号、3号、从而制造不在场证据的点子太赞了。而他们让所有人帮助自己做伪证的计谋更是神来之笔。一家人把所有人再见一遍,巧妙和他们交谈,让这些人以为他们上次是2号、3号来的,从而在接受审讯的时候无意间做了伪证。电影最后维杰两次走出警察局的交叉剪辑画龙点睛。他将督察长的儿子埋在警察局的地下,因为只有将腐败和黑暗踩在脚下,才能在上面建立起正义和公平。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很残酷,他一个人并不能改变什么。
天一碰见了四年级辍学生
2号去听经 然后住旅店 3号去餐厅 然后看电影
两个妈妈巨漂亮
这才是审查之外应该有的结局,想看到一个逍遥法外的父亲,而不是莫名自首的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