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还是决定看一看《苔丝》的电影版本,1979年版,172分钟。想起自己还是文学专业,难得有时间不看真的对不起自己这个专业。于是,看完这部电影,竟有那么多复杂的想法。皱皱眉头,还是凑合写出来看看效果吧。
不知为什么会选择重温爱情主题的电影,但是,文学没有爱情,也就难以称其为文学吧;同样,爱情欠缺悲剧,也难以称为真实的爱情吧。
带着在选读里看到的选段的构想,电影果然是少了很多的情节,不过,还是拍出了整部作品的线索:苔丝(Tess)为了摆脱家庭经济上的困境,被迫借着德伯世家的头衔投靠家亲戚阿列克(Alec),被迫失去了贞洁;后离开阿列克赴农场与安吉尔·卡莱尔(Angel Clare)相识,因安吉尔无法接受苔丝被玷污而离苔丝而去最后顿悟,苔丝被推至绝望边缘杀死阿列克与却安吉尔私奔未果最终走上绞刑场。
不禁会想起霍桑的《红字》。虽然两者创造的时代背景并不相同,但是可以说哈代和霍桑拥有着相同的焦点,那就是对所谓高尚的社会道德伦常的讽刺和挑战。其实比较分析不难发现,霍桑所创作的的《红字》,背景是17世纪的美国波士顿,一个深受清教主义传统道德伦理枷锁束缚最深的地方;类似地,《苔丝》所描述的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维多利亚时期下工业资本主义迅猛发展的英国社会。两个社会背景都强调一个人活着要坚守传统的习俗和礼义,否则便被视为社会的异端。现实犯下的过错都一并归结为道德的过失和异常,遭社会的排斥、控诉和唾弃。而在这种表面高尚的价值观下,人性本身又普遍隐藏着种种的私欲和伪善,正如资本主义疯狂地崛起那般,轰隆隆的机器无情地粉碎了昔日宁静而和谐的农场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复杂。与此同时,趋于对物质的也已变形的崇拜淹没了人们内心对于道德的再理解,而为了表现文明,整个社会还要穿上皇帝的新装,却难以掩盖其狰狞而破陋的本质。清教徒认为海斯特是个贱女人,丈夫还是个满口宣扬仁义礼智的牧师,前夫苦心复仇;一如苔丝的命运,几经坎坷和挣扎,却始终无法逃离毁灭的命运。从她们勇敢地表达自己的欲望,从她们义无反顾地为自己为家庭为爱情赎罪的那一刻起,她们已经被这个所谓正经的世界遗弃。但如今想想,这样的结局不只是具有单纯悲剧的性质,至少站在哈代这位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的角度来看,对受罚者的嘲笑和鞭打,实质上是对施罚者的嘲笑和控诉。
哈代给这部作品加上了一个副标题:“A pure woman”,引发了和《红字》里关于红字A意义同样的讨论。人们习惯从苔丝自身分析pure的意义,但我觉得要讨论pure,需要介入两重视角,即既要立足与苔丝自身两度经历来谈pure,又要站在当时社会层面来解读。非常明显,苔丝的悲剧是诸种社会因素合力的结果,在当时的社会限制性下,这种关于纯真和世故、工业和农业、欲望和道德的冲突无法避免,对此作出的种种挑战而产生的悲剧也是难以逃脱。苔丝敢于大胆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她在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戕害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就使她的悲剧显得更浓重、更深沉。苔丝是暴力的受害者,是无辜的,她明白这一点,但是在受到乡里人非议的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苔丝按照传统的贞操观来衡量自己的清白与否,她比别人更不能忘记自己的“耻辱”。几年过去了,随着岁月的流失,村子里的人几乎不大记得她的遭遇了,“但是她看得很明白,她在那儿就老得难受。”她远离亲人、故乡来到无人知道的塔布篱,为的就是忘掉自己的过去。克莱的爱使她感到幸福,可是在体验到幸福的同时,感受到更多的是内心的痛苦与折磨,是恐惧、不安、悔恨和羞耻。这一切都表明苔丝无法忘记过去,更无法卸掉背在自己身上沉重的精神十字架。她似乎天生灵魂有罪,注定永远受折磨,永远遭痛苦,心灵永远不的平静。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这就从更深层次上表现了传统道德对苔丝人性的迫害、心灵的扭曲。这点和《红字》里的狄姆斯台尔(Dimmesdale)具有相似的心理构成。苔丝性格中真善美的毁灭,是社会的扼杀的结果,但悲剧的形成又同性格的内在矛盾不可分割。哈代要表现的,也许就是通过悲剧的形式,展示欲望在一个虚伪的社会里是怎样被解读为不纯洁的东西。在一个一直宣扬道德高尚的维多利亚社会,其实最为肮脏的是道德本身,因为它对于灵与肉的冲突法则无法达成统一的看法,就如卡莱尔让苔丝原谅自己以往的堕落,却无法原谅苔丝犯过的过失。但即使说苔丝存在道德的过失,也并非出于私欲,而是为了成全家庭才被迫做出自我牺牲。面对只有欲望的性爱,她承认自己的错并决意离开,顶受一切自立起来。可见她的灵魂依然能用pure来辩护。
哈代的宿命论、悲观主义和怀疑主义在这部作品里也有体现。苔丝的悲剧无疑成为哈代宿命论的一个象征性的宣示。苔丝的家庭背景,到她的两次悲惨遭遇,以至于其反抗、挣扎、自我救赎到最后走向毁灭,都很难读得出名叫“希望”的东西。对于苔丝,无论是阿列克还是安吉尔,她都爱不起,也恨不起,每一次绝望的反抗,都意味着把自己一步步推向自我毁灭的边缘。这场三角关系,可能是文学史上最纠结的关系,带着二十二条军规性质的矛盾:因了阿列克,安吉尔无法承受苔丝的过去;为了能和安吉尔相守,绝望之下的苔丝杀死阿列克,却随着陷入了将要逮捕的另一网子里。谁都始终无法成全谁真正的爱恋。这种宿命论的观点成了哈代特色的创作基调。同时,作为一名现实主义者,哈代对当时资本主义的永恒性所抱的怀疑态度也反映在苔丝对于传统道德社会的徒劳反抗之上。现实的危机与不可克服的矛盾,宗教与传统道德对现实矛盾与危机的掩饰,一切表面的正义和高尚,也许在哈代眼里,都是有待质疑的地方。
总的来说,哈代的这部《苔丝》就像是一股暗流,虽然不算激越,但是能给所有一本正经的道德主义者一个惊诧的信号,让他们猛然回头,重新审视真实的社会,需要面对的是一种怎样的真实。
文/罗小可
知乎上曾有个帖子问:身为一个穷人家美貌的女子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网友匿名回答的答案简直说尽了穷人家美貌女子所有的心酸。
无论她们是秦淮河畔的玉墨们,还是关中平原的田小娥们。这世间,美貌对于女人有的时候是命运慷慨的馈赠,有的时候却是坠入万丈深渊的原罪。
在某个盛夏之夜重温英国作家哈代的经典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无限感慨着一个女人的命运,一个美人的命运,一个不是贵族女儿的命运。
天真的花季少女,遭遇命运致命一击
都说,在错误的时间遇到错误的人是一场灾难,可你却无法及时修正和弥补。
如果不是出生在那个贫穷的家庭,如果不是作为家里的大女儿,如果不是父亲相信牧师那句醉酒没落贵族的戏言,相信苔丝可能不会感叹人生若只初相见了。
或许,她依然可以在那片绿意盎然的草坪上翩翩起舞,任五月节的白裙飘飘,任欢声笑语回荡在耳畔。
或许,她可以在第一次与安吉尔相遇时就遇到真爱,可以去憧憬着生活那些美好的模样。
可是,人生从来就没有如果,只有结果。
贫穷总是会扭曲着人的灵魂,释放出数不清的罪恶。倔强又敏感的她只能在家庭的压迫下去有钱的德伯家族亲戚家去工作来赚钱养家。
悲剧不知不觉地才刚刚开始着,而这个善良美丽的姑娘却浑然不知。
道貌岸然的堂哥埃里克偷偷觊觎着苔丝的美貌,利用千方百计去利诱她,最后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施了暴行。
遇到命中真爱,却因信仰产生隔阂
天真的苔丝抱着绝望的心情回到了家里,却不曾被父母接受和理解,最后生下一个无辜的孩子,眼睁睁地看着他在疾病中夭折离世。
或许,她以为远走他乡就可以重新开始,可以看远离那个是非之所伤心故地。可是当再次与安吉尔的相遇时,仿佛开始有了重生的希望。
这个像天使一样降临在人间的男人,何尝不是暗含着原著作者的隐喻呢?单纯,善良,帅气,也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纯洁无暇的苔丝。
不得不承认,BBC新版本的小雀斑诠释得这个角色的确有一种难以描述的阴郁气质美感。可短暂的幸福和欢愉后,却如狂风骤雨般猝不及防。
真相终于在新婚之夜坦白,信仰却让彼此的真爱灰飞烟灭。
原本以为坦白可以换来对方的理解,坦白可以得到爱人应有的原谅,却在无形之中又一次将她推入了万劫不复之地。
经历坎坷曲折,最后悲剧收尾
安吉尔无法接受这样复杂经历的苔丝,他心中那个美好的她瞬间倒塌,于是只身一人远遁巴西去逃避,留下可怜的苔丝一人苦苦支撑和等待着。
如果她能够不那么自卑和倔强,或许在结婚周年纪念日的现场就会上前请求安吉尔父母的帮助;
如果她能够放下心中的罪恶感,去写信给安吉尔,或许还有一线挽回的希望。
可是,正是自己这样的性格使然,被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观束缚着,被周围的世俗嫌弃着,她不知道人生其实还有其他的路是可以选择的。
于是在最艰难的时刻,那个恶魔埃里克再次出现,彻底将苔丝行尸走肉般的生活打乱。为了家人的衣食无忧,万念俱灰的苔丝不得不接受了埃里克的条件。
当收到匿名信幡然醒悟的安吉尔再次去寻找苔丝时,他一定是深爱她的。可是她憎恶所有的原罪都是身边那个恶魔时,一切都来得太晚了。
最后,她毅然举起手里的餐刀,一把了结了恶魔的生命,也了结了悲剧荒唐的命运。苔丝平静地走向绞刑架,安吉尔满脸泪水痛苦不已。
全剧所有暗涌的矛盾在这里推向高峰,观众心中的悲伤也在此刻达到了极致。但苔丝终究是解脱了,纯洁的灵魂得到了久违的呐喊!
多年来,再次重温这样的经典时,心中依然交织着万千的情绪。仿佛看到了无数人性中的善与恶,更窥视到了一个美貌天真的女子最后的挣扎。
或许,美丽不是原罪,黑暗的人性才是那个始作俑者。无论这伤害是来自原生家庭的悲哀,还是整个社会世俗的偏见。
希望每一个女子都得到命运的善待,遇到合适的爱情,少一些试探和磨练,多一些真诚和善意。
唯愿世间从此再无苔丝。
作者:罗小可,一个嫁到台湾的庶人妈妈,写关于台湾的一切,执迷于欧美剧影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居然还有认同Alec的。用Tess的话说,你,还有像你这样的男人,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我的痛苦上,为了确保你自己能上天堂,就来跟我说什么救赎吗?我也鄙视他。假惺惺的说要散尽家产来传教,其实根本就改变不了他那邪恶肮脏的本性。
先开始设圈套强暴Tess,毁了Tess的一生,至于给她家里人买玩具,他会在乎这几个钱?不过是哄女人开心很一般的伎俩罢了,后来到了森林,Tess很明确的拒绝了他,他知道自己没戏,才撕破脸强暴,只为图一时爽快,完全不顾Tess感受。Tess生孩子那几年,他对Tess家有丝毫过问么?以他那么厚脸皮的人,还会被Tess的恨伤到?Tess只是他玩过的女人之一罢了。
到最后又威逼欺骗Tess,说她丈夫不会回来了。还当着她的面侮辱她母亲,看到这段我尤为愤怒,连最基本的人与人之间的尊重都没有,真令人恶心。
他是Tess一生的恶梦,Tess做梦都不想见到他,他若真爱Tess,何不躲的远远的。他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他爱Tess么?不。可以知道就算后来Tess迫于生活的无奈跟了她,Tess也是天天活在他的各种侮辱下,那种仗着自己有钱就荒淫的嘴脸,Tess怎么受得了?这种折磨侮辱,足以让愤恨的Tess杀了他。
再说Angel,在那个时代,如果一个男人听完她老婆过去的不堪后矛盾纠结过后还能很快的说原谅,那就真的只是存在于小说中的完美男人了。Angel的不完美,才更有真实感。
被ALEC蛊惑的少女们醒醒吧,这明明是一个披着真诚的外衣而行伪善之事的小人。明明是自己想要堕落,却把责任推给苔丝说是她迷惑了他。就像古代那些说女人是红颜祸水的卫道士们一个样。他跟ANGEL的哥哥还有那个前女友没什么两样。
而ANGEL他的可爱之处在哪里?不是他对苔丝忠贞不渝的爱,而是在生活的磨难中终于得到省悟,从当时卫道士们的重重包围下解脱出来,解开了道德的枷锁,冲破了世俗的藩篱,听从了内心的召唤。而这一点,即使是现在,恐怕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虽然有点晚了,可是终归比没有的好吧。那些说他虚伪的观众,试试代入到他的身体里就会明白,想要潇洒的原谅一个人的过去,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而懂得反省的人,是最值得尊敬的。
可是我们普通人的生活里,恐怕还是不想要付出这么大代价去赢得真爱吧。所以,真诚这个东西,有时候还真是个双刃剑啊。
悲剧在于他爱的没你勇敢。
喜欢Alec多过Angle。至少他从未掩饰自己的欲望,他也从未放弃过对爱人的追求。
我爱你,坚贞不渝,甚至为了爱你把刀伸向了另一个人,只可惜,你爱我不如我爱你那样的勇敢,那样的坚定
男孩们啊、当你们懂得什么是爱如何去爱的时候、那个曾经被你们伤害过的姑娘已经不再是当初你们爱上的姑娘了、也许她还爱着你等着你、可是时间不会等待、命运也不会给你第二次机会
他的爱,单纯而又单薄
我就说这俊俏的Angel像谁呢,嘿,陈坤~
If we had danced that day, how happy we might have be.
最后Angel仍有一双手救赎他,Tess依旧一个人走。男人成不了天使,女人还在成为Tess."If we had danced that day, how happy we might have be. "雀斑ER好像托妞!抱她过河,与她共舞,Angel indeed.
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觉得ALEC也不错么?虽然很混蛋但这个男人身上也有优点啊好么。倒是ANGEL我基本就是爱不起来,这个爱膜胜过爱人的家伙。看完这片儿森森觉得,妞儿们一定不要跟现任提起自己的过去,这点上苔丝的娘是对的。一个男人就是看上去再好,也跟其他男人一样。不提过去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演員長得很好,化妝也很棒,不像某些女演員不管演什麽角色都要貼上兩三層假睫毛。結尾的部分太潦草了。而Angel是不是太瘦弱了點?明顯是個不干農活的巴宝莉男模之流的。
她带着对他全部的爱,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终于逃脱了岁月给她全部的忧愁。也曾想起那初遇的初夏午后,她白衣起舞,他隔岸微笑,年轻的芳心大动,明媚了艳阳。如果那时候,我曾和你跳舞,我们就会永远永远地在一起了。
这故事真是个悲剧啊。为什么我觉得这亚雷没那么坏啊,而且真的好帅啊只是desire太强烈了,比直男癌安吉尔好多了。苔丝如此坚强美丽的姑娘让人心疼。
每次看《苔丝》都活活气到不行。所有人物都叫你爱不起来,也恨不下去。自始至终一个“坏蛋”也没有,总都是些有弱点、有苦衷、有光面、有暗面、矛盾又统一、蒙昧无明的“人”而已,而后是一波又一迭套进下行螺旋,惨到没有下限、没有止尽的“人祸”。苔丝恐怕是文学史上我最讨厌的女性角色之一。
躲过了卷福躲过了抖森就是没躲过小雀斑。
我已经尽力了,但是始终不喜欢Tess。她的悲剧大部分就是因为她自己、还有她爸妈很蠢。她最后要杀也不是杀Alec(整个片子里也就他还算个明白人),要杀也是杀她爸妈。还有最后杀了Alec之后问Angel是不是可以原谅她了…… Tess是个奇人,人生所有大抉择都选了最蠢的那个。牛!
情节微慢啊微慢,女主所托非人啊,第三集的编剧明显偏向Alec让我觉得女主不嫁给他真是瞎了眼
因为爱而毁灭。我爱这里面深深浅浅又清新的绿,只是铺陈在这样一个令人心痛的故事上,更加使人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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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高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其实不是的,悲惨的人生只是因为不够狠。
嘿,他教Tess如何吹口哨,我竟也学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