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爱呀,杀人王的爱呀!
为了找个曲子重温了和平饭店,内心却不再和平。
我不追究剧情是否合理,导演是否高明,演技是否高超;
我撇开周润发、杜琪峰或者叶童不谈;我只说爱。
爱呀!是人就有爱,杀人王也不例外。
对女人的爱。
先说吴倩莲。杀人王太爱她了,爱她的红旗袍,爱她的红唇印,爱她的歌声,爱她的一切,简直爱到了极点。
但物极必反,爱极生恨。尤其是当他最爱的女人串通自己兄弟意图加害自己时。
那种爱,瞬间转换成恨,如火山般爆发出来,红了眼的杀人王杀了个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我爱你,你就要爱我。你不爱我,我便恨你。我恨你,你也恨我。你欲杀我,我便杀你。
杀人王很好的遵循了这个爱情和生死的双重游戏规则。这个规则适用于大多数人。
在杀光自己的兄弟和女人之后,杀人王孤独了,孤独到了极点他又想爱了。
但他不敢再爱女人,因为他的规则告诉他女人比江湖更冷酷无情。
于是他选择了爱江湖爱全人类。于是开了和平饭店,庇佑所有需要爱的避难者。
再说邵小曼,这个十年之后出现的翻版吴倩莲。
她的风情、她的倔强、她的小聪明、她的大脾气、她的红旗袍、她的红唇印,更有她那百转千回的莺声燕语,这一切都太像那个女人了。
于是,当那首足以醉倒任何硬汉的《完全因你》唱响时,杀人王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
但这种爱依然夹杂着恨,这种恨源自于他自己的规则,这种恨让邵小曼差点被丁满的手下活活打死,但这种既爱又恨也让他更深的爱上了这个女人。
同时邵小曼也回报给他爱了,女人最终没有上火车,而是选择了策马回奔,让丁满知道她也有人爱,告诉丁满她也爱上别人了。
她是不遵循杀人王的爱情规则的那少数人。
对于丁满来说,你不爱我了,我还爱你,甘愿做任你摆布的棋子,可是当我爱上别人,我就不再爱你了。
对于杀人王来说,你救了我,你爱上我,我怎能不动心呢?我要报答你,我不能扔下你独自苟活。于是我回来找你,宁愿与你共赴黄泉。
这种爱就感人了,这是打破规则的爱,这是历经生死考验的爱,这才是永恒的大爱。
对孩子的爱。
影片开始就一直穿插着杀人王与狗子在荒野嬉闹的温馨画面,这些镜头让我一个大男人都不胜唏嘘。杀人王没有孩子,而狗子是影片中唯一的孩子,于是他把狗子视作亲生,他们互为唯一的玩伴。在最后的生死关头,老狗夫妻俩要带狗子出去投奔丁满,杀人王力拒,最后狗子被硬拖出去的瞬间,杀人王的心在泣血。
对人类的爱。
这个有点夸张哈。但杀人王的和平饭店主旨确是在此。可惜他的博爱没有得到回报,所有人都背弃了他,三个瞎子最后也走了,虽然给足了杀人王面子。
所以不要去妄想做什么救世主,人人都是自私的,他不会给你生死攸关的最后信任,他只想活着。
即使你保护了他九年十年,除非你能保护他100年,但此刻,不行,丁满要血洗和平饭店了。
所以,利益面前,任何一个领导者,都不能得到百分百的民众的支持与爱,这是注定的。
除非你是虚无的玉帝或者上帝,除非你是飘渺的耶稣或者安拉。
2 ) 时代寓言
韦家辉作为编剧导演的一部独立作品,也是他与杜琪峰组建银河映像之前的力作,事实证明,韦不但是香港最好的编剧之一,同时也是一位极其出色的导演。
此片的个人主义风格极为强烈,气质独树一帜,从故事的内容来看,可称为一个有着典型武侠江湖内核的英雄主义悲剧,影片小说感十足,从文风来讲很有古龙的意境,而在摄影上的手法,更是相当与众不同,堪称惊艳,另外片中恰到好处的一首插曲,也升华了剧情在关键时刻对于观众的刺激,令人共鸣感很强,此曲最终也成为经典。
至于演员们,发哥的帅与风流倜傥自不用多说,而将人物本身自身经历背后的故事感与内心的情感充分表现出来,才是他真正的高水准所在,叶童则充分说明了一个好演员的标准,无论风情万种还是粗鲁刁蛮,她都能完美驾驭,佩服。
这部电影从发行时间到故事内容,现在来看都像是一个时代的寓言。
3 ) 十年一轮回,の再见了......
1:算了,直接切入主题吧,就不扯闲篇了,剧透什么的,你们懂的,其实也用不着,毕竟写着东西也没人看,一个过气的片子,又有谁会留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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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透分割线
2:
杀人王:
十年前因为老婆和兄弟们一起背叛了他,导致他杀死了两百多口子,留下一个少了一个耳朵的吓尿裤子的小喽啰,
十年后因为爱上一个女人破了和平饭店的规矩,导致那个少了耳朵的吓尿裤子的小喽啰以此为借口,屠杀和平饭店未遂,反而被杀人王全部屠光,因此杀人王也战死。
3:
邵小曼:
一个爱抽烟、喝酒、赌博,而且唱歌很赞的,后来真爱上了杀人王的小间谍。
4:
少了耳朵的吓尿裤子的小喽啰:
十年前杀人王,在屠杀最后一个人的时候因为看见一只白鸽所以决定放弃杀人的行为,留了那个小喽啰一条命。
5:
房客:
舆论的一部分,墙头草、怕死之人、中国人部分的写照。
6:
小孩(忘记叫啥名字了)
叙述故事的人,和平饭店第二个没有背叛的人(即使自己认为背叛了)。
7:
和平饭店:
无论什么人,只要他逃到和平饭店,其仇家就不能越过门前军刀继续寻仇。而饭店亦保证不过问恩怨,不保人离开。
8:
十年前杀人王因为老婆与兄弟的背叛杀光了所有人,十年后,心爱的女人背叛他,房客离开他,杀人王等于失去了全世界,一个没有了属于自己保护的人,无法再一次拿起军刀,他没有了任何的理由,就像宙斯一样,宙斯的力量源于众人的祈祷,其实中国也是这样,观音的力量也源于人间的香火,没有了祈祷,没有了香火,没有了自己要守护的,也就没有了力量的源泉,此时此刻的杀人王,只是一个有着呼吸的行尸罢了......
9:
可就在杀人王绝望只是,他心爱的女人回来了,很有气力的对着那个少了一个耳朵的吓尿裤子的小喽啰说:
10:
谢谢你的三十根金条,
谢谢你送我进和平饭店,
谢谢你上次打死我,
让我看清楚谁是寡情薄意,无情无义的王八蛋,
谁是真正的男子汉,
我现在就进和平饭店,
有种的话就再打死我一次。
11:
当杀人王打开门看见自己心爱的女人回来了,他终于有了自己需要守护的人了,于是他再次拿起那把沾满血腥的军刀,又一次屠杀了那些踏进和平饭店的人,也算遵守了自己定下的规矩。
12:
当全世界都离开你时,当全世界都与你为敌时,在你的身后有个爱你的女人支持你,就够了,这就是杀人王。
PS:转载请注明(哎,这毛病还是改不了,没法子,一招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4 ) 和平饭店——有的女人是一杯毒酒
片子里的叶童,虚荣,好赌,骗人,偷东西,爱耍下三滥手段,可以说是个道德败坏到极点的女人。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当她唱歌的时候,可以令全世界都静止,安静地听她唱。爱上这样的女人,你会每时每刻都被折磨到死。可那一瞬间的销魂,就足够令你忘记这些痛苦。好像一杯放了毒药的美酒,明知会要命,还是忍不住要喝下去。平凡的男人万万不能碰她,否则肯定死路一条。只有片里周润发这样的英雄,能够战胜那致命的毒性,才能饮下这杯酒。
5 ) 我本已放下屠刀,为何还逼我出手
和平饭店
只是为走投无路的人提供一缕生机
因为
黑暗中的一丝光亮
能给人带来希望
然后的重生
会使人 学着改变 学会做人
一个被冤枉的女人
成为挑衅招牌的火线
她只是好赌 酗酒 冲动乱来
但他的歌声是那么美妙
仿若昨日伊人
为她也好 为那些欢乐的兄弟姐妹也好
只顾自己性命的人丧失姓名
不能让其他人为这块招牌牺牲
屠刀 已生锈
而此刻 刀 不得不出
离歌声起 手已没有当年沉稳
刀已没有昔日痛快
但是践踏我名誉的人
必须付出血的代价
为她
我坏掉自己招牌
为她
我愿意堵上性命
骗子 一个个都是骗子
一个个都是瞎子
惟有
在失望中战斗
为自己正名
风沙起 血光四溅
刀剑停 尸横遍野
和平饭店依旧矗立
只是
我需要用生命完成救赎
6 ) 十年·和平饭店
沉睡了千年的身体
从腐枝枯叶里苏醒
是夜莺凄凉的叹息
解开咒语
遗忘的剑被谁封印
追随着箫声和马蹄
找到你
最光荣的牺牲
是英雄的宿命
挥剑的瞬间心却在哭泣...
《和平饭店》,了解一点发哥的人不会陌生,了解一点吴宇森的人也不会陌生,了解一点香港枪战片历史的人也不会陌生,还有像我舅舅们这辈跟着Beatles、吉他、蛤蟆镜、喇叭裤长大的人也不会陌生。
倒是我这样的80初文艺女青年,久闻其名却不曾有看它的冲动。
看多了影评,就知道,当男主角英姿绰绰地出现,镜头放慢,突见白鸽飞过,或驻足,那一定是吴叔叔的电影。而发哥广为流传的长风衣转身拔枪四射的经典动作,也是吴叔叔所为。这是我作为资深影评迷对这对组合仅有的了解。
开头,黑白画面,画外音讲述着十年前发哥的一场杀戮。旁白很长,且措辞缥缈:王家卫。
画面转入十年后,大漠里一座孤零零的和平饭店,从着装到布景,都是灰黄色调:新龙门客栈!
片中两名重要女性角色由我喜欢的两位女星出演,叶童和吴倩莲。
放在嘴里玩味这两个人的名字,忽然让我想明白很多。一直以来,总觉得当下的中国影坛,能称得上“影星”的人不多。看着一个个小女孩在荧幕前上窜下跳,真是着急上火。以前,给自己的解释是,出现了断层,而且问题在于“教育”,是学院和导演没有塑造好现在的演员。
现在,我却觉得,断层的出现是演艺圈(台湾叫艺能界)对优秀演员的埋没和迅速遗忘,而且带有一种故意。谁知道那个黑箱里是什么?
吴倩莲,近十年来不得志。很多人说,吴倩莲差的是运气。我看不明白。她的那么多部经典,难道当导演的都看不见?
叶童,十年前,在关锦鹏那里和张曼玉合作《阮玲玉》,那时,她是和张一样炙手可热的新生代。而她在最辉煌的时日嫁做人妻,甩甩手,潇洒落拓。
事到如今,才惹得张曼玉一人在影后的山顶上寂寞难耐。
我想说,叶童在《和平饭店》里丝毫不逊色于《新龙门客栈》的张曼玉。
要说角色的鲜明度,张曼玉的风骚老板娘看起来比叶童兼具风尘女子、陷进诱饵、满口谎言的歌女,似乎好把握一些。
叶童的可塑性,从她棱角分明的脸上有李宇春的帅气,可以试演Leisbine里的T,到宽额头高颧骨尖下巴、潘金莲似的旧式妖娆。其实,有几部台湾导演的小制作里面就有她的身影。
如果,王家卫和叶童合作,她也可以在老上海的影子里曼妙,也绝对地道。
很多人说,看不懂《和平饭店》想说什么。
十年后的那场杀戮是还十年前看到白鸽的那一念慈悲。十年前放生的人,十年后还是要亲手杀死。做了恶事躲到和平饭店来的人,出了和平饭店就会有仇家找上门,不管事隔多久。十年,就是这样宿命轮回。
“世上没有和平饭店!”“和平饭店是最大的谎言!”
这两句反复出现的台词,让我想到最近网上流行的《黑社会》里的那句经典:出来混,是要还的。
7 ) 叶童
当年发哥离开香港的作品,
却让我记住了另外一个人:叶童
那股世俗的风骚劲儿被她演绎的淋漓尽致,
这几年,叶童和孙红雷演过一部片子.我没有看过.片名也不记得了.里面应该也是演这样一个风尘女子.曾有观众评论她的表演不够,
我当时就在想,是岁月不饶人还是导演掌控不够,
怎么能让这样一个演员来承受如此不公的评价呢,
看看<和平饭店>就知道叶童绝对可以把这类角色演的极为传神
8 ) 一个饭店的消失
一九九五年,《和平饭店》诞生,这是一个象征:江湖已死。
这部电影之后,周润发远赴好莱坞,叶童再无力作,吴宇森的白鸽子仍在这凉薄人间飞呀飞,是那么那么的寂寞。
偌大江湖中更无一个“义”字。
如是十年。
二零零五年,反观这世事一场冰雪,情义不再,人心萧索,于是引笔作祭。
人间四月,到底是清明时节,断了江湖魂。
故事。
故事发生在旧上海,舞女与黑帮夜夜笙歌的时代。
杀人王(周润发饰)屠二百余众,后插刀石上,划地为界,开了一间和平饭店。
无论什么人,只要他逃到和平饭店,其仇家就不能越过门前军刀继续寻仇。而饭店亦保证不过问恩怨,不保人离开。
十年后,杀人王爱上避祸至此的交际花邵小曼(叶童饰),破坏规矩送她去往安全之处。
邵小曼仇家架势堂以此为口实,欲荡平饭店。
杀人王终于知晓那邵小曼无非是一枚诱他犯规的棋子。
值此大难临头之时,杀人王恳请饭店中一度受他庇护的房客共同抗敌,谁知房客纷纷作鸟兽散。
无奈下,他奋起余威,独力应敌,到底是宝刀未老,杀了个尸横遍地。
邵小曼真情激荡,策马奔回,杀人王再次插刀入石,死在她的怀中。
和平饭店,自此消失,只在传说及迷梦中出现。
女人。
女人是阴谋,亦是爱情;是背叛,亦是忠诚。
当年,杀人王乃群匪之首,但他的妻(吴倩莲饰)背叛他,与其结拜兄弟合谋设局,欲置他于死地。
他识破,狂怒,兽性大发,杀尽手下二百多弟兄。
那一日,他杀妻。
她着红色长旗袍,如花朵般轻轻飘落在地。
玻璃酒杯上,她口红唇印仍在,但这个人,已经死去了。
只有在这具尸体面前,他才敛起眼中杀机,将那悲哀的怒意,尽化作苦痛的柔情。他亲吻她苍白失血的手,那手,无名指上戴细细一枚蔷薇指环。
呵,亦曾迷恋过,痴缠过,疯魔过,但最后仍是由爱生怖,少不得兵刃相见。
他与她,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电影没有交代。
但他仍爱她,在她背叛他,并在他杀掉她之后。
这段爱情,以欢爱始,以背叛终。
这是杀人王的前世。
那避难到此的邵小曼,巧言令色、秋波顾盼中皆是风尘。
她哄杀人王送她走,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当真是出尽百宝,斯文扫地。
然而,因为她的一首歌,他爱上她。
那风情万种邵小曼,站在麦克风前,凝一凝神,开始摇曳地唱。
颠沛流离之女子,遇见生命中对的男子,所能唱的,亦不过就是那么多。这首《完全因你》,获得九六年金像奖最佳原创电影歌曲,不是没有理由的。
她是他的新欢么?
不,仍是旧爱吧。她多么像她。
邵小曼本是携带阴谋而来,要他破坏规矩,好授人以口实。
但最后,她入戏太深,真的爱上他,并真的令到他爱上她。
她在他众叛亲离之际,分崩离析之时,真情流露,策马奔回。
这段爱情,以阴谋始,以忠诚终。
她是桃花,是幻象,是劫数,然而亦是坚信,是渴念,是执守。
这是杀人王的今朝。
白鸽。
十年前,杀人王犹将剩勇追穷寇,那最后的生者连滚带爬,地板上,血迹拖成“Z”字。杀人王逼他至角落,挥刀削去他一个耳朵。
窗外白鸽惊飞,又有那雨丝绵密悠长。
一只鸽子停在窗棂,敛拢翅膀,与杀人王对视。
那眼神极之纯净,又极之祥和。这分明是佛的眼神。
这是佛与魔的对视。
到底,它折服他。他心念一转,牵动禅机,放下屠刀,抽身离去。
这便是一切之前因
——
在那对望一刻,他对“杀”厌倦了。
瞎子。
瞎,是一种极端的状态。
世间万状之中,惟极端离真理最近。
和平饭店中的三个瞎子,代表人们的道德底线,标志着在那危难之际,人心究竟可以坚持到几时。
这个故事所讲述的,不过是人们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断变节退让的过程。
事实是,瞎子们最终还是离开了,尽管他们是最后离开的。
隐喻。
逢佛杀佛。
十年前,杀人王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开一间名为和平的饭店,硬是在乱世中辟出一个孤岛来,隔绝恩怨,将那刀光剑影,视作等闲。
然而,呵,谁允许你逃开?谁允许你安全?谁允许你慈悲为怀道貌岸然?
那妖孽世间,邪魔世代,唯一的规矩,便是逢佛杀佛。
杀人王逃不开前尘往事,血腥弥漫。
他又种下前因,曾因一念之仁,放过丁满。于是他收得后果,十年后,丁满成为架势堂大当家,设局寻仇。
杀人王本是立定了心意要做那祥和无争之人,谁知偏有故人旧物前来纠缠。
邵小曼那一袭红色长旗袍,及那酒杯上猩红唇印,便能令到杀人王胸中牵动,目光柔软。为何?
无非因她酷似他的妻,那曾经的爱意与背弃。
无非因他心魔萦绕不去。
这乱世当中,根本无人可拥有道德上的优越感。
马棚一幕,邵小曼对着杀人王嚷:“杀人王开和平饭店才是世间最大的谎言。”
谁是佛呢?
没有人。
谁是佛呢?
任何人。
可是,若有人救了你的性命,你却对他嚷:“我曾给过你一天四块的房钱。”
这个时候,那人的心,想必是痛的吧。
这世界,是永不可能有和平饭店,这样一个饭店是不对的,是该摧毁的。
它是孤岛,是幻境,是彼岸的花,是玻璃的城。
寄身其中的人都怯懦软弱,而它的主人则注定死于自己的然诺,死于自己的坚持。
闪回。
1、 杀人王与那窗外白鸽对望,时间在二者眼神当中无限拉长;
2、 架势堂第一次在饭店门前挑衅。杀人王缓缓走至那匪首面前,一个眼神惊跑烈马;
3、 马棚色诱。邵小曼为让杀人王送自己走,在马棚当中色诱情挑,那呼吸声混合马嘶,又见到她旗袍开叉处那肉色丝袜,当真是无比性感。杀人王却推拒她,并将她的唇咬出血来,摔门离开;
4、 架势堂帮众群殴邵小曼,杀人王在饭店门前的空地上来回走动、观望,不断以靴子踢起阵阵尘土,夜色罩住他半个面孔,光明又阴霾,那个样子犹如困兽,表现出他内心挣扎不安,出手?抑或见死不救?
5、 杀人王从敌阵当中将邵小曼抱回,发现已无法使她醒转,他的脊背上风雷隐现,看过去只觉危险又颓唐;
6、 麦克风前,邵小曼凝一凝神,开始唱歌。暗夜当中,她的面孔是有光泽的;
7、 兵临城下之际,杀人王不慌不忙与邵小曼一曲慢舞,似是要舞至地老天荒;
8、 和平饭店房客一致声讨杀人王,并纷纷走出饭店,只留他独自一人站在大厅当中。墙壁及周遭陈设从四下里包围上来,杀人王如站在井底,见不到阳光;
9、 杀人王拔出石中军刀,大开杀戒,一时间飞沙走石,天昏地暗,又有鲜血溅上“和平饭店”招牌,完全是风云变色之场面;
10、 杀人王倒下,伸出右手,似是对这人间仍有所挽留。他倒在黄叶远飞的砖石地上,死去。邵小曼发疯般扇他耳光,要将他打醒。她的耳坠子仓皇地晃动,然而,对不起,奇迹不再,江湖已死,和平饭店的消失已成定局。
2005-2-14
今天看其实男主就是个有严重性格缺陷的英雄,始于美人死于美人儿。而且一生在江湖规则的死循环里绕不出,杀人王为了赎罪和结束杀戮而建立和平饭店,结果悖谬的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95年啊,然后香港的江湖就死了。真是预言。。。
许文强把许仙杀死啦,哈哈
勉强两分。周润发是军阀的儿子,生活在暴力里,以暴力成名,最后凭暴力建和平饭店(边界清晰犹如一个小王国),从前被他杀的人和饭店里的住客,都是些为暴力所操控生死的庸众。而匪帮头目(昔日周润发小弟)诱使他破坏规矩,则是江湖神话系统的一环,本片在两个层面上揭发国家与江湖的冷漠与荒诞,结构性的循环往复又增添了一份宿命的悲剧论调(两个女人唱歌的并列,打叶童耳光和打周润发耳光等等),但这些抒发没什么时代背景,更多是韦家辉个人趣味的演示吧。制作上可以说很操蛋了,全片像是舞台剧,那些令人作呕的动作场面全靠细碎的剪辑来糊弄人,95年还这么干,港片的脸都被你丢尽了,没钱咱别拍好么?叶童前期的角色讨人嫌,满嘴谎话做事无底线,一点不可爱,尽管这角色让我想起《豪情四海》,但韦家辉怎么可能拍得过人家?
故事挺拧巴的,如果要突出和平饭店这样一个远离纷争的乌托邦,至少应该把其中的规则讲得更深入一点。另外,我有理由猜测,因为这个故事是周润发写的,所以是不是用来“整”叶童的,片中把她拍得那么美但又那么受罪,两人之间的情感推进也稍微有点突兀。整个故事风个性蛮强的,华语西部片这个类型设定也不错,但是把一个从概念上相当浪漫宏大的故事给拍得小家子气了,不是特别喜欢。
葉童美起來也是無可挑剔的,有著那一絲野勁,發哥依舊算是本色出演吧,這一部也是經典的作品,十年前的一幕,十年之後再次重演,祇不過這次結局有所不同,而換回來的一切,又有什麼可以留戀?
和平飯店無疑象徵著一個烏托邦的存在,整個故事的時代背景設定在民國初期,一種亂世下的荒涼和殘忍,馬賊和土匪滋擾,而政府形同虛設,和平飯店無疑成了武陵人的桃源之所,有著內在的運作機制和權力構架,但是這樣一個大西洋城依舊抵擋不了外部現實的衝擊和魅惑,“老闆”的身死宣告了寓言的徹底破產。
周润发真是华语影坛独特的存在,自带高人一等的霸气潇洒,但温柔幽默起来又特别亲切迷人。这个老板的角色只能他演才合理。叶童初看一般,但越看越媚,有一股特别的风尘美。这个故事确实寓言味儿很重,也可以如一些人理解的是隐喻了香港电影乃至香港的未来。金盆洗手的杀人王决定建立一个庇佑逃命者的和平场所,没有比这更荒诞更潇洒的了。但也确如影评所说,这个故事里有无可避免的矛盾。为女人破例只是对于女人来说很感动,而对于老板自己的信条是违背,对于其他住客是毁约。反派就是要毁掉老板在均衡中搭建的幻梦,尽管他被杀了,但他的计划却是成功了。老板本无责任,但既然主动担责,那么毁约就等于杀人。所有人都因他的冲动而死。而导演又极力想美化老板的过错,又想塑造铁汉柔情,终究格局是低了。PS:动作设计极差,就是乱砍加乱晃。
发哥去好莱坞之前最后一部大片,真是英姿飒爽不减当年。鲜有的港片里西部片的风格+情场仇杀,刷新了一次香港黑帮片。不足的地方是不够深入也不够大气,浪费了这么好的演员。7.6
影片里描写杀人王的镜头还好,叶童那部分很不看好。。而且布局有些唐突。我很喜欢这部电影的色调,典型的香港90年代初的电影风格。应该可以更好的片子,唉
相當棒,尤其是葉童。不過,希望大家注意一個叫魯芬的配角。
1995年,香港最后一个浪子周润发。以及烟视媚行的叶童(她大概是HK最被浪费掉的天才女演员之一)、惊鸿一瞥的吴倩莲。有些尚未开始,有些已然结束。
韦家辉的自编自导,吴宇森的监制,银河映像的前身啊,最特别果个配乐,一听就银河风格十足,发哥又一个标志性角色,“杀人王“的眼神,“杀人王”的气概。"杀人王"终究不是“杀人狂”,只是讨厌了会背叛的和虚伪的人,对身边的人彻彻底底的失望,但幸运,小曼的出现还是令他感到最后一点温暖
不错,不过我始终觉得它本可以拍成一部更大气的英雄传奇~~
韦家辉作为编剧导演的一部独立作品,也是他与杜琪峰组建银河映像之前的力作,事实证明,韦不但是香港最好的编剧之一,同时也是一位极其出色的导演。此片的个人主义风格极为强烈,气质独树一帜,从故事的内容来看,可称为一个有着典型武侠江湖内核的英雄主义悲剧,影片小说感十足,从文风来讲很有古龙的意境,而在摄影上的手法,更是相当与众不同,堪称惊艳,另外片中恰到好处的一首插曲,也升华了剧情在关键时刻对于观众的刺激,令人共鸣感很强,此曲最终也成为经典。至于演员们,发哥的帅与风流倜傥自不用多说,而将人物本身自身经历背后的故事感与内心的情感充分表现出来,才是他真正的高水准所在,叶童则充分说明了一个好演员的标准,无论风情万种还是粗鲁刁蛮,她都能完美驾驭,佩服。这部电影从发行时间到故事内容,现在来看都像是一个时代的寓言。
叶童唱歌的时候是那样的美艳绝伦,那一刻,从幼时就横亘在我心底的许仙形象终于悄无声息的离去了。
这是发哥方面准备进军好莱坞之前的最后一部港片。但是,帅气依然的他不知道为啥这部片子去遭遇了滑铁卢。大概预示了他并不适合去好莱坞吧!
我终于走过了上海看到了和平饭店
叶童的一头长卷发和鲜红的嘴唇真是要了我的命!不管有多少人说她长得怪,长得丑,但我就是喜欢。我妈很早以前就夸她美,我和我妈在对女人的审美还是比较一致的。男人的话就算了。。。不是一路的。。。女人不一定要有漂亮脸蛋,但一定要媚,媚到骨子里的那种。我爱浓艳的妆,就像化不开的情一样
叶童在里面相当有风情!跟许仙完全不是一个人的感觉,这就是好演员能做到的吧
剧情上有部分逻辑不是很清晰,不过发哥和叶童精彩的演绎扳回了不少分数,成为港片中具有西部气息的作品。尤为难得的是叶童的这个角色,人设复杂,但是叶童对这个角色的诠释向人们展示了她精湛的表演功力。